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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环能”)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这是浙江省国资国企首单分拆上市获得证监会通过项目。物产环能是物产中大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流通、热电联产等环保能源综合服务。2018年至2020年分别实现净利润6.37亿元、6.99亿元、7.03亿元,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36.48%、33.95%、33.30%,拥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不过,在“碳中和”导致煤炭价格暴涨的今年,物产环能会受怎样的影响?公司报告期多次被处罚以及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是否反映出内控、管理能力仍存缺陷?带着这两方面的疑问,《股市动态分析》记者给物产环能发去了采访提纲,并得到了企业的积极回应。
公司业务包括煤炭流通业务和热电联产业务,2020年占营收的比例分别约为91.53%、8.47%。其中,煤炭流通业务中,低毛利率的平仓交易占据了62.44%,2019、2018年更是高于70%。
从煤炭的销售情况看,公司报告期内的销量其实是逐年下降的,由于主要品种的价格也下降,因此销售收入同样逐年下降(见表)。
表:物产环能销售情况概览
但是,公司2020年的销售费用增长比较明显,由2019年的8817.61万元增长到10828.45万元。招股书的解释是:“公司对煤炭流通业务职工实行充分的薪酬激励,上述人员的薪酬与业绩呈正相关。2018年至2019年,公司煤炭流通业务整体毛利呈下降趋势,2020年煤炭流通业务整体毛利较2019年上升明显。导致煤炭流通业务职工薪酬呈现同样变化趋势,进而影响销售费用。”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两个小疑惑:
1、2020年的煤炭销售数量、收入双双下降(见表),虽然说毛利上升了,但主要是煤炭采购价格下降更多导致,尤其是销售数量下降,更能表明毛利上升与激励相关度并不大,这样的话,公司的销售费用“花得有点冤枉”,激励措施可能还需改进?
2、今年“碳中和”的政策无异于再一次供给侧改革,公司煤炭采购价是否面临上升,对毛利率、业绩影响几何?
针对第一个问题,物产环能回应的主要内容为:
(1)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发生于煤炭流通业务板块,热电联产业务板块因业务性质销售费用极少。公司煤炭流通业务主要盈利模式为赚取买卖差價,因此公司对该业务板块业务人员的薪酬激励主要与公司该业务板块的毛利正相关;
(2)公司对煤炭流通业务职工实行充分的薪酬激励,相关人员的薪酬与业绩整体呈正相关。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9334.21万元、8817.61万元及10828.45万元,煤炭流通业务板块的毛利分别为41781.08万元、35986.78万元及48936.12万元,两者的变动趋势是一致的。
(3)整体上,公司对销售人员考核更侧重于创造的业绩而非销售数量。
关于第二个问题,物产环能回复的比较详细,主要内容是:
(1)当煤炭价格呈现上升趋势时,市场供求趋紧,公司作为与诸多大型煤矿保持良好合作的大型煤炭流通商,可以享受煤炭价格上涨的红利。整体而言,煤炭销售价格与采购价格变化是同步的,公司主要赚取两者差价,因此若煤炭采购价受“碳中和”影响而面临上升预计不会对公司煤炭流通业务毛利率波动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2)公司热电联产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1.28%、31.63%及32.49%,2018-2020年度未发生较大变化。公司该业务的主要产品为蒸汽、电、压缩空气、污泥处置等,除电力行政定价外,其他均相对市场化,可以随煤炭等能源价格波动而适当调整,因此“碳中和”对公司该业务板块的毛利率影响业务相对有限。
综上所述,公司预计“碳中和”等政策对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的影响相对有限。
物产环能还表示,碳中和目标不代表不需要煤炭,而是煤炭行业加快解决煤炭低碳化利用和碳去除技术问题。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对分散终端用户的耗煤替代,如中小工业园区的集中供热等。公司热电联产业务毛利占比超过6成,正是通过集中供热替代分散供热,从而大大减少了碳消耗。因此,公司良好的业务结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冲煤炭需求下降带来的风险。此外,随着煤炭行业的进一步规范化,类似公司这类大中型煤炭流通商拥有更多的机会。
2017年至2020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受到税务处罚11项、环保处罚3项、其他处罚11项,还好均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其中,公司旗下的热电联产业务子公司均有处罚记录。
尤其是2017年12月23日,旗下富欣热电发生锅炉支管爆裂事故,造成6人死亡、3人重伤。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事故直接原因为“事故管段材质不符合设计要求”,事故原因包括工程管理混乱、违规建设热电联产项目、应急管理缺失及应急处置不及时等。
该事故被认定为较大事故,富欣热电为责任方。因该次事故,物产环能实际发生损失1332.56万元。
2018年4月25日,富欣热电还曾因“地下冷却水管道破损导致冷却水从破损口流入河道”遭到嘉兴市南湖区环境保护局8.08万元的环保行政处罚,不过不属于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针对上述问题,物产环能在回复函中表示,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安全生产责任制需要逐级签订到部门、班组、特种岗位,责任书内容规范、目标明晰、责任明确、指标量化、奖惩分明。公司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力度,强化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公司持续落实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安全生产投入,特别是针对设备设施本质安全措施、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管理队伍建设、信息化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努力杜绝因为安全生产投入不达标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自上述事故发生以来,公司充分吸取教训,未发生过其他生产事故,拟建设的募投项目为公司自主建设,采取的安全保障措施为行业领先水平。
不过,在“碳中和”导致煤炭价格暴涨的今年,物产环能会受怎样的影响?公司报告期多次被处罚以及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是否反映出内控、管理能力仍存缺陷?带着这两方面的疑问,《股市动态分析》记者给物产环能发去了采访提纲,并得到了企业的积极回应。
“碳中和”影响有限
公司业务包括煤炭流通业务和热电联产业务,2020年占营收的比例分别约为91.53%、8.47%。其中,煤炭流通业务中,低毛利率的平仓交易占据了62.44%,2019、2018年更是高于70%。
从煤炭的销售情况看,公司报告期内的销量其实是逐年下降的,由于主要品种的价格也下降,因此销售收入同样逐年下降(见表)。
表:物产环能销售情况概览
但是,公司2020年的销售费用增长比较明显,由2019年的8817.61万元增长到10828.45万元。招股书的解释是:“公司对煤炭流通业务职工实行充分的薪酬激励,上述人员的薪酬与业绩呈正相关。2018年至2019年,公司煤炭流通业务整体毛利呈下降趋势,2020年煤炭流通业务整体毛利较2019年上升明显。导致煤炭流通业务职工薪酬呈现同样变化趋势,进而影响销售费用。”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两个小疑惑:
1、2020年的煤炭销售数量、收入双双下降(见表),虽然说毛利上升了,但主要是煤炭采购价格下降更多导致,尤其是销售数量下降,更能表明毛利上升与激励相关度并不大,这样的话,公司的销售费用“花得有点冤枉”,激励措施可能还需改进?
2、今年“碳中和”的政策无异于再一次供给侧改革,公司煤炭采购价是否面临上升,对毛利率、业绩影响几何?
针对第一个问题,物产环能回应的主要内容为:
(1)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发生于煤炭流通业务板块,热电联产业务板块因业务性质销售费用极少。公司煤炭流通业务主要盈利模式为赚取买卖差價,因此公司对该业务板块业务人员的薪酬激励主要与公司该业务板块的毛利正相关;
(2)公司对煤炭流通业务职工实行充分的薪酬激励,相关人员的薪酬与业绩整体呈正相关。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9334.21万元、8817.61万元及10828.45万元,煤炭流通业务板块的毛利分别为41781.08万元、35986.78万元及48936.12万元,两者的变动趋势是一致的。
(3)整体上,公司对销售人员考核更侧重于创造的业绩而非销售数量。
关于第二个问题,物产环能回复的比较详细,主要内容是:
(1)当煤炭价格呈现上升趋势时,市场供求趋紧,公司作为与诸多大型煤矿保持良好合作的大型煤炭流通商,可以享受煤炭价格上涨的红利。整体而言,煤炭销售价格与采购价格变化是同步的,公司主要赚取两者差价,因此若煤炭采购价受“碳中和”影响而面临上升预计不会对公司煤炭流通业务毛利率波动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2)公司热电联产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1.28%、31.63%及32.49%,2018-2020年度未发生较大变化。公司该业务的主要产品为蒸汽、电、压缩空气、污泥处置等,除电力行政定价外,其他均相对市场化,可以随煤炭等能源价格波动而适当调整,因此“碳中和”对公司该业务板块的毛利率影响业务相对有限。
综上所述,公司预计“碳中和”等政策对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的影响相对有限。
物产环能还表示,碳中和目标不代表不需要煤炭,而是煤炭行业加快解决煤炭低碳化利用和碳去除技术问题。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对分散终端用户的耗煤替代,如中小工业园区的集中供热等。公司热电联产业务毛利占比超过6成,正是通过集中供热替代分散供热,从而大大减少了碳消耗。因此,公司良好的业务结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冲煤炭需求下降带来的风险。此外,随着煤炭行业的进一步规范化,类似公司这类大中型煤炭流通商拥有更多的机会。
处罚记录众多
2017年至2020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受到税务处罚11项、环保处罚3项、其他处罚11项,还好均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其中,公司旗下的热电联产业务子公司均有处罚记录。
尤其是2017年12月23日,旗下富欣热电发生锅炉支管爆裂事故,造成6人死亡、3人重伤。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事故直接原因为“事故管段材质不符合设计要求”,事故原因包括工程管理混乱、违规建设热电联产项目、应急管理缺失及应急处置不及时等。
该事故被认定为较大事故,富欣热电为责任方。因该次事故,物产环能实际发生损失1332.56万元。
2018年4月25日,富欣热电还曾因“地下冷却水管道破损导致冷却水从破损口流入河道”遭到嘉兴市南湖区环境保护局8.08万元的环保行政处罚,不过不属于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针对上述问题,物产环能在回复函中表示,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安全生产责任制需要逐级签订到部门、班组、特种岗位,责任书内容规范、目标明晰、责任明确、指标量化、奖惩分明。公司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力度,强化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公司持续落实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安全生产投入,特别是针对设备设施本质安全措施、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管理队伍建设、信息化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努力杜绝因为安全生产投入不达标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自上述事故发生以来,公司充分吸取教训,未发生过其他生产事故,拟建设的募投项目为公司自主建设,采取的安全保障措施为行业领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