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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语言法庭翻译制度既是少数民族语言权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又是保证充分的法庭交流和对话、实现公正裁判及保持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生命力的重要手段。当前,我国少数民族语言法庭翻译的实际状况并不尽如人意,除普遍缺乏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权的理念以外,还与立法技术及跨文化翻译本身难以克服的"文化失真"现象有关。对此,需要从理念培养、制度完善及文化保真等多层面入手来实现少数民族语言法庭翻译制度的特殊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