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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排放权是一种可以交易的权利,企业会通过向掌握企业排污权的相关利益者——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购买”排污权。通过建立一个两阶段的动态谈判博弈模型证明集中统一行使排污权有利于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当环保部门和地方政府利益独立时,企业排污权的供给主体就有两个,企业为了得到完整的排污权,就必须付出更高的代价,从而降低企业经营绩效。由此可见,排污权的分割会使企业效率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