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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指导》教材从各个方面阐了述职业指导的重要性,对目前中等技校学生的就业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但作为授课教师,切不可照本宣科,因为它的内容大都是枯燥的条文,抑或是心理学方面繁杂的理论,尽管对学生就业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但无法生动地讲解它,学生就会沉沉欲睡,毫无兴趣,起不到它应有的作用。近年来笔者从事于学生毕业就业的安置工作,以及《职业指导》的教学工作,结合安置工作与教学工作的实践,笔者在此谈谈教授《职业指导》教材的体会,愿与同仁商榷。
一、必须用大量鲜活的实例来论证枯燥条文
教材上有许多理论性或条文性的东西,若就理论而理论,条文而条文,老师很容易讲,但对大多数学生来说实在是苦不堪言。上中技的学生年龄大多在15~18之间,对于纯理论或条文性课程,他们很不适应,但当你改变方式利用往届学生成功或失败的实例向他们讲述时,学生顿时会兴趣盎然,不知不觉中听完一堂课,从中得到教益。如:什么是兴趣。举例如下:本校有一姬姓学生,平日对焊工专业十分感兴趣,在校期间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毕业后刻苦钻研,勤苦实践,在短短的六年时间里,完成了从徒工、师傅、业务经理到留学日本的经历。又如我校一邓姓学生,原学焊工,到某酒厂后,对销售工作十分有兴趣,自告奋勇到某省承担推销酒业务,仅当年的销售额就达几百万,奖金提成20余万。
再如我校一段姓女生,原学财会专业,后对烹饪十分感兴趣。于是,从经营小餐馆起步,不到十年,资产已积累了数百万元,现经营着我市一较大酒楼。
有成功的例子,当然也有失败的例子。如:父母为让子女成龙似凤,强迫一些学生在儿童时学习钢琴、舞蹈、绘画等,这些行为违背了孩子的意志、兴趣,最终收到的效果则不如想象中的如意。这些真正的案例,证明了兴趣的作用、类型、倾向,使学生不知不觉中悟到:兴趣的作用如此巨大,它关系着人生的成功与失败。
笔者用故事的形式来论述枯燥的理论条文,使学生听课情绪十分高涨、激奋,收到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二、用失败的例子告诫学生万莫随便、频繁地“跳槽”
十余年来,笔者在安置学生就业过程中发现一奇怪的社会现象。一方面,学校好不容易为学生找到专业对口、效益较好的企业,另一方面却又有80%~90%的学生频繁地“跳槽”,短者几天,长者也不过数月,能坚持一年者少之甚少。
在21世纪,“跳槽”不是贬义词,但百分之八九十的跳槽率,使人不得不仔细分析这一奇怪的社会现象。笔者初步进行分析,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学生年龄小,初入世,情绪化,无是非界限
六七岁上学,十七八岁离校入世。他(她)们是在父辈的呵护中,在师长的循循善诱中成长起来的。他们衣食无忧,随心所欲,特别是近些年来的影视、网络世界中的声色犬马、五光十色的花花世界,使他们极易产生对未来不切实际的美好虚构。然而,现实是残酷的,师傅们冷冰冰的面孔,企业规范的条条框框,工作时间的一再延时,衣食住行的极大反差等等,而他们的是非观念尚未确立,情感世界比较脆弱,受到伤害后极端情绪化处理,最终令他们接二连三的辞职走人。贫困地区、家境贫寒的学生很少出现这样的情况。而家境安康富足、娇生惯养的孩子则比较频繁。
2.无比较鉴别,盲目“跳槽”
这是学生第一次走入社会,也是第一次参加工作,由于社会经验不足,往往考虑不周,即使原先安置在效益较好、福利待遇不错的企业,他们也会这山望着那山高,加上发达的通讯工具,一但看到别的工作信息,不分利弊,头脑一热后盲目而行,而结果往往令人沮丧、失望,于是候鸟般迁移又开始了。
3.对社会责任与家庭责任没有完整的概念
他们对社会生活带着懵懂、向往、幻想,然后跃跃欲试,这是人生进行转变的初期。一旦踏入社会后,冷酷的现实把美好的梦想击得粉碎。被学校这个象牙塔所赋予的道德、情操、理想教育与现实格格不入。这种情态上的痛苦会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家庭责任感很淡漠,从事的劳动很难与国家、人民、家庭、理想串联起来,在这个五光十色、物欲横流的花花世界里,自己的停脚点在哪里?路在何方?彷徨、不安、浮躁等,思想情感的起起伏伏,使他们很难思索起社会责任与家庭责任,于是天马行空,独来独往。社会的风雨砥砺、淬火,伴随着年龄的增长,使他们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慢慢步入到人生的正确航道。以上谈的这些过程一般需要两三年时间,这才是他们频繁跳槽的主要原因。老师除了从理论上阐述清楚利弊后,还应从本校学生安置过中例举成功与失败的个例,以讲故事的形式,反复告诫学生:初次就业,不要随便、频繁地跳槽,不要讲求薪金多少,不要讲求衣食住行,不要讲求大厂小厂,不要讲求客观环境,而是应该利用厂方提供的食宿、培训等条件,只要薪金不低于最低标准就可以,学生初入社会,需要的是增长自己的技艺,为将来的发展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当这个基础牢固后,想“跳槽”也未尝不可。
三、教授《劳动法》时应告知学生一个真实的社会
我国《劳动法》的颁布,使广大劳动者有了法律上的保护与支持,它对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利益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教师应该从正面阐述什么是《劳动法》,学习它的目的、作用。除此之外,教师还应告诉学生一个真实的社会。如:有据可查的有多个外企对中国员工的殴打、搜身、侮辱案件,多个企业主违犯《劳动法》无限延时、拖欠、克扣工人工资案件,多个山西“黑砖窑”案件,郑州违背安全保护引发矽肺开胸案件,某市“黑中介”因中介费把学生推下高楼案件以及现时广州缺少20万农民工的社会原因等等。通过教师对一个个真实的、触目惊心的案件的陈述、剖析,让学生了解如何利用《劳动法》有利、有节地保护自己,如何利用执法部门讨回公道。并开展“假如自己遇到这个问题怎么办”的讨论。从而许多学生认识到:遇到如此问题,适当的妥协、忍让都是必要的。而不要血气方刚、冲昏头脑,使矛盾升级,最终得不偿失。当笔者讲述这些案件时,教室内十分安静,学生注意力十分集中。过后就有学生主动买回《劳动法》来学习、探讨。如此讲课事倍功半。这对于即将走向劳动岗位的学生不仅具有一定的警示作用,同时,也使学生对《劳动法》有更深刻的理解。
笔者在讲授《职业指导》教材中,用事实论证法教授《职业指导》课,效果很好,特别是临近毕业的学生,感觉收获更大。在讨论阶段时,发言踊跃。当然这也只是个人的一点教学经验,愿与同仁探讨,求得批评指正。
(作者单位:河南省三门峡市技工学校)
一、必须用大量鲜活的实例来论证枯燥条文
教材上有许多理论性或条文性的东西,若就理论而理论,条文而条文,老师很容易讲,但对大多数学生来说实在是苦不堪言。上中技的学生年龄大多在15~18之间,对于纯理论或条文性课程,他们很不适应,但当你改变方式利用往届学生成功或失败的实例向他们讲述时,学生顿时会兴趣盎然,不知不觉中听完一堂课,从中得到教益。如:什么是兴趣。举例如下:本校有一姬姓学生,平日对焊工专业十分感兴趣,在校期间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毕业后刻苦钻研,勤苦实践,在短短的六年时间里,完成了从徒工、师傅、业务经理到留学日本的经历。又如我校一邓姓学生,原学焊工,到某酒厂后,对销售工作十分有兴趣,自告奋勇到某省承担推销酒业务,仅当年的销售额就达几百万,奖金提成20余万。
再如我校一段姓女生,原学财会专业,后对烹饪十分感兴趣。于是,从经营小餐馆起步,不到十年,资产已积累了数百万元,现经营着我市一较大酒楼。
有成功的例子,当然也有失败的例子。如:父母为让子女成龙似凤,强迫一些学生在儿童时学习钢琴、舞蹈、绘画等,这些行为违背了孩子的意志、兴趣,最终收到的效果则不如想象中的如意。这些真正的案例,证明了兴趣的作用、类型、倾向,使学生不知不觉中悟到:兴趣的作用如此巨大,它关系着人生的成功与失败。
笔者用故事的形式来论述枯燥的理论条文,使学生听课情绪十分高涨、激奋,收到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二、用失败的例子告诫学生万莫随便、频繁地“跳槽”
十余年来,笔者在安置学生就业过程中发现一奇怪的社会现象。一方面,学校好不容易为学生找到专业对口、效益较好的企业,另一方面却又有80%~90%的学生频繁地“跳槽”,短者几天,长者也不过数月,能坚持一年者少之甚少。
在21世纪,“跳槽”不是贬义词,但百分之八九十的跳槽率,使人不得不仔细分析这一奇怪的社会现象。笔者初步进行分析,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学生年龄小,初入世,情绪化,无是非界限
六七岁上学,十七八岁离校入世。他(她)们是在父辈的呵护中,在师长的循循善诱中成长起来的。他们衣食无忧,随心所欲,特别是近些年来的影视、网络世界中的声色犬马、五光十色的花花世界,使他们极易产生对未来不切实际的美好虚构。然而,现实是残酷的,师傅们冷冰冰的面孔,企业规范的条条框框,工作时间的一再延时,衣食住行的极大反差等等,而他们的是非观念尚未确立,情感世界比较脆弱,受到伤害后极端情绪化处理,最终令他们接二连三的辞职走人。贫困地区、家境贫寒的学生很少出现这样的情况。而家境安康富足、娇生惯养的孩子则比较频繁。
2.无比较鉴别,盲目“跳槽”
这是学生第一次走入社会,也是第一次参加工作,由于社会经验不足,往往考虑不周,即使原先安置在效益较好、福利待遇不错的企业,他们也会这山望着那山高,加上发达的通讯工具,一但看到别的工作信息,不分利弊,头脑一热后盲目而行,而结果往往令人沮丧、失望,于是候鸟般迁移又开始了。
3.对社会责任与家庭责任没有完整的概念
他们对社会生活带着懵懂、向往、幻想,然后跃跃欲试,这是人生进行转变的初期。一旦踏入社会后,冷酷的现实把美好的梦想击得粉碎。被学校这个象牙塔所赋予的道德、情操、理想教育与现实格格不入。这种情态上的痛苦会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家庭责任感很淡漠,从事的劳动很难与国家、人民、家庭、理想串联起来,在这个五光十色、物欲横流的花花世界里,自己的停脚点在哪里?路在何方?彷徨、不安、浮躁等,思想情感的起起伏伏,使他们很难思索起社会责任与家庭责任,于是天马行空,独来独往。社会的风雨砥砺、淬火,伴随着年龄的增长,使他们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慢慢步入到人生的正确航道。以上谈的这些过程一般需要两三年时间,这才是他们频繁跳槽的主要原因。老师除了从理论上阐述清楚利弊后,还应从本校学生安置过中例举成功与失败的个例,以讲故事的形式,反复告诫学生:初次就业,不要随便、频繁地跳槽,不要讲求薪金多少,不要讲求衣食住行,不要讲求大厂小厂,不要讲求客观环境,而是应该利用厂方提供的食宿、培训等条件,只要薪金不低于最低标准就可以,学生初入社会,需要的是增长自己的技艺,为将来的发展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当这个基础牢固后,想“跳槽”也未尝不可。
三、教授《劳动法》时应告知学生一个真实的社会
我国《劳动法》的颁布,使广大劳动者有了法律上的保护与支持,它对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利益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教师应该从正面阐述什么是《劳动法》,学习它的目的、作用。除此之外,教师还应告诉学生一个真实的社会。如:有据可查的有多个外企对中国员工的殴打、搜身、侮辱案件,多个企业主违犯《劳动法》无限延时、拖欠、克扣工人工资案件,多个山西“黑砖窑”案件,郑州违背安全保护引发矽肺开胸案件,某市“黑中介”因中介费把学生推下高楼案件以及现时广州缺少20万农民工的社会原因等等。通过教师对一个个真实的、触目惊心的案件的陈述、剖析,让学生了解如何利用《劳动法》有利、有节地保护自己,如何利用执法部门讨回公道。并开展“假如自己遇到这个问题怎么办”的讨论。从而许多学生认识到:遇到如此问题,适当的妥协、忍让都是必要的。而不要血气方刚、冲昏头脑,使矛盾升级,最终得不偿失。当笔者讲述这些案件时,教室内十分安静,学生注意力十分集中。过后就有学生主动买回《劳动法》来学习、探讨。如此讲课事倍功半。这对于即将走向劳动岗位的学生不仅具有一定的警示作用,同时,也使学生对《劳动法》有更深刻的理解。
笔者在讲授《职业指导》教材中,用事实论证法教授《职业指导》课,效果很好,特别是临近毕业的学生,感觉收获更大。在讨论阶段时,发言踊跃。当然这也只是个人的一点教学经验,愿与同仁探讨,求得批评指正。
(作者单位:河南省三门峡市技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