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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贫困地区基层政府不再主导、甚至基本退出村庄公共产品的供给,村委会自身经济难以维续、政治权威不足的现状下,如何动员村民参与村庄社会治理,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粤西Y市D村的乡贤理事会制度是一种新的探索,为农村贫困地区的社会治理提供了可供选择的路径之一,也为反思"乡政村治"体制提供了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