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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分析瘢痕子宫患者再次妊娠后终止妊娠的时机及方式,评价为其终止妊娠的有效方案。方法:将2009年2月至2012年8月在我院就诊的72例自愿要求终止妊娠的瘢痕子宫患者分为3组,将25例孕周≤7周的瘢痕子宫患者归入早期妊娠组,为其采取米非司酮+米索前列醇的方案进行治疗;将28例孕周在7周到16周之前的瘢痕子宫患者归入中期妊娠组,采取米非司酮+米索前列醇+清宫术的方案为其进行治疗;将19例孕周在16周到26周之前的瘢痕子宫患者归入晚期妊娠组,为其采取米非司酮+利凡诺羊膜腔内注射的方法进行治疗。比较观察3组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