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的传真合同是否有效

来源 :大众投资指南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gegengwa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背 景]
   湖南F企业与英明的企业的合同一直都是通过传真完成。过程一般是:英明公司先做好一份合同,盖好公章传真给对方,对方再盖章回传,接到回传件后英明就根据合同上的约定条款执行。但是最近F企业的一个业务员在英明盖完章传真过去的合同上对有关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做了修改,然后再盖章回传给英明,当时英明并没有重新认真看合同,没有注意到这样的细节变化。对于修改后的合同,英明也没有再盖公司的印章。结果F企业违约,按修改后的合同规定英明几乎不能得到什么补偿。英明便把F企业告上法庭。而F企业说英明发过去的传真件只加盖了英明企业的公章,他们是修改后再加盖了他们的公章回传给英明,因此双方合同的成立应在他们加盖公章后才算成立。
   英明不知道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自己如何才能预防风险呢?
  [专家剖析]
  修改后没有双方确认 合同则无效
   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传真方式订立合同,法律是认可的。但如果没有经过双方认可,单方面对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内容的变更,是对合同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法律上不支持修改后的合同。因此英明胜诉的把握是100%。但如果英明没有看清修改后的合同,而又加盖公章给对方传真过去,那样他只能是哑巴吃黄连。
  [专家建议]
   合同双方在以传真方式订立合同时,一是要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后明确要求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尤其对修改的部分应要求重新确认;二是如果不放心,可以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方式签订合同,这样做虽然麻烦,但好处是可以保存完备的合同文本,在签订比较关键的合同时可以考虑采用这种方式。
   (专家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 叶宗林)
其他文献
目的:观察聪耳通窍汤治疗突聋的临床疗效。   方法:将60名确诊为突聋的患者,按照随机化方案,依据1:1的比例分为中药治疗组和西药对照组两个小组,每组各30例。中药治疗组服用聪
目的:探讨复原再生汤对大鼠周围神经损伤的修复作用。方法:Wistar大鼠60只,钳夹左侧坐骨神经建立损伤模型,随机分为三组,每组20只,分别用复原再生汤、甲钴胺加维生素B1及生理盐水灌胃,进行坐骨神经功能指数、神经电生理学、小腿三头肌湿重的检测。结果:4周时复原再生汤组大鼠坐骨神经功能指数恢复率显著优于其他两组;神经电生理学:复原再生汤组神经传导速度及复合肌肉诱发电位振幅恢复率实显著优于其他两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