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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南昌铁路局某机务段一名火车副司机,误用铁路内燃机车用冷却液(以下简称机车冷却液)煮制稀饭,造成本人及另一名司机急性亚硝酸盐中毒。该局劳动安全、卫生、工会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了调查,认定为"急性食物中毒事故",并对用人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笔者认为将该起事故认定为"急性食物中毒事故"不妥,以下进行分析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