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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些方面并不符合现代法治的理念,其主要表现为:社会等级观念,官民关系中的"官本位"思想,"重德轻刑"的治国方略,重义轻利的"义务本位"观,以及"性本善"的人性哲学等等.这些思想文化与现代法治所倡导的平等、自由、人权、权力制约的精神有着较大差异,在我们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应当时时加以检视与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