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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语:在当今中国,司法改革当属整个法学研究中最为炙热的话题。本专题三篇论文虽非司法改革之专论,但均直接或者间接关涉司法改革之议题。对于中国司法改革,我在此想说以下三句话。其一,司法改革当回归常识。所谓常识,就是一般的知识、普通的学问。其要义有四:(1)司法是什么?这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对于司法的基本定位问题。在法治国家,司法的基本定位通常是由宪法来规定的。因此,只要我们认真领悟宪法文本对司法是如何规定的,大概就能掌握这方面的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