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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供求及制度变迁理论,分析我国目前金融业经营体制综合化趋势,认为现有分业监管制度在改革过程中应根据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进行监管体制协调。基于对我国分业监管体制现状的分析和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结论和建议是:人民银行与监管部门在分工与协作中,应尽量通过信息共享和相互提供服务来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完善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人民银行和三大监管机构各自的职责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建立双边或多边紧急磋商制度;建立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使其发挥更高层次的整合作用和协调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