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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后期的"赠二官"以赠散官与职事官组合为主,得赠者基本是宦官。"赠二官"的卒前官与赠官的阶次变化,主要是在散官与散官、职事官与职事官之间单独进行,且进阶幅度差别较大。唐后期散官滥授与宦官集中赠散官与职事官组合的出现并不矛盾。宦官所任职事官阶官化中官阶严重不足,成为制约宦官品阶发展的重要障碍。勋官的阶次不够严整,加之先行滥化的条件使其在补充宦官官阶不足中的作用甚微。散官独特的地位及阶次结构使其成为补充宦官官阶不足的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