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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中,基金的管理和运行应当占据核心地位。从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到结余基金的营运,以及财务风险的防范管理都应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使社会保险基金在运作过程中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监管,必须注重对这些过程的审计监管。
[关键词]社保基金 审计监管
在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中,基金的管理和运行应当占据核心地位。从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到结余基金的营运,以及财务风险的防范管理都应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使社会保险基金在运作过程中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监管,必须注重对这些过程的审计监管。下面,就说明怎样改善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监管。
一、社会保险基金收缴和支出的审计监管
监督审查社保各部门、各单位资金收入和支出状况。监督社保经办机构是否设立内部审计科室或设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科室或专职内部审计人员是否依照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本单位及下级社保经办机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社保基金收支结存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防范违规舞弊现象发生。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支出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是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应收是否落实到人,各项资金使用是否符合专款专用原则。审计核实管理部门的成本、效益。社保部门还需培养一支高专业素质的队伍,积极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保证征缴质量。另外,对征缴的基数,征缴范围,征缴人数等进行审计监管,这需要企业的配合。只有企业的会计和审计资料正确,才能保证对总量审计的结果的正确性。定期与不定期地审计检查资金使用情况,查看资金利用效果,并通过审计各期财务报表、监督核查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资金的运行效果。建立健全社保经办机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社保经办机构要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薄弱环节,认真整改,堵塞漏洞,有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在社保基金的征收、支付、货币资金管理等重要环节严格贯彻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授权批准等内部会
计控制原则,从源头上防范挤占挪用社保基金等不法行为发生。
二、社会保险基金营运和管理的审计监管
第一, 管理方面
打破地区和传统限制,由中国政府组建并派出全国性的专业的管理机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会”,对社保进行了统一管理,形成大统筹。在此基础上,应该按国际惯例成立社保基金公司,使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和营运相分离。社保基金公司,便可以利用金融机构的行业优势与管理优势和人才优势,依托金融机构的强大实力,来实现社保基金有效,完全增值。当然,社保基金公司从业人员应当精挑细选,并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社保基金公司还应单独建帐,独立核算,定期接受由行业团体和信息需求者为委托的民间审计。社保管理机构对于社保公司的盈利水平,应有详尽完备的量化指标,在此基础上,允许公司按盈利总额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社保基金管理机构还应行使监督的权利,不仅对基金日常收支管理进行监督,还要对基金營运投资的情况进行监督。而社保管理机构又属于国家财政部门,它受国家审计署审计,受信息需求者组织团体受托的民间审计机构的审计。
第二,投资方面
(一) 审计投资方向,投资组合,投资收益和成本等方面。
经济效益或投资收益审计是审计监督活动的重要内容。投资收益问题是社保基金运作的核心内容,也是审计监督的重点。进行投资收益审计,一方面,从投入与产出的比较中分析,审计投资收益的数量,审计管理费、托管费、其他中介费用等是否不合理地侵蚀了基金的投资收益;另一方面,通过纵向比较,如不同委托基金之间的比较、不同投资管理人之间的比较、不同投资对象以及基金与总体市场走势的比较等,比较基金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或应得收益,从而审计出在证券投资组合、产品选择、管理人选择等方面的差异或缺陷,为今后的投资运作服务。
(二)审计监督活动的重点应放在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结合上。
社保基金是全国老百姓的“养命钱”,审计监督活动的重点应首先放在基金资产的安全性上。从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性进行审计,首先要审计基金投资运作过程的规范性,主要有:基金的委托、基金投资管理、基金托管等业务运作是否符合预定的程序和标准;基金的账户开设、基金指令传输、基金清算与会计核算、基金信息披露等是否符合基金投资管理合同和基金托管合同规定的内容;基金的财务管理、定期财务会计报表、基金收益、现金流量等的计算是否真实、合规等。其次,审计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度是否合理并落实,投资风险控制、基金投资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等是风险防范的制度基础,业务操作环节的风险控制更有助于降低风险发生的程度,因此,审计活动也必须立足于防范风险。
我们相信在中央、地方、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充分发挥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督的管理效应,使社会保险基金逐步步入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的运行机制,社会保险基金得以科学合理运营和管理,最终达到保值增值,造福全社会。
[关键词]社保基金 审计监管
在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中,基金的管理和运行应当占据核心地位。从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到结余基金的营运,以及财务风险的防范管理都应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使社会保险基金在运作过程中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监管,必须注重对这些过程的审计监管。下面,就说明怎样改善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监管。
一、社会保险基金收缴和支出的审计监管
监督审查社保各部门、各单位资金收入和支出状况。监督社保经办机构是否设立内部审计科室或设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科室或专职内部审计人员是否依照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本单位及下级社保经办机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社保基金收支结存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防范违规舞弊现象发生。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支出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是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应收是否落实到人,各项资金使用是否符合专款专用原则。审计核实管理部门的成本、效益。社保部门还需培养一支高专业素质的队伍,积极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保证征缴质量。另外,对征缴的基数,征缴范围,征缴人数等进行审计监管,这需要企业的配合。只有企业的会计和审计资料正确,才能保证对总量审计的结果的正确性。定期与不定期地审计检查资金使用情况,查看资金利用效果,并通过审计各期财务报表、监督核查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资金的运行效果。建立健全社保经办机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社保经办机构要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薄弱环节,认真整改,堵塞漏洞,有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在社保基金的征收、支付、货币资金管理等重要环节严格贯彻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授权批准等内部会
计控制原则,从源头上防范挤占挪用社保基金等不法行为发生。
二、社会保险基金营运和管理的审计监管
第一, 管理方面
打破地区和传统限制,由中国政府组建并派出全国性的专业的管理机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会”,对社保进行了统一管理,形成大统筹。在此基础上,应该按国际惯例成立社保基金公司,使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和营运相分离。社保基金公司,便可以利用金融机构的行业优势与管理优势和人才优势,依托金融机构的强大实力,来实现社保基金有效,完全增值。当然,社保基金公司从业人员应当精挑细选,并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社保基金公司还应单独建帐,独立核算,定期接受由行业团体和信息需求者为委托的民间审计。社保管理机构对于社保公司的盈利水平,应有详尽完备的量化指标,在此基础上,允许公司按盈利总额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社保基金管理机构还应行使监督的权利,不仅对基金日常收支管理进行监督,还要对基金營运投资的情况进行监督。而社保管理机构又属于国家财政部门,它受国家审计署审计,受信息需求者组织团体受托的民间审计机构的审计。
第二,投资方面
(一) 审计投资方向,投资组合,投资收益和成本等方面。
经济效益或投资收益审计是审计监督活动的重要内容。投资收益问题是社保基金运作的核心内容,也是审计监督的重点。进行投资收益审计,一方面,从投入与产出的比较中分析,审计投资收益的数量,审计管理费、托管费、其他中介费用等是否不合理地侵蚀了基金的投资收益;另一方面,通过纵向比较,如不同委托基金之间的比较、不同投资管理人之间的比较、不同投资对象以及基金与总体市场走势的比较等,比较基金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或应得收益,从而审计出在证券投资组合、产品选择、管理人选择等方面的差异或缺陷,为今后的投资运作服务。
(二)审计监督活动的重点应放在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结合上。
社保基金是全国老百姓的“养命钱”,审计监督活动的重点应首先放在基金资产的安全性上。从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性进行审计,首先要审计基金投资运作过程的规范性,主要有:基金的委托、基金投资管理、基金托管等业务运作是否符合预定的程序和标准;基金的账户开设、基金指令传输、基金清算与会计核算、基金信息披露等是否符合基金投资管理合同和基金托管合同规定的内容;基金的财务管理、定期财务会计报表、基金收益、现金流量等的计算是否真实、合规等。其次,审计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度是否合理并落实,投资风险控制、基金投资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等是风险防范的制度基础,业务操作环节的风险控制更有助于降低风险发生的程度,因此,审计活动也必须立足于防范风险。
我们相信在中央、地方、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充分发挥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督的管理效应,使社会保险基金逐步步入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的运行机制,社会保险基金得以科学合理运营和管理,最终达到保值增值,造福全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