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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近年来我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持续增长而专利有效量未同步增长,失效专利仍大量存在的问题,文章基于浙江省失效专利信息的实证分析,得出失效实用新型专利大部分为非正常失效专利。经分析影响该结果的根本原因为授权实用新型专利质量不高,而影响其授权专利质量的主要因素为实用新型专利审查制度。经反思,相关法律法规对实用新型专利初步审查制度设置的不完善使得这类专利实际上不能被保证具备可专利性的要求。在此基础上,文章比较借鉴几个主要典型国家的实用新型审查制度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对应制度的完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