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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煤层气工业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性基础产业,但目前我国煤层气企业税制存在税赋过重的问题。文章在剖析煤层气企业行业特点的基础上,分析了涉及煤层气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扶持和加大税收优惠政策。
关键词:煤层气;煤炭企业;税收优惠;增值税转型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1)34-0022-02
一、煤层气的行业特征
在国际能源局势趋紧的情况下,作为一种优质高效清洁能源,煤层气的大规模开发利用前景诱人。国家《煤层气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预计我国煤层气产量为210亿立方米,较“十一五”增长一倍多,其中地面抽采量为90亿立方米,井下抽采量为120亿立方米。预计至2020年我国煤层气年产量达400亿立方米,其中,地面300亿立立方米,井下100亿立方米,全国减排煤矿甲烷每年100亿立方米以上。
二、增值税转型对煤炭企业的影响
作为增值税全面转型的配套政策之一,从2009年1月1日起国家将包括煤炭在内的金属矿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到17%,更多地体现了政府保护资源、建设节约性社会的意图,煤炭增值税税率调整改变了煤炭与其下游行业之间的税负分配,对于大多数的煤炭行业而言,新增的4个百分点增值税税负,许多煤炭行业希望通过涨价转移给下游企业,但是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当前煤炭市场需求的低迷,煤炭企业最终可能不得不通过挤压自身利润加以消化,若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变化,增值税率上调将影响吨煤收入15~20元左右,对纯煤炭业务企业利润的影响幅度为15%~20%,对非煤业务比重较大的企业影响幅度在10%左右。据从中部地区试点的26个工业城市的煤炭企业西山煤电、大同煤业、山西国阳新能、山西潞安环能、郑州煤电、平煤股份等试行情况来看,抵扣效应的边际贡献不大。
三、煤层气工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从税收角度来看,我国现行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与煤炭企业煤层气抽采相关的财税法规主要体现在所得税、增值税和资源税三个税种中,总体来看,运用税收杠杆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方面仍缺乏总体把握和系统考虑,税收在这个领域发挥作用有限。
(一)增值税方面
为了加快推进煤层气资源的抽采利用,鼓励清洁生产、节约生产和安全生产,对煤层气抽采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抽采销售煤层气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中外合作开采陆上煤层气按实物征收5%的增值税,不抵扣进项税额,自营开采陆上煤层气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的政策,即按13%的税率征收,返还8个百分点。
(二)资源税方面
现行支持煤炭可持续发展税收政策主要体现在资源税上,而资源税在税收体系中只是一个小税种,在全国税收收入占很小的比重,因此,微乎其微的税收收入不能承担起煤炭开采对生态环境和资源损耗所带来巨大损失。虽然2007年7月以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相继上调23个省(区、市)煤炭、原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的资源税税额标准,但是为鼓励煤层气的开采,对煤矿生产天然气(煤层气),暂不征收资源税,这对煤层气抽采技术能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三)企业所得税方面
煤层气增值税先征后退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煤层气技术的研究和扩大再生产,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独立核算的煤层气抽采企业购进的煤层气抽采泵、钻机、煤层气监测装置、煤层气发电机组、钻井、录井、测井等专用设备,统一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实行加速折旧。
对独立核算的煤层气抽采企业利用银行贷款或自筹资金从事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除。
对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收的煤层气抽采企业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在按规定实行100%的扣除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
四、加大煤层气工业的税收优惠力度
21世纪全世界能源面临严峻的局面,能源供需矛盾加剧,由于大量燃煤燃油给环境带来严重的污染,因此开发利用新的洁净能源势在必行。煤层气的开发和利用不仅可以提供优质高效的清洁能源,而且还减少了甲烷向大气排放造成的污染,同时对减少煤矿开采的灾害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深入了解煤层气生产企业的特点、煤层气企业生产销售结存情况、煤层气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等情况,找出煤层气行业税收管理的内在规律,采取人机结合的办法,减少不合理的税费制度,减轻煤层气企业的税收负担,加大对煤层气抽采行业的税收优惠力度,扶持煤层气行业,对开发利用新的洁净能源,促进煤炭企业尤其是煤层气抽采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参考文献
[1] 李晓静,王艳妮.我国煤炭企业的税制现状探讨——兼论煤炭企业纳税筹划[J].山西煤炭,2005,(2).
[2] 石红红,汪红.煤炭企业税收负担与优惠政策分析[J].现代营销,2011,(7).
作者简介:石红红(1974-),女,山西晋城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经济管理和税法。
(责任编辑:周加转)
关键词:煤层气;煤炭企业;税收优惠;增值税转型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1)34-0022-02
一、煤层气的行业特征
在国际能源局势趋紧的情况下,作为一种优质高效清洁能源,煤层气的大规模开发利用前景诱人。国家《煤层气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预计我国煤层气产量为210亿立方米,较“十一五”增长一倍多,其中地面抽采量为90亿立方米,井下抽采量为120亿立方米。预计至2020年我国煤层气年产量达400亿立方米,其中,地面300亿立立方米,井下100亿立方米,全国减排煤矿甲烷每年100亿立方米以上。
二、增值税转型对煤炭企业的影响
作为增值税全面转型的配套政策之一,从2009年1月1日起国家将包括煤炭在内的金属矿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到17%,更多地体现了政府保护资源、建设节约性社会的意图,煤炭增值税税率调整改变了煤炭与其下游行业之间的税负分配,对于大多数的煤炭行业而言,新增的4个百分点增值税税负,许多煤炭行业希望通过涨价转移给下游企业,但是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当前煤炭市场需求的低迷,煤炭企业最终可能不得不通过挤压自身利润加以消化,若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变化,增值税率上调将影响吨煤收入15~20元左右,对纯煤炭业务企业利润的影响幅度为15%~20%,对非煤业务比重较大的企业影响幅度在10%左右。据从中部地区试点的26个工业城市的煤炭企业西山煤电、大同煤业、山西国阳新能、山西潞安环能、郑州煤电、平煤股份等试行情况来看,抵扣效应的边际贡献不大。
三、煤层气工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从税收角度来看,我国现行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与煤炭企业煤层气抽采相关的财税法规主要体现在所得税、增值税和资源税三个税种中,总体来看,运用税收杠杆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方面仍缺乏总体把握和系统考虑,税收在这个领域发挥作用有限。
(一)增值税方面
为了加快推进煤层气资源的抽采利用,鼓励清洁生产、节约生产和安全生产,对煤层气抽采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抽采销售煤层气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中外合作开采陆上煤层气按实物征收5%的增值税,不抵扣进项税额,自营开采陆上煤层气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的政策,即按13%的税率征收,返还8个百分点。
(二)资源税方面
现行支持煤炭可持续发展税收政策主要体现在资源税上,而资源税在税收体系中只是一个小税种,在全国税收收入占很小的比重,因此,微乎其微的税收收入不能承担起煤炭开采对生态环境和资源损耗所带来巨大损失。虽然2007年7月以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相继上调23个省(区、市)煤炭、原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的资源税税额标准,但是为鼓励煤层气的开采,对煤矿生产天然气(煤层气),暂不征收资源税,这对煤层气抽采技术能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三)企业所得税方面
煤层气增值税先征后退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煤层气技术的研究和扩大再生产,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独立核算的煤层气抽采企业购进的煤层气抽采泵、钻机、煤层气监测装置、煤层气发电机组、钻井、录井、测井等专用设备,统一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实行加速折旧。
对独立核算的煤层气抽采企业利用银行贷款或自筹资金从事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除。
对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收的煤层气抽采企业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在按规定实行100%的扣除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
四、加大煤层气工业的税收优惠力度
21世纪全世界能源面临严峻的局面,能源供需矛盾加剧,由于大量燃煤燃油给环境带来严重的污染,因此开发利用新的洁净能源势在必行。煤层气的开发和利用不仅可以提供优质高效的清洁能源,而且还减少了甲烷向大气排放造成的污染,同时对减少煤矿开采的灾害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深入了解煤层气生产企业的特点、煤层气企业生产销售结存情况、煤层气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等情况,找出煤层气行业税收管理的内在规律,采取人机结合的办法,减少不合理的税费制度,减轻煤层气企业的税收负担,加大对煤层气抽采行业的税收优惠力度,扶持煤层气行业,对开发利用新的洁净能源,促进煤炭企业尤其是煤层气抽采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参考文献
[1] 李晓静,王艳妮.我国煤炭企业的税制现状探讨——兼论煤炭企业纳税筹划[J].山西煤炭,2005,(2).
[2] 石红红,汪红.煤炭企业税收负担与优惠政策分析[J].现代营销,2011,(7).
作者简介:石红红(1974-),女,山西晋城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经济管理和税法。
(责任编辑:周加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