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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农村土地征用补偿实际工作中,存在下列矛盾:征地双方的地位不平等,按照现行体制,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基本上属于行政强制;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不科学,不足以支付安置保障农民和基本建设的成本,最后可能出现财政兜底或者政府负债的后果;现行土地法律和政策的根本性缺陷,在于失地农民的长期利益难以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