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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郴州市出台《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个人信用分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出以信用分考核激励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创新举措。
自改制转隶以来,郴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高度重视专职队伍建设工作,努力破解专职队伍的发展建设难题,创新探索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个人信用分管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广泛征求各部门、各基层单位意见建议。同时,在郴州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该支队党委主动作为,协调市财政、教育、人社、退役军人事务、司法等部门和单位,多次与市司法审核部门沟通,确保《办法》的顺利出台。
《办法》共5章21条,以现行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郴州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改革工作实践,提出了许多创新性的规定和要求。根据该《办法》,个人信用奖惩坚持“激励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对守信者实行激励政策,对失信者加大惩戒力度,提高失信成本。
信用分高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将被列入守信“红名单”,给予表彰或荣誉,在年度评功评奖、入党、晋职晋级中优先考虑,个人年底基本工资增发。连续两年信用极好的队员,经郴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研究可提前晋档。对不称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取消个人已享受的激励措施,取消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工資等级不晋升、年底奖励工资不予发放。年度信用分低于60分的,将予以辞退,并抄告给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部门作为联合惩戒的参考依据。
自改制转隶以来,郴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高度重视专职队伍建设工作,努力破解专职队伍的发展建设难题,创新探索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个人信用分管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广泛征求各部门、各基层单位意见建议。同时,在郴州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该支队党委主动作为,协调市财政、教育、人社、退役军人事务、司法等部门和单位,多次与市司法审核部门沟通,确保《办法》的顺利出台。
《办法》共5章21条,以现行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郴州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改革工作实践,提出了许多创新性的规定和要求。根据该《办法》,个人信用奖惩坚持“激励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对守信者实行激励政策,对失信者加大惩戒力度,提高失信成本。
信用分高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将被列入守信“红名单”,给予表彰或荣誉,在年度评功评奖、入党、晋职晋级中优先考虑,个人年底基本工资增发。连续两年信用极好的队员,经郴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研究可提前晋档。对不称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取消个人已享受的激励措施,取消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工資等级不晋升、年底奖励工资不予发放。年度信用分低于60分的,将予以辞退,并抄告给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部门作为联合惩戒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