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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近年来,泰安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科学发展观和低碳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和问题。加快推进区域低碳经济的发展,应完善体制机制、发展低碳产业、实施社会的低碳化管理等。
关键词: 泰安;低碳经济;问题;对策
低碳经济是以研发和推广低碳能源技术、增加碳汇、发展碳吸收技术,以及节能减排、产业升级、消费模式更新和制度创新为途径,大幅减少化石燃料的使用,提高单位碳排放的生产效率,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经济发展模式。目前,美国、英国等主要发达国家均把发展低碳经济作为应对气候变化、摆脱金融危机、加快经济复苏的新引擎。在此背景下,我国也加快了低碳经济的发展步伐。探讨区域低碳问题,对于促进区域乃至全国的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泰安市发展低碳经济面临的主要问题
近一个时期以来,泰安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不断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取得初步成效;为今后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也面临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1、经济结构偏重、能源消费以煤炭为主,经济发展对资源的依赖性较大
三次产业结构不合理,第三产业比重较低;工业结构性矛盾仍比较突出,产业结构层次仍然较低,重重轻轻的格局没有根本改变。煤炭、冶金、电力、酿造、化工、建材、纺织等高资源消耗传统产业所占比重在60%以上。仅原煤一项占能源最终需求的77.5%。而且随着工业企业数量的增加和城市规模的扩大,经济发展与节能减排的矛盾突出。
2、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污染治理有待加强
全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尽管实现双下降,但减排任务依然十分艰巨。环境重污染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比例较高,煤炭、电力、造纸等少数几个行业污染物排放占用了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大部分指标。城区及各县城污水收集率不高,管网不健全,污水处理能力部分闲置。同时,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长,环境恶化的趋势仍将存在,环境风险防范任务也很艰巨。
3、低碳企业规模较小、技术创新能力有待提升
泰安市新材料、新能源等低碳产业由于企业规模不大,生产能力不足,难以被市场了解和接受。如泰安市的太阳能行业虽然起步早,数量多,但单体规模偏小,缺乏在全国叫得响的知名品牌。一些新材料、新能源低碳产业虽具备一定的研发能力,但主要集中在中低端技术领域,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和关键技术,核心竞争能力不强。先进的节能减排技术、工艺的引进、开发、推广利用度不够。部分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能力不够,生产技术和工艺落后,设备陈旧,能耗较高。
4、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低碳重点投资项目的“绿色通道”审批制度不健全。缺乏对低碳产品的补贴政策,造成部分企业生产的低碳产品难以大范围推广应用。.虽然市政府制定了相关文件,但全市单位GDP 能耗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尚未完全建立,难以有效核定行业的能耗情况;财政支持力度不够,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创新项目的贷款融资难度大;节能减排机构、人员和经费未完全落实,部分市级部门和县市区虽然成立了机构,但从事具体工作的人员少,专项工作经费不足。
5、低碳氛围尚不浓厚。
缺乏低碳发展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宣传活动平台,缺乏引导公众参与低碳经济建设的相关政策及活动,信息发布渠道、新闻媒体导向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优势;一些地方和单位对节能减排的认识还不到位,节能减排工作力度不够,措施落实不到位;企业对低碳经济的重视不够,企业领导和员工低碳发展意识欠缺;居民的低碳生活概念模糊,传统的生活方式尚未改变;低碳经济普及教育开展不够。
二、泰安市推进低碳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健全和完善发展低碳经济的体制机制
按照 “低碳、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完善、落实 “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促进低碳发展的科技、产业、税收、金融、价格等政策和措施,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参照国内试点地区如上海、保定、广元做法,修订《泰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制订《关于泰安市发展低碳经济的意见》、《关于组织开展低碳经济试点示范工作的意见》,逐步推进低碳经济发展。各县市区、部门结合自身条件和现状,制订符合自身低碳发展的规范性文件。
建立促进低碳发展的资金投入机制。整合现有财政专项资金,在经常性预算中设立节能支出科目,建立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对低碳发展的重大项目和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采取奖励、税收优惠、贴息贷款等方式给予支持。大力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将低碳经济和资源节约的指标纳入指令性的指标范畴;增加低碳技术研发预算投入,对企业的低碳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活动给予税收优惠。运用市级科技计划支持低碳经济发展,加强低碳技术开发;吸引企业、民间资本投入低碳经济发展。大力发展低碳金融。引导金融部门树立服务低碳经济的理念,创新和培育“绿色信贷”。
(二)大力培育和发展低碳产业
1、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坚决淘汰高耗能企业和产品,将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园区和企业,确保应淘汰的落后产能在指定时限前全部关停;完善淘汰落后产能补偿机制,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实现传统产业升级。停止对产能过剩行业新增项目的审批、核准,从源头上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上马。做大做强现有企业,构建低碳产业集群。对产品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规模不大的企业,通过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步伐,迅速扩大经济总量和规模,做大做强一批工业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如重点打造太阳能产业集群。鼓励 “物联网”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及节能环保产业等低碳经济支撑产业的发展。
2.、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明确重点发展领域,根据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发展太阳能光热利用、光伏和半导体照明,生物质能开发利用,风电配套装备,新能源汽车,地热能综合利用,抽水蓄能等。加强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在农村大力推广沼气技术,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和大中型养殖场沼气工程;扩大郊区对秸秆气化的利用。大力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和被动式太阳房,大力发展太阳能电热综合利用技术,力争3—5年内把太阳能热水器应用普及率从城区的25%提高到40%,乡镇农村的5%提高到15%,打造太阳能应用示范城市。用好价格杠杆。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各项发展低碳产业的价格和收费政策,征收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污水处理费,对高耗能行业中的限制类项目,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对通过审核的低碳生产企业,从征收的排污费中适当予以补助。通过水、电、天然氣等能源价格政策的改革和调整,促进资源合理开发、节约使用、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推进工业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等重点节能工程。
3、加快低碳技术开发与应用。在引进国内外先进能效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创新阶段,安排部署新一代低碳技术的研究开发和示范运营;在示范阶段,通过资助、税收减免、低息贷款以及给予临时性的价格补贴等方式进行激励和财政支持;在商业化导入和扩散阶段,可通过对碳定价、特许经营权、政府采购来促进新技术的应用和扩散。重视低碳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储备。坚持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促进高能效、低碳排放的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逐步建立以节能和高效的清洁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为核心的多元化的低碳技术体系;加快对燃煤高效发电、二氧化碳捕获与封存、排放监控、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工艺技术等技术的研发,形成技术储备。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支撑平台建设,通过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加快推进余热余压余能利用等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在工业企业中的推广普及和应用。
4、建设低碳生态园区。以高新区和6个循环经济型园区为依托,大力培育低碳经济龙头企业。加大龙头型低碳经济骨干企业引进、培育、扶持和奖励力度,加强企业自主品牌塑造、技术改造、产能利用率提高。加快引进、建设配套互补型企业。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加快园区改造,注重对利用企业废弃物及中间产品为原料综合利用的循环经济配套企业的扶持和引进,构建生态工业链和生态网,推动向低碳生态园转型。加快引进国家、省级推广的符合本地低碳产业发展方向项目,重点引进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加快推进排水排污管网、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和园区绿化工程建设,营造绿色生态环境。
5. 加强碳市场交易。引入“碳税”、“碳排放权交易”等环境经济手段,对区域内的碳排放水平进行经济调节;积极探索实施“碳税”和“碳排放权交易”辖域内试点或跨区域试点,择机成立跨区域交易中心。
(三)全面实施社会的低碳化管理
1. 建立低碳高效交通系统。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形成机动车、自行车和行人和谐流畅的道路体系,完善城市公交车专用或优先行驶通道体系,大力提高公交服务质量,城区及周边应延长公交车线路,增加公交车班次,扩大公交车站点;规划环山环河旅游、休闲通道,减少交通的碳排放和城市空气污染。进一步推进公交、出租等公共服务领域油改气工程,开展混合动力、纯电动汽车的示范应用;对公交、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用车安装节油装置;对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给予适当的政策补助和税费减免。推广新能源环保汽车。加强汽车尾气排放监督和治理,限制高耗油、高污染机动车发展;加快天然气加气站建设,落实天然气建设重点项目。
2. 开发改造绿色节能建筑。把建筑节能监管工作纳入工程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对达不到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新建建筑,不得办理开工和竣工备案手续,不准销售使用。推进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对城区既有建筑进行包括墙体、供热系统、耗电设备等在内的系统节能改造。大力推广使用节能型新型墙体材料、太阳能和浅层地热交换等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启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示范工程和绿色建筑示范工程。推动政府机构、公用设施的节能改造,发挥示范作用。
3、扩大碳汇潜力。
通过造林和再造林、恢复生态系统、建立农林复合系统、加强泰山森林管理提高林地生产力,延长轮伐的时间周期增强森林碳汇;用有效的森林灾害控制来保护森林碳贮存。通过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恢复退化土壤,增强耕地碳汇;通过灌溉用水、施肥管理、保持植被,防止土壤退化,来保护碳贮存;通过发展生物燃料,发展替代产业,实现碳替代。
4、树立低碳理念,推进生活方式低碳化。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影像等各种媒介,宣传普及低碳经济和低碳生活的知识,增强公民低碳意识,倡导人们在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用等方面,做到多节约、不浪费;倡导生活简单、简约化。鼓励消费绿色环保产品,购买节能环保材料;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或以步代车;推进住房实施节能装修;引导采用节能的家庭照明方式和科学合理使用家用电器。
5、严格考核监督。成立低碳经济领导小組,对推进低碳经济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综合决策,定期研究,及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协调各级各部门行动。严格实行工作负责制,明确领导责任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并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完善考核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将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和干部考核体系,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惩,推动低碳经济工作的落实。
(作者通讯地址:泰安市委党校经济学部山东 泰安 271000)
关键词: 泰安;低碳经济;问题;对策
低碳经济是以研发和推广低碳能源技术、增加碳汇、发展碳吸收技术,以及节能减排、产业升级、消费模式更新和制度创新为途径,大幅减少化石燃料的使用,提高单位碳排放的生产效率,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经济发展模式。目前,美国、英国等主要发达国家均把发展低碳经济作为应对气候变化、摆脱金融危机、加快经济复苏的新引擎。在此背景下,我国也加快了低碳经济的发展步伐。探讨区域低碳问题,对于促进区域乃至全国的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泰安市发展低碳经济面临的主要问题
近一个时期以来,泰安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不断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取得初步成效;为今后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也面临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1、经济结构偏重、能源消费以煤炭为主,经济发展对资源的依赖性较大
三次产业结构不合理,第三产业比重较低;工业结构性矛盾仍比较突出,产业结构层次仍然较低,重重轻轻的格局没有根本改变。煤炭、冶金、电力、酿造、化工、建材、纺织等高资源消耗传统产业所占比重在60%以上。仅原煤一项占能源最终需求的77.5%。而且随着工业企业数量的增加和城市规模的扩大,经济发展与节能减排的矛盾突出。
2、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污染治理有待加强
全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尽管实现双下降,但减排任务依然十分艰巨。环境重污染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比例较高,煤炭、电力、造纸等少数几个行业污染物排放占用了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大部分指标。城区及各县城污水收集率不高,管网不健全,污水处理能力部分闲置。同时,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长,环境恶化的趋势仍将存在,环境风险防范任务也很艰巨。
3、低碳企业规模较小、技术创新能力有待提升
泰安市新材料、新能源等低碳产业由于企业规模不大,生产能力不足,难以被市场了解和接受。如泰安市的太阳能行业虽然起步早,数量多,但单体规模偏小,缺乏在全国叫得响的知名品牌。一些新材料、新能源低碳产业虽具备一定的研发能力,但主要集中在中低端技术领域,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和关键技术,核心竞争能力不强。先进的节能减排技术、工艺的引进、开发、推广利用度不够。部分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能力不够,生产技术和工艺落后,设备陈旧,能耗较高。
4、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低碳重点投资项目的“绿色通道”审批制度不健全。缺乏对低碳产品的补贴政策,造成部分企业生产的低碳产品难以大范围推广应用。.虽然市政府制定了相关文件,但全市单位GDP 能耗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尚未完全建立,难以有效核定行业的能耗情况;财政支持力度不够,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创新项目的贷款融资难度大;节能减排机构、人员和经费未完全落实,部分市级部门和县市区虽然成立了机构,但从事具体工作的人员少,专项工作经费不足。
5、低碳氛围尚不浓厚。
缺乏低碳发展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宣传活动平台,缺乏引导公众参与低碳经济建设的相关政策及活动,信息发布渠道、新闻媒体导向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优势;一些地方和单位对节能减排的认识还不到位,节能减排工作力度不够,措施落实不到位;企业对低碳经济的重视不够,企业领导和员工低碳发展意识欠缺;居民的低碳生活概念模糊,传统的生活方式尚未改变;低碳经济普及教育开展不够。
二、泰安市推进低碳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健全和完善发展低碳经济的体制机制
按照 “低碳、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完善、落实 “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促进低碳发展的科技、产业、税收、金融、价格等政策和措施,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参照国内试点地区如上海、保定、广元做法,修订《泰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制订《关于泰安市发展低碳经济的意见》、《关于组织开展低碳经济试点示范工作的意见》,逐步推进低碳经济发展。各县市区、部门结合自身条件和现状,制订符合自身低碳发展的规范性文件。
建立促进低碳发展的资金投入机制。整合现有财政专项资金,在经常性预算中设立节能支出科目,建立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对低碳发展的重大项目和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采取奖励、税收优惠、贴息贷款等方式给予支持。大力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将低碳经济和资源节约的指标纳入指令性的指标范畴;增加低碳技术研发预算投入,对企业的低碳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活动给予税收优惠。运用市级科技计划支持低碳经济发展,加强低碳技术开发;吸引企业、民间资本投入低碳经济发展。大力发展低碳金融。引导金融部门树立服务低碳经济的理念,创新和培育“绿色信贷”。
(二)大力培育和发展低碳产业
1、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坚决淘汰高耗能企业和产品,将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园区和企业,确保应淘汰的落后产能在指定时限前全部关停;完善淘汰落后产能补偿机制,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实现传统产业升级。停止对产能过剩行业新增项目的审批、核准,从源头上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上马。做大做强现有企业,构建低碳产业集群。对产品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规模不大的企业,通过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步伐,迅速扩大经济总量和规模,做大做强一批工业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如重点打造太阳能产业集群。鼓励 “物联网”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及节能环保产业等低碳经济支撑产业的发展。
2.、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明确重点发展领域,根据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发展太阳能光热利用、光伏和半导体照明,生物质能开发利用,风电配套装备,新能源汽车,地热能综合利用,抽水蓄能等。加强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在农村大力推广沼气技术,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和大中型养殖场沼气工程;扩大郊区对秸秆气化的利用。大力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和被动式太阳房,大力发展太阳能电热综合利用技术,力争3—5年内把太阳能热水器应用普及率从城区的25%提高到40%,乡镇农村的5%提高到15%,打造太阳能应用示范城市。用好价格杠杆。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各项发展低碳产业的价格和收费政策,征收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污水处理费,对高耗能行业中的限制类项目,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对通过审核的低碳生产企业,从征收的排污费中适当予以补助。通过水、电、天然氣等能源价格政策的改革和调整,促进资源合理开发、节约使用、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推进工业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等重点节能工程。
3、加快低碳技术开发与应用。在引进国内外先进能效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创新阶段,安排部署新一代低碳技术的研究开发和示范运营;在示范阶段,通过资助、税收减免、低息贷款以及给予临时性的价格补贴等方式进行激励和财政支持;在商业化导入和扩散阶段,可通过对碳定价、特许经营权、政府采购来促进新技术的应用和扩散。重视低碳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储备。坚持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促进高能效、低碳排放的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逐步建立以节能和高效的清洁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为核心的多元化的低碳技术体系;加快对燃煤高效发电、二氧化碳捕获与封存、排放监控、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工艺技术等技术的研发,形成技术储备。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支撑平台建设,通过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加快推进余热余压余能利用等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在工业企业中的推广普及和应用。
4、建设低碳生态园区。以高新区和6个循环经济型园区为依托,大力培育低碳经济龙头企业。加大龙头型低碳经济骨干企业引进、培育、扶持和奖励力度,加强企业自主品牌塑造、技术改造、产能利用率提高。加快引进、建设配套互补型企业。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加快园区改造,注重对利用企业废弃物及中间产品为原料综合利用的循环经济配套企业的扶持和引进,构建生态工业链和生态网,推动向低碳生态园转型。加快引进国家、省级推广的符合本地低碳产业发展方向项目,重点引进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加快推进排水排污管网、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和园区绿化工程建设,营造绿色生态环境。
5. 加强碳市场交易。引入“碳税”、“碳排放权交易”等环境经济手段,对区域内的碳排放水平进行经济调节;积极探索实施“碳税”和“碳排放权交易”辖域内试点或跨区域试点,择机成立跨区域交易中心。
(三)全面实施社会的低碳化管理
1. 建立低碳高效交通系统。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形成机动车、自行车和行人和谐流畅的道路体系,完善城市公交车专用或优先行驶通道体系,大力提高公交服务质量,城区及周边应延长公交车线路,增加公交车班次,扩大公交车站点;规划环山环河旅游、休闲通道,减少交通的碳排放和城市空气污染。进一步推进公交、出租等公共服务领域油改气工程,开展混合动力、纯电动汽车的示范应用;对公交、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用车安装节油装置;对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给予适当的政策补助和税费减免。推广新能源环保汽车。加强汽车尾气排放监督和治理,限制高耗油、高污染机动车发展;加快天然气加气站建设,落实天然气建设重点项目。
2. 开发改造绿色节能建筑。把建筑节能监管工作纳入工程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对达不到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新建建筑,不得办理开工和竣工备案手续,不准销售使用。推进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对城区既有建筑进行包括墙体、供热系统、耗电设备等在内的系统节能改造。大力推广使用节能型新型墙体材料、太阳能和浅层地热交换等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启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示范工程和绿色建筑示范工程。推动政府机构、公用设施的节能改造,发挥示范作用。
3、扩大碳汇潜力。
通过造林和再造林、恢复生态系统、建立农林复合系统、加强泰山森林管理提高林地生产力,延长轮伐的时间周期增强森林碳汇;用有效的森林灾害控制来保护森林碳贮存。通过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恢复退化土壤,增强耕地碳汇;通过灌溉用水、施肥管理、保持植被,防止土壤退化,来保护碳贮存;通过发展生物燃料,发展替代产业,实现碳替代。
4、树立低碳理念,推进生活方式低碳化。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影像等各种媒介,宣传普及低碳经济和低碳生活的知识,增强公民低碳意识,倡导人们在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用等方面,做到多节约、不浪费;倡导生活简单、简约化。鼓励消费绿色环保产品,购买节能环保材料;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或以步代车;推进住房实施节能装修;引导采用节能的家庭照明方式和科学合理使用家用电器。
5、严格考核监督。成立低碳经济领导小組,对推进低碳经济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综合决策,定期研究,及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协调各级各部门行动。严格实行工作负责制,明确领导责任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并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完善考核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将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和干部考核体系,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惩,推动低碳经济工作的落实。
(作者通讯地址:泰安市委党校经济学部山东 泰安 27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