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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于一九五七年十二月十八日邀请了华东政法学院及复旦大学法律系的八位同学(其中四人是工农成分,一人是部队复員軍人,三人是青年学生)举行了一次“怎样把自己培养成又红又专的法律人才”問题的座谈会,并请了上海市中級和区法院的三位审判員(工人出身的)参加。到会者热烈地提出了自己对这一問题的看法。以下发表的是发言摘要(按发言先后为序)。发言前面的小标題是編者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