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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预算法》是在1995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它标志着我国预算法制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我国预算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但是,由于该法出台之际,立法环境没有完全市场化,致使预算法在某些环节中并没有摆脱旧体制、旧模式的影响。当前,我国正在构建公共财政的体制,这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思路下作出的必然选择,也是财政自身谋求大发展的必然趋势。《预算法》作为预算管理的根本大法,必将面临着完善和改进的要求。针对《预算法》中,在当前条件下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