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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了吗?”“办了就赔了!”
这是身处“天子”脚下两位小人物的QQ对话。估计各位看得一头雾水,什么办不办、赔不赔的?别急,他们是在讨论关于网店营业执照的问题。相信大家也都听说了,从8月起北京的网店店主必须办理营业执照,而此项规定也将逐步在全国施行,这是我国首次直接涉及互联网电子交易的地方立法。
众所周知,网上开店卖东西,不像现实生活中还要交纳房租费、物业费、水电费等“乱七八糟”的费用。不过,最重要的还是——无须纳税。所以,当淘宝、易趣、拍拍等平台推出免费申请个人网店的业务时,“零成本”开店的时代来临了。在随后短短的一两年时间内,个人网店以“几何的阿伏伽德罗常数次方”的速度激增。据权威机构发布的数据来看,我国07年网上交易额达到1.7万亿元。
诚然,“零成本”开设网店,极大地降低了做生意的门槛,数以万计的网友蜂拥而至在网上开店,必然会导致销售同一款产品的网友之间展开激烈的价格竞争,以便尽可能地增加自己的“零用钱”。拿数码产品来说,一款手机在实体店卖3000元,网店就有可能只卖2500元。(这个数字可能不准确,但足以说明网店相对于实体店的优势所在。)而买卖双方的交易,则是不需要交纳任何第三方手续费的,换句话说,就是买卖双方并没有任何损失,也正是这种情况,才得以令广大网友继续“持之以恒”地开店。
而新的立法规定,不管你是已经赚到钱,还是正在倒贴钱,今后必须办理营业执照,方可获准继续在网上“做买卖”。
此政策的出台,看似保证了消费者的利益,但是实际情况又怎样呢?如淘宝、拍拍等平台,都是“零成本开店”,所谓的“零成本”是指没有房屋租赁费、水电费以及职员费用等等,商品的成交价格往往比较灵活。设想一下,如果工商局开始收取了相关的费用,那么这些费用也会被添加到产品的售价中,其价格就会跟着提升。况且做买卖何时赚钱、何时赔钱都说不好,甚至很多人都把淘宝视为一种兴趣,盲目收取费用当然会让不少商家“关门”。
网络购物最主要的就是方便,足不出户就可以搜索自己想要的东西,网络经营的丰富性,自然也不是一个淘宝和阿里巴巴所能代言的。“全民买卖”的理念,加速了网络交易的发展。尽管其不够成熟,如信誉问题等,但是,跟一味追求“速度和高度”相比,作为个体,我更关心网店的实用性。网上买的首饰的确不如从周生生和周大福营业员手上接过的首饰拿得出手,但它可能更好看、更便宜实用,关键是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没有理由感到自卑。
相反,如果实行这个制度的话,貌似增加了国家的税收,也保障了买家的利益,看似“利大于弊”,可是不少商家都因此而关门,网络交易的资源可选择性骤减,畸形的发展难道不是一个弊端吗?是否有点“丢西瓜拣芝麻”?
说到底,网店与实体店从来没有高雅和低俗之分,高雅和低俗的只是理解这两种类型经营的人,马云的网商大会是不是比俞敏洪的新东方教育更值得我们敬仰?做网络张朝阳是不是非要效仿实业家王石去爬山,才说明有前途?是不是有一个标准,让我们一定要邯郸学步,抛弃个体的差异,选择某种“范本”,来规范两个本不可同类思维的个体,不达目的绝不罢休?我也认为没有那个必要。
这是身处“天子”脚下两位小人物的QQ对话。估计各位看得一头雾水,什么办不办、赔不赔的?别急,他们是在讨论关于网店营业执照的问题。相信大家也都听说了,从8月起北京的网店店主必须办理营业执照,而此项规定也将逐步在全国施行,这是我国首次直接涉及互联网电子交易的地方立法。
众所周知,网上开店卖东西,不像现实生活中还要交纳房租费、物业费、水电费等“乱七八糟”的费用。不过,最重要的还是——无须纳税。所以,当淘宝、易趣、拍拍等平台推出免费申请个人网店的业务时,“零成本”开店的时代来临了。在随后短短的一两年时间内,个人网店以“几何的阿伏伽德罗常数次方”的速度激增。据权威机构发布的数据来看,我国07年网上交易额达到1.7万亿元。
诚然,“零成本”开设网店,极大地降低了做生意的门槛,数以万计的网友蜂拥而至在网上开店,必然会导致销售同一款产品的网友之间展开激烈的价格竞争,以便尽可能地增加自己的“零用钱”。拿数码产品来说,一款手机在实体店卖3000元,网店就有可能只卖2500元。(这个数字可能不准确,但足以说明网店相对于实体店的优势所在。)而买卖双方的交易,则是不需要交纳任何第三方手续费的,换句话说,就是买卖双方并没有任何损失,也正是这种情况,才得以令广大网友继续“持之以恒”地开店。
而新的立法规定,不管你是已经赚到钱,还是正在倒贴钱,今后必须办理营业执照,方可获准继续在网上“做买卖”。
此政策的出台,看似保证了消费者的利益,但是实际情况又怎样呢?如淘宝、拍拍等平台,都是“零成本开店”,所谓的“零成本”是指没有房屋租赁费、水电费以及职员费用等等,商品的成交价格往往比较灵活。设想一下,如果工商局开始收取了相关的费用,那么这些费用也会被添加到产品的售价中,其价格就会跟着提升。况且做买卖何时赚钱、何时赔钱都说不好,甚至很多人都把淘宝视为一种兴趣,盲目收取费用当然会让不少商家“关门”。
网络购物最主要的就是方便,足不出户就可以搜索自己想要的东西,网络经营的丰富性,自然也不是一个淘宝和阿里巴巴所能代言的。“全民买卖”的理念,加速了网络交易的发展。尽管其不够成熟,如信誉问题等,但是,跟一味追求“速度和高度”相比,作为个体,我更关心网店的实用性。网上买的首饰的确不如从周生生和周大福营业员手上接过的首饰拿得出手,但它可能更好看、更便宜实用,关键是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没有理由感到自卑。
相反,如果实行这个制度的话,貌似增加了国家的税收,也保障了买家的利益,看似“利大于弊”,可是不少商家都因此而关门,网络交易的资源可选择性骤减,畸形的发展难道不是一个弊端吗?是否有点“丢西瓜拣芝麻”?
说到底,网店与实体店从来没有高雅和低俗之分,高雅和低俗的只是理解这两种类型经营的人,马云的网商大会是不是比俞敏洪的新东方教育更值得我们敬仰?做网络张朝阳是不是非要效仿实业家王石去爬山,才说明有前途?是不是有一个标准,让我们一定要邯郸学步,抛弃个体的差异,选择某种“范本”,来规范两个本不可同类思维的个体,不达目的绝不罢休?我也认为没有那个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