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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在我国尚不成体系,政府单一治理模式弊端也较为突出,有必要引入政治学中的多中心治理理论,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多中心治理模式。这种多方主体参与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治理模式,能够保证决策的科学化、利益的协调化、资源的整合化、内容的多样性等,具有现实意义。为此,应该从主体结构、组织体系、治理工具和运行机制等方面入手构建其发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