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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政办发[2017]57号CZCR-2017-01056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根据民政部等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救助部门协同的意见》(民发[2017]1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