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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和保护,山西省政府日前正式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拟通过家庭尽责、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原则,到2020年,全面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
《意见》中明确要求,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要求各政府部门督促父母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教育义务,增强父母作为第一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引导父母在家庭发展中优先考虑儿童利益。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光明日报
《意见》中明确要求,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要求各政府部门督促父母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教育义务,增强父母作为第一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引导父母在家庭发展中优先考虑儿童利益。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