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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作为我国首部专门的家庭教育国家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不仅明确了家长作为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与义务,也提出政府、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联动、协同育人的教育途径。国家立法的推进,让传统的“家事”上升为重要的“国事”,幼儿园如何有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将成为建构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作为人生启蒙阶段的学前教育,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有着其独有价值与实施路径,对其常态机制的探索,有利于促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落地与效能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