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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2002)》提出:“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因为药品是特殊的商品,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禁止退药的目的是杜绝假药、劣药流人医院,保证药品质量。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院的门诊药房每天都要遇到数起退药问题,如一概不予退药,难免会引起纠纷,影响药房的日常工作。为了保护患者同时作为消费者的权利.本着一切从患者角度出发的原则,我院可就具体情况予以退药。在退药过程中,发现了一些原本可以避免的问题。现就我院2009年3~6月的438例退药处方进行统计分析,从而找出退药原因,减少和规范退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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