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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司法鉴定中骨龄小于“年龄”的现象和可能原因、方法参考中国人手腕骨发育标准CHN法附带的检验样本所提供的骨龄验证值,结合鉴定时公安机关提供的“年龄”、“户籍”等相关资料.并追踪回访部分案例.对829例使用CHN法行骨龄司法鉴定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骨龄小于“年龄”共303例,占(303/829)36.6%,在742例有“年龄”案例组中占(303/742)40.8%。如以两者差值小于0.5岁(含0.5岁)为正常范围内计则降至190例,所占比例为(190/829)22.9%和(190/74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