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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与一家网店服务公司达成代看望父亲的协议,约定服务公司派专人、每两个月代我看望我父亲一次,每次服务费300元。服务员晓红完成两次看望后,因与公司经理不和而辞职。事后,晓红在下一个看望期到来之前,接连两次以公司服务员的身份前去看望我父亲,并以帮找老伴的名义骗取我父亲现金12000元。事后,经报案未有结果的情况下,我要求公司承担我父亲所遭受的损失,公司认为,晓红行骗已经构成犯罪,且其行骗时早已不是公司员工,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请问:这损失该由谁承担?
答:
你父亲因过于轻信被骗财,自己存在明显的过错,应对自己所遭受的损失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公司也应承担一定的过错赔偿责任。因为双方协议约定的是:服务公司派专人代你看望你父亲,那么,当晓红辞职、“专人”有变动时,公司有责任及时通知客户,并得到客户的同意。正是因为服务公司这一失职行为,导致晓红连续两次以公司员工名义骗取你父亲的信任。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二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服务公司应承担与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我与一家网店服务公司达成代看望父亲的协议,约定服务公司派专人、每两个月代我看望我父亲一次,每次服务费300元。服务员晓红完成两次看望后,因与公司经理不和而辞职。事后,晓红在下一个看望期到来之前,接连两次以公司服务员的身份前去看望我父亲,并以帮找老伴的名义骗取我父亲现金12000元。事后,经报案未有结果的情况下,我要求公司承担我父亲所遭受的损失,公司认为,晓红行骗已经构成犯罪,且其行骗时早已不是公司员工,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请问:这损失该由谁承担?
答:
你父亲因过于轻信被骗财,自己存在明显的过错,应对自己所遭受的损失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公司也应承担一定的过错赔偿责任。因为双方协议约定的是:服务公司派专人代你看望你父亲,那么,当晓红辞职、“专人”有变动时,公司有责任及时通知客户,并得到客户的同意。正是因为服务公司这一失职行为,导致晓红连续两次以公司员工名义骗取你父亲的信任。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二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服务公司应承担与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