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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风险排查是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的必要环节。通过风险排查,查找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点,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提出专业化管理建议,是国有资产管理风险排查的根本目的。本文基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风险排查第三方评估中应关注的领域和实施的主要程序进行了分析。
引言
国有资产管理风险排查是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全方位的风险点查找、疏导、整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从配置到处置,从入口到出口的全流程科学规范、合理配置、物尽其用,最终以实现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提升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结合目前各地陆续开展的国有资产管理风险排查第三方评估工作,笔者认为,作为资产评估师,在从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风险排查的验收评估业务中,应重点关注的领域和主要实施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验收评估中应重点关注领域
(一) 被验收评估单位的制度建设情况
执业过程中,评估人员应首先要取得被验收单位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核实单位是否制定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移交等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了专用设备、大型设备管理办法;是否建立资产管理内控机制;是否建立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管理部门协同工作机制,以确保资产报表与会计账务相关数据保持一致。
(二)被验收评估单位的资产配置及使用情况
针对被验收评估单位的资产配置及使用情况的验收,评估人员在实际执业中应核实被验收评估单位的资产配置是否合理,有无重复、超标准配置;通用设备是否按照标准配置,超标准配置资产是否有财政部门或国资部门批复;大额资产配置是否有上会记录或相关内部审核依据;资产配置年初是否有预算。资产是否有效调剂和利用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是否健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国有资产出库入库实行动态管理;是否确保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的资产的保值增值,并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有资产收益;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的资产是否经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审批;资产的领用、使用是否责任到相关部门和人员;是否违规将资金出借给下属单位及关联单位。
(三) 被验收评估单位的资产处置情况
对于资产处置情况的验收,评估人员应重点核实被验收评估单位的国有资产处置是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和先处置再报批的情况;国有资产处置是否按照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是否有长期积压待报废资产;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及隶属关系发生改变时,是否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清查登记,编制清册,报送财政部门审核、处置,并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单位有无未达到使用年限或已達到使用年限申请报废或可继续使用资产;有无已报废资产和拟报废资产混放存储的情况;有无待处置资产资料不齐、手续不全长期挂账的情况;重点关注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
(四) 被验收评估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账务处理
对被验收评估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评估人员应主要核实被验收评估单位是否健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督制约机制;对单位国有资产是否实行绩效管理;是否完整登记资产卡片信息,做到一卡一物,有无漏记重记;涉密资产是否按照保密规定管理等。
对于单位的国有资产账务处理情况,则首先核实被验收评估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变价收入和残值收入,是否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否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并及时处理盘盈盘亏、资金挂账;其次,有无在建工程长期不转固、无形资产不纳入账内核算等情况;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取得的收入是否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最后,核实单位是否做到资产账、财务账、实物账及时登记,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有无资产系统登记和财务记账不统一,有漏记或少记情况;有无未收到报废批复先核销记账资产情况;单位是否及时清理资金,有无呆账坏账;是否定期盘点库存现金,有无资金挪用的违法、违规情况等。
二、第三方评估中实施的主要程序
作为第三方评估单位,笔者认为,评估师在从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风险排查验收评估业务中应主要实施下列实质性程序:
(一)实施现金的监盘程序
项目实施中,应对被验收单位的现金进行突击监盘,将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在非资产负债表日进行盘点时,调整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如有充抵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需在盘点表中注明,特别关注数家单位混用现金保险柜的情况。
编制银行存单检查表,检查银行存单与账面记录的金额是否一致,是否被质押或限制使用,存单是否为被验收单位所拥有。对于可能存在舞弊风险的银行账户(包括已注销的账户)从对账单中选取重大收支金额,追查至被验收评估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检查是否准确记录。
(二) 实施存货监盘程序
盘点中,应重点关注所有权不属于被验收评估单位的存货,并取得其规格、数量等有关资料,确定这些存货是否已经分别存放、标明,且未被纳入盘点范围;应选取代表性样本,抽查(存在实物形态的)各类存货明细账的数量与盘点记录的数量是否一致,以确定账面存货的存在和完整性。
(三)实施固定资产监盘程序
在单位本期增加的固定资产中,选择适量的项目,实地观察和检查固定资产,确定其是否存在,记录当前实际使用状况。观察是否存在已报废但仍未核销的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封存或闲置的固定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尚未记账的固定资产。检查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或控制权,是否存在“他项权”,对各类固定资产,获取、收集不同的证据以确定其是否归被验收评估单位所有。检查的主要思路和方法为,对外购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审核采购发票、采购合同等;对于房地产类固定资产,查阅权属证书、有关的合同、财产税单、抵押借款的还款凭证、保险单等书面文件;对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检查有关融资租赁合同;对汽车等运输设备,检查有关运营证件。 (四)检查本期增加的在建工程
对在建工程的核查,主要为询问单位管理层在建工程本期增加情况,并与在建工程明细表核对;查阅单位资本支出预算、相关会议决议等,检查本期增加的在建工程是否全部得到记录;检查单位本期增加在建工程的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如立项申请、工程借款合同、施工合同、发票、工程物资请购申请、付款单据、运单、验收报告等是否完整,计价是否正确。
(五)对其他资产的验收评估
主要为各单位的应收款项、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资产。对这些资产的验收评估,评估人员应重点实施积极式函证;并检查原始凭证,如结算发票、收款收据、业务单据等;抽查有关原始凭据,验证与其相关的应收款项的真实性;抽查应收款项明细账,并追查至有关原始凭证,查证被验收评估单位有无不属于结算业务的债权等。同时,检查无形资产的权属证件、非专利技术的持有和保密状况等,并获取有关协议和会议纪要文件、资料,检查无形资产的性质、构成内容、计价依据、使用状况和受益期限,确定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并由被验收评估单位拥有或控制。
对外投资事项的风险排查,则要按单位核算的各投資事项的发生年度进行追溯验收评估,取得对外投资时事业单位管理层办公会纪要及相关投资协议或合作意向书,核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时是否符合属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根据事业单位的实际出资资产、出资情况,核实对外出资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如抽查相关记账凭证,对后附的原始凭证进行验收评估确认,对投出资产情况进行核实,如为货币出资,落实资金流水;如为实物资产出资,则取得对外出资资产的评估报告等。验收评估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业务的账务处理,结合事业单位负债验收评估,重点关注投资事项发生时,事业单位负债同时增加的相关业务,核实事业单位是否存在代持股权情况等。
总之,评估人员在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风险排查、验收评估时,应重点关注两个方面,一是,审查国有资产取得渠道是否正确合法,国有资产的账面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对外出租、出借、处置是否经过批准和授权,处置收入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二是,各行政事业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情况。主要审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是否完整,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是否严格,政府采购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通过资产管理风险排查,查找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点,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专业管理建议,督促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以此为契机,完善资产制度建设与内控管理,全面提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引言
国有资产管理风险排查是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全方位的风险点查找、疏导、整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从配置到处置,从入口到出口的全流程科学规范、合理配置、物尽其用,最终以实现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提升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结合目前各地陆续开展的国有资产管理风险排查第三方评估工作,笔者认为,作为资产评估师,在从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风险排查的验收评估业务中,应重点关注的领域和主要实施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验收评估中应重点关注领域
(一) 被验收评估单位的制度建设情况
执业过程中,评估人员应首先要取得被验收单位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核实单位是否制定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移交等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了专用设备、大型设备管理办法;是否建立资产管理内控机制;是否建立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管理部门协同工作机制,以确保资产报表与会计账务相关数据保持一致。
(二)被验收评估单位的资产配置及使用情况
针对被验收评估单位的资产配置及使用情况的验收,评估人员在实际执业中应核实被验收评估单位的资产配置是否合理,有无重复、超标准配置;通用设备是否按照标准配置,超标准配置资产是否有财政部门或国资部门批复;大额资产配置是否有上会记录或相关内部审核依据;资产配置年初是否有预算。资产是否有效调剂和利用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是否健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国有资产出库入库实行动态管理;是否确保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的资产的保值增值,并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有资产收益;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的资产是否经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审批;资产的领用、使用是否责任到相关部门和人员;是否违规将资金出借给下属单位及关联单位。
(三) 被验收评估单位的资产处置情况
对于资产处置情况的验收,评估人员应重点核实被验收评估单位的国有资产处置是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和先处置再报批的情况;国有资产处置是否按照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是否有长期积压待报废资产;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及隶属关系发生改变时,是否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清查登记,编制清册,报送财政部门审核、处置,并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单位有无未达到使用年限或已達到使用年限申请报废或可继续使用资产;有无已报废资产和拟报废资产混放存储的情况;有无待处置资产资料不齐、手续不全长期挂账的情况;重点关注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
(四) 被验收评估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账务处理
对被验收评估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评估人员应主要核实被验收评估单位是否健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督制约机制;对单位国有资产是否实行绩效管理;是否完整登记资产卡片信息,做到一卡一物,有无漏记重记;涉密资产是否按照保密规定管理等。
对于单位的国有资产账务处理情况,则首先核实被验收评估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变价收入和残值收入,是否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否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并及时处理盘盈盘亏、资金挂账;其次,有无在建工程长期不转固、无形资产不纳入账内核算等情况;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取得的收入是否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最后,核实单位是否做到资产账、财务账、实物账及时登记,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有无资产系统登记和财务记账不统一,有漏记或少记情况;有无未收到报废批复先核销记账资产情况;单位是否及时清理资金,有无呆账坏账;是否定期盘点库存现金,有无资金挪用的违法、违规情况等。
二、第三方评估中实施的主要程序
作为第三方评估单位,笔者认为,评估师在从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风险排查验收评估业务中应主要实施下列实质性程序:
(一)实施现金的监盘程序
项目实施中,应对被验收单位的现金进行突击监盘,将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在非资产负债表日进行盘点时,调整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如有充抵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需在盘点表中注明,特别关注数家单位混用现金保险柜的情况。
编制银行存单检查表,检查银行存单与账面记录的金额是否一致,是否被质押或限制使用,存单是否为被验收单位所拥有。对于可能存在舞弊风险的银行账户(包括已注销的账户)从对账单中选取重大收支金额,追查至被验收评估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检查是否准确记录。
(二) 实施存货监盘程序
盘点中,应重点关注所有权不属于被验收评估单位的存货,并取得其规格、数量等有关资料,确定这些存货是否已经分别存放、标明,且未被纳入盘点范围;应选取代表性样本,抽查(存在实物形态的)各类存货明细账的数量与盘点记录的数量是否一致,以确定账面存货的存在和完整性。
(三)实施固定资产监盘程序
在单位本期增加的固定资产中,选择适量的项目,实地观察和检查固定资产,确定其是否存在,记录当前实际使用状况。观察是否存在已报废但仍未核销的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封存或闲置的固定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尚未记账的固定资产。检查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或控制权,是否存在“他项权”,对各类固定资产,获取、收集不同的证据以确定其是否归被验收评估单位所有。检查的主要思路和方法为,对外购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审核采购发票、采购合同等;对于房地产类固定资产,查阅权属证书、有关的合同、财产税单、抵押借款的还款凭证、保险单等书面文件;对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检查有关融资租赁合同;对汽车等运输设备,检查有关运营证件。 (四)检查本期增加的在建工程
对在建工程的核查,主要为询问单位管理层在建工程本期增加情况,并与在建工程明细表核对;查阅单位资本支出预算、相关会议决议等,检查本期增加的在建工程是否全部得到记录;检查单位本期增加在建工程的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如立项申请、工程借款合同、施工合同、发票、工程物资请购申请、付款单据、运单、验收报告等是否完整,计价是否正确。
(五)对其他资产的验收评估
主要为各单位的应收款项、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资产。对这些资产的验收评估,评估人员应重点实施积极式函证;并检查原始凭证,如结算发票、收款收据、业务单据等;抽查有关原始凭据,验证与其相关的应收款项的真实性;抽查应收款项明细账,并追查至有关原始凭证,查证被验收评估单位有无不属于结算业务的债权等。同时,检查无形资产的权属证件、非专利技术的持有和保密状况等,并获取有关协议和会议纪要文件、资料,检查无形资产的性质、构成内容、计价依据、使用状况和受益期限,确定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并由被验收评估单位拥有或控制。
对外投资事项的风险排查,则要按单位核算的各投資事项的发生年度进行追溯验收评估,取得对外投资时事业单位管理层办公会纪要及相关投资协议或合作意向书,核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时是否符合属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根据事业单位的实际出资资产、出资情况,核实对外出资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如抽查相关记账凭证,对后附的原始凭证进行验收评估确认,对投出资产情况进行核实,如为货币出资,落实资金流水;如为实物资产出资,则取得对外出资资产的评估报告等。验收评估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业务的账务处理,结合事业单位负债验收评估,重点关注投资事项发生时,事业单位负债同时增加的相关业务,核实事业单位是否存在代持股权情况等。
总之,评估人员在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风险排查、验收评估时,应重点关注两个方面,一是,审查国有资产取得渠道是否正确合法,国有资产的账面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对外出租、出借、处置是否经过批准和授权,处置收入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二是,各行政事业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情况。主要审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是否完整,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是否严格,政府采购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通过资产管理风险排查,查找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点,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专业管理建议,督促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以此为契机,完善资产制度建设与内控管理,全面提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