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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0年底,广东省已有4.9万名代课人员通过招录、转岗、辞退补偿等方式得到妥善安置,占全省原代课人员总数5.9万名的83%。
成效
按照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2010年底是我省解决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的最后期限。2010年12月-2011年1月,为全面掌握各地工作完成情况,省委办公厅会同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对各地进行了全面督促检查。督查结果表明,我省已基本解决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
截至2010年底,全省有18个市全面解决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其余3市正紧锣密鼓开展辞退补偿工作,预计2011年3月底前全部解决代课人员问题:全省4.9万名代课人员(占原代课人员总数5.9万名的83%)已通过招录、转岗、辞退补偿等方式得以妥善安置。2010年10月,省教育厅还对欠发达地区近2万名通过“代转公”考试招录的教师进行了免费培训。全省基本实现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改善,中小学教师待遇大幅度增长,教师职业认同感和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最大限度将合格代课人员招录为公办教师。2009年,先后分两批统一组织欠发达地区“代转公”招聘考试,19876名代课人员达到全省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全部被招录为公办教师:发达地区各市组织了1-2批“代转公”招聘考试,10507名代课人员被招录为公办教师或被聘为合同制教师。目前,全省共有30383名代课人员转为公办教师或聘为合同制教师,占原代课人员总数的52%。
最大程度把未能转为公办教师的代课人员进行转岗安置。在完成具有教师资格的代课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后,2010年下半年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和教学工作需要,组织不具备教师资格和达不到全省最低招考分数的代课人员进行转岗考试,全省5000多名代课人员被妥善安排到学校教辅岗位或工勤岗位,占原代课人员总数的8%。
最大力度保障已解除劳动关系代课人员的合法权益。2010年7月,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欠发达地区中小学代课人员转岗和解除劳动关系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从经济补偿、社会保险补缴、再就业扶持等方面,建立起保障全面、系统完备、标准适当、操作简便的工作方案,最大程度地维护被辞退代课人员的合法权益。目前,除少部分代课人员自动离职外,全省近14万名解除劳动关系的代课人员已落实经济补偿并理顺社会保险关系,占原代课人员总数的23%。
最大幅度提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目前,除珠三角地区少数县(市、区)外,全省有18个地市所辖县(市、区)已实现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欠发达地区和发达地区中小学(不含地级市直属学校)教师月平均工资水平从2008年第三季度的1700元和5300元分别上升到2010年第三季度的2300元和6900元,绝对数增长了600元和1600元,增长幅度分别达到35%和30%。
经验
我省解决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工作得到教育部的高度关注和具体指导,制度设计和做法符合广东实际:在解决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上超前谋划,与国家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有效衔接,统筹推进,顺利实现了工作目标。
领导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汪洋高度关注解决代课人员问题,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为顺利推进解决代课人员问题指明了方向:省政府召开专门工作会议,省长黄华华亲自动员部署:副省长宋海连续两年在教师节期间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2010年9月还专门致信给9个地市党政一把手督促落实工作,并多次带队赴各市进行督查指导。
部门共同推进。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多次牵头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开展督查,在解决代课人员问题的攻坚和决战的关键时间节点上较好地发挥了督办指导作用,有效促进了工作落实。省教育厅会同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建立起高效、务实的工作联动机制,先后召开7次厅际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政策措施,部署实施具体工作,并多次深入40多个县(市、区)开展督查调研,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了各项工作平稳快速推进。
财政全力保障。2008年以来,省财政采取调整现有存量资金和适当新增预算安排等方式,安排解决代课人员问题和落实“两相当”奖补资金共25.1亿元,其中,解决代课人员问题资金6.6亿元,落实“两相当”奖补资金18.5亿元。各地也加大了财政投入力度,全省市、县两级财政共投入60多亿元解决代课人员问题和落实“两相当”工作。如,深圳市3年内投入1亿元用于提高合同制教师待遇,梅州和湛江市分别筹措7000万元和4300万元用于解决代课人员问题:中山市每年新增财政支出3,33亿元用于推进“两相当”和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
各地攻坚克难。各地党委、政府坚持把解决代课人员问题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倒逼加压、敢打硬仗,确保了工作目标的有效推进。惠州市提前一年率先全面实现省委、省政府解决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的工作目标,较快实现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梅州市在代课人员总量较大、地方财力有限的不利条件下,积极筹措资金,强化措施、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攻坚克难,如期解决代课人员问题。
保障
以倒逼机制力促全面解决代课人员问题。目前,尚未解决代课人员问题的地方正在抓紧进行代课人员辞退补偿T作。省教育厅将加大对这些地方的T作指导和督查,要求当地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克服困难、加快进度,以倒逼机制力争2011年春季开学前、最迟3月底前全面完成代课人员辞退补偿及理顺社会保险关系等扫尾工作。
以创新机制规范教师使用和管理。省教育厅将会同人社、财政、编制等部门研究相关政策措施,依法明确教师队伍管理体制,完善教师编制管理、岗位设置、招聘录用、职务评聘、考核培训等制度,切实加强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资源配置。各地对于已招录的“代转公”教师,要进一步明确服务年限,并建立刚性约束机制:对于因大量辞退代课人员影响正常教学的农村地区,要多措并举尽快补充:对于因解决“代转公”教师入编而出现超编的地区,要运用编制动态调整机制,通过上浮教师编制数或区域内调剂等措施加快解决:发达地区要进一步规范临聘教师管理,尽快并尽可能缩小与公办教师的待遇差距。
以激励机制稳定农村教师队伍。目前,我省珠三角地区教师平均工资水平比欠发达地区高出3倍多,临近的湖南、江西等省农村教师收入水平均已超过我省同类地区。由于工资福利待遇过低,近年来我省偏远农村学校一方面吸引不到应届高校毕业生从教,另一方面出现大量骨干教师流失问题。对此,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设立农村偏远地区教师特殊岗位津贴的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在农村学校建设“政府统筹、产权公有、周转使用”的农村教师周转房的试点工作,加大对经济特别困难、条件特别艰苦的农村地区教师工资福利待遇财政保障力度,切实落实教师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为农村学校提供稳定、优质的师资保障。
以问责机制严防代课人员问题出现反弹。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把防止代课人员问题出现反弹、建立合格教师及时补充和动态调整的长效机制,作为领导干部教育政绩考核的主要指标和重要内容。对存在有合格师资来源但空编不补、变相使用代课人员、违规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人员任教等问题的地区党委、政府领导在教育政绩考核中实施“一票否决”。同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巩固解决代课人员问题T作成果,促进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粤教宣)
成效
按照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2010年底是我省解决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的最后期限。2010年12月-2011年1月,为全面掌握各地工作完成情况,省委办公厅会同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对各地进行了全面督促检查。督查结果表明,我省已基本解决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
截至2010年底,全省有18个市全面解决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其余3市正紧锣密鼓开展辞退补偿工作,预计2011年3月底前全部解决代课人员问题:全省4.9万名代课人员(占原代课人员总数5.9万名的83%)已通过招录、转岗、辞退补偿等方式得以妥善安置。2010年10月,省教育厅还对欠发达地区近2万名通过“代转公”考试招录的教师进行了免费培训。全省基本实现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改善,中小学教师待遇大幅度增长,教师职业认同感和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最大限度将合格代课人员招录为公办教师。2009年,先后分两批统一组织欠发达地区“代转公”招聘考试,19876名代课人员达到全省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全部被招录为公办教师:发达地区各市组织了1-2批“代转公”招聘考试,10507名代课人员被招录为公办教师或被聘为合同制教师。目前,全省共有30383名代课人员转为公办教师或聘为合同制教师,占原代课人员总数的52%。
最大程度把未能转为公办教师的代课人员进行转岗安置。在完成具有教师资格的代课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后,2010年下半年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和教学工作需要,组织不具备教师资格和达不到全省最低招考分数的代课人员进行转岗考试,全省5000多名代课人员被妥善安排到学校教辅岗位或工勤岗位,占原代课人员总数的8%。
最大力度保障已解除劳动关系代课人员的合法权益。2010年7月,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欠发达地区中小学代课人员转岗和解除劳动关系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从经济补偿、社会保险补缴、再就业扶持等方面,建立起保障全面、系统完备、标准适当、操作简便的工作方案,最大程度地维护被辞退代课人员的合法权益。目前,除少部分代课人员自动离职外,全省近14万名解除劳动关系的代课人员已落实经济补偿并理顺社会保险关系,占原代课人员总数的23%。
最大幅度提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目前,除珠三角地区少数县(市、区)外,全省有18个地市所辖县(市、区)已实现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欠发达地区和发达地区中小学(不含地级市直属学校)教师月平均工资水平从2008年第三季度的1700元和5300元分别上升到2010年第三季度的2300元和6900元,绝对数增长了600元和1600元,增长幅度分别达到35%和30%。
经验
我省解决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工作得到教育部的高度关注和具体指导,制度设计和做法符合广东实际:在解决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上超前谋划,与国家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有效衔接,统筹推进,顺利实现了工作目标。
领导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汪洋高度关注解决代课人员问题,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为顺利推进解决代课人员问题指明了方向:省政府召开专门工作会议,省长黄华华亲自动员部署:副省长宋海连续两年在教师节期间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2010年9月还专门致信给9个地市党政一把手督促落实工作,并多次带队赴各市进行督查指导。
部门共同推进。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多次牵头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开展督查,在解决代课人员问题的攻坚和决战的关键时间节点上较好地发挥了督办指导作用,有效促进了工作落实。省教育厅会同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建立起高效、务实的工作联动机制,先后召开7次厅际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政策措施,部署实施具体工作,并多次深入40多个县(市、区)开展督查调研,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了各项工作平稳快速推进。
财政全力保障。2008年以来,省财政采取调整现有存量资金和适当新增预算安排等方式,安排解决代课人员问题和落实“两相当”奖补资金共25.1亿元,其中,解决代课人员问题资金6.6亿元,落实“两相当”奖补资金18.5亿元。各地也加大了财政投入力度,全省市、县两级财政共投入60多亿元解决代课人员问题和落实“两相当”工作。如,深圳市3年内投入1亿元用于提高合同制教师待遇,梅州和湛江市分别筹措7000万元和4300万元用于解决代课人员问题:中山市每年新增财政支出3,33亿元用于推进“两相当”和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
各地攻坚克难。各地党委、政府坚持把解决代课人员问题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倒逼加压、敢打硬仗,确保了工作目标的有效推进。惠州市提前一年率先全面实现省委、省政府解决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的工作目标,较快实现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梅州市在代课人员总量较大、地方财力有限的不利条件下,积极筹措资金,强化措施、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攻坚克难,如期解决代课人员问题。
保障
以倒逼机制力促全面解决代课人员问题。目前,尚未解决代课人员问题的地方正在抓紧进行代课人员辞退补偿T作。省教育厅将加大对这些地方的T作指导和督查,要求当地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克服困难、加快进度,以倒逼机制力争2011年春季开学前、最迟3月底前全面完成代课人员辞退补偿及理顺社会保险关系等扫尾工作。
以创新机制规范教师使用和管理。省教育厅将会同人社、财政、编制等部门研究相关政策措施,依法明确教师队伍管理体制,完善教师编制管理、岗位设置、招聘录用、职务评聘、考核培训等制度,切实加强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资源配置。各地对于已招录的“代转公”教师,要进一步明确服务年限,并建立刚性约束机制:对于因大量辞退代课人员影响正常教学的农村地区,要多措并举尽快补充:对于因解决“代转公”教师入编而出现超编的地区,要运用编制动态调整机制,通过上浮教师编制数或区域内调剂等措施加快解决:发达地区要进一步规范临聘教师管理,尽快并尽可能缩小与公办教师的待遇差距。
以激励机制稳定农村教师队伍。目前,我省珠三角地区教师平均工资水平比欠发达地区高出3倍多,临近的湖南、江西等省农村教师收入水平均已超过我省同类地区。由于工资福利待遇过低,近年来我省偏远农村学校一方面吸引不到应届高校毕业生从教,另一方面出现大量骨干教师流失问题。对此,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设立农村偏远地区教师特殊岗位津贴的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在农村学校建设“政府统筹、产权公有、周转使用”的农村教师周转房的试点工作,加大对经济特别困难、条件特别艰苦的农村地区教师工资福利待遇财政保障力度,切实落实教师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为农村学校提供稳定、优质的师资保障。
以问责机制严防代课人员问题出现反弹。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把防止代课人员问题出现反弹、建立合格教师及时补充和动态调整的长效机制,作为领导干部教育政绩考核的主要指标和重要内容。对存在有合格师资来源但空编不补、变相使用代课人员、违规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人员任教等问题的地区党委、政府领导在教育政绩考核中实施“一票否决”。同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巩固解决代课人员问题T作成果,促进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粤教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