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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298条“任择性例外”条款的规定作为《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关键条款,是国家应对“南海仲裁”的重要法律依据,关于《公约》是否允许“保留”条款以及“任择性例外”条款是否属于“保留”条款影响相关海洋争端管辖权的判断,因此如何认定其法律性质对于海洋争端解决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首先阐述了《公约》第298条“任择性例外”条款的内容与内涵,其次从文本分析和目的与宗旨角度明确了《公约》允许“保留”条款的前提条件,最后对“任择性例外”条款属于“保留”还是“例外”进行了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