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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跨地区执业的情况复杂,特别是一些中小事务所跨地区执业的情况堪为混乱,不仅严重影响了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CPA”)的职业形象和职业信誉,而且很大程度上严重搅乱了异地CPA正常的执业秩序,又由于我国对事务所跨地区执业方面的规范性管理文件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