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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政府促进建立并采用了一套保护网上知识产权的公平贸易准则,成功地使互联网平台上的假冒侵权现象持续减少。这里要介绍的方案,无需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所有希望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建立更为安全可靠的数据环境、促进商标所有权人与互联网公司间更加公平公正的合作、并最终在互联网上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公司,都可以采纳使用。
解决了对消费者和经营者都至关重要的问题
2008年,法国政府将打击网上假冒侵权行为列为国家知识产权政策的优先项目。当时的情况不容乐观,网上销售的假冒商品大幅上升,一方面消费者怨声载道,另一方面,商标所有权人与电子商务平台之间也纠纷不断,严重地损害了电子商务的形象。
对业界各方来说,关键在于如何能够既有效阻止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产品、又不打击正在蓬勃兴起的电子商务,在于找到最为合理有效的具体办法。为此,法国政府出面,促成了电商平台公司与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对话。在国家打击假冒委员会(CNAC)主席的主导、法国知识产权局(INPI)的协助下,主要电商平台与超过500家的法国及外国商标权人经过9个月的协商,终于达成协议,签署了一份宪章。宪章制定了一整套预防及打击网上假冒的措施,通过各方之间持续紧密的合作来保证具体实施。
有效监测假冒的关键:过滤工具
首先,电商平台网站根据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的信息,开发出一套技术性监测工具(即过滤工具),包括:使用关键词显示在售的假冒商品、验证真伪、识别可疑货源、对商家及其行为进行分析,监测假冒侵权的累犯。
这部宪章还制定了打击假冒的措施。知识产权人可使用简化的通知和删除程序。对售卖假冒商品的商家,施以暂停销售6个月或注销账户的处罚。同时,宪章也有相应的配套措施,防止受罚商家再次注册。商家必须证明商品为正品,或提供知识产权人的许可文件。
在该协议达成后的18个月中,各方试行这套新建的防假打假机制,及时交换信息。初步取得的成果是鼓舞人心的。
成效立竿见影,值得借鉴
网上销售的假冒商品以及诉讼纠纷均急剧减少,甚至完全消失。
现在,法国政府和网上知识产权保护的业内人士已经建立起直接、稳定的对话,有能力不断适用和调整这套网上防假打假机制,印证其可行性和有效性。机制的年度报告也次次强调这套方法的积极成效。这部柔性法所提出的有效防范措施,在法国国内,早已成为行业准则;在国际上,法国的这部提升电子商务信心的宪章也常常被作为典范提及和引用。2011年,欧盟还以它为基础建立了一套类似的机制。2012年在法国,知识产权人和免费小广告网上平台、以及邮递业者之间,又签订了两份协议。
目前,法国和欧洲所面临的挑战,是扩大网上打假合作的范围,将电子商务的其它中间商,如广告服务商、支付服务商以及送货服务商也纳入这个机制当中。
为中国的网上知识产权执行铺路搭桥
在燎原之前控制火势至关重要,为此,中国中央政府正鼓励地方公安和行政执法部门在监控和调查网上假冒侵权行为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法国政府正与相关的大公司一起,与中国的主要电商平台、社交平台和搜索引擎接触,协助他们使用这套过滤工具,并改进通知和删除的程序。从技术上讲,监测出网上明显的和重复出现的假冒品,是完全可以做得到的,而且对各方都有益。比如,与电商平台的合作可以具体为:由商标权利人先识别假冒商品的流行趋势、再由平台制定积极的对应措施,防止网站上继续出现类似假冒商品的广告。在互信双赢的基础上逐步加深合作,我们坚信,过滤工具是减少侵权和制止假冒的有效工具。
在中国,监测措施也同样可以迅速成为新的行业准则,并再获成功。为此,公司之间必须加强合作。更多的中国商标所有权人在与互联网公司合作对话时,应该提出监测假冒侵权的要求。只有携手合作,才能确保知识产权的网上保护。
“过滤机制对于在网上保护地理标志也行之有效。有一些知名的地理标志,被网上卖家大量用来标示并非产于该地的产品,使正牌原产地产品的形象受到严重损害。”—— 法国香槟酒行业委员会中国办公室负责人王蔚
解决了对消费者和经营者都至关重要的问题
2008年,法国政府将打击网上假冒侵权行为列为国家知识产权政策的优先项目。当时的情况不容乐观,网上销售的假冒商品大幅上升,一方面消费者怨声载道,另一方面,商标所有权人与电子商务平台之间也纠纷不断,严重地损害了电子商务的形象。
对业界各方来说,关键在于如何能够既有效阻止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产品、又不打击正在蓬勃兴起的电子商务,在于找到最为合理有效的具体办法。为此,法国政府出面,促成了电商平台公司与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对话。在国家打击假冒委员会(CNAC)主席的主导、法国知识产权局(INPI)的协助下,主要电商平台与超过500家的法国及外国商标权人经过9个月的协商,终于达成协议,签署了一份宪章。宪章制定了一整套预防及打击网上假冒的措施,通过各方之间持续紧密的合作来保证具体实施。
有效监测假冒的关键:过滤工具
首先,电商平台网站根据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的信息,开发出一套技术性监测工具(即过滤工具),包括:使用关键词显示在售的假冒商品、验证真伪、识别可疑货源、对商家及其行为进行分析,监测假冒侵权的累犯。
这部宪章还制定了打击假冒的措施。知识产权人可使用简化的通知和删除程序。对售卖假冒商品的商家,施以暂停销售6个月或注销账户的处罚。同时,宪章也有相应的配套措施,防止受罚商家再次注册。商家必须证明商品为正品,或提供知识产权人的许可文件。
在该协议达成后的18个月中,各方试行这套新建的防假打假机制,及时交换信息。初步取得的成果是鼓舞人心的。
成效立竿见影,值得借鉴
网上销售的假冒商品以及诉讼纠纷均急剧减少,甚至完全消失。
现在,法国政府和网上知识产权保护的业内人士已经建立起直接、稳定的对话,有能力不断适用和调整这套网上防假打假机制,印证其可行性和有效性。机制的年度报告也次次强调这套方法的积极成效。这部柔性法所提出的有效防范措施,在法国国内,早已成为行业准则;在国际上,法国的这部提升电子商务信心的宪章也常常被作为典范提及和引用。2011年,欧盟还以它为基础建立了一套类似的机制。2012年在法国,知识产权人和免费小广告网上平台、以及邮递业者之间,又签订了两份协议。
目前,法国和欧洲所面临的挑战,是扩大网上打假合作的范围,将电子商务的其它中间商,如广告服务商、支付服务商以及送货服务商也纳入这个机制当中。
为中国的网上知识产权执行铺路搭桥
在燎原之前控制火势至关重要,为此,中国中央政府正鼓励地方公安和行政执法部门在监控和调查网上假冒侵权行为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法国政府正与相关的大公司一起,与中国的主要电商平台、社交平台和搜索引擎接触,协助他们使用这套过滤工具,并改进通知和删除的程序。从技术上讲,监测出网上明显的和重复出现的假冒品,是完全可以做得到的,而且对各方都有益。比如,与电商平台的合作可以具体为:由商标权利人先识别假冒商品的流行趋势、再由平台制定积极的对应措施,防止网站上继续出现类似假冒商品的广告。在互信双赢的基础上逐步加深合作,我们坚信,过滤工具是减少侵权和制止假冒的有效工具。
在中国,监测措施也同样可以迅速成为新的行业准则,并再获成功。为此,公司之间必须加强合作。更多的中国商标所有权人在与互联网公司合作对话时,应该提出监测假冒侵权的要求。只有携手合作,才能确保知识产权的网上保护。
“过滤机制对于在网上保护地理标志也行之有效。有一些知名的地理标志,被网上卖家大量用来标示并非产于该地的产品,使正牌原产地产品的形象受到严重损害。”—— 法国香槟酒行业委员会中国办公室负责人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