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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工程评标是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重要环节,评标的原则和方法则是这一环节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评标方法不仅影响到具体项目的评标结果和投资效益,而且影响到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总结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本人对工程评标有了深刻认识,同时也进行着深邃的思考。
[关键词]工程评标 工作经验 认识 思考
[中图分类号] TU723.2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4)-3-311-1
1前言
所谓评标,指按照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比较和分析,从中选出最佳投标人的过程。现行的评标方法主要对评标程序、信息公开、符合性审查、评标打分应量化和评审记录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但因工程影响因素众多,难以对各评审因素的组成、权重等进行进一步的详细规定。另外,尽管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等多部法律规章,都对规范评标行为提出明确要求,可从实际情况看,因评标行为不规范引起的质疑与投诉事件时有发生。为此,本文试就当前实用的评标方法及评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表一些浅见,以期对评标的规范发展起到微薄的作用。
2我国现行工程评标方法分析
根据作者多年的工作经验以及专业素养,认为我国目前普遍采用的评标方法主要有综合计分法、评议表决法、合理低标价法。综合计分法是将招标工程的各影响因素,如质量、工期、报价、社会信誉等分别给出相应的分值,并制定各自的评分标准,由评委根据投标方和投标书的情况进行评分,最后以总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是目前使用最为广泛的方法。评议表决法是由评委在认真阅读标书的基础上,通过对各投标方的能力、业绩、财务状况、社会信誉、报价、工期、质量、施工方案等方面进行定性分析、比较后,进行表决,最终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合理低标价法是将所有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方的报价的平均值和标底再取平均值,以此值为衡量尺度,按设好的最高、最低限去除无效报价,在所有有效报价者中取最低报价者为中标单位。
在实际工程评标工作操作中,我认为我国当前采用的评标方法有其优点,即简便易行;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缺陷,主要表现在:①主观因素影响过大。目前采用的评标方法的各个环节,都过多地依赖于评委的主观认识,难免会出现各种偏差和失误,影响招标的公正性。②评价指标欠规范。建立科学、严密的指标体系是评标的关键问题,但目前采用的评标指标体系参差不齐,指标内容不明确。③缺乏科学理论依据。目前普遍采用的评标方法,都是具体工作者在实践中摸索建立起来的,缺乏科学的理论体系作基础,影响评标的科学性。④评标标准不够详细和准确,在评标的实际操作中,常出现评价标准漏项、歧异的情况,使评标人员缺乏评价依据,对评标标准理解不一致,易发生争执。
3评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作者多年的实践经验,以及对工程评标工作的深刻认识,本作者认为评标过程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专家评标时间过短。一般情况下,公开招标的项目,投标大部分达到7家以上。而通常中、小型工程的评标会议大约安排0.5~1d,除去招标人对工程概况及招标文件的介绍时间,专家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审时间不超过0.5h。大型工程的评标会议一般安排1.5~2d,专家对每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的评审时间约1h。而一般情况下,投标单位仅技术标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就长达数十页乃至上百页。同时为了保证专家的保密性,专家于开标前1d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而定。专家事前对拟参加评审的工程一无所知,凭在评标前听取的招标人对招标工程所作的简单介绍,专家们很难对各家的投标文件做出全面的、客观的、合理的评审,有时因一时的疏忽就有可能会从根本上改变中标结果。
(2)评标工作演变成了纯粹评价投标文件。文字功底的工作投标人是否中标,完全取决于投标书的质量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度,这是专家评标的惟一依据。因此投标文件想方设法迎合评标办法,技术方案近乎于公式化、标准化,实际上失去技术方案应有的针对性;以至于作为合同一部分的投标文件影响了合同的履行。
(3)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不规范。第一,不按程序操作。按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规章规定,评标委员会在操作中要先做好“评标准备”和“初步评审”后,才可以进入详细评审程序,实际操作上,不少评标委员轻率上阵,以至于使评标杂乱无序、缺这少那、许多评委在不少项目的评审上,因其信息和数据混淆而重新返工,或发生多处质量问题;第二,评标操作粗放。实际中存在评标人员照抄评审结果的现象,存在评标人员在评标过程中相互聊天、接电话、走动的现象,这不仅严重影响了那些忠于职守评标人员的正常操作,还为个别人通风报信提供了机会。
4对上述评标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1)适当延长评标时间。对中、小型技术相对简单的工程评审时间不少于1~2h;而对大型且复杂工程评审时间不少于3~4h。同时,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针对工程的难点和重点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相应的措施,以利于专家有针对地进行评审,提高工作效率。
(2)建立专家档案、健全评标专家库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评标专家库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专家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评标办法尤其是评标案例的学习及研讨。建立专家档案,对专家库进行分类细化,评标专家的所属专业要明确,改变专家不专的局面。同时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考察评标专家的工作情况以及对专家评标的连续出现的情况进行适当限制。对与评审专家有利害关系的采购项目,必须实行回避制度。
(3)加强评标委员会的管理。第一,加强法制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在评标操作规程中明确评标纪律,必须依法评审, 客观公正。第二,优化评标环境,实行透明操作。建立以录像系统、屏蔽系统、会务系统、变声系统这“四个系统”为核心的专业评标区,实现评标委员会与供应商不见面,评委与评委之间不见面的评标格局。第三,强化监督管理,加大责任追究。在评标前要求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都要签订评标责任承诺书并强化评标现场监督。
(4)实行标后评估制度。评标过程是否规范,评标意见是否具有科学性、公正性等;尤其应包括中标人实施工程的情况。根据评估意见进一步完善评标工作。还可以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
5结语
根据本人丰富的评标经验以及多年的工作经历,本文首先阐述了我国现行的评标方法,并探讨了现行方法的优点以及缺陷。本文深入研究了自己认为需要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分析了问题出现的原因,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以期对评标的规范发展起到微薄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工程招投标管理》许焕兴,赵莹华等,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国家计委等七部委[2001]第12号令.
[关键词]工程评标 工作经验 认识 思考
[中图分类号] TU723.2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4)-3-311-1
1前言
所谓评标,指按照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比较和分析,从中选出最佳投标人的过程。现行的评标方法主要对评标程序、信息公开、符合性审查、评标打分应量化和评审记录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但因工程影响因素众多,难以对各评审因素的组成、权重等进行进一步的详细规定。另外,尽管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等多部法律规章,都对规范评标行为提出明确要求,可从实际情况看,因评标行为不规范引起的质疑与投诉事件时有发生。为此,本文试就当前实用的评标方法及评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表一些浅见,以期对评标的规范发展起到微薄的作用。
2我国现行工程评标方法分析
根据作者多年的工作经验以及专业素养,认为我国目前普遍采用的评标方法主要有综合计分法、评议表决法、合理低标价法。综合计分法是将招标工程的各影响因素,如质量、工期、报价、社会信誉等分别给出相应的分值,并制定各自的评分标准,由评委根据投标方和投标书的情况进行评分,最后以总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是目前使用最为广泛的方法。评议表决法是由评委在认真阅读标书的基础上,通过对各投标方的能力、业绩、财务状况、社会信誉、报价、工期、质量、施工方案等方面进行定性分析、比较后,进行表决,最终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合理低标价法是将所有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方的报价的平均值和标底再取平均值,以此值为衡量尺度,按设好的最高、最低限去除无效报价,在所有有效报价者中取最低报价者为中标单位。
在实际工程评标工作操作中,我认为我国当前采用的评标方法有其优点,即简便易行;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缺陷,主要表现在:①主观因素影响过大。目前采用的评标方法的各个环节,都过多地依赖于评委的主观认识,难免会出现各种偏差和失误,影响招标的公正性。②评价指标欠规范。建立科学、严密的指标体系是评标的关键问题,但目前采用的评标指标体系参差不齐,指标内容不明确。③缺乏科学理论依据。目前普遍采用的评标方法,都是具体工作者在实践中摸索建立起来的,缺乏科学的理论体系作基础,影响评标的科学性。④评标标准不够详细和准确,在评标的实际操作中,常出现评价标准漏项、歧异的情况,使评标人员缺乏评价依据,对评标标准理解不一致,易发生争执。
3评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作者多年的实践经验,以及对工程评标工作的深刻认识,本作者认为评标过程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专家评标时间过短。一般情况下,公开招标的项目,投标大部分达到7家以上。而通常中、小型工程的评标会议大约安排0.5~1d,除去招标人对工程概况及招标文件的介绍时间,专家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审时间不超过0.5h。大型工程的评标会议一般安排1.5~2d,专家对每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的评审时间约1h。而一般情况下,投标单位仅技术标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就长达数十页乃至上百页。同时为了保证专家的保密性,专家于开标前1d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而定。专家事前对拟参加评审的工程一无所知,凭在评标前听取的招标人对招标工程所作的简单介绍,专家们很难对各家的投标文件做出全面的、客观的、合理的评审,有时因一时的疏忽就有可能会从根本上改变中标结果。
(2)评标工作演变成了纯粹评价投标文件。文字功底的工作投标人是否中标,完全取决于投标书的质量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度,这是专家评标的惟一依据。因此投标文件想方设法迎合评标办法,技术方案近乎于公式化、标准化,实际上失去技术方案应有的针对性;以至于作为合同一部分的投标文件影响了合同的履行。
(3)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不规范。第一,不按程序操作。按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规章规定,评标委员会在操作中要先做好“评标准备”和“初步评审”后,才可以进入详细评审程序,实际操作上,不少评标委员轻率上阵,以至于使评标杂乱无序、缺这少那、许多评委在不少项目的评审上,因其信息和数据混淆而重新返工,或发生多处质量问题;第二,评标操作粗放。实际中存在评标人员照抄评审结果的现象,存在评标人员在评标过程中相互聊天、接电话、走动的现象,这不仅严重影响了那些忠于职守评标人员的正常操作,还为个别人通风报信提供了机会。
4对上述评标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1)适当延长评标时间。对中、小型技术相对简单的工程评审时间不少于1~2h;而对大型且复杂工程评审时间不少于3~4h。同时,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针对工程的难点和重点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相应的措施,以利于专家有针对地进行评审,提高工作效率。
(2)建立专家档案、健全评标专家库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评标专家库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专家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评标办法尤其是评标案例的学习及研讨。建立专家档案,对专家库进行分类细化,评标专家的所属专业要明确,改变专家不专的局面。同时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考察评标专家的工作情况以及对专家评标的连续出现的情况进行适当限制。对与评审专家有利害关系的采购项目,必须实行回避制度。
(3)加强评标委员会的管理。第一,加强法制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在评标操作规程中明确评标纪律,必须依法评审, 客观公正。第二,优化评标环境,实行透明操作。建立以录像系统、屏蔽系统、会务系统、变声系统这“四个系统”为核心的专业评标区,实现评标委员会与供应商不见面,评委与评委之间不见面的评标格局。第三,强化监督管理,加大责任追究。在评标前要求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都要签订评标责任承诺书并强化评标现场监督。
(4)实行标后评估制度。评标过程是否规范,评标意见是否具有科学性、公正性等;尤其应包括中标人实施工程的情况。根据评估意见进一步完善评标工作。还可以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
5结语
根据本人丰富的评标经验以及多年的工作经历,本文首先阐述了我国现行的评标方法,并探讨了现行方法的优点以及缺陷。本文深入研究了自己认为需要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分析了问题出现的原因,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以期对评标的规范发展起到微薄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工程招投标管理》许焕兴,赵莹华等,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国家计委等七部委[2001]第12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