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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8月30日,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试行)》,这标志着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广东省全面深化和落实。《意见》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明确了法院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包括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审判权限和责任,要求入额法官必须在一线办案,并在职权范围内对办案质量负责。强调院庭长要带头审理重要、疑难、复杂、适用法律具有指导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