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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喜鹊与老鹰、猞猁的恩恩怨怨
大千世界中,野生动物是一个自成体系的王国。在它们的国度里,王者们高高在上,君临天下,威风八面,自不待言。但这个王国中的小民百姓们,也有它们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每一个生命都绚丽多彩,富有智慧和勇气,神秘玄奇,生生不息,万年如斯。
喜鹊是中国人的吉祥神鸟。“喜鹊叫,喜事到”。这种说法,有数千年的渊源。青海柳湾出土绘有喜鹊纹饰的陶罐一件,这是件祭祀用的礼器。说明四千年前,先民们已把喜鹊作为神物或图腾;“鹊桥相会”,在这个无比壮美的爱情神话中,喜鹊崇高的形象令人敬佩;古老的萨满神话中赋予喜鹊更为神圣的使命,“传说在洪荒远古时代,只有天神阿布卡恩都里心中藏有神火。但该神一直不肯把火种传给人间。后来有个叫托阿的青年人,从阿布卡恩都里那里盗来一葫芦火种。从此人们学会做熟食,夜间以火照明,冬天用火取暖。后来阿布卡恩都里发现了此事,他收回了火种,并将托阿捉拿到天庭,绑在天树尖上,头朝下悬挂起来。后来由于喜鹊的帮忙,又重将火种盗回人间。但托阿仍被羁留在天上,罚做打石头的苦工。”(见傅英仁著《满族神话故事》)。
现实中的喜鹊有勇有谋,机警狡黠,有很强的适应能力。从深山密林到村庄、公园,直到闹市周边,它们都可筑巢而居,日子过得有滋有味。下面就说说有关喜鹊的两则见闻。
西宁解放前后,我家住在西宁市水井巷南头。现在这里是一处十分繁华的大市场,那时候却十分荒僻。古老的城墙上荒草萋萋,城墙的西南角有一个砖拱水洞门,春夏秋三季有一股清清的溪水从中奔涌而出,沿城中街道水渠流向四街八巷,所以这个地方原叫水眼头。从水洞中穿出就到了城外名叫八仙树的地方。这里是一处长满松柏的高地。浓荫蔽日,苍苔把城砖染成翠绿,幽美如画。万绿丛中有三棵巨大的榆树,高入云天。枝繁叶茂,树干中部的几枝老干就担在城墙的垛子上。树梢上有几个喜鹊窝。听我奶奶讲,八洞神仙曾在此地饮酒作乐,临去时每人插了一根筷子于地,后来就长成了八棵参天大树,其中五棵被人砍去了,只剩下了三棵,是西宁地区的一大胜境。
那一年的初夏,我们四个小孩到八仙树玩耍,忽见在一个喜鹊窝的四周,几只喜鹊拼命地喊叫,跳上跳下,忙乱得很。由于树枝遮掩着,看不清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们就一齐爬上城墙去看个究竟。原来是一只毛老鹰正蹲在那个喜鹊窝前,用利爪扒拉着喜鹊窝的“门”,想把窝里的喜鹊娃娃抓出来。小喜鹊在窝里拼命地喊叫。那声音十分稚嫩凄凉,就和小孩叫爸爸、妈妈快来救命的呼喊声一个样。这时,我们才发现这个近在咫尺的喜鹊窝筑得十分讲究,稳稳地扎在三个树枝之间,上面用细枝做成巢盖,可以挡雨,外层由较粗的枝条编成,越向内部则越细致,“门”朝东,“门”四边用带刺的枝条编得十分紧密。“门”顶还有一道廊檐似的东西,能挡雨遮风。
是这道结实的“门”减缓了毛老鹰的进攻速度。几只喜鹊围着老鹰尖声叫喊着,用爪和喙轮番攻击着来犯的敌人。那老鹰却无动于衷,依然用爪和喙把“门”一点点弄大,眼看就要抓到小喜鹊了,我们几个娃娃都紧张得大张着嘴,不知如何才能救小喜鹊。突见一只大喜鹊一头扎进“门”中,把窝门堵了个结实。进攻者一时没了主意,困惑地左右张望。就在这时,一大群喜鹊扑向老鹰,鸣叫如雷,我们才发现至少有几百只喜鹊前来助战,而且一个个勇不可挡。老鹰终于胆怯了,用力振翅想远走高飞。但为时已晚,铺天盖地的喜鹊从空中把老鹰团团围住,形成了一个巨大的,上下腾挪、左右飞旋的喜鹊团。开头还能看见老鹰的身影时隐时现,而且有几只喜鹊被打了下来。后来惟见喜鹊的云团在蓝天中急速滚动,尖锐的鸣叫声响彻天宇。当喜鹊的云团从我们头顶滚过时,便有鹊粪如大雨一样从空中洒下,我们这四个“作壁上观”的尕娃娃们身上、头上着了不少,稀粘腥臭。
鹊鹰空中大战持续了很大一会儿,那喜鹊云团开始急速向下滚来,快挨到城墙头上时,见那老鹰从重围中冲了出来,连蹦带跑地一头钻进了一堆年深日久了的滚木礌石堆中。喜鹊们还不依不罢,围着石头堆上蹿下跳,尖叫不止,那情景就像是胜利者的叫板:“小子,你也有今日?有种的出来!”
那不可一世的空中王者,这一次却真心实意地挂出了“免战牌”。任你喜鹊千呼万唤,它是“说不出来就不出来”了。我们跑过去一看,原来是老鹰身上粘满了鹊屎。最叫它老人家下不了台的是,那一双傲视乾坤的亮眼,竟糊上了不少鹊屎,它正在左右不停地用头摩擦着地面。我们四个尕娃这时也行侠仗义起来,一阵土坷垃打过去,老鹰连滚带爬地跳城而去。
若干年后,每当想起这件事,还觉得可笑。一笑那老鹰孽障的样子,遥想当年,三国蜀中五虎上将之首的关云长夜走麦城时,大概就是如此的尊容。二笑那喜鹊屎是李时珍《本草纲目》的一味药,可“促疮疖化脓”,谁想竟被喜鹊作为生物武器,打败了强敌。
喜鹊好像还会施“借刀杀人”之计。我的藏族朋友云保是位牧猎兼营的人。上世纪60年代《野生动物保护法》还没颁布时,他常常转山打围,时有斩获。一次我去他家做客,发现黑牛毛帐篷的杆子上,搭晾着一张猞猁皮。皮子很完整,额头上只有一个小口径步枪子弹的弹孔。我夸他的枪法好,他却神情淡淡地说:“这是没尾巴喜鹊帮的忙,不然这猞猁哪能到我的手中。”我的朋友敦厚沉稳,我们交往多年,从不会说些不着边际的话,但这次说出的话叫我听得有些发懵。原来是这样的,他这次搬场窝,把帐房扎在了一面长满了灌木的山坡下。很快他就发现这里有一只猞猁的踪迹。这猞猁是青藏高原十分珍稀的动物。外观似猫,但比猫大,体长一米多,斑纹奇特,毛色雅丽,头大眼窝深,生有一对如宝石一样闪光的眼珠,炯炯有神威。最奇怪的是它的两耳尖上,各长着一撮黑色的毛簇,像乌纱帽上的帽翅一样,十分显眼。据说这两簇毛上能分泌一种香甜的汁,猞猁饿了就选择老鼠过往的地方睡大觉,那老鼠一闻见耳毛上发出的味道,就去舔食,很快就会被麻醉过去,这时猞猁一转头,就把老鼠吃了。这就叫“猞猁吃躺食”,当地老乡常用这话形容那种不劳而获的人。 猞猁生息在海拔3500米以上的乔木、灌木丛中,常独栖。听觉、视觉十分灵敏,四肢强壮,善攀岩越壁,奔跑疾速,又能爬树、游泳。打伏击战是他的拿手好戏,猎食鸟、鼠、兔,也捕食野羊、香獐等大型动物。毛皮十分珍贵,不少猎人一辈子也不一定能猎到一只猞猁。
云保发现了这只猞猁的踪迹,自然不能放过。一有空他就背上猎枪上山转悠。第三天,他就发现了猞猁的脚踪,按猎人的行话,他“打脚踪”上了一道山岗。忽见前方峭壁上,长着一大丛沙柳,沙柳的中间是一个喜鹊窝。他跟踪的那只猞猁坐在窝旁吃着喜鹊蛋,掏一个吃一个,蛋黄和着口水直往下流,吃得津津有味。只有一只喜鹊大声叫喊着,不时地扑向这位不速之客,那猞猁在用膳时,容不得别人打扰。它怒吼一声,抡起利爪猛然一击,就将喜鹊的尾巴抓住了,再一挥,喜鹊尖叫着,从空中翻滚着落入山谷,被拔脱的几支尾羽在空中还飘荡了好一会儿。
云保离猞猁不到一百步,贪吃的猞猁根本没有发现他。云保立即扣动了扳机。在如此近的距离上射击,一击而中是必然的。谁知这猞猁命大,这一枪根本没有打出去。原来子弹塌了火。猞猁已听到了枪机的响动,立即纵身蹿上了石崖,不见了踪影。这时,那只喜鹊又叫喊着飞了上来,但尾羽只剩了一根。这只缺尾巴的喜鹊,站在被掏光了蛋的窝前,悲惨地叫个不停,好像在向老天倾诉着无尽的冤情。
不久,云保就发现那只缺尾巴喜鹊常到他的帐房前觅食,不时地冲着他鸣叫几声。有一日早晨,正在做梦的云保,被一阵尖厉的喜鹊鸣叫声唤醒。他起身走出帐门,发现降了一场很厚的春雪。牛羊披着雪衣静静地站在雪地中,唯有那只缺尾巴喜鹊站在帐房前的雪地中,对着他叫个不停,喜鹊并不刨地觅食,叫了一会儿就向山上的沙柳林飞去了。云保心有所动,雪后各种野兽会把它们的脚踪留在雪地上,是行猎的好时候。那只猞猁也说不定会出来。于是他进帐拿枪,并装上了一颗他认为最保险的子弹。
云保沿着上山的小道,进入了沙柳丛中。大雪压弯了枝条,形成了一条晶莹如玉的雪廊。他在雪廊中慢慢地走着,仔细地观察着洁白的雪地。在万籁俱寂中,他又听到了那只缺尾巴喜鹊的叫声。接着就发现那喜鹊从山道上方摇摇摆摆地跳着、叫着,向山下走跳过来,好像是受了伤。
突然,云保发现那喜鹊的后面,还跟着一个动物,他迷眼细看,正是那只掏吃喜鹊蛋的猞猁。他立即隐蔽了起来,架好了枪。这时,他看见那只猞猁蹲在了雪地上,耸起的耳毛向四方转动,好像察觉到了有危险在逼近。这时它与云保的距离在二百步开外,射击没有十分的把握。他正在犹豫之时,那只缺尾巴喜鹊做出了一个受重伤的样子,斜拉着翅膀,一颠一瘸地在雪地上扑打着爬行,鸣叫声凄惨悲凉,好像立马要寿终正寝。猞猁见此情况,又放步追了下来,在距百步的地方,它躬腰做出最后一扑的时刻,枪声响了,猞猁立刻趴在了雪地上。那缺尾巴喜鹊欢快地鸣叫着,绕死猞猁一周,然后向丛林深处飞去了。
作为一名猎人,云保打过很多野兽,但打到的猞猁就这一只,而且是如此的奇遇。这使他大惑不解,他曾多次问我,这喜鹊是有意指点他?还是猞猁自己撞上了他的枪口,喜鹊出现仅仅是个巧合?对这个问题,恐怕只有那只缺尾巴的喜鹊才能回答得了。
十八、有关狼的话题
狼来了!这是中国从小孩时就知道的一句警语,十分古老,含义多多。但时过境迁,如今人们不再说“狼来了!”原因是城市变得越来越大,人也越来越多,狼的生存空间被大大压缩,狼的种群正在变小,数量越来越少,好像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但狼还是值得一书。
把狼驯成狗是人类前进的一大步
在人类社会的孩童时期,狼与人类结成了对子。人和狼都要捕杀猎物以活命,而二者的捕杀对象往往是同一目标,这自然是一种对立的关系。但世间的事,都是对立中有统一。人与狼生活在同一天地之下,二者自然就有了一种广泛而深刻的关联。作为人的一方,在岁月的长河中,渐渐发现了事物的两面性。狼的迅猛、机警、执着、灵性和团队精神,给人以深刻的印象,于是便有了将狼驯化成为狗的过程,并将狗作为家畜之一;远古时代有的部族还将狼作为图腾。古籍《列子·黄帝论》记:“黄帝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帅熊、罴、狼、豹、貘、虎为前驱,三战而后得志。”说明黄帝集团中的某个部族最早驯化了狼,并以狼为部族的图腾;其后北方民族,如回纥、匈奴、突厥都把狼作为图腾,并将绣有狼头的大纛作为王的标志。
《魏书·高车传》记录了这样一个故事:匈奴单于有两个女儿,美貌如天仙,国人都视为神女下凡。单于说:“我的这一对女儿,哪个凡人能配娶她俩?只有上天有这个资格。”于是在国北无人之地,筑起一座华丽的高楼,将二女安置,并祝告曰:“天神,请你自己来迎娶吧!”过了三年不见动静。女儿的母亲准备接回来,但单于却说:“不可,还没到时候。”又过了一年,便有一老狼昼夜守台吼嚎,并用爪子扒开了台土为洞,安然而居。妹妹便说:“父汗将我们关在这里,心想要配给天,如今可来了一只狼,莫非它是神物,是天打发它来的吧。”说完就要下去与狼为伴。姐姐大惊说:“狼是畜牲,你这样做,不是辱没了父母吗?”妹妹不听劝,下台做狼妻,生儿育女。其后逐渐繁衍成国即为隋唐时期中国西部强大汗国回纥。这也是回纥国以狼为图腾的来由。此后,回纥可汗出征,都要在全军将上前庄严大呼:“让苍狼作为我们的战斗口号!”其传说中的英雄可汗乌古斯出征乌鲁木可汗时,苍狼便来作为向导史诗中是这样描写的:
翌日黎明时候,
乌古斯可汗的营帐里,
射进来像目光一样的一道亮光,
亮光里出现一只苍毛苍鬃的大公狼。
其后,这只苍狼大步走在千万铁骑之前。大军跋涉多天,苍狼终于停下了脚步,乌古斯就在这里打败了他的劲敌乌鲁木可汗。
从此,代代回纥可汗都要建狼纛,拜狼纛。“安史之乱”时,唐朝名将郭子仪前往回纥可汗处,请他出兵助唐平乱。那可汗便自恃兵强马壮摆架子,他先要郭子仪按回纥礼仪拜狼纛,然后才接见了郭子仪,答应出兵。(见《新唐书·回鹘传》) 国外也有崇狼的习俗,如:北美印地安人有崇狼部族;罗马市以哺乳的母狼为城标等等。总之,人类从视狼为神到驯狼为狗是社会发展的一大步,无论是农耕民族还是狩猎民族,都视狗为忠诚的朋友,保护家园的卫士,生产上的助手,生活中的伴侣;到近现代,狗的作用在战争、反恐、禁毒、医学、宇航、救援、文化娱乐等各个方而都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时至今日狗已成为人类最庞大的宠物群,追本求源,狼是狗的祖先,狗从它的祖先那里继承了特别发达的嗅觉,而人便利用它的这份天才为己服务,故狼、狗与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
狼的本性不敢恭维
古人对狼的本性早有了解,所以《史记》中有项羽“贪如狼”的比喻:在青藏高原的肉食动物中,如豹、狐、猞猁、艾虎、鹰隼等,它们虽都是钢牙利爪,但都是以吃饱为原则,吃饱了它们就停止猎取行动。哪怕那美食就在它的眼前,也不屑一顾。可是狼不一样,它有一种凶残而贪婪的秉性。有适合的条件,特别是饿急了时,它们会猎杀很多生灵。这我可是领教过了的。1963年,我在察苏上庄下乡,住在队长康成福家,他家的后院墙就是羊圈的北墙。一天晚上,天快亮时,饲养院中响动很大,全庄子的狗都狂叫起来,惊醒了我和康队长,我俩都以为有人来偷羊。但很快就传来了挡羊娃的哭喊声:“狼来了!狼进了羊圈!把羊咬死了!”我俩赶紧穿衣上房。在朦胧的晨光中,羊圈内横七竖八地躺着十多只羊,其他的羊挤在墙角中发抖。只见一只很大的狼,不断地纵跳,想跳出羊圈墙。它跳进来时,身轻力快,但这时它老人家吃得太饱,影响了它这位顶级跳高健将的成绩。每一跳离墙头总是只差十多公分,而扒不到墙头,无奈地溜下来,然后又是下一跳,真是锲而不舍。康队长见队里的羊遭了大难,心痛得大骂起来:“妈妈日的,你咬死一只羊也就罢了,足够你吃几天,你竟压密儿往倒里放,队里养这点羊容易吗,我不剥下你的皮,我就不姓康!”说话间,他将他家烟囱一脚蹬倒,将砖一砸为二。在狼跳起来扒到墙上,将落未落之时,大概有一两秒的停顿,这时康队长的飞砖就向狼砸过去,端端地打在狼头上,狼嚎了一声跌落在地。第二次起跳又在原地挨了更重的一砖头,第三跳只到半墙就被打下去了。狼被这三砖头砸得懵头转向,卧在了墙根,老康将剩下的砖头,全部准准地砸在了狼头上,狼的后蹄蹬了一下,便无声无息,说明已经一命呜呼了。下到羊圈后,才发现这狼咬死了8只羊,咬伤了3只,老狼的这次歼灭战使队里的羊损失了四分之一,老狼也赔上了命;皮子剥了后,挡羊娃见狼的肚子如鼓,把胃打开后,那大块大块的羊肉还很新鲜,估计了一下,至少有30多斤精肉,怪不得它跳不起来。通过这件事,我对老康的绝活儿十分敬佩,顺便说他是“老康三砖定输赢,老狼一命归黄泉”。此话还在庄子上传开了,老康听后,大不以为然,他说:“我七岁就挡羊,抛石头是每一个挡羊娃的看家本领,有啥夸头?”
这只狼大意失荆州,怪它自己谋划不周,犯了“鸟为食亡”的大忌,但更多的狼可要小心谨慎得多。一次我跟晁古尔典去下夹铙捉狼,那是一个下雪天,老晁说,这时候下夹铙最好,雪会把人的气味、脚印都严严实实地遮盖起来,再奸的狼也会上当。为此,他正朝着夏日哈大山恭恭敬敬地磕了个头,说:“狼是山神爷的狗娃子,山神爷不放话,狼就不上夹子。”第二天一大早,我俩兴冲冲地跑去看夹铙。谁知那夹铙的一周,有两只狼的脚印,它俩在五十米外就绕着陷阱转圈子,每转一圈蹲下来观察一会儿,至少转了十多圈,最后在离夹铙一米的地方停下来,一左一右两条尾巴把雪都扫光了,说明停了好长时间,但它俩没吃那一口放在夹铙一边上的肉。最终,大踏步地向上山的方向跑去了。这一对老狼何等的小心。
一次我在查查香卡下乡,这是一个藏族小山村,半农半牧,所以大多数人家都养猪。初夏的某日,这个绝少有新闻的尕庄子传出了一条大新闻。那天一大早,银木措大婶到屋顶取牛粪片准备烧早茶。看见一只狼竟咬着一头克郎猪的耳朵,一边跑一边用尾巴拍着猪的尻蛋,那猪竟哼哼着,乖乖地和狼一排儿向荒地里跑去。她连忙大喊:“啊哟!谁家的猪叫狼赶跑了!大家快起来追!”等大家披着衣服出来时,猪和狼都不见了。一查证,原来是加央家的猪叫狼赶跑了。加央叫上兄弟和妹夫,拿上铁锨、棍棒,盯着狼的脚踪一路过去,到晌午时,追到一个狼洞前。只看见了被啃得精光的猪骨架,满地是大狼小狼的脚印,原来这是一只要给它的一窝狼仔寻口粮的母狼!它要咬死猪,那样它很难把一只六七十斤的死猪拖到洞中去,于是它来了个赶活猪的方法,真是很有心计。
柴达木的狼声名在外,1878年,俄国探险家普尔热瓦尔斯基领教过柴达木狼的厉害。在《荒野的召唤》一书中,他写道:“藏狼体形不小于普通狼,不同的是,它的毛色为浅黄与白色相间。很可能在甘肃被蒙古人称为‘乔伯尔’的狼也属于这一种,但是在甘肃很少,在藏北却很常见。辽阔的荒原、丰富的动物种类决定了狼可以在这里无忧无虑地生活。荒原上生活着无数的野牦牛,每年都有不少的自然死亡;另外,狼还时常三五成群去捕捉其他动物,如藏羚等。
西藏狼比灰狼怯懦许多,力气也小。我们的两条蒙古狗常在夜里与藏狼厮打,而且往往得胜。除胆小之外,西藏狼还特别放肆无礼,惹人厌烦。每天夜里,它们都多次来到考察队帐篷旁,想出其不意地占点便宜。此外,为避免打死的野兽(牦牛除外)被狼吃了或毁坏,根本不能放在野外,哪怕只有一小会儿。有一次,我的同伴在距宿营地不足三公里处打死了四只雄性藏羚羊后,返回营地牵骆驼,以便驮走猎物。可是,当他牵来骆驼时发现所有的猎物都被狼吃得一干二净。在修沟郭勒河边的一个地方,我们把几磅黄油埋入岩屑层中,打算返回时再来取,但是,可恶的狼嗅到了黄油的味道,它们掀开压在上面的大石头,将美味的黄油和布袋一起吃了。有一次,我将滑膛枪和一些子弹留在了山里,第二天到原地一看,枪不见了,子弹也没了,全被狼拖走了。枪在不远处找到了。但是开过一枪,看来,当狼拖着枪走时,扳机挂在了石头上;至于子弹,就这样丢了。
尽管狼厚颜无耻,但是却很警觉,距离很远就不让人靠近,若想不提前埋伏好就在白天打死它,那是难上加难;况且,它受伤后生命力仍很顽强。总之,为了得到一张藏狼皮,我们费了不少功夫。后来,我埋伏在一头死野驴旁,才打死了一只狼。 有几次,我们夜里荷枪实弹守在死牦牛旁,子弹没少用,狼却一只也没打死。最好的方法是用番木鳖碱去毒死狼,或者用捕兽器捉狼,但是,这两样我们都没有。顺便说一句,用这两种方法可以捕到西藏的很多动物。
西藏狼的发情期在1月,但这时,它们一群仍然不会超过十来只。
与狼对峙三小时
笔者在野外几次遭遇过狼,都是有惊无险,但每次的记忆都十分深刻。文革开始时,我正在巴隆剪羊毛。县人委吴主任送来一纸条,上书“见条立即回县,参加运动,不得有误”,一时没伴儿,只得孤身从巴隆骑马回县。由于走错了路,从早上6点起程到晚上11点时,我还独自一人在戈壁沙漠中踽踽而行,人和马都疲惫不堪;是夜残月如钩,夜色沉沉,四面山峰如鬼魅般狰狞,眼前是一片渺茫和辽阔,不知路在何方,只凭老马行缰。突然,从左边远处传来一声悠长的狼吼声,充满野性的饥渴,阴森可怖,似利刃穿过我的心房。当狼一嚎之后,右后方便有另两只狼的回应,三只似在一问一答,很快我就感到了三只狼分左右,对我形成了夹击之态势。狼紧紧相随,我感到我与狼的距离只有五六十米。但此时,月入黑云,我啥也看不见。嚎声越来越响也越来越近,它们在商量何时下手,我感到今夜凶多吉少,命悬一线。我突然记起,不久前,我曾在夏日哈遇到一位要到查查香卡采购药材的收购员小赵,由于是同路便结伴而行。这个年轻人是第一次到牧区,什么都感到新鲜,什么事都想知道。他问我这路一上如此荒凉,会不会遇上瞎熊?我说,很早以前这里有瞎熊。但现在瞎熊都跑到深山中去了,你想见一面怕不容易。正说着他惊恐地大喊一声:“看瞎熊!”我举目一望,远处有一头两岁的牦牛犊卧在崖根里养神。我便取笑他制造紧张空气,此事一笑了之。谁知过了一多月,突见媒体刊出一则惊人报道,说赵某在采购路上,路遇巨熊挡道,并张开血盆大口,向他扑了过来。赵某一身正气,浑身是胆。他从怀中掏出红宝书,高声朗读:“下定决心,不怕牺牡,排除万难,争取胜利。”那瞎熊一听这段豪言壮语,便落荒而逃。对此,我不胜惊讶,很佩服这位年轻人的政治悟性和不凡的想象力。
此时此刻的我,无法活学活用他的退熊之术。因为我的红宝书装在被褥中,我不能下马取书,给狼以合围聚歼的机会。这会儿我只有一把五寸藏刀,那是吃手抓用的,用来对付这三只把我当成手抓的狼是派不上用场的。这时我想起了瓦布洛老猎人给我传授的几条经验。他说遇上一只孤狼,根本不要放在心上;如果是两只以上的狼,就要特别小心,但千万不要紧张,实际上狼更怕人。但如果你心慌一寸,狼劲就能长一尺,人不慌张狼就下不了决心;其二,如果是晚上就点火或抽烟,左右画圈,把烟头吹出火星,这时才知抽烟还有吓狼的功用,平常说这抽烟有百害而无一利,所以我不抽烟,更不带火,这一招是用不上了;下一招是唱歌。底气越足,就能把狼的气势镇住。平日里,我也会吼几声“尕马一回拉着来。”但此时此刻连半匹尕马也拉不回来;剩下最后一招,就是甩缰绳,我把缰绳抡得左右呼呼响,这一招好像还管事,狼声停了好一会儿。再一次嚎起来时,那嚎声好像也远了一些,这使我胆子大了起来,开始唱歌,歌词是我的保留节目《可爱的一朵玫瑰花》,越唱声音越大。当唱到“那天我去山上打猎骑着马”时,底气冲斗牛,连自己也觉得奇怪,竟有如此高的分贝。这时我的歌声和狼的嚎声混在一起,这可是人狼二重唱。事后,我感到当时的表现很滑稽,带几分闹剧的味儿。人狼相持三个多钟头,谁也奈何不了谁。我突然立马一个小垭豁上,前面是几点电灯光,不远处还传来一片狗叫声,听起来竟然如此的亲切可爱。我纳闷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啊!原来我站在了红山嘴垭豁上。前面灯火闪烁处正是我苦苦寻觅的察汗乌苏!我温暖的家就在那灯火阑珊处。我放马奔下山口。回首处,残月将欲西沉,碧天如水。唯见山冈上,碧海青天的大背景上,映出了三只狼蹲着的剪影。三只狼齐声一嚎,好像有几多的愤懑和不甘心。嚎声的潜台词是:“小子,这回算你命大,咱们下回见!”
要给狼留一生存之地
从古至今,人视狼为恶兽,欲全歼而后快,而狼是一个历经千难万劫生存下来的物种。这全得益于狼有着十分优良的生存本能。
狼的社会组织严密,等级森严,所以狼群能够组织有效、精准的伏击战、合围战,还能将大型猎物赶入冰原、沼泽、断崖绝境,然后慢慢享用。它们还能同心协力捕捉身量比它们大数倍的野牦牛、野驴、盘羊等;在食物缺乏时,它们可以忍饥挨饿数日不食,一旦锁定目标,它们可以以每小时80公里的速度追逐猎物,猎物不到手,决不罢休;它们的嗅觉是第一流的,能在几里外嗅到猎物的各种信息,做出是否出击的正确判断;它们的耐心也可圈可点,当一只狼瞅准了一个旱獭洞时,它可以一动不动地守候一两个小时。旱獭也是很有耐心的主儿,往往是一个在洞内,一个在洞外,双方比赛谁更有耐心,结果往往是旱獭命归黄泉。
有几位猎人告诉过我同一件事。即有的狼被夹铙夹住后,如果是公狼,大都会等着猎人们剥皮割喉。如果是母狼,特别是正在喂奶的母狼,会咬断自己被夹住的爪子,逃之夭夭。因此而成为瘸母狼者十分凶残,对人的报复性大增;公狼在狼家庭中很恪尽职守,一个个都是可爱的狼爸爸。当母狼生育时,小狼出世时,公狼会特别勤快,早出晚归,将捕到的食物送给母狼吃,还从口中吐出已入胃的食物,供小狼吃。当小狼长到一月左右,狼爸、狼妈、狼崽一家同享天伦之乐,据见过此情景的猎人们说:“简直和人没两样。”
在人与狼的生存博弈中,人是强势一方,但狼还是薪火相传,留子留孙地挺了过来。上世纪60年代初,青海牧区广泛开展“打一只狼,奖一只羊,狼皮归己”的活动。其效果显著,但狼很快就以新的生存技能,对付人所想出来的种种灭狼办法。狼并未灭绝,只是种群变小,这有点分散打游击的意蕴;国外也曾大规模地开展猎狼,欧美各国还动用了直升机、红外狙击枪等先进工具,但效果也和国内差不多。狼依然在绝境中生存着。 但人类对狼的认知也与时俱进。世界各国先后都对狼的认知有了一个拐点。那就是狼在生物圈和多样性的生物世界中起着一种微妙的调节作用。有一些人们已经认识到了,有些还在探索之中。狼的生存,在更深的层次与人有着某种关联。狼全部灭绝了,那自然的链条就断了一节,对人而言,并非就是福。美国黄石国家公园,由于地域有限,为了保护野生鹿类等草食动物,将狼剃了光头。谁知几年之后,鹿群中的鹿都大腹便便,越来越发福,整日卧地不起,形如呆鸟,种群开始退化衰落,生育力降低。
经科学家研究,方知没有了狼,这鹿们自然要享清福,就像八旗子弟们入关一久就没有了昔日的雄风。真是“福兮祸所伏”,人兽同理。这自然也就影响到了人的利益。于是黄石公园的管理人员又从千里迢迢之外的加拿大引进了一群狼,放入公园。不几年,那鹿群又精神抖擞了起来。看来世间万物,生物与非生物,生物之间都是一种奇妙的相生相克的共存关系,永恒不变。
我国已将狼列入二级保护动物,这是对狼在大自然中有一席生存之地的认可,意义深远。
十九、长岭放雉记
腊月廿三的晚上,窗外传来一阵阵的鞭炮声。全家人聚在一起,商量起除夕之夜吃些什么的事来。这是一件大事,需要民主协商,不能由我这一家之主说了算。经一番热烈讨论之后,已有三位“半边天”报出了各自要做的拿手菜,唯有小女菊还不肯报单。我知道她干啥都要出人头地,那就随她想好了再说。
一阵咚咚的敲门声。开门一看,原来是侄女婿向平。他手中拎着一个纸箱,随手放在了茶几旁。神情喜悦地说,他的工作单位在湟水河畔,后面是一大片乔灌林,常有野鸡出没,他费工夫下扣捉了一只,特地赶来向我“进贡”。并连声称道这野鸡味道的美和对老年人进补作用之大。
我还没来得及答话,心急手快的菊已经打开了箱盖。“哇!天助我也。”她兴高采烈起来,说:“三十晚上敬请诸位食客磨快牙,单等品尝我的吉祥如意油焖野鸡好了。”原来这是一只半大的母血雉,青海人叫野鸡。它的头上顶着灰褐色的羽冠,羽色淡黄如绵缎,尾羽灰白,镶有绯红色的边饰,体型色泽十分美观绚丽。血雉在青海广为分布,在海拔2000-4000米的白杨林、针叶林、乔灌混交林都有它美丽的身影,是河湟谷地到高山草甸草原的一道风景线。喜群居生活,一般是10余只为一群,有时也能凑热闹,一群多到40-50只。雄雉长尾斑烂,更加美艳,它们对人不太害怕,所以常常成为专业和业余猎手的捕捉目标,故种群不断缩小,数量也越来越少。过去血雉大群生息的地方,现在已很难见到它们的踪迹。
箱中的这只母血雉,尾巴被委曲地翻卷起来,可怜兮兮的,我的心不由地激荡起来,勾起了我无限的回忆。
夜已经很深了,瞌睡却不来。窗外的寒风喔喔叫,似泣似诉,引导着我的思绪回到了五十多年之前。那时我在湟源牧校读书。每年交九之后,我和二三同窗好友,总爱在风清月白之夜晚,相约到校旁一片名叫沙家林的原始白杨林中散步徘徊。其时药水河在低声吟唱,如水的月光洒遍河岸林间,天地朦胧,好景如画。最吸引我们眼球的是,总有大群的血雉栖息在茂密的白杨林树枝之上。双双对对,喃喃地细语,尽管那时的学生伙食十分寡淡,但从来没有一人提出过捉一只血雉改善生活的想法。我们都为上苍赐予如此的美景心存感激。五十多年的岁月如烟零散去。沙家林早已残破不堪;沙家林中的野鸡也早已灰飞烟灭,但这道刻在心灵上的风景线依然亮丽如故,不时之出入梦境。
搁在阴台上的纸箱中传来两声短促的鸣叫声,完全没有了雉在山林里鸣叫的那种高亢气势,更像是两声悲凉的叹息,然后一切又归寂寞。一大早,我把雉从纸箱中拎了出来,立刻感到了一阵轻微的颤抖,我明白,这是它求生的呼喊。在冬日的晨光中,它显得越发美丽而无奈。我不由地喊了—声:“你们都过来看!”全家人都围了过来,看到那青玉一般富丽柔和的羽毛,那琥珀一样明亮的双眼,透着灵气和求生的企盼,沉默无语中,突然全家人都一口同声地说:“放了它,你看它多孽障!”我等的就是这句话,这虽然是我见它第一眼时,就做出的决定,但从全家人口中说出,使我十分欣慰。这不是我们对它的恩赐,而是它与生俱来的权利。
我开心地笑了,调侃起菊来:“少数服从多数,你的吉祥如意油焖鸡是做不成了。”她说:“老爸要发慈悲,我可也不当罪人。”
我把纸箱捆在后座上,登车向长岭驰去。虽然是顶风大上坡,心存善念,也不觉得累。连骑带推,两个钟头后就到了山顶。长岭公园是近些年才建成的一处水土保持实验基地。这里夏日是一片清凉世界。眼下萧疏静穆,一排排白杨亭亭玉立,一棵棵松柏翠绿可人。它们都在静静地等待着春天的来临。我在一处高山顶上,取出了血雉,人鸟对视了好一会儿,然后用力把雉送向蓝天,雉展开双翅,在天幕上划出了一道优美的曲线,飞落在山中林间的空地上,楞楞地小停一会儿,好像才明白,它已跨出了死亡之门坎。便挺头阔步地踱起方步来,不一会儿就消失在稠密的灌木丛中。此刻在我的心中引起了一种安详自得的快意。
“人家们一枪一只的往死里打,你倒来放生!你是居士林的善人吧?”
空谷传音,着实吓了我一跳。忙转身,才发现不远处的山梁上站着一位护林人。他披着一件厚重的黑棉袄,黑黝而敦厚的脸上满是大惑不解的神色。偌大的山林,就我们俩喧起板来。我道出了我不是居士而放雉原委。他则说:“这里原本无野鸡。自从栽了这些树木后,才有了野鸡。到去年,已有了六窝野鸡,可是前些日子来了一个拿枪的人,三枪打死了两只野鸡。我拉着他论理,说这野鸡是国家保护动物不能打,那人看起来派头大力气也大,他一把推倒我,说:‘保你个屁!’扬着头下山去了。我就想不通,野鸡也是个命,人也是个命,为啥一个命要另一个的命?”
这下可轮到我大惑不解了。我无法圆满地回答这个很有哲理气味的一问,众生平等,这本是佛的本心。为什么要一命剋一命,这个命题正是不少人再三思考的问题,至今没有得到圆满的诠释。眼下的我虽不是居士禅林中的一员,但心中也念起了“阿弥陀佛”。但愿在“红入桃花辙,春归柳叶新”时,我放飞的这只血雉能找到称心的侣伴,多子多孙,远避枪口套子,让长岭的空山密林中,到处响起血雉一声声清越高吭的鸣声,那至少是滚滚红尘中的一曲天籁妙音。 二十、倾听来自荒野的召唤
普尔热瓦尔斯基在柴达木盆地的探险成果
普尔热瓦尔斯基从1872年开始,受俄国政府的资助,带领几名哥萨克,从甘肃入青海,沿大通河流域,经海北入柴达木盆地,在今希里沟地区横穿柴达木到达香日德。先后考察了柴达木盆地及黄河源头地区的广大地域,后沿巴隆、宗加、格尔木一线西行,又向此翻越阿尔金山,到达罗布泊。再北上跨新疆全境返回俄罗斯。普氏的考察分两次进行,总计行程1.2万多公里。考察的范围和地区十分广泛。涵盖了青藏高原腹地很大一部分地域。
在普氏之前,虽有法国人古柏察、加倍及一位叫丘克的神父也到过柴达木,但只有片断的回忆文字,而无系统完整的科学考察报告。因此,普氏近50万字的游记式的考察报告,是以近代科学的眼光,系统而较完整地将青藏高原、将柴达木介绍给世界的第一人。是一幅十八世纪青藏高原自然状况与社会生活的历史长卷画。
普氏观察并细致地描述了青藏高原。特别是柴达木盆地的生态系统,特有的动物种类、种群、特征、行为,各类动物之间及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主要植物群落,生态特征,在人的食物链中的地位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普氏在此行中,完成了对中国野马、中国原羚的发现和命名。对生存在柴达木和罗布泊的野骆驼也进行了细致的报道。在近代生物学上,这是一项重大的贡献。在世界地理、生物学界引起了巨大轰动。从此,普氏野马、普氏原羚及“柴达木”这个响亮的名字,在欧美各国的学术殿堂上久久回响。
普氏的考察报告价值颇高,影响深远,成为我们今天深入研究青藏高原,研究柴达木盆地生态系统历史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已成为当代最重要的社会问题,影响到可持续发展的今天,普氏提供的情况和数据显得尤为重要。因为我们只有深刻地了解青藏高原的过去,才能更好地把握它的未来。如普氏在考察报告中,对今日都兰秀沟地区时说:“尽管这个地区极为荒芜,我们真没想到,一来到这里,就看到了很多野牦牛、野驴和羚羊,简直像在童话世界中一般。在我们眼前展现出一派动物与人接触时一点也不畏惧的情景。”在青海湖边,普氏观察到“数百头一群的野驴”。在柴达木盆地的西北部,“有很多野骆驼,上百峰野骆驼成群的也不稀奇。”并说在那里也有野马。而在相邻的罗布泊地区“有很多野马,柴达木的蒙古人从不猎杀野马。”今天,柴达木的野马、野骆驼已成为昨日黄花。虽然在海西州所设的阿拉尔自然保护区中,将野马也列为了保护对象,这恐怕只是一项招魂之举。“魂兮归来兮,胡不归?”为什么不归?只要看是发生在不久之前的事,答案就十分清楚明白。据《海西州志》第一卷载:1960年,全州组织打猎队257个、2610人,共猎取野牲肉228援19万斤,猎取野牦牛6010头,野驴71353头,盘羊985头。个头小些的藏羚、岩羊、黄羊不屑入统计之列。外州县及外省进入柴达木捕猎的人员及“战果”更无法统计。
一百年,在历史的长河中只是一个小小的浪花,不过是弹指一挥。而对自然生态做如此规模的破坏,在扼腕叹息之余,难道不值得今人和后人深思再三吗?其结果应该是激励今人和后人做出加倍的努力,以保护和重建劫后残缺的生态系统。
普氏在其考察报告中涉及有关社会科学的部分,对我们进行西北地区及青藏高原,有关民族宗教、社会发展的研究,也提供了不少有用的资料。如发生在同治年间的甘青回族起义,影响涉及柴达木及更远的西藏。当时的达赖喇嘛从拉萨派出的朝见同治皇帝的使团,被起义之事滞留在盆地,进退维谷;蒙藏族群众的生活用品无法运进,给当地人的生活造成很大困难。没有了每日不可或缺的砖茶,只能用野黄葱代之;没有了青稞,蒙古族不得不自己垦荒种植;普氏还在今巴隆哈拉湖地区,遇到数十名采金的藏族人,他们的主要工具是木掀,木掀头上镶有一片野牛角,以增强硬度,其效果可想而知。
普氏的考察报告还涉及到青藏高原及柴达木地区的气象、水文、山川、地理、文物等多个方面。他回到彼德堡时,带去了鸟类标本238种,约1000只;哺乳动物标本42种,兽皮130张,爬行动物10种,标本70件;鱼11种,昆虫300多种;植物标本600种,近4000株。还有大量的数据、精致的照片等,这些已成为人类共有的财富,分藏在俄国及欧洲各地的博物馆中。
普氏的考察成果,为他本人赢得了世界性的声誉。欧美学术界一致认为普氏是“当代最杰出最勇敢的考察家,是深入亚洲腹地完成私人考察的第一人。”
平心而论,普氏确实具备了作为一名科学家和探险家应有的素质。他万里迢迢,踏上一片未知而又充满危险的土地,没有足够的勇气是不可想象的。其根源是他对科学的献身精神,给予了他克服高寒、缺氧、酷暑、沙暴等种种艰险的力量和勇气。诚如他自己说“九死而一生”,终于达到了前人不敢涉足的境界。而对自然的热爱和崇敬、渊博的科学知识,是他获得成功的又一个支撑点。
在普氏的笔下,青藏高原及柴达木有其险峻严酷的一面,但他更愿意表述雄浑迷人的另一面。他对大通河流域绚丽的自然景观的描述,充满诗情画意,读来如一篇完美的散文诗;他对昆仑山泥石流排山倒海的气势,有着传神的妙笔,使读者有着身临其境的真切感受,他眼中的青海湖“景色特别美,尤其是当考察队来到此地时,正值深秋,四周是白雪皑皑的群山,就像是白色的画框,框住了一望无际的的湛蓝色的湖水。”他对青藏高原的动植物无以伦比的顽强生命力大加颂赞,并以情感化的笔触加以描绘。如“我几次自问,野牦牛和盘羊哪一个更美?却总是无法回答,因为他们各有千秋。庞大的身躯,巨大的角,如流苏一般儿可曳地的长毛,粗壮的尾巴,还有那全身黑亮的色泽,都使野牦牛显得格外出众;而盘羊英姿挺拔,头顶一对弯弯的大角,胸脯雪白。步伐矫健,毫无疑问,它们都是荒漠上最迷人的动物。”而青藏高原的清纯美丽给普氏内心以极大的慰藉。他在考察报告的结尾写道:“我急欲呼吸旷野上纯净的空气,享用荒原上那无与伦比的空气,拥怀蓊郁的丛林,倾听鸟儿啁啾的天籁之声。” 在当今的地球村,人类对赖以生存的环境的认识程度,人与自然的关系相处如何,将最终决定着人类自身的前途和命运。从这个意义上说,普氏对大自然的探索精神,对大自然发之内心的热爱之情怀,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应给予充分的肯定。普氏在1872年来青藏高原时,正值沙俄帝国殖民拓地达到巅峰之时期。因此,他的考察含有推行沙俄殖民政策的动因,普氏的思想行为上有着殖民者的明显烙印,这是不足为奇的,甚至是不可避免的。在其著作中的字里行间,不时流露出殖民者的自大和傲慢。如在考察河源地区时。竟大起地名,什么莫斯科、哥伦布等,就是一例。青藏高原的地名早由先后进居此处的羌族、吐谷浑族、藏族、蒙古族起了名字,代代沿用,何劳普氏狗尾续貂?特别要加以谴责的是,他在河源地区,与果洛藏族同胞发生遭遇战,致使藏族同胞数十人伤亡,这是普氏人格上无法洗去的污点。
从学术观点看,普氏的著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严重的缺陷。如将布尔汗布达山定为青藏界线,将青南地区称为藏北高原等。另外,他对当时十分复杂的民族关系的历史背景了解不够,却妄加评论等,都应加以修正和批判。
还有一点十分重要的缺点,需加指出。普氏在前后两次的考察中,得到了沿线各族群众,特别是蒙古族、藏族、回族、维吾尔族等各阶层人士的大力支持和善意对待,是他们提供了普氏一行的衣食住行,充当普氏一行必不可缺的翻译、向导、驮夫等,这是普氏考察能够顺利完成的最基本的保征。这一点,普氏在其著作中也曾提到过,说:“翻译在青藏高原上为我们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又说,他在宗加房子,廉价雇用了一名蒙古族老人做去西藏的向导,没有这位向导,去藏就会泡汤等。但是普氏对这一重要因素认识不足,大都是轻描淡写,一笔带过。更多的是表述自己的幸运和勇气。在他最后给沙皇政府的致词中说:“我们的盟友只有一个,那就是勇气。”而实际情况是,如果没有当地各族群众的支持,就算他的“盟友”有两大筐,他也是寸步难行,一事无成。
不过话又说回来,普尔热瓦尔斯基是一位特定时代中的历史人物,应加以历史的对待。我们不能指望在那个时代,“仁慈的沙皇陛下”会给青藏高原派来一个行囊中只装着各种仪器和银锭,而决不带来福枪的科学考察队来。普氏是一位虔诚的东正教徒,我就以东正教的祷词来评价他。即:“尘归尘,土归土”,如此评价这位俄国探险家就比较公允。
附:普尔热瓦尔斯基对柴达木动物的描述
虽然北藏荒漠寸草不生,气候条件也不好,但是动物却异常丰富。若不是亲眼所见,很难相信在这块贫瘠的土地上生存着如此之多的野兽,有时一群有上千只。这一大群动物东游游,西逛逛,就能在这块贫瘠的荒漠牧场上找到足够的食物。在这里,野兽还不清楚它们主要的天敌是人,它们远离人类残忍的追杀,自由自在地生活着。
西藏荒漠上数量最多、最有代表性的哺乳动物有:野牦牛、白腹盘羊、岩羊、羚羊(藏羚和普通羚羊)、野驴和狼。另外,还有熊、兔狲、狐狸、沙狐、兔子、旱獭以及两种鼠兔。
这些动物中的一部分我们在甘肃和青海已经见过,因此,在这里我只详细地谈一谈西藏特有的品种,而其中最重要的,毫无疑问,当数野牦牛。牦牛体形相当大,很漂亮。老公牛不算尾巴身长几乎3.35米,尾巴长0.9米,尾巴上的毛波浪般地卷曲着,又密又长,背部高1.8米;身体的中段粗3.3米,体重约570-650公斤。牦牛的头上有两只巨大的角,长达84厘米,根部粗20厘米。牦牛身披浓密的黑色粗毛,老公牛背部和两侧上面的毛略呈咖啡色。身体的下面的毛与尾巴上的毛一样,为黑色,长长地垂下来,就像是宽宽的流苏。头部的毛杂有灰色,小牦牛身体的上半部分均为灰色,沿着脊背有窄窄的一道白色。此外,小牦牛的毛柔软得多,而且不带咖啡色,为纯黑色。已成年的小公牛比老牛小很多,角也漂亮很多,尾端还向后弯,而老公牛的角尾端则向内弯曲,下部有很多浅灰褐色的皱皱巴巴的突起。
母牛比公牛小得多,也远不如公牛漂亮。母牛的角又短又细,背很小,尾巴和身体两侧的毛远不似公牛那般华美。
若要全面了解牦牛,应当在它生长的荒漠上见见它。正如上面所说,这里是一片海拔为4000-4600米的高原,它被几道与这块土地同样贫瘠的山脉分割开来。地上光秃秃的,只有个别几处长着一丁点儿草,由于气候寒冷,时常有风暴,这些草也不可能真正长大。但是,就在如此难以适应、如此凄凉、同时也远离残忍的人类的地方却自由自在地生活着自古就已闻名的牦牛。
不过,这种西藏高原特有的动物在西藏以北地区也有分布。
据说,在小部分甘肃山地,大通河和额济纳河上游都有不少野牦牛。但是,由于当地人肆意捕猎,野牦牛一年比一年少。
牦牛的身体素质远不如其他野生动物完美。确实,这种动物力气大,嗅觉敏锐,但是视觉和听觉不发达。即使是晴天在平坦的地方牦牛也未必能将距其一千步的人与其它物体区分开;天色昏暗时,只有在相距五百步时,它才能发现猎人。脚步声或其他声音只有非常大时,才能引起牦牛的注意。但是牦牛天生嗅觉敏锐,可以从风中嗅到至少半公里以外的人味儿。
牦牛的智力水平与其他牛一样很低,根据这种动物脑部特别小,便可做出这一判断。
除发情期外,其他时候老公牛总是孤零零地一个或三五成群地待在那儿。年轻一些但已完全成年的公牛(约6—10岁)有时加入到老牛群中,但更多的时候是10-12头小牛组成特殊的一群,有时,在牛群中有一二头或几头老牛。母牛、小母牛和小牛犊总是聚成数百头甚至上千头的一群,像这样庞大的畜群确实很难在荒漠牧场上觅食。但是,小牛和没有经验的牛犊只有在如此庞大的牛群中才保证不受狼的侵袭。
牦牛群在觅食时,总是稍许散开一点,但休息时,又紧紧地围在一起卧。当发现有危险时,牛群便紧紧地聚成一团,把小牛犊围在中间,年长些的牛向前走几步,努力去看个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如果确有情况,而且猎人越走越近,尤其是当他开了枪,那么这一大群牦牛便急忙撒腿奔跑,先是小跑,后来就狂奔起来。大多数牦牛奔跑时低着头,尾巴向背部弯曲,头也不回,身后尘土飞扬,很远都能听见得得的蹄声。 不过,这种狂奔很少超过一公里。然后,受惊的牛群又开始慢跑,很快就停下来,仍然保持原来的队形,即小牛被围在里面,大牛在外边。如果猎人一次次靠近,那么,上述过程就一次次重复,直到有一次受惊的牛群终于逃出了很远。
独处的牦牛奔跑时是快步小跑,只有在受惊时才会疾速大跑几步。无论牦牛怎样跑,骑着马很容易就能赶上它。爬起又高又陡的山来,牦牛是一把好手。我们多次看见牦牛站在只有岩羊才能攀上去的峭壁上。
冬天,大群牦牛通常在水草丰茂的牧场上吃草,每逢这时,公牛随处可见,有的独自一个,有的三五成群。在考察队走过的藏北地区,一过巴颜喀拉山脉就能看见牦牛,但是,它只在巴颜喀拉山的附近,特别是山的南坡及木鲁乌苏河沿岸出现。至今,我们只在修沟郭勒河附近两次遇见小群牦牛。
蒙古人说,夏天,当嫩草长出来时,牦牛也会移群到布尔汗布达山,但是,它们总是回到木鲁乌苏河沿岸去过冬,不喜欢长途跋涉的老公牛就留在原地过冬。
懒惰是野牦牛最大的一个特点。它们早晨和傍晚去牧场吃草,其余时间或躺或站,处于一种完全静止的状态。这时,只有反刍食物时,嘴巴的张合动作证明牦牛还活着,至于身体的其他部分,一动也不动,就像个木偶似的;甚至头也是整整几个小时保持同一个姿势不变。
牦牛最喜欢在山的北坡或悬崖上休息,这样可以避开阳光,因为,一般说来,牦牛不喜欢暖和。即使在背阴处,牦牛也最愿意躺在雪上,如果没有雪,它就躺在地面的尘土上,为此它有意用蹄子在地上乱刨;不过,常常见到牦牛就在吃草的地方休息着。
在牦牛吃草和休息的地方遍地都是粪便,这是荒漠中惟一的燃料。蒙古人甚至感谢上天赐给了牦牛这么大的肛门,让它一下就能排泄出很多粪便。确实,如果没有牦牛,人们就会因缺乏燃料而无法在西藏荒原上旅行,因为这里连一丛灌木也没有。
水是牦牛生存的必要条件。不冻泉附近数不清的足迹和粪便证明了牦牛时常不辞劳苦地造访这里。如果没有水,那么有雪也可以。夏天牦牛饮水相对方便一些,因为在西藏荒漠上除了众多的溪流和泉眼之外,到处都有雨季降水聚积而成的小片水洼,水洼周围的草往往长得不错,牦牛对食物从不挑剔,它的食欲在这里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在漫长的冬季里渐渐消瘦的牦牛到了秋天又养得膘肥体壮,特别是小公牛和未孕的母牛。
牦牛的发情期在9月,持续整整一个月,在此期间,牦牛懒惰的性格完全变了。公牛日夜不停地在荒原上寻找母牛,一次次地与情敌展开殊死搏斗。牦牛之间的这种打斗可能是相当认真的,因为几乎在我们冬天杀死的所有雄性牦牛的身上都有为情决斗而留下的伤痕,有的伤痕还很大。我打死的一头牦牛左边的角从根部折断,只剩下了一只右角。牦牛巨大而又特别结实的角被折断,可想而知这种碰撞有多么剧烈!而且这两个牦牛头竟然能经得起这种撞击,可想而知,牦牛的头部该有多么结实!
蒙古人说,发情期内公牛经常发出类似哼哼的声音。这很有可能,因为家养牦牛的声音就非常像猪的哼哼声,只是响亮得多,而且拖得更长。我和同伴一次也没听见过野牦牛的声音,因为它除了发情期叫唤以外,平时很少哼哼。
据蒙古人说,母牛一年只产一次崽,一般在6月。牦牛天生力大无比,它们在远离人类的荒原上没有危险的敌人,因此,大部分牦牛都是终老而死。不过,野牦牛经常生一种病,蒙古人将其称作“霍蒙”(即疥疮),染病后,牦牛的全身渐渐结一层痂,病变部位的毛一点一点脱落。我不清楚这种病是否会导致死亡,抑或牦牛会渐渐康复?我打死过两头老牦牛,其中一头牦牛体表的大部分没有毛,结着一层疥疮。
捕猎野牦牛的活动既诱人也危险,因为牦牛受伤后(尤其是老公牛)常常扑向猎人。更可怕的是,即使枪法准,而且射手能保持冷静,也没有十分的把握可以打死牦牛。如果子弹不能直接打中它的大脑,那么,用再好的猎枪也无法穿透它的头骨,然而,牦牛的大脑与它硕大的头颅相比简直是微不足道。如果打牦牛的身体,只有极个别的情况下才能将它一枪打死。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面对面,猎人也无法肯定一定能打死它,也无法担保与这种西藏荒原上的庞然大物之间的较量会有好的结果。只有一点可能使射手获救,那就是牦牛的愚蠢和犹豫不决。牦牛虽然很凶猛,但是,面对勇敢的人,它往往感到一种无法克制的恐惧。假使它稍许聪明一些,那么对猎人来说,它就会比老虎更危险。因为,只有极个别的情况下才可能准确地一枪就将牦牛打死,只有多开几枪才能打死牦牛。因此,打牦牛一定要快速射枪。当然我们这时说的都是老公牛,至于母牛和牛群,它们听到第一声枪响就立刻头也不回地跑了。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老牦牛都扑向猎人,有的即使受了伤也同样逃走。这时,最好放狗追,狗会赶上牦牛,拖住它的尾巴,迫使它停下。于是,暴怒的牦牛就时而扑向这条狗,时而扑向另一条狗,顾不上理会猎人。更方便又快捷的方法是骑上一匹好马去追一头或一群牦牛。马毫不费力就能赶上笨重的牦牛。遗憾的是,由于荒漠上缺乏合适的草料,考察队的两匹马都已虚弱得几乎迈不动步子。因此,我们一次也没有体验过骑马狩猎的乐趣。
但是,我和同伴们带着浓厚的兴趣一次次地沉醉于徒步打猎之中,特别是刚开始,我们第一次遇见牦牛时。清晨,我们挎着速射猎枪走出毡房去寻找猎物。不难发现相距几公里的目标,若用望远镜则可以看见很远处的黑色庞然大物,但是,有时我们也会上当,将一块黑色的大石头误作一头卧着的野牦牛。不过,从修沟郭勒河开始,特别是在巴颜喀拉山上和木鲁乌苏河两处,处处都有许多野牦牛。在考察队的帐篷周围总能见到独居或群居的牦牛,它们或吃草,或休息。
悄悄走近野牦牛比走近其他任何一种动物都容易。由于牦牛的视力和听力都很差,在开阔地带是能走至距其三百步处,即便是它已经看见了猎人,公牛(而不是牦牛群)也会让他走这样近。牦牛因为不曾被人追踪,况且它相信自己的力量,所以它并不害怕猎人靠近,只是盯着来人,不时地晃动着粗大的尾巴或者向背上甩。无论是家养牦牛还是野牦牛,这样晃动尾巴都是恼怒的迹象:它看见有人想扰乱它的安宁,开始生气了。 当猎人继续接近时,牦牛撒腿就跑,并不时地停下来,朝人这边看看:如果这时它被枪声惊吓或者中弹受伤,那么,它会连续跑上好几个小时。
在山里,如果风向不是从猎人这边刮来,有时可走至距牦牛五十步处。有一次,牦牛在一片开阔地带,我想离它近一些,为此,我用了一个特殊的方法。走到距牦牛三百步时,我开始跪着走,把枪翻过来举在头上,这样一来,枪上瞄准用的脚架看上去就像是动物头上的角。另外,我打猎时总是穿一件用小鹿皮缝制的西伯利亚翻毛皮上衣,这副打扮在很大程度上也迷惑了近视眼的牦牛,它每次都让我走到相距二百步甚至一百步处。
走到这样近后,我用脚架把枪支好,迅速拿出子弹放在身边的帽子上,开始跪着射击。有时,开了第一枪后,牦牛立即就跑,我不停地扣动扳机,直到它跑出六百步以外,甚至更远。如果这是一头老公牛,那么,它往往不是逃跑,而是将头一低,把一对角冲着我,尾巴向背上一甩就向我扑来。进攻时,它的愚蠢表现得最为强烈。它不是在逃跑或者勇敢地进攻这二者之间选择其一,而是在向开枪的方向跑出几步后,又犹豫不决地停下来,把尾巴—卷,立刻,它又挨了一枪。于是,它再向前冲,再停下,再挨枪,直到最后挨了约十枪或更多后死去,它最终也没有走到离我一百步远的地方。有时,中了两三枪后,牦牛开始逃跑,但是背后又挨了一枪,它就重新转过头向我扑来,结果又招来一枪。总之,在我们打死打伤的所有牦牛中,只有两头跑到了四十步远处,假使不被打死,还会跑得更近。但是,我们发现,牦牛进攻时离猎人越近,它就越胆怯、越勉强。
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这种打猎,我来讲一讲打牦牛的经过。
有一次,黄昏时分,我们发现在离考察队毡房不远处,有三头牦牛正在吃草。我立刻向它们靠拢,走到相距二百步时,我向其中最大的一头开一枪。枪一响,牦牛撒腿就跑。可是,跑了约100米后,又停了下来。我又一次悄悄走到距它们三百步远处,又向那头牦牛开了一枪。它的两个同伴立即逃跑,但是,两度受伤的庞然大物没有跑,它不声不响地向我走来。我手握别丹式速射猎枪,向牦牛开了一枪又一枪,就像是在打靶一样,甚至可以看见从中弹之处扬起一阵灰尘;但是,受了伤的牦牛仍然是一会儿向我走来,一会儿又向前逃跑。我打完了13发子弹把最后一发留在枪膛中以防万一,然后跑回毡房取子弹,这时,它距我还有一百来步。我叫上同伴,带了一个哥萨克,三个人一同去对付这个庞然大物。当时已暮色低垂,对我很不利,因为根本无法瞄准。
当我们走近牦牛时,看见它躺在地上,只有高高昂起的头证明它还活着。我们走到距它一百步时,同时射击,牦牛立即跳起来扑向我们。我们用三支速射枪不停地向它开枪,但牦牛还是离我们越来越近,最后,相距只有四十步。又是三枪齐射,可牦牛摇了一下尾巴就跑了。但是,它跑了约一百步后,又站住了。这时,天已经全黑了,因此我决定停止射击,可以肯定,牦牛因多处受伤夜里一定会死。确实,第二天早晨,我们发现它已经死了。我们数了一下,牦牛的身上中了十五枪,头上中了三枪,牦牛的头皮厚达1.2厘米,头上中的枪均未穿透厚厚的头骨。
另一次,在山上漫步时,我忽然看见了三头牦牛,它们没有发现陡坡后的我,放心地卧着休息。我没有太多考虑,瞄准了其中一头开了一枪,顿时,三头牦牛都跳了起来,但因没明白是怎么回事,所以它们并不跑。第二发子弹很准确地又一次打中那头牦牛,一下就打死了。它的两个同伴仍然站着,照例摇动着尾巴。我第三枪打得也很准:打断了第一头牦牛的腿,这下,它只能留在原地了。于是,我又瞄准了第三头牦牛,但是未能立即结果它。中了第一弹后,牦牛向我扑来,可是跑了约十步后,它就站住了。我又给了它一枪,它又向我靠近了一些。就这样,打了第七枪后,牦牛颈前血流如注,这个大物终于轰然倒地,这时,它距我只有四十步了。随后,我对着腿被打断的那头牦牛补了一枪,毫不费事地将其打死,这样,在几分钟内,我一步未挪就打死了三头巨兽。我走上前一看,向我扑来的那头牦牛身上中的七弹都打在了胸部,而且排成一列,好像纽扣一般。如果您了解猎枪子弹那极大的杀伤力,那么,就不难想象牦牛的身体是何等的结实,竟然能经得起这样的七枪。
多次的经验告诉我,最好打牦牛的的肩胛骨,打左侧,这样即使是相距二百步,猎枪的子弹也能打穿牦牛的身体(弹头总是停在对面的皮骨下),而且多能伤及心或肺。不过,别丹枪的小口径弹头即使穿透了心脏,也并不能使老牦牛立即毙命。受了这种致命伤后,老牦牛仍能跑几分钟。打牦牛的头部,就算是面对面也最没有把握能将其打死,即使是大口径弹头往往也不能打中大脑,只要有稍许偏差,子弹就打不穿头骨。每当牦牛果断地向我扑来时,我都是打它的腿,因为打断了腿,它就无法反抗。
母牛和小公牛的生命力同样特别强,可是,打死母牛相当困准,因为它们总是成群结队,无法每一次都把枪对准同一头牛。况且牛群总是很警觉,偷偷靠近牛群比靠近独居的公牛难得多。这个冬天,考察队共打死了三十二头牦牛(不算受伤后逃走的),其中只有三头母牛。
蒙古人非常害怕野牦牛,他们说,香客的驼队如果看见峡谷中躺着一头牦牛,他们就停下来,一直等到它离开。
不过,柴达木的蒙古人经常猎捕牦牛。最吸引他们去捕牦牛的主要原因就是一头牦牛身上有相当多的肉。猎人们十来个人结伴而行,翻过布尔汗布达山脉或继续向前,一直走到修沟郭勒河。蒙古人不敢和牦牛明着较量,而是藏在某个掩蔽物的后面,尽量悄悄走近牦牛,一起开枪,然后躲起来,等着看接下去会怎样。通常,受伤的牦牛没发现什么人就走了;于是,猎人们就远远地跟着它,如果子弹打的是地方,那么明天,或者再过一两天,就会发现牦牛死了。做这般打猎当然很少打死,因为他们用的是火绳枪,这种枪子弹的威力远不及猎枪。若受伤的野兽在逃跑时,遇见了猎人用绳拴住的马匹,就用一对有力的角杀死马。蒙古人除了食用牦牛的肉之外,还用牦牛的心和血来治疗内科疾病;他们将牦牛的皮运到丹噶尔城卖掉,用牦牛尾巴和身上长长的毛来搓绳子。 野牦牛———尤其是肥嫩嫩的小公牛和不产犊的母牛的肉非常香,但终不及家养牛的肉味美,至于老公牛的肉则是非常硬。
白腹盘羊(OvisPoLii)是我们在藏北见到的另一种非常出色的动物。它的大小与蒙古盘羊相仿,但头上的一对角不同。此外,它的胸腹部为白色,上面长着长长的毛。在藏北,我们第一次见到这种动物是在刚翻越过布尔汗布达山脉时,接着,在舒尔干山和巴颜喀拉山上又遇见了白腹盘羊,但是各处都很少。蒙古人说,在青海南山山脉以及甘肃山地额济纳河源头附近都有盘羊,但我们不清楚是不是这种白腹盘羊。我认为很可能就是白腹盘羊,因为甘肃山地和青海诸山脉已具有藏北高原的特点。白腹盘羊的生活习性与蒙古盘羊很相似,它们虽然居住在海拔更高的高原上,但不喜特别险峻陡峭的山,而最愿意生活在山的边缘甚至低矮的山中。在藏北经常可以看见白腹盘羊与野驴和羚羊一同在山谷中吃草。
白腹盘羊的感觉器官很发达,与西藏的其他野兽不同,它非常警觉尽管几乎无人猎捕它。蒙古人极少打死白腹盘羊,若有,也是公羊;他们知道,火绳枪的子弹无法一枪打死这种动物,因此,根本不打母羊。
白腹盘羊十几只为一群,偶尔二三十只聚成一大群。一群中有一只,更多时候是两三只公羊,这是领头羊,它保护着母羊。母羊无条件地相信头羊的警觉性。只有当头羊预感到危险,开始奔跑时,群羊才会紧随其后。头羊通常跑在最前面,它跑了几百步后站住,群羊也立即站住。它们紧紧地挤成一堆,注视着危险出现的方向。这时,公羊常常登上最近的山岗或岩石,以便看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当白腹盘羊翘首远眺时真是美极了:它挺拔的体态清晰地勾勒在山顶上,在阳光下,它的胸腹部像白雪一样耀眼。
我几次自问:牦牛和白腹盘羊哪一个更美?却总是无法回答,因为它们各有千秋。庞大的身躯,巨大的角,如流苏一般几可曳地的长毛,粗壮的尾巴,还有那全身黑亮的色泽都使牦牛显得格外出众;而盘羊英姿挺拔,头顶一对弯弯的大角,胸脯雪白,步伐矫健,毫无疑问,它也是西藏荒漠上最迷人的动物。
早晨,盘羊在山上或山谷中吃草,但是,太阳再升高一些,它们就找一个能看见四周很远处的背风的缓坡去休息。盘羊先用四蹄刨松泥土,然后在松土上一躺就是几个小时。如果一群羊都在休息,那么,公羊就卧在一旁,便于警戒;如果羊群中清一色均为公羊,那么大家都躺在一起,但是,往往头朝着不同的方向。一句话,这种动物随时保持高度的警惕性,若想打它个措手不及,是难上加难。打猎时,最好能从远处发现盘羊,辨清风向后,从它的下风处向它悄悄靠近,但这时仍需要一杆好枪,因为很少能在二百步近的距离向它射击。在西藏期间,我们总共打死了八只白腹盘羊,其中三只为成年公羊。
据蒙古人说,这种动物的发情期在秋末,考察队12月初来到西藏时,白腹盘羊的发情期已经结束了,所以,公羊之间和睦相处。不过在恋爱季节它们则拼死相斗,这从它们的角顶端折断和留下的伤痕上可以看得出来。据蒙古人说,小羊于6月出生。此外,蒙古人还告诉我们,特别老的公羊有时角长得太长,顶端甚至挡在了头的前面,妨碍了动物吃草,以至于饿死。我不知道这话的可信程度有多少,但是,在藏北很少看见白腹盘羊的头骨。
除白腹盘羊与牦牛之外,藏北高原有特色的动物还有羚羊,蒙古人和唐古特人称之为藏羚羊(Antilope hodgsenii)。雄性藏羚羊特别漂亮。它的体形比瞪羚稍大,体态挺拔,四肢细长;头上挺立着两只黑色的角,这对角长(58厘米)而细,前面刻着深深的纹路,微微弯曲。冬季,藏羚头顶和头两侧、胸的两侧以及腿前面的毛呈黑色,颈前、胸部、腹部以及臀部的毛为白色,背部的毛为栗色。总之,远远望去,藏羚好像全身都是白的。雌性藏羚的体形比雄性藏羚小得多,头上没有角,身上也没有黑色。
一翻过布尔汗布达山脉,我们立刻就见到了藏羚。据蒙古人说,从布尔汗布达山向南到唐古拉山都有藏羚分布。藏羚喜欢住在山谷里和起伏不平的丘陵草原上。在西藏荒漠上,藏羚的数量仅次于牦牛。与牦牛和野驴一样,水对藏羚来说同样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它只生活在荒漠中有溪流或泉水的地方。
藏羚以5-20只或者40只为一群生活在一起,偶尔可见数群藏羚(有几百只之多)聚在一起(例如在水草特别丰茂的草场上)。每一群中都有几只年长的雄性藏羚,与雌性相比,它们更有经验,也更警觉。在逃跑时总是雄性殿后,似乎在掩护撤退,这一点与其他羚羊亚科动物,例如瞪羚等,正好相反。无论是平静地漫步还是快速奔跑,雄性藏羚总是竖着一对角,这使它显得格外优雅、动人。藏羚跑得很快,快得从远处根本看不出腿在动。雄性藏羚甚至能摆脱狗或者狼的追赶,把它们远远地甩在身后。
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是藏羚的发情期,来到西藏时,我们正好赶上了这个时候。在此期间,每一只成年的雄性藏羚都处于兴奋状态。它吃得很少,因此,夏天积累的膘很快就消耗掉了。在它身边聚集了十几只雌性藏羚,雄藏羚警惕地巡视着,不让其他爱慕者勾引走其中的哪一只雌藏羚,因此,它一看见其他雄性藏羚,作为这一群的合法统治者,它会把角一低,立即就扑上去,同时发出低沉的断断续续的吼声。接着常常是一场殊死的搏斗,那一对又尖又长的角成了这场拼杀中可怕的武器,因此双方的伤势都不轻,有时甚至能送命。当其中的一方感到不敌对手时,它就逃走,另一方紧紧追赶。如果逃跑的一方看见对手追上来了,就立刻回转头来,用一对角来迎接对手的撞击。有一次,两只藏羚正在决斗,其中的一只被我打中,但是另一只仍然不肯罢休,继续拼杀了数分钟。直到对方倒毙。
如果发情期内有一只雌性藏羚离开羊群,那么雄性藏羚马上就去追,同时大吼着,想把它赶回去。有时,几只雌性藏羚一起逃跑,雄性藏羚就一会儿追追这个,一会儿追追那个,往往是一个也难追回来。于是,剩下它孤零零的一个,生气地拼命用蹄子刨土,把尾巴卷成一个勾,低下头,角向前,怒吼着,叫对手出来决一死战。这种故事从早到晚不停地重复,而且一般说来,在雄性藏羚与它所拥有的雌性藏羚群之间不存在牢固的关系,今天它们属于这只雄性藏羚,明天可能又属于那一只。
发情期一结束,雄性藏羚之间依旧和和睦睦,有时还组成清一色的雄性群体,雌性藏羚也常常结合成不含雄性的一群,例如1月份,我们在修沟郭勒河谷看见一大群藏羚,大约有三百只,均为雌性。据蒙古人说,雌性藏羚在6月产仔。
如上所说,藏羚不警觉,就是在开阔地带它也允许猎人走至距离两三百步,甚至更近处。它根本不害怕枪声和子弹的呼啸声,它像是感到惊奇,而且悄悄地走开,但不时地停下看看猎人。和其他羚羊亚科动物一样,藏羚的生命力很顽强,被子弹打穿后,往往也能跑出很远。
藏羚胆大,主要生活在沟壑纵横的山谷中,因此,猎捕它非常不易。有些地方的藏羚多极了,如修沟郭勒河谷。足够一天之内用速射猎枪打一百五十枪或二百枪,能打死多少并不一定,因为使用枪远距离打猎时,有时能不能打中还得看运气。
藏羚也有大发雷霆的时候。我委派铁列绍夫中士带领一名哥萨克向西进发,侦察我们今后的行进路线。他们于大队起程前三天动身,为了补充我们的肉食需要,还要捕猎藏羚羊。因为我们要进行冬令探险,手头的羊肉尽量不带在身边为好。铁列绍夫三天后侦察了宿营地以西七十五公里的前进路线。捕猎了七只藏羚羊回来了。不仅解决了肉食问题,而且还用四只藏羚羊的毛皮做了标本。但是打猎时他差一点遭到不幸。当时,一只受伤的公羚羊突然向铁列绍夫扑过来,用尖角向他的左腿上部直捅,把大衣戳破了。铁列绍夫的大腿正好卡在两只角的中间。真是险极了!如果双角捅过来的位置再往上一点,可能铁列绍夫就没命了。
蒙古人和唐古特人认为,藏羚羊是神圣的动物,喇嘛不吃藏羚肉,顺便提一下,藏羚的肉味美异常,特别是在秋天,藏羚总是很肥。人们把藏羚的血用作药,用藏羚角来招摇撞骗。蒙古人常常根据角上的纹路来算命或预测某事是否顺利。蒙古人在埋葬了死去的喇嘛之后,把藏羚角摆在坟墓的周围;如果一般人死了,就扔在野外,但是仍用藏羚角摆放在死者的周围。为此,从西藏回来的朝圣者把藏羚角带回喀尔喀,高价出售。此外,蒙古人还相信,如果用藏羚角制成鞭杆,用来赶马,马儿不易疲劳。
在所有北方的蒙古人当中都传说藏羚只有一只角,直直地长在额头中间。离西藏越近,在甘肃和青海,当地人说,一只角的藏羚很少见,一千只藏羚中有一两只吧。最后,到了柴达木,熟悉藏羚的蒙古人异口同声地否定那种长有一只角的藏羚的存在,但又说,在西藏西南有这种类似的动物。到了那里,人们可能又会说,一只角的动物在印度,就这样,可能最后终于找到了确实只长有一只角的动物:犀牛。
藏北所特有的另一种羚羊亚科动物因体形小而被蒙古人称作“阿达”瞪羚,意即“小瞪羚”。雄性小瞪羚身长只有约1米(沿颈部弯曲测量),身高约86厘米,体重不超过16公斤,角很大,微弯曲,稍向后伸,角的前面有细而密的深纹。毛的主色调为土灰色,臀部和腹部为白色,洁白的臀部的上边和左右两边是窄窄的一圈浅橙色的毛。
还未进入西藏时,在大通河上游我们已经看见了这种羚羊亚科动物,而且似乎在这之前,在我们登上甘肃高原后,在与甘肃边缘山脉相邻的丘陵起伏的草原上就已见过了这种动物。和藏羚一样,小瞪羚也喜欢生活在起伏不平的高山草原地带,尤其是水源丰富的山谷。虽然这两种羚羊常常生活在一起,但是,两者的风格并不相同,如果说在蒙古和藏北的各种羚羊中数藏羚羊举止最为优雅,那么,赛跑冠军的称号则是非小瞪羚莫属。小瞪羚一般以六七只为一群,偶尔一群可达二十只,还可以见到独居的雄性小瞪羚。
与藏羚不同的是,小瞪羚非常警觉,人出没的地方,只有生活在沙漠地带的小瞪羚比较胆大。小瞪羚跑起来特别快,四条腿倒换得非常快,跳得也很高,因此,有时它就像一个皮球。当它受到惊吓时,跑起来恰似惊弓之鸟。
小瞪羚发情期始于12月底,持续约一个月,雄性之间相互驱赶着,不让对方靠近自己的母畜群。但是,我们从未发现它们像藏羚那样斗殴,妒忌的爱慕者全部的报复行为只是驱赶。我们从未听见雄性小瞪羚发出任何声音,在它们相互驱赶时,也是默不作声。有时,特别是当发现来人时,雄性和雌性小瞪羚均会打喷嚏。此外,当雌性小瞪羚受到惊吓时,偶尔会很响亮地断断续续地尖叫。
小瞪羚常常在草原上挖出一个个椭圆形的坑,有时深达0.3米,它们可能晚上(也可能白天)就睡在坑里,因为坑里常常有很多粪便。不过,这些坑也可能是小瞪羚发情期情绪亢奋时挖的。
猎捕小瞪羚比藏羚难多了,况且小瞪羚的数量也少得多,再说小瞪羚受伤后生命力仍很顽强。小瞪羚的毛呈烟灰色,与土地的颜色相近,故而,很难从远处发现它,使它暴露的常常是它那洁白的臀部或喷嚏声。同藏羚一样,小瞪羚在暮色中看不清东西,这样猎人可以靠得很近。最后要说的是,无论是藏羚还是小瞪羚,在光滑的冰面上都能奔跑自如。
在食肉类动物中,考察队在藏北只发现了较多的狼和沙狐。藏狼(Canissp援)体形不小于普通狼,不同的是,它的毛色为浅黄与白色相间,很可能在甘肃被蒙古人称为“乔伯尔”的狼也属于这一种,但是在甘肃很少,在藏北却很常见。辽阔的荒原、丰富的动物种类决定了狼可以在这里无忧无虑地生活。荒原上生活着无数的野牦牛,每年都有不少自然死亡,另外,狼还时常三五成群去捕捉其他动物,如藏羚等。
西藏狼比灰狼怯懦许多,力气也小。我们的两条蒙古狗常在夜里与藏狼撕打,而且往往得胜。
除胆小之外,西藏狼还特别放肆无礼,惹人厌烦。每天夜里,它们都多次来到考察队的帐篷旁,想出其不意地占点便宜。此外,为避免打死的野兽(牦牛除外)被狼吃了或毁坏,根本不能放在野外,哪怕只有一小会儿。有一次,我的同伴在距宿营地不足三公里处打死了四只雄性藏羚后,返回营地牵骆驼,以便驮走猎物。可是,当他牵来骆驼后发现所有的猎物都被狼吃得一干二净。在修沟郭勒河边的一个地方,我们把几磅黄油埋入岩屑层中,打算返回时再来取,但是,可恶的狼嗅到了黄油的味道,它们掀开压在上面的大石头,将美味的黄油和布袋一起吃了。有一次,我将滑膛枪和一些子弹留在了山里,第二天到原地一看:枪不见了,子弹也没了,全被狼拖走了。枪在不远处找到了,但是开过一枪,看来,当狼拖着枪走时,扳机挂在了石头上;至于子弹,就这样丢了。 尽管狼厚颜无耻,但是却很警觉,距离很远就不让人靠近,若想不提前埋伏好就能在白天打死它,那是难上加难;况且,它受伤后生命力仍很顽强。总之,为了得到一张藏狼皮,我们费了不少工夫。后来,我埋伏在一头死野驴旁,才打死了一只狼。
有几次,我们夜里荷枪实弹守在死牦牛旁,子弹没少用,狼却一只也没打死。最好的方法是用番木鳖碱去毒死狼,或者用捕兽器捉狼,但是,这两样我们都没有。顺便说一句,用这两种方法可以捕到西藏的很多动物。
西藏狼的发情期在1月,但这时,它们一群仍然不会超过十来只。这种狼的叫声急促、断断续续,而且尖细,很像狗吠。
在藏北,狐狸很少见,但是,它的近亲———沙狐(Canis corsac)相对较多。
这种狡猾的动物生活在蒙古、甘肃、青海湖和柴达木地区,在青海湖草原上最多,因为那里有大量的鼠兔可以作为沙狐的食物。
我本人很少有机会研究沙狐的生活习性,因为它对人十分警觉。远远看见人后,沙狐不是撒腿就跑,就是趴在地上。如果是一小群沙狐(1月下旬至2月下旬发情期间,一般一群有八九只),准备跑时也这样趴着。发情期间,每天夜里和上午都常常能听见雄性沙狐那令人厌恶的叫声,很像猫头鹰的叫声。沙狐居住在洞穴里,蒙古人和唐古特人就在洞口旁捉它。猎人们在洞穴的入口处摆一堆石头或干粪,放上活套。和狗一样,沙狐习惯每次朝着不同的东西小便,当它看见洞口旁有一堆东西时,一定会朝那里撒尿,于是,就落入了圈套。
看过了哺乳动物,再看一看鸟类,就会发现,藏北高原上的飞鸟非常之少。当然,考察队抵达时,已是隆冬季节,夏季的鸟已经飞走了,但是,当地地理条件单一而且不利于生存,在这种情况下,未必会有种类丰富的鸟类区系。考察队在藏北度过了两个半月,在此期间,我们只找到了29种鸟,其中只有一种河鸟尚未在别处发现,其他大部分是甘肃特有的,小部分是青海特有的。而且,我们在西藏高原上发现的鸟,除极少数外,大都生活在高原的最北部边缘区,就是说,只到修沟郭勒河,再向远处,在从修沟郭勒河到木鲁乌苏河之间的更高的高原上很少有鸟。
在藏北的鸟类中,数量最多的有秃鹫、胡兀鹫,只要有动物被杀死就立即出现它们的身影,还有乌鸦、大群的红哺山鸦、沙鸡、以及在此过冬的白腰朱顶雀和在青海湖见过的松鸦(Prodoceshu-milis)和燕雀(Montifringillasp援)。(未完待续)
大千世界中,野生动物是一个自成体系的王国。在它们的国度里,王者们高高在上,君临天下,威风八面,自不待言。但这个王国中的小民百姓们,也有它们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每一个生命都绚丽多彩,富有智慧和勇气,神秘玄奇,生生不息,万年如斯。
喜鹊是中国人的吉祥神鸟。“喜鹊叫,喜事到”。这种说法,有数千年的渊源。青海柳湾出土绘有喜鹊纹饰的陶罐一件,这是件祭祀用的礼器。说明四千年前,先民们已把喜鹊作为神物或图腾;“鹊桥相会”,在这个无比壮美的爱情神话中,喜鹊崇高的形象令人敬佩;古老的萨满神话中赋予喜鹊更为神圣的使命,“传说在洪荒远古时代,只有天神阿布卡恩都里心中藏有神火。但该神一直不肯把火种传给人间。后来有个叫托阿的青年人,从阿布卡恩都里那里盗来一葫芦火种。从此人们学会做熟食,夜间以火照明,冬天用火取暖。后来阿布卡恩都里发现了此事,他收回了火种,并将托阿捉拿到天庭,绑在天树尖上,头朝下悬挂起来。后来由于喜鹊的帮忙,又重将火种盗回人间。但托阿仍被羁留在天上,罚做打石头的苦工。”(见傅英仁著《满族神话故事》)。
现实中的喜鹊有勇有谋,机警狡黠,有很强的适应能力。从深山密林到村庄、公园,直到闹市周边,它们都可筑巢而居,日子过得有滋有味。下面就说说有关喜鹊的两则见闻。
西宁解放前后,我家住在西宁市水井巷南头。现在这里是一处十分繁华的大市场,那时候却十分荒僻。古老的城墙上荒草萋萋,城墙的西南角有一个砖拱水洞门,春夏秋三季有一股清清的溪水从中奔涌而出,沿城中街道水渠流向四街八巷,所以这个地方原叫水眼头。从水洞中穿出就到了城外名叫八仙树的地方。这里是一处长满松柏的高地。浓荫蔽日,苍苔把城砖染成翠绿,幽美如画。万绿丛中有三棵巨大的榆树,高入云天。枝繁叶茂,树干中部的几枝老干就担在城墙的垛子上。树梢上有几个喜鹊窝。听我奶奶讲,八洞神仙曾在此地饮酒作乐,临去时每人插了一根筷子于地,后来就长成了八棵参天大树,其中五棵被人砍去了,只剩下了三棵,是西宁地区的一大胜境。
那一年的初夏,我们四个小孩到八仙树玩耍,忽见在一个喜鹊窝的四周,几只喜鹊拼命地喊叫,跳上跳下,忙乱得很。由于树枝遮掩着,看不清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们就一齐爬上城墙去看个究竟。原来是一只毛老鹰正蹲在那个喜鹊窝前,用利爪扒拉着喜鹊窝的“门”,想把窝里的喜鹊娃娃抓出来。小喜鹊在窝里拼命地喊叫。那声音十分稚嫩凄凉,就和小孩叫爸爸、妈妈快来救命的呼喊声一个样。这时,我们才发现这个近在咫尺的喜鹊窝筑得十分讲究,稳稳地扎在三个树枝之间,上面用细枝做成巢盖,可以挡雨,外层由较粗的枝条编成,越向内部则越细致,“门”朝东,“门”四边用带刺的枝条编得十分紧密。“门”顶还有一道廊檐似的东西,能挡雨遮风。
是这道结实的“门”减缓了毛老鹰的进攻速度。几只喜鹊围着老鹰尖声叫喊着,用爪和喙轮番攻击着来犯的敌人。那老鹰却无动于衷,依然用爪和喙把“门”一点点弄大,眼看就要抓到小喜鹊了,我们几个娃娃都紧张得大张着嘴,不知如何才能救小喜鹊。突见一只大喜鹊一头扎进“门”中,把窝门堵了个结实。进攻者一时没了主意,困惑地左右张望。就在这时,一大群喜鹊扑向老鹰,鸣叫如雷,我们才发现至少有几百只喜鹊前来助战,而且一个个勇不可挡。老鹰终于胆怯了,用力振翅想远走高飞。但为时已晚,铺天盖地的喜鹊从空中把老鹰团团围住,形成了一个巨大的,上下腾挪、左右飞旋的喜鹊团。开头还能看见老鹰的身影时隐时现,而且有几只喜鹊被打了下来。后来惟见喜鹊的云团在蓝天中急速滚动,尖锐的鸣叫声响彻天宇。当喜鹊的云团从我们头顶滚过时,便有鹊粪如大雨一样从空中洒下,我们这四个“作壁上观”的尕娃娃们身上、头上着了不少,稀粘腥臭。
鹊鹰空中大战持续了很大一会儿,那喜鹊云团开始急速向下滚来,快挨到城墙头上时,见那老鹰从重围中冲了出来,连蹦带跑地一头钻进了一堆年深日久了的滚木礌石堆中。喜鹊们还不依不罢,围着石头堆上蹿下跳,尖叫不止,那情景就像是胜利者的叫板:“小子,你也有今日?有种的出来!”
那不可一世的空中王者,这一次却真心实意地挂出了“免战牌”。任你喜鹊千呼万唤,它是“说不出来就不出来”了。我们跑过去一看,原来是老鹰身上粘满了鹊屎。最叫它老人家下不了台的是,那一双傲视乾坤的亮眼,竟糊上了不少鹊屎,它正在左右不停地用头摩擦着地面。我们四个尕娃这时也行侠仗义起来,一阵土坷垃打过去,老鹰连滚带爬地跳城而去。
若干年后,每当想起这件事,还觉得可笑。一笑那老鹰孽障的样子,遥想当年,三国蜀中五虎上将之首的关云长夜走麦城时,大概就是如此的尊容。二笑那喜鹊屎是李时珍《本草纲目》的一味药,可“促疮疖化脓”,谁想竟被喜鹊作为生物武器,打败了强敌。
喜鹊好像还会施“借刀杀人”之计。我的藏族朋友云保是位牧猎兼营的人。上世纪60年代《野生动物保护法》还没颁布时,他常常转山打围,时有斩获。一次我去他家做客,发现黑牛毛帐篷的杆子上,搭晾着一张猞猁皮。皮子很完整,额头上只有一个小口径步枪子弹的弹孔。我夸他的枪法好,他却神情淡淡地说:“这是没尾巴喜鹊帮的忙,不然这猞猁哪能到我的手中。”我的朋友敦厚沉稳,我们交往多年,从不会说些不着边际的话,但这次说出的话叫我听得有些发懵。原来是这样的,他这次搬场窝,把帐房扎在了一面长满了灌木的山坡下。很快他就发现这里有一只猞猁的踪迹。这猞猁是青藏高原十分珍稀的动物。外观似猫,但比猫大,体长一米多,斑纹奇特,毛色雅丽,头大眼窝深,生有一对如宝石一样闪光的眼珠,炯炯有神威。最奇怪的是它的两耳尖上,各长着一撮黑色的毛簇,像乌纱帽上的帽翅一样,十分显眼。据说这两簇毛上能分泌一种香甜的汁,猞猁饿了就选择老鼠过往的地方睡大觉,那老鼠一闻见耳毛上发出的味道,就去舔食,很快就会被麻醉过去,这时猞猁一转头,就把老鼠吃了。这就叫“猞猁吃躺食”,当地老乡常用这话形容那种不劳而获的人。 猞猁生息在海拔3500米以上的乔木、灌木丛中,常独栖。听觉、视觉十分灵敏,四肢强壮,善攀岩越壁,奔跑疾速,又能爬树、游泳。打伏击战是他的拿手好戏,猎食鸟、鼠、兔,也捕食野羊、香獐等大型动物。毛皮十分珍贵,不少猎人一辈子也不一定能猎到一只猞猁。
云保发现了这只猞猁的踪迹,自然不能放过。一有空他就背上猎枪上山转悠。第三天,他就发现了猞猁的脚踪,按猎人的行话,他“打脚踪”上了一道山岗。忽见前方峭壁上,长着一大丛沙柳,沙柳的中间是一个喜鹊窝。他跟踪的那只猞猁坐在窝旁吃着喜鹊蛋,掏一个吃一个,蛋黄和着口水直往下流,吃得津津有味。只有一只喜鹊大声叫喊着,不时地扑向这位不速之客,那猞猁在用膳时,容不得别人打扰。它怒吼一声,抡起利爪猛然一击,就将喜鹊的尾巴抓住了,再一挥,喜鹊尖叫着,从空中翻滚着落入山谷,被拔脱的几支尾羽在空中还飘荡了好一会儿。
云保离猞猁不到一百步,贪吃的猞猁根本没有发现他。云保立即扣动了扳机。在如此近的距离上射击,一击而中是必然的。谁知这猞猁命大,这一枪根本没有打出去。原来子弹塌了火。猞猁已听到了枪机的响动,立即纵身蹿上了石崖,不见了踪影。这时,那只喜鹊又叫喊着飞了上来,但尾羽只剩了一根。这只缺尾巴的喜鹊,站在被掏光了蛋的窝前,悲惨地叫个不停,好像在向老天倾诉着无尽的冤情。
不久,云保就发现那只缺尾巴喜鹊常到他的帐房前觅食,不时地冲着他鸣叫几声。有一日早晨,正在做梦的云保,被一阵尖厉的喜鹊鸣叫声唤醒。他起身走出帐门,发现降了一场很厚的春雪。牛羊披着雪衣静静地站在雪地中,唯有那只缺尾巴喜鹊站在帐房前的雪地中,对着他叫个不停,喜鹊并不刨地觅食,叫了一会儿就向山上的沙柳林飞去了。云保心有所动,雪后各种野兽会把它们的脚踪留在雪地上,是行猎的好时候。那只猞猁也说不定会出来。于是他进帐拿枪,并装上了一颗他认为最保险的子弹。
云保沿着上山的小道,进入了沙柳丛中。大雪压弯了枝条,形成了一条晶莹如玉的雪廊。他在雪廊中慢慢地走着,仔细地观察着洁白的雪地。在万籁俱寂中,他又听到了那只缺尾巴喜鹊的叫声。接着就发现那喜鹊从山道上方摇摇摆摆地跳着、叫着,向山下走跳过来,好像是受了伤。
突然,云保发现那喜鹊的后面,还跟着一个动物,他迷眼细看,正是那只掏吃喜鹊蛋的猞猁。他立即隐蔽了起来,架好了枪。这时,他看见那只猞猁蹲在了雪地上,耸起的耳毛向四方转动,好像察觉到了有危险在逼近。这时它与云保的距离在二百步开外,射击没有十分的把握。他正在犹豫之时,那只缺尾巴喜鹊做出了一个受重伤的样子,斜拉着翅膀,一颠一瘸地在雪地上扑打着爬行,鸣叫声凄惨悲凉,好像立马要寿终正寝。猞猁见此情况,又放步追了下来,在距百步的地方,它躬腰做出最后一扑的时刻,枪声响了,猞猁立刻趴在了雪地上。那缺尾巴喜鹊欢快地鸣叫着,绕死猞猁一周,然后向丛林深处飞去了。
作为一名猎人,云保打过很多野兽,但打到的猞猁就这一只,而且是如此的奇遇。这使他大惑不解,他曾多次问我,这喜鹊是有意指点他?还是猞猁自己撞上了他的枪口,喜鹊出现仅仅是个巧合?对这个问题,恐怕只有那只缺尾巴的喜鹊才能回答得了。
十八、有关狼的话题
狼来了!这是中国从小孩时就知道的一句警语,十分古老,含义多多。但时过境迁,如今人们不再说“狼来了!”原因是城市变得越来越大,人也越来越多,狼的生存空间被大大压缩,狼的种群正在变小,数量越来越少,好像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但狼还是值得一书。
把狼驯成狗是人类前进的一大步
在人类社会的孩童时期,狼与人类结成了对子。人和狼都要捕杀猎物以活命,而二者的捕杀对象往往是同一目标,这自然是一种对立的关系。但世间的事,都是对立中有统一。人与狼生活在同一天地之下,二者自然就有了一种广泛而深刻的关联。作为人的一方,在岁月的长河中,渐渐发现了事物的两面性。狼的迅猛、机警、执着、灵性和团队精神,给人以深刻的印象,于是便有了将狼驯化成为狗的过程,并将狗作为家畜之一;远古时代有的部族还将狼作为图腾。古籍《列子·黄帝论》记:“黄帝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帅熊、罴、狼、豹、貘、虎为前驱,三战而后得志。”说明黄帝集团中的某个部族最早驯化了狼,并以狼为部族的图腾;其后北方民族,如回纥、匈奴、突厥都把狼作为图腾,并将绣有狼头的大纛作为王的标志。
《魏书·高车传》记录了这样一个故事:匈奴单于有两个女儿,美貌如天仙,国人都视为神女下凡。单于说:“我的这一对女儿,哪个凡人能配娶她俩?只有上天有这个资格。”于是在国北无人之地,筑起一座华丽的高楼,将二女安置,并祝告曰:“天神,请你自己来迎娶吧!”过了三年不见动静。女儿的母亲准备接回来,但单于却说:“不可,还没到时候。”又过了一年,便有一老狼昼夜守台吼嚎,并用爪子扒开了台土为洞,安然而居。妹妹便说:“父汗将我们关在这里,心想要配给天,如今可来了一只狼,莫非它是神物,是天打发它来的吧。”说完就要下去与狼为伴。姐姐大惊说:“狼是畜牲,你这样做,不是辱没了父母吗?”妹妹不听劝,下台做狼妻,生儿育女。其后逐渐繁衍成国即为隋唐时期中国西部强大汗国回纥。这也是回纥国以狼为图腾的来由。此后,回纥可汗出征,都要在全军将上前庄严大呼:“让苍狼作为我们的战斗口号!”其传说中的英雄可汗乌古斯出征乌鲁木可汗时,苍狼便来作为向导史诗中是这样描写的:
翌日黎明时候,
乌古斯可汗的营帐里,
射进来像目光一样的一道亮光,
亮光里出现一只苍毛苍鬃的大公狼。
其后,这只苍狼大步走在千万铁骑之前。大军跋涉多天,苍狼终于停下了脚步,乌古斯就在这里打败了他的劲敌乌鲁木可汗。
从此,代代回纥可汗都要建狼纛,拜狼纛。“安史之乱”时,唐朝名将郭子仪前往回纥可汗处,请他出兵助唐平乱。那可汗便自恃兵强马壮摆架子,他先要郭子仪按回纥礼仪拜狼纛,然后才接见了郭子仪,答应出兵。(见《新唐书·回鹘传》) 国外也有崇狼的习俗,如:北美印地安人有崇狼部族;罗马市以哺乳的母狼为城标等等。总之,人类从视狼为神到驯狼为狗是社会发展的一大步,无论是农耕民族还是狩猎民族,都视狗为忠诚的朋友,保护家园的卫士,生产上的助手,生活中的伴侣;到近现代,狗的作用在战争、反恐、禁毒、医学、宇航、救援、文化娱乐等各个方而都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时至今日狗已成为人类最庞大的宠物群,追本求源,狼是狗的祖先,狗从它的祖先那里继承了特别发达的嗅觉,而人便利用它的这份天才为己服务,故狼、狗与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
狼的本性不敢恭维
古人对狼的本性早有了解,所以《史记》中有项羽“贪如狼”的比喻:在青藏高原的肉食动物中,如豹、狐、猞猁、艾虎、鹰隼等,它们虽都是钢牙利爪,但都是以吃饱为原则,吃饱了它们就停止猎取行动。哪怕那美食就在它的眼前,也不屑一顾。可是狼不一样,它有一种凶残而贪婪的秉性。有适合的条件,特别是饿急了时,它们会猎杀很多生灵。这我可是领教过了的。1963年,我在察苏上庄下乡,住在队长康成福家,他家的后院墙就是羊圈的北墙。一天晚上,天快亮时,饲养院中响动很大,全庄子的狗都狂叫起来,惊醒了我和康队长,我俩都以为有人来偷羊。但很快就传来了挡羊娃的哭喊声:“狼来了!狼进了羊圈!把羊咬死了!”我俩赶紧穿衣上房。在朦胧的晨光中,羊圈内横七竖八地躺着十多只羊,其他的羊挤在墙角中发抖。只见一只很大的狼,不断地纵跳,想跳出羊圈墙。它跳进来时,身轻力快,但这时它老人家吃得太饱,影响了它这位顶级跳高健将的成绩。每一跳离墙头总是只差十多公分,而扒不到墙头,无奈地溜下来,然后又是下一跳,真是锲而不舍。康队长见队里的羊遭了大难,心痛得大骂起来:“妈妈日的,你咬死一只羊也就罢了,足够你吃几天,你竟压密儿往倒里放,队里养这点羊容易吗,我不剥下你的皮,我就不姓康!”说话间,他将他家烟囱一脚蹬倒,将砖一砸为二。在狼跳起来扒到墙上,将落未落之时,大概有一两秒的停顿,这时康队长的飞砖就向狼砸过去,端端地打在狼头上,狼嚎了一声跌落在地。第二次起跳又在原地挨了更重的一砖头,第三跳只到半墙就被打下去了。狼被这三砖头砸得懵头转向,卧在了墙根,老康将剩下的砖头,全部准准地砸在了狼头上,狼的后蹄蹬了一下,便无声无息,说明已经一命呜呼了。下到羊圈后,才发现这狼咬死了8只羊,咬伤了3只,老狼的这次歼灭战使队里的羊损失了四分之一,老狼也赔上了命;皮子剥了后,挡羊娃见狼的肚子如鼓,把胃打开后,那大块大块的羊肉还很新鲜,估计了一下,至少有30多斤精肉,怪不得它跳不起来。通过这件事,我对老康的绝活儿十分敬佩,顺便说他是“老康三砖定输赢,老狼一命归黄泉”。此话还在庄子上传开了,老康听后,大不以为然,他说:“我七岁就挡羊,抛石头是每一个挡羊娃的看家本领,有啥夸头?”
这只狼大意失荆州,怪它自己谋划不周,犯了“鸟为食亡”的大忌,但更多的狼可要小心谨慎得多。一次我跟晁古尔典去下夹铙捉狼,那是一个下雪天,老晁说,这时候下夹铙最好,雪会把人的气味、脚印都严严实实地遮盖起来,再奸的狼也会上当。为此,他正朝着夏日哈大山恭恭敬敬地磕了个头,说:“狼是山神爷的狗娃子,山神爷不放话,狼就不上夹子。”第二天一大早,我俩兴冲冲地跑去看夹铙。谁知那夹铙的一周,有两只狼的脚印,它俩在五十米外就绕着陷阱转圈子,每转一圈蹲下来观察一会儿,至少转了十多圈,最后在离夹铙一米的地方停下来,一左一右两条尾巴把雪都扫光了,说明停了好长时间,但它俩没吃那一口放在夹铙一边上的肉。最终,大踏步地向上山的方向跑去了。这一对老狼何等的小心。
一次我在查查香卡下乡,这是一个藏族小山村,半农半牧,所以大多数人家都养猪。初夏的某日,这个绝少有新闻的尕庄子传出了一条大新闻。那天一大早,银木措大婶到屋顶取牛粪片准备烧早茶。看见一只狼竟咬着一头克郎猪的耳朵,一边跑一边用尾巴拍着猪的尻蛋,那猪竟哼哼着,乖乖地和狼一排儿向荒地里跑去。她连忙大喊:“啊哟!谁家的猪叫狼赶跑了!大家快起来追!”等大家披着衣服出来时,猪和狼都不见了。一查证,原来是加央家的猪叫狼赶跑了。加央叫上兄弟和妹夫,拿上铁锨、棍棒,盯着狼的脚踪一路过去,到晌午时,追到一个狼洞前。只看见了被啃得精光的猪骨架,满地是大狼小狼的脚印,原来这是一只要给它的一窝狼仔寻口粮的母狼!它要咬死猪,那样它很难把一只六七十斤的死猪拖到洞中去,于是它来了个赶活猪的方法,真是很有心计。
柴达木的狼声名在外,1878年,俄国探险家普尔热瓦尔斯基领教过柴达木狼的厉害。在《荒野的召唤》一书中,他写道:“藏狼体形不小于普通狼,不同的是,它的毛色为浅黄与白色相间。很可能在甘肃被蒙古人称为‘乔伯尔’的狼也属于这一种,但是在甘肃很少,在藏北却很常见。辽阔的荒原、丰富的动物种类决定了狼可以在这里无忧无虑地生活。荒原上生活着无数的野牦牛,每年都有不少的自然死亡;另外,狼还时常三五成群去捕捉其他动物,如藏羚等。
西藏狼比灰狼怯懦许多,力气也小。我们的两条蒙古狗常在夜里与藏狼厮打,而且往往得胜。除胆小之外,西藏狼还特别放肆无礼,惹人厌烦。每天夜里,它们都多次来到考察队帐篷旁,想出其不意地占点便宜。此外,为避免打死的野兽(牦牛除外)被狼吃了或毁坏,根本不能放在野外,哪怕只有一小会儿。有一次,我的同伴在距宿营地不足三公里处打死了四只雄性藏羚羊后,返回营地牵骆驼,以便驮走猎物。可是,当他牵来骆驼时发现所有的猎物都被狼吃得一干二净。在修沟郭勒河边的一个地方,我们把几磅黄油埋入岩屑层中,打算返回时再来取,但是,可恶的狼嗅到了黄油的味道,它们掀开压在上面的大石头,将美味的黄油和布袋一起吃了。有一次,我将滑膛枪和一些子弹留在了山里,第二天到原地一看,枪不见了,子弹也没了,全被狼拖走了。枪在不远处找到了。但是开过一枪,看来,当狼拖着枪走时,扳机挂在了石头上;至于子弹,就这样丢了。
尽管狼厚颜无耻,但是却很警觉,距离很远就不让人靠近,若想不提前埋伏好就在白天打死它,那是难上加难;况且,它受伤后生命力仍很顽强。总之,为了得到一张藏狼皮,我们费了不少功夫。后来,我埋伏在一头死野驴旁,才打死了一只狼。 有几次,我们夜里荷枪实弹守在死牦牛旁,子弹没少用,狼却一只也没打死。最好的方法是用番木鳖碱去毒死狼,或者用捕兽器捉狼,但是,这两样我们都没有。顺便说一句,用这两种方法可以捕到西藏的很多动物。
西藏狼的发情期在1月,但这时,它们一群仍然不会超过十来只。
与狼对峙三小时
笔者在野外几次遭遇过狼,都是有惊无险,但每次的记忆都十分深刻。文革开始时,我正在巴隆剪羊毛。县人委吴主任送来一纸条,上书“见条立即回县,参加运动,不得有误”,一时没伴儿,只得孤身从巴隆骑马回县。由于走错了路,从早上6点起程到晚上11点时,我还独自一人在戈壁沙漠中踽踽而行,人和马都疲惫不堪;是夜残月如钩,夜色沉沉,四面山峰如鬼魅般狰狞,眼前是一片渺茫和辽阔,不知路在何方,只凭老马行缰。突然,从左边远处传来一声悠长的狼吼声,充满野性的饥渴,阴森可怖,似利刃穿过我的心房。当狼一嚎之后,右后方便有另两只狼的回应,三只似在一问一答,很快我就感到了三只狼分左右,对我形成了夹击之态势。狼紧紧相随,我感到我与狼的距离只有五六十米。但此时,月入黑云,我啥也看不见。嚎声越来越响也越来越近,它们在商量何时下手,我感到今夜凶多吉少,命悬一线。我突然记起,不久前,我曾在夏日哈遇到一位要到查查香卡采购药材的收购员小赵,由于是同路便结伴而行。这个年轻人是第一次到牧区,什么都感到新鲜,什么事都想知道。他问我这路一上如此荒凉,会不会遇上瞎熊?我说,很早以前这里有瞎熊。但现在瞎熊都跑到深山中去了,你想见一面怕不容易。正说着他惊恐地大喊一声:“看瞎熊!”我举目一望,远处有一头两岁的牦牛犊卧在崖根里养神。我便取笑他制造紧张空气,此事一笑了之。谁知过了一多月,突见媒体刊出一则惊人报道,说赵某在采购路上,路遇巨熊挡道,并张开血盆大口,向他扑了过来。赵某一身正气,浑身是胆。他从怀中掏出红宝书,高声朗读:“下定决心,不怕牺牡,排除万难,争取胜利。”那瞎熊一听这段豪言壮语,便落荒而逃。对此,我不胜惊讶,很佩服这位年轻人的政治悟性和不凡的想象力。
此时此刻的我,无法活学活用他的退熊之术。因为我的红宝书装在被褥中,我不能下马取书,给狼以合围聚歼的机会。这会儿我只有一把五寸藏刀,那是吃手抓用的,用来对付这三只把我当成手抓的狼是派不上用场的。这时我想起了瓦布洛老猎人给我传授的几条经验。他说遇上一只孤狼,根本不要放在心上;如果是两只以上的狼,就要特别小心,但千万不要紧张,实际上狼更怕人。但如果你心慌一寸,狼劲就能长一尺,人不慌张狼就下不了决心;其二,如果是晚上就点火或抽烟,左右画圈,把烟头吹出火星,这时才知抽烟还有吓狼的功用,平常说这抽烟有百害而无一利,所以我不抽烟,更不带火,这一招是用不上了;下一招是唱歌。底气越足,就能把狼的气势镇住。平日里,我也会吼几声“尕马一回拉着来。”但此时此刻连半匹尕马也拉不回来;剩下最后一招,就是甩缰绳,我把缰绳抡得左右呼呼响,这一招好像还管事,狼声停了好一会儿。再一次嚎起来时,那嚎声好像也远了一些,这使我胆子大了起来,开始唱歌,歌词是我的保留节目《可爱的一朵玫瑰花》,越唱声音越大。当唱到“那天我去山上打猎骑着马”时,底气冲斗牛,连自己也觉得奇怪,竟有如此高的分贝。这时我的歌声和狼的嚎声混在一起,这可是人狼二重唱。事后,我感到当时的表现很滑稽,带几分闹剧的味儿。人狼相持三个多钟头,谁也奈何不了谁。我突然立马一个小垭豁上,前面是几点电灯光,不远处还传来一片狗叫声,听起来竟然如此的亲切可爱。我纳闷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啊!原来我站在了红山嘴垭豁上。前面灯火闪烁处正是我苦苦寻觅的察汗乌苏!我温暖的家就在那灯火阑珊处。我放马奔下山口。回首处,残月将欲西沉,碧天如水。唯见山冈上,碧海青天的大背景上,映出了三只狼蹲着的剪影。三只狼齐声一嚎,好像有几多的愤懑和不甘心。嚎声的潜台词是:“小子,这回算你命大,咱们下回见!”
要给狼留一生存之地
从古至今,人视狼为恶兽,欲全歼而后快,而狼是一个历经千难万劫生存下来的物种。这全得益于狼有着十分优良的生存本能。
狼的社会组织严密,等级森严,所以狼群能够组织有效、精准的伏击战、合围战,还能将大型猎物赶入冰原、沼泽、断崖绝境,然后慢慢享用。它们还能同心协力捕捉身量比它们大数倍的野牦牛、野驴、盘羊等;在食物缺乏时,它们可以忍饥挨饿数日不食,一旦锁定目标,它们可以以每小时80公里的速度追逐猎物,猎物不到手,决不罢休;它们的嗅觉是第一流的,能在几里外嗅到猎物的各种信息,做出是否出击的正确判断;它们的耐心也可圈可点,当一只狼瞅准了一个旱獭洞时,它可以一动不动地守候一两个小时。旱獭也是很有耐心的主儿,往往是一个在洞内,一个在洞外,双方比赛谁更有耐心,结果往往是旱獭命归黄泉。
有几位猎人告诉过我同一件事。即有的狼被夹铙夹住后,如果是公狼,大都会等着猎人们剥皮割喉。如果是母狼,特别是正在喂奶的母狼,会咬断自己被夹住的爪子,逃之夭夭。因此而成为瘸母狼者十分凶残,对人的报复性大增;公狼在狼家庭中很恪尽职守,一个个都是可爱的狼爸爸。当母狼生育时,小狼出世时,公狼会特别勤快,早出晚归,将捕到的食物送给母狼吃,还从口中吐出已入胃的食物,供小狼吃。当小狼长到一月左右,狼爸、狼妈、狼崽一家同享天伦之乐,据见过此情景的猎人们说:“简直和人没两样。”
在人与狼的生存博弈中,人是强势一方,但狼还是薪火相传,留子留孙地挺了过来。上世纪60年代初,青海牧区广泛开展“打一只狼,奖一只羊,狼皮归己”的活动。其效果显著,但狼很快就以新的生存技能,对付人所想出来的种种灭狼办法。狼并未灭绝,只是种群变小,这有点分散打游击的意蕴;国外也曾大规模地开展猎狼,欧美各国还动用了直升机、红外狙击枪等先进工具,但效果也和国内差不多。狼依然在绝境中生存着。 但人类对狼的认知也与时俱进。世界各国先后都对狼的认知有了一个拐点。那就是狼在生物圈和多样性的生物世界中起着一种微妙的调节作用。有一些人们已经认识到了,有些还在探索之中。狼的生存,在更深的层次与人有着某种关联。狼全部灭绝了,那自然的链条就断了一节,对人而言,并非就是福。美国黄石国家公园,由于地域有限,为了保护野生鹿类等草食动物,将狼剃了光头。谁知几年之后,鹿群中的鹿都大腹便便,越来越发福,整日卧地不起,形如呆鸟,种群开始退化衰落,生育力降低。
经科学家研究,方知没有了狼,这鹿们自然要享清福,就像八旗子弟们入关一久就没有了昔日的雄风。真是“福兮祸所伏”,人兽同理。这自然也就影响到了人的利益。于是黄石公园的管理人员又从千里迢迢之外的加拿大引进了一群狼,放入公园。不几年,那鹿群又精神抖擞了起来。看来世间万物,生物与非生物,生物之间都是一种奇妙的相生相克的共存关系,永恒不变。
我国已将狼列入二级保护动物,这是对狼在大自然中有一席生存之地的认可,意义深远。
十九、长岭放雉记
腊月廿三的晚上,窗外传来一阵阵的鞭炮声。全家人聚在一起,商量起除夕之夜吃些什么的事来。这是一件大事,需要民主协商,不能由我这一家之主说了算。经一番热烈讨论之后,已有三位“半边天”报出了各自要做的拿手菜,唯有小女菊还不肯报单。我知道她干啥都要出人头地,那就随她想好了再说。
一阵咚咚的敲门声。开门一看,原来是侄女婿向平。他手中拎着一个纸箱,随手放在了茶几旁。神情喜悦地说,他的工作单位在湟水河畔,后面是一大片乔灌林,常有野鸡出没,他费工夫下扣捉了一只,特地赶来向我“进贡”。并连声称道这野鸡味道的美和对老年人进补作用之大。
我还没来得及答话,心急手快的菊已经打开了箱盖。“哇!天助我也。”她兴高采烈起来,说:“三十晚上敬请诸位食客磨快牙,单等品尝我的吉祥如意油焖野鸡好了。”原来这是一只半大的母血雉,青海人叫野鸡。它的头上顶着灰褐色的羽冠,羽色淡黄如绵缎,尾羽灰白,镶有绯红色的边饰,体型色泽十分美观绚丽。血雉在青海广为分布,在海拔2000-4000米的白杨林、针叶林、乔灌混交林都有它美丽的身影,是河湟谷地到高山草甸草原的一道风景线。喜群居生活,一般是10余只为一群,有时也能凑热闹,一群多到40-50只。雄雉长尾斑烂,更加美艳,它们对人不太害怕,所以常常成为专业和业余猎手的捕捉目标,故种群不断缩小,数量也越来越少。过去血雉大群生息的地方,现在已很难见到它们的踪迹。
箱中的这只母血雉,尾巴被委曲地翻卷起来,可怜兮兮的,我的心不由地激荡起来,勾起了我无限的回忆。
夜已经很深了,瞌睡却不来。窗外的寒风喔喔叫,似泣似诉,引导着我的思绪回到了五十多年之前。那时我在湟源牧校读书。每年交九之后,我和二三同窗好友,总爱在风清月白之夜晚,相约到校旁一片名叫沙家林的原始白杨林中散步徘徊。其时药水河在低声吟唱,如水的月光洒遍河岸林间,天地朦胧,好景如画。最吸引我们眼球的是,总有大群的血雉栖息在茂密的白杨林树枝之上。双双对对,喃喃地细语,尽管那时的学生伙食十分寡淡,但从来没有一人提出过捉一只血雉改善生活的想法。我们都为上苍赐予如此的美景心存感激。五十多年的岁月如烟零散去。沙家林早已残破不堪;沙家林中的野鸡也早已灰飞烟灭,但这道刻在心灵上的风景线依然亮丽如故,不时之出入梦境。
搁在阴台上的纸箱中传来两声短促的鸣叫声,完全没有了雉在山林里鸣叫的那种高亢气势,更像是两声悲凉的叹息,然后一切又归寂寞。一大早,我把雉从纸箱中拎了出来,立刻感到了一阵轻微的颤抖,我明白,这是它求生的呼喊。在冬日的晨光中,它显得越发美丽而无奈。我不由地喊了—声:“你们都过来看!”全家人都围了过来,看到那青玉一般富丽柔和的羽毛,那琥珀一样明亮的双眼,透着灵气和求生的企盼,沉默无语中,突然全家人都一口同声地说:“放了它,你看它多孽障!”我等的就是这句话,这虽然是我见它第一眼时,就做出的决定,但从全家人口中说出,使我十分欣慰。这不是我们对它的恩赐,而是它与生俱来的权利。
我开心地笑了,调侃起菊来:“少数服从多数,你的吉祥如意油焖鸡是做不成了。”她说:“老爸要发慈悲,我可也不当罪人。”
我把纸箱捆在后座上,登车向长岭驰去。虽然是顶风大上坡,心存善念,也不觉得累。连骑带推,两个钟头后就到了山顶。长岭公园是近些年才建成的一处水土保持实验基地。这里夏日是一片清凉世界。眼下萧疏静穆,一排排白杨亭亭玉立,一棵棵松柏翠绿可人。它们都在静静地等待着春天的来临。我在一处高山顶上,取出了血雉,人鸟对视了好一会儿,然后用力把雉送向蓝天,雉展开双翅,在天幕上划出了一道优美的曲线,飞落在山中林间的空地上,楞楞地小停一会儿,好像才明白,它已跨出了死亡之门坎。便挺头阔步地踱起方步来,不一会儿就消失在稠密的灌木丛中。此刻在我的心中引起了一种安详自得的快意。
“人家们一枪一只的往死里打,你倒来放生!你是居士林的善人吧?”
空谷传音,着实吓了我一跳。忙转身,才发现不远处的山梁上站着一位护林人。他披着一件厚重的黑棉袄,黑黝而敦厚的脸上满是大惑不解的神色。偌大的山林,就我们俩喧起板来。我道出了我不是居士而放雉原委。他则说:“这里原本无野鸡。自从栽了这些树木后,才有了野鸡。到去年,已有了六窝野鸡,可是前些日子来了一个拿枪的人,三枪打死了两只野鸡。我拉着他论理,说这野鸡是国家保护动物不能打,那人看起来派头大力气也大,他一把推倒我,说:‘保你个屁!’扬着头下山去了。我就想不通,野鸡也是个命,人也是个命,为啥一个命要另一个的命?”
这下可轮到我大惑不解了。我无法圆满地回答这个很有哲理气味的一问,众生平等,这本是佛的本心。为什么要一命剋一命,这个命题正是不少人再三思考的问题,至今没有得到圆满的诠释。眼下的我虽不是居士禅林中的一员,但心中也念起了“阿弥陀佛”。但愿在“红入桃花辙,春归柳叶新”时,我放飞的这只血雉能找到称心的侣伴,多子多孙,远避枪口套子,让长岭的空山密林中,到处响起血雉一声声清越高吭的鸣声,那至少是滚滚红尘中的一曲天籁妙音。 二十、倾听来自荒野的召唤
普尔热瓦尔斯基在柴达木盆地的探险成果
普尔热瓦尔斯基从1872年开始,受俄国政府的资助,带领几名哥萨克,从甘肃入青海,沿大通河流域,经海北入柴达木盆地,在今希里沟地区横穿柴达木到达香日德。先后考察了柴达木盆地及黄河源头地区的广大地域,后沿巴隆、宗加、格尔木一线西行,又向此翻越阿尔金山,到达罗布泊。再北上跨新疆全境返回俄罗斯。普氏的考察分两次进行,总计行程1.2万多公里。考察的范围和地区十分广泛。涵盖了青藏高原腹地很大一部分地域。
在普氏之前,虽有法国人古柏察、加倍及一位叫丘克的神父也到过柴达木,但只有片断的回忆文字,而无系统完整的科学考察报告。因此,普氏近50万字的游记式的考察报告,是以近代科学的眼光,系统而较完整地将青藏高原、将柴达木介绍给世界的第一人。是一幅十八世纪青藏高原自然状况与社会生活的历史长卷画。
普氏观察并细致地描述了青藏高原。特别是柴达木盆地的生态系统,特有的动物种类、种群、特征、行为,各类动物之间及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主要植物群落,生态特征,在人的食物链中的地位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普氏在此行中,完成了对中国野马、中国原羚的发现和命名。对生存在柴达木和罗布泊的野骆驼也进行了细致的报道。在近代生物学上,这是一项重大的贡献。在世界地理、生物学界引起了巨大轰动。从此,普氏野马、普氏原羚及“柴达木”这个响亮的名字,在欧美各国的学术殿堂上久久回响。
普氏的考察报告价值颇高,影响深远,成为我们今天深入研究青藏高原,研究柴达木盆地生态系统历史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已成为当代最重要的社会问题,影响到可持续发展的今天,普氏提供的情况和数据显得尤为重要。因为我们只有深刻地了解青藏高原的过去,才能更好地把握它的未来。如普氏在考察报告中,对今日都兰秀沟地区时说:“尽管这个地区极为荒芜,我们真没想到,一来到这里,就看到了很多野牦牛、野驴和羚羊,简直像在童话世界中一般。在我们眼前展现出一派动物与人接触时一点也不畏惧的情景。”在青海湖边,普氏观察到“数百头一群的野驴”。在柴达木盆地的西北部,“有很多野骆驼,上百峰野骆驼成群的也不稀奇。”并说在那里也有野马。而在相邻的罗布泊地区“有很多野马,柴达木的蒙古人从不猎杀野马。”今天,柴达木的野马、野骆驼已成为昨日黄花。虽然在海西州所设的阿拉尔自然保护区中,将野马也列为了保护对象,这恐怕只是一项招魂之举。“魂兮归来兮,胡不归?”为什么不归?只要看是发生在不久之前的事,答案就十分清楚明白。据《海西州志》第一卷载:1960年,全州组织打猎队257个、2610人,共猎取野牲肉228援19万斤,猎取野牦牛6010头,野驴71353头,盘羊985头。个头小些的藏羚、岩羊、黄羊不屑入统计之列。外州县及外省进入柴达木捕猎的人员及“战果”更无法统计。
一百年,在历史的长河中只是一个小小的浪花,不过是弹指一挥。而对自然生态做如此规模的破坏,在扼腕叹息之余,难道不值得今人和后人深思再三吗?其结果应该是激励今人和后人做出加倍的努力,以保护和重建劫后残缺的生态系统。
普氏在其考察报告中涉及有关社会科学的部分,对我们进行西北地区及青藏高原,有关民族宗教、社会发展的研究,也提供了不少有用的资料。如发生在同治年间的甘青回族起义,影响涉及柴达木及更远的西藏。当时的达赖喇嘛从拉萨派出的朝见同治皇帝的使团,被起义之事滞留在盆地,进退维谷;蒙藏族群众的生活用品无法运进,给当地人的生活造成很大困难。没有了每日不可或缺的砖茶,只能用野黄葱代之;没有了青稞,蒙古族不得不自己垦荒种植;普氏还在今巴隆哈拉湖地区,遇到数十名采金的藏族人,他们的主要工具是木掀,木掀头上镶有一片野牛角,以增强硬度,其效果可想而知。
普氏的考察报告还涉及到青藏高原及柴达木地区的气象、水文、山川、地理、文物等多个方面。他回到彼德堡时,带去了鸟类标本238种,约1000只;哺乳动物标本42种,兽皮130张,爬行动物10种,标本70件;鱼11种,昆虫300多种;植物标本600种,近4000株。还有大量的数据、精致的照片等,这些已成为人类共有的财富,分藏在俄国及欧洲各地的博物馆中。
普氏的考察成果,为他本人赢得了世界性的声誉。欧美学术界一致认为普氏是“当代最杰出最勇敢的考察家,是深入亚洲腹地完成私人考察的第一人。”
平心而论,普氏确实具备了作为一名科学家和探险家应有的素质。他万里迢迢,踏上一片未知而又充满危险的土地,没有足够的勇气是不可想象的。其根源是他对科学的献身精神,给予了他克服高寒、缺氧、酷暑、沙暴等种种艰险的力量和勇气。诚如他自己说“九死而一生”,终于达到了前人不敢涉足的境界。而对自然的热爱和崇敬、渊博的科学知识,是他获得成功的又一个支撑点。
在普氏的笔下,青藏高原及柴达木有其险峻严酷的一面,但他更愿意表述雄浑迷人的另一面。他对大通河流域绚丽的自然景观的描述,充满诗情画意,读来如一篇完美的散文诗;他对昆仑山泥石流排山倒海的气势,有着传神的妙笔,使读者有着身临其境的真切感受,他眼中的青海湖“景色特别美,尤其是当考察队来到此地时,正值深秋,四周是白雪皑皑的群山,就像是白色的画框,框住了一望无际的的湛蓝色的湖水。”他对青藏高原的动植物无以伦比的顽强生命力大加颂赞,并以情感化的笔触加以描绘。如“我几次自问,野牦牛和盘羊哪一个更美?却总是无法回答,因为他们各有千秋。庞大的身躯,巨大的角,如流苏一般儿可曳地的长毛,粗壮的尾巴,还有那全身黑亮的色泽,都使野牦牛显得格外出众;而盘羊英姿挺拔,头顶一对弯弯的大角,胸脯雪白。步伐矫健,毫无疑问,它们都是荒漠上最迷人的动物。”而青藏高原的清纯美丽给普氏内心以极大的慰藉。他在考察报告的结尾写道:“我急欲呼吸旷野上纯净的空气,享用荒原上那无与伦比的空气,拥怀蓊郁的丛林,倾听鸟儿啁啾的天籁之声。” 在当今的地球村,人类对赖以生存的环境的认识程度,人与自然的关系相处如何,将最终决定着人类自身的前途和命运。从这个意义上说,普氏对大自然的探索精神,对大自然发之内心的热爱之情怀,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应给予充分的肯定。普氏在1872年来青藏高原时,正值沙俄帝国殖民拓地达到巅峰之时期。因此,他的考察含有推行沙俄殖民政策的动因,普氏的思想行为上有着殖民者的明显烙印,这是不足为奇的,甚至是不可避免的。在其著作中的字里行间,不时流露出殖民者的自大和傲慢。如在考察河源地区时。竟大起地名,什么莫斯科、哥伦布等,就是一例。青藏高原的地名早由先后进居此处的羌族、吐谷浑族、藏族、蒙古族起了名字,代代沿用,何劳普氏狗尾续貂?特别要加以谴责的是,他在河源地区,与果洛藏族同胞发生遭遇战,致使藏族同胞数十人伤亡,这是普氏人格上无法洗去的污点。
从学术观点看,普氏的著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严重的缺陷。如将布尔汗布达山定为青藏界线,将青南地区称为藏北高原等。另外,他对当时十分复杂的民族关系的历史背景了解不够,却妄加评论等,都应加以修正和批判。
还有一点十分重要的缺点,需加指出。普氏在前后两次的考察中,得到了沿线各族群众,特别是蒙古族、藏族、回族、维吾尔族等各阶层人士的大力支持和善意对待,是他们提供了普氏一行的衣食住行,充当普氏一行必不可缺的翻译、向导、驮夫等,这是普氏考察能够顺利完成的最基本的保征。这一点,普氏在其著作中也曾提到过,说:“翻译在青藏高原上为我们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又说,他在宗加房子,廉价雇用了一名蒙古族老人做去西藏的向导,没有这位向导,去藏就会泡汤等。但是普氏对这一重要因素认识不足,大都是轻描淡写,一笔带过。更多的是表述自己的幸运和勇气。在他最后给沙皇政府的致词中说:“我们的盟友只有一个,那就是勇气。”而实际情况是,如果没有当地各族群众的支持,就算他的“盟友”有两大筐,他也是寸步难行,一事无成。
不过话又说回来,普尔热瓦尔斯基是一位特定时代中的历史人物,应加以历史的对待。我们不能指望在那个时代,“仁慈的沙皇陛下”会给青藏高原派来一个行囊中只装着各种仪器和银锭,而决不带来福枪的科学考察队来。普氏是一位虔诚的东正教徒,我就以东正教的祷词来评价他。即:“尘归尘,土归土”,如此评价这位俄国探险家就比较公允。
附:普尔热瓦尔斯基对柴达木动物的描述
虽然北藏荒漠寸草不生,气候条件也不好,但是动物却异常丰富。若不是亲眼所见,很难相信在这块贫瘠的土地上生存着如此之多的野兽,有时一群有上千只。这一大群动物东游游,西逛逛,就能在这块贫瘠的荒漠牧场上找到足够的食物。在这里,野兽还不清楚它们主要的天敌是人,它们远离人类残忍的追杀,自由自在地生活着。
西藏荒漠上数量最多、最有代表性的哺乳动物有:野牦牛、白腹盘羊、岩羊、羚羊(藏羚和普通羚羊)、野驴和狼。另外,还有熊、兔狲、狐狸、沙狐、兔子、旱獭以及两种鼠兔。
这些动物中的一部分我们在甘肃和青海已经见过,因此,在这里我只详细地谈一谈西藏特有的品种,而其中最重要的,毫无疑问,当数野牦牛。牦牛体形相当大,很漂亮。老公牛不算尾巴身长几乎3.35米,尾巴长0.9米,尾巴上的毛波浪般地卷曲着,又密又长,背部高1.8米;身体的中段粗3.3米,体重约570-650公斤。牦牛的头上有两只巨大的角,长达84厘米,根部粗20厘米。牦牛身披浓密的黑色粗毛,老公牛背部和两侧上面的毛略呈咖啡色。身体的下面的毛与尾巴上的毛一样,为黑色,长长地垂下来,就像是宽宽的流苏。头部的毛杂有灰色,小牦牛身体的上半部分均为灰色,沿着脊背有窄窄的一道白色。此外,小牦牛的毛柔软得多,而且不带咖啡色,为纯黑色。已成年的小公牛比老牛小很多,角也漂亮很多,尾端还向后弯,而老公牛的角尾端则向内弯曲,下部有很多浅灰褐色的皱皱巴巴的突起。
母牛比公牛小得多,也远不如公牛漂亮。母牛的角又短又细,背很小,尾巴和身体两侧的毛远不似公牛那般华美。
若要全面了解牦牛,应当在它生长的荒漠上见见它。正如上面所说,这里是一片海拔为4000-4600米的高原,它被几道与这块土地同样贫瘠的山脉分割开来。地上光秃秃的,只有个别几处长着一丁点儿草,由于气候寒冷,时常有风暴,这些草也不可能真正长大。但是,就在如此难以适应、如此凄凉、同时也远离残忍的人类的地方却自由自在地生活着自古就已闻名的牦牛。
不过,这种西藏高原特有的动物在西藏以北地区也有分布。
据说,在小部分甘肃山地,大通河和额济纳河上游都有不少野牦牛。但是,由于当地人肆意捕猎,野牦牛一年比一年少。
牦牛的身体素质远不如其他野生动物完美。确实,这种动物力气大,嗅觉敏锐,但是视觉和听觉不发达。即使是晴天在平坦的地方牦牛也未必能将距其一千步的人与其它物体区分开;天色昏暗时,只有在相距五百步时,它才能发现猎人。脚步声或其他声音只有非常大时,才能引起牦牛的注意。但是牦牛天生嗅觉敏锐,可以从风中嗅到至少半公里以外的人味儿。
牦牛的智力水平与其他牛一样很低,根据这种动物脑部特别小,便可做出这一判断。
除发情期外,其他时候老公牛总是孤零零地一个或三五成群地待在那儿。年轻一些但已完全成年的公牛(约6—10岁)有时加入到老牛群中,但更多的时候是10-12头小牛组成特殊的一群,有时,在牛群中有一二头或几头老牛。母牛、小母牛和小牛犊总是聚成数百头甚至上千头的一群,像这样庞大的畜群确实很难在荒漠牧场上觅食。但是,小牛和没有经验的牛犊只有在如此庞大的牛群中才保证不受狼的侵袭。
牦牛群在觅食时,总是稍许散开一点,但休息时,又紧紧地围在一起卧。当发现有危险时,牛群便紧紧地聚成一团,把小牛犊围在中间,年长些的牛向前走几步,努力去看个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如果确有情况,而且猎人越走越近,尤其是当他开了枪,那么这一大群牦牛便急忙撒腿奔跑,先是小跑,后来就狂奔起来。大多数牦牛奔跑时低着头,尾巴向背部弯曲,头也不回,身后尘土飞扬,很远都能听见得得的蹄声。 不过,这种狂奔很少超过一公里。然后,受惊的牛群又开始慢跑,很快就停下来,仍然保持原来的队形,即小牛被围在里面,大牛在外边。如果猎人一次次靠近,那么,上述过程就一次次重复,直到有一次受惊的牛群终于逃出了很远。
独处的牦牛奔跑时是快步小跑,只有在受惊时才会疾速大跑几步。无论牦牛怎样跑,骑着马很容易就能赶上它。爬起又高又陡的山来,牦牛是一把好手。我们多次看见牦牛站在只有岩羊才能攀上去的峭壁上。
冬天,大群牦牛通常在水草丰茂的牧场上吃草,每逢这时,公牛随处可见,有的独自一个,有的三五成群。在考察队走过的藏北地区,一过巴颜喀拉山脉就能看见牦牛,但是,它只在巴颜喀拉山的附近,特别是山的南坡及木鲁乌苏河沿岸出现。至今,我们只在修沟郭勒河附近两次遇见小群牦牛。
蒙古人说,夏天,当嫩草长出来时,牦牛也会移群到布尔汗布达山,但是,它们总是回到木鲁乌苏河沿岸去过冬,不喜欢长途跋涉的老公牛就留在原地过冬。
懒惰是野牦牛最大的一个特点。它们早晨和傍晚去牧场吃草,其余时间或躺或站,处于一种完全静止的状态。这时,只有反刍食物时,嘴巴的张合动作证明牦牛还活着,至于身体的其他部分,一动也不动,就像个木偶似的;甚至头也是整整几个小时保持同一个姿势不变。
牦牛最喜欢在山的北坡或悬崖上休息,这样可以避开阳光,因为,一般说来,牦牛不喜欢暖和。即使在背阴处,牦牛也最愿意躺在雪上,如果没有雪,它就躺在地面的尘土上,为此它有意用蹄子在地上乱刨;不过,常常见到牦牛就在吃草的地方休息着。
在牦牛吃草和休息的地方遍地都是粪便,这是荒漠中惟一的燃料。蒙古人甚至感谢上天赐给了牦牛这么大的肛门,让它一下就能排泄出很多粪便。确实,如果没有牦牛,人们就会因缺乏燃料而无法在西藏荒原上旅行,因为这里连一丛灌木也没有。
水是牦牛生存的必要条件。不冻泉附近数不清的足迹和粪便证明了牦牛时常不辞劳苦地造访这里。如果没有水,那么有雪也可以。夏天牦牛饮水相对方便一些,因为在西藏荒漠上除了众多的溪流和泉眼之外,到处都有雨季降水聚积而成的小片水洼,水洼周围的草往往长得不错,牦牛对食物从不挑剔,它的食欲在这里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在漫长的冬季里渐渐消瘦的牦牛到了秋天又养得膘肥体壮,特别是小公牛和未孕的母牛。
牦牛的发情期在9月,持续整整一个月,在此期间,牦牛懒惰的性格完全变了。公牛日夜不停地在荒原上寻找母牛,一次次地与情敌展开殊死搏斗。牦牛之间的这种打斗可能是相当认真的,因为几乎在我们冬天杀死的所有雄性牦牛的身上都有为情决斗而留下的伤痕,有的伤痕还很大。我打死的一头牦牛左边的角从根部折断,只剩下了一只右角。牦牛巨大而又特别结实的角被折断,可想而知这种碰撞有多么剧烈!而且这两个牦牛头竟然能经得起这种撞击,可想而知,牦牛的头部该有多么结实!
蒙古人说,发情期内公牛经常发出类似哼哼的声音。这很有可能,因为家养牦牛的声音就非常像猪的哼哼声,只是响亮得多,而且拖得更长。我和同伴一次也没听见过野牦牛的声音,因为它除了发情期叫唤以外,平时很少哼哼。
据蒙古人说,母牛一年只产一次崽,一般在6月。牦牛天生力大无比,它们在远离人类的荒原上没有危险的敌人,因此,大部分牦牛都是终老而死。不过,野牦牛经常生一种病,蒙古人将其称作“霍蒙”(即疥疮),染病后,牦牛的全身渐渐结一层痂,病变部位的毛一点一点脱落。我不清楚这种病是否会导致死亡,抑或牦牛会渐渐康复?我打死过两头老牦牛,其中一头牦牛体表的大部分没有毛,结着一层疥疮。
捕猎野牦牛的活动既诱人也危险,因为牦牛受伤后(尤其是老公牛)常常扑向猎人。更可怕的是,即使枪法准,而且射手能保持冷静,也没有十分的把握可以打死牦牛。如果子弹不能直接打中它的大脑,那么,用再好的猎枪也无法穿透它的头骨,然而,牦牛的大脑与它硕大的头颅相比简直是微不足道。如果打牦牛的身体,只有极个别的情况下才能将它一枪打死。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面对面,猎人也无法肯定一定能打死它,也无法担保与这种西藏荒原上的庞然大物之间的较量会有好的结果。只有一点可能使射手获救,那就是牦牛的愚蠢和犹豫不决。牦牛虽然很凶猛,但是,面对勇敢的人,它往往感到一种无法克制的恐惧。假使它稍许聪明一些,那么对猎人来说,它就会比老虎更危险。因为,只有极个别的情况下才可能准确地一枪就将牦牛打死,只有多开几枪才能打死牦牛。因此,打牦牛一定要快速射枪。当然我们这时说的都是老公牛,至于母牛和牛群,它们听到第一声枪响就立刻头也不回地跑了。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老牦牛都扑向猎人,有的即使受了伤也同样逃走。这时,最好放狗追,狗会赶上牦牛,拖住它的尾巴,迫使它停下。于是,暴怒的牦牛就时而扑向这条狗,时而扑向另一条狗,顾不上理会猎人。更方便又快捷的方法是骑上一匹好马去追一头或一群牦牛。马毫不费力就能赶上笨重的牦牛。遗憾的是,由于荒漠上缺乏合适的草料,考察队的两匹马都已虚弱得几乎迈不动步子。因此,我们一次也没有体验过骑马狩猎的乐趣。
但是,我和同伴们带着浓厚的兴趣一次次地沉醉于徒步打猎之中,特别是刚开始,我们第一次遇见牦牛时。清晨,我们挎着速射猎枪走出毡房去寻找猎物。不难发现相距几公里的目标,若用望远镜则可以看见很远处的黑色庞然大物,但是,有时我们也会上当,将一块黑色的大石头误作一头卧着的野牦牛。不过,从修沟郭勒河开始,特别是在巴颜喀拉山上和木鲁乌苏河两处,处处都有许多野牦牛。在考察队的帐篷周围总能见到独居或群居的牦牛,它们或吃草,或休息。
悄悄走近野牦牛比走近其他任何一种动物都容易。由于牦牛的视力和听力都很差,在开阔地带是能走至距其三百步处,即便是它已经看见了猎人,公牛(而不是牦牛群)也会让他走这样近。牦牛因为不曾被人追踪,况且它相信自己的力量,所以它并不害怕猎人靠近,只是盯着来人,不时地晃动着粗大的尾巴或者向背上甩。无论是家养牦牛还是野牦牛,这样晃动尾巴都是恼怒的迹象:它看见有人想扰乱它的安宁,开始生气了。 当猎人继续接近时,牦牛撒腿就跑,并不时地停下来,朝人这边看看:如果这时它被枪声惊吓或者中弹受伤,那么,它会连续跑上好几个小时。
在山里,如果风向不是从猎人这边刮来,有时可走至距牦牛五十步处。有一次,牦牛在一片开阔地带,我想离它近一些,为此,我用了一个特殊的方法。走到距牦牛三百步时,我开始跪着走,把枪翻过来举在头上,这样一来,枪上瞄准用的脚架看上去就像是动物头上的角。另外,我打猎时总是穿一件用小鹿皮缝制的西伯利亚翻毛皮上衣,这副打扮在很大程度上也迷惑了近视眼的牦牛,它每次都让我走到相距二百步甚至一百步处。
走到这样近后,我用脚架把枪支好,迅速拿出子弹放在身边的帽子上,开始跪着射击。有时,开了第一枪后,牦牛立即就跑,我不停地扣动扳机,直到它跑出六百步以外,甚至更远。如果这是一头老公牛,那么,它往往不是逃跑,而是将头一低,把一对角冲着我,尾巴向背上一甩就向我扑来。进攻时,它的愚蠢表现得最为强烈。它不是在逃跑或者勇敢地进攻这二者之间选择其一,而是在向开枪的方向跑出几步后,又犹豫不决地停下来,把尾巴—卷,立刻,它又挨了一枪。于是,它再向前冲,再停下,再挨枪,直到最后挨了约十枪或更多后死去,它最终也没有走到离我一百步远的地方。有时,中了两三枪后,牦牛开始逃跑,但是背后又挨了一枪,它就重新转过头向我扑来,结果又招来一枪。总之,在我们打死打伤的所有牦牛中,只有两头跑到了四十步远处,假使不被打死,还会跑得更近。但是,我们发现,牦牛进攻时离猎人越近,它就越胆怯、越勉强。
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这种打猎,我来讲一讲打牦牛的经过。
有一次,黄昏时分,我们发现在离考察队毡房不远处,有三头牦牛正在吃草。我立刻向它们靠拢,走到相距二百步时,我向其中最大的一头开一枪。枪一响,牦牛撒腿就跑。可是,跑了约100米后,又停了下来。我又一次悄悄走到距它们三百步远处,又向那头牦牛开了一枪。它的两个同伴立即逃跑,但是,两度受伤的庞然大物没有跑,它不声不响地向我走来。我手握别丹式速射猎枪,向牦牛开了一枪又一枪,就像是在打靶一样,甚至可以看见从中弹之处扬起一阵灰尘;但是,受了伤的牦牛仍然是一会儿向我走来,一会儿又向前逃跑。我打完了13发子弹把最后一发留在枪膛中以防万一,然后跑回毡房取子弹,这时,它距我还有一百来步。我叫上同伴,带了一个哥萨克,三个人一同去对付这个庞然大物。当时已暮色低垂,对我很不利,因为根本无法瞄准。
当我们走近牦牛时,看见它躺在地上,只有高高昂起的头证明它还活着。我们走到距它一百步时,同时射击,牦牛立即跳起来扑向我们。我们用三支速射枪不停地向它开枪,但牦牛还是离我们越来越近,最后,相距只有四十步。又是三枪齐射,可牦牛摇了一下尾巴就跑了。但是,它跑了约一百步后,又站住了。这时,天已经全黑了,因此我决定停止射击,可以肯定,牦牛因多处受伤夜里一定会死。确实,第二天早晨,我们发现它已经死了。我们数了一下,牦牛的身上中了十五枪,头上中了三枪,牦牛的头皮厚达1.2厘米,头上中的枪均未穿透厚厚的头骨。
另一次,在山上漫步时,我忽然看见了三头牦牛,它们没有发现陡坡后的我,放心地卧着休息。我没有太多考虑,瞄准了其中一头开了一枪,顿时,三头牦牛都跳了起来,但因没明白是怎么回事,所以它们并不跑。第二发子弹很准确地又一次打中那头牦牛,一下就打死了。它的两个同伴仍然站着,照例摇动着尾巴。我第三枪打得也很准:打断了第一头牦牛的腿,这下,它只能留在原地了。于是,我又瞄准了第三头牦牛,但是未能立即结果它。中了第一弹后,牦牛向我扑来,可是跑了约十步后,它就站住了。我又给了它一枪,它又向我靠近了一些。就这样,打了第七枪后,牦牛颈前血流如注,这个大物终于轰然倒地,这时,它距我只有四十步了。随后,我对着腿被打断的那头牦牛补了一枪,毫不费事地将其打死,这样,在几分钟内,我一步未挪就打死了三头巨兽。我走上前一看,向我扑来的那头牦牛身上中的七弹都打在了胸部,而且排成一列,好像纽扣一般。如果您了解猎枪子弹那极大的杀伤力,那么,就不难想象牦牛的身体是何等的结实,竟然能经得起这样的七枪。
多次的经验告诉我,最好打牦牛的的肩胛骨,打左侧,这样即使是相距二百步,猎枪的子弹也能打穿牦牛的身体(弹头总是停在对面的皮骨下),而且多能伤及心或肺。不过,别丹枪的小口径弹头即使穿透了心脏,也并不能使老牦牛立即毙命。受了这种致命伤后,老牦牛仍能跑几分钟。打牦牛的头部,就算是面对面也最没有把握能将其打死,即使是大口径弹头往往也不能打中大脑,只要有稍许偏差,子弹就打不穿头骨。每当牦牛果断地向我扑来时,我都是打它的腿,因为打断了腿,它就无法反抗。
母牛和小公牛的生命力同样特别强,可是,打死母牛相当困准,因为它们总是成群结队,无法每一次都把枪对准同一头牛。况且牛群总是很警觉,偷偷靠近牛群比靠近独居的公牛难得多。这个冬天,考察队共打死了三十二头牦牛(不算受伤后逃走的),其中只有三头母牛。
蒙古人非常害怕野牦牛,他们说,香客的驼队如果看见峡谷中躺着一头牦牛,他们就停下来,一直等到它离开。
不过,柴达木的蒙古人经常猎捕牦牛。最吸引他们去捕牦牛的主要原因就是一头牦牛身上有相当多的肉。猎人们十来个人结伴而行,翻过布尔汗布达山脉或继续向前,一直走到修沟郭勒河。蒙古人不敢和牦牛明着较量,而是藏在某个掩蔽物的后面,尽量悄悄走近牦牛,一起开枪,然后躲起来,等着看接下去会怎样。通常,受伤的牦牛没发现什么人就走了;于是,猎人们就远远地跟着它,如果子弹打的是地方,那么明天,或者再过一两天,就会发现牦牛死了。做这般打猎当然很少打死,因为他们用的是火绳枪,这种枪子弹的威力远不及猎枪。若受伤的野兽在逃跑时,遇见了猎人用绳拴住的马匹,就用一对有力的角杀死马。蒙古人除了食用牦牛的肉之外,还用牦牛的心和血来治疗内科疾病;他们将牦牛的皮运到丹噶尔城卖掉,用牦牛尾巴和身上长长的毛来搓绳子。 野牦牛———尤其是肥嫩嫩的小公牛和不产犊的母牛的肉非常香,但终不及家养牛的肉味美,至于老公牛的肉则是非常硬。
白腹盘羊(OvisPoLii)是我们在藏北见到的另一种非常出色的动物。它的大小与蒙古盘羊相仿,但头上的一对角不同。此外,它的胸腹部为白色,上面长着长长的毛。在藏北,我们第一次见到这种动物是在刚翻越过布尔汗布达山脉时,接着,在舒尔干山和巴颜喀拉山上又遇见了白腹盘羊,但是各处都很少。蒙古人说,在青海南山山脉以及甘肃山地额济纳河源头附近都有盘羊,但我们不清楚是不是这种白腹盘羊。我认为很可能就是白腹盘羊,因为甘肃山地和青海诸山脉已具有藏北高原的特点。白腹盘羊的生活习性与蒙古盘羊很相似,它们虽然居住在海拔更高的高原上,但不喜特别险峻陡峭的山,而最愿意生活在山的边缘甚至低矮的山中。在藏北经常可以看见白腹盘羊与野驴和羚羊一同在山谷中吃草。
白腹盘羊的感觉器官很发达,与西藏的其他野兽不同,它非常警觉尽管几乎无人猎捕它。蒙古人极少打死白腹盘羊,若有,也是公羊;他们知道,火绳枪的子弹无法一枪打死这种动物,因此,根本不打母羊。
白腹盘羊十几只为一群,偶尔二三十只聚成一大群。一群中有一只,更多时候是两三只公羊,这是领头羊,它保护着母羊。母羊无条件地相信头羊的警觉性。只有当头羊预感到危险,开始奔跑时,群羊才会紧随其后。头羊通常跑在最前面,它跑了几百步后站住,群羊也立即站住。它们紧紧地挤成一堆,注视着危险出现的方向。这时,公羊常常登上最近的山岗或岩石,以便看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当白腹盘羊翘首远眺时真是美极了:它挺拔的体态清晰地勾勒在山顶上,在阳光下,它的胸腹部像白雪一样耀眼。
我几次自问:牦牛和白腹盘羊哪一个更美?却总是无法回答,因为它们各有千秋。庞大的身躯,巨大的角,如流苏一般几可曳地的长毛,粗壮的尾巴,还有那全身黑亮的色泽都使牦牛显得格外出众;而盘羊英姿挺拔,头顶一对弯弯的大角,胸脯雪白,步伐矫健,毫无疑问,它也是西藏荒漠上最迷人的动物。
早晨,盘羊在山上或山谷中吃草,但是,太阳再升高一些,它们就找一个能看见四周很远处的背风的缓坡去休息。盘羊先用四蹄刨松泥土,然后在松土上一躺就是几个小时。如果一群羊都在休息,那么,公羊就卧在一旁,便于警戒;如果羊群中清一色均为公羊,那么大家都躺在一起,但是,往往头朝着不同的方向。一句话,这种动物随时保持高度的警惕性,若想打它个措手不及,是难上加难。打猎时,最好能从远处发现盘羊,辨清风向后,从它的下风处向它悄悄靠近,但这时仍需要一杆好枪,因为很少能在二百步近的距离向它射击。在西藏期间,我们总共打死了八只白腹盘羊,其中三只为成年公羊。
据蒙古人说,这种动物的发情期在秋末,考察队12月初来到西藏时,白腹盘羊的发情期已经结束了,所以,公羊之间和睦相处。不过在恋爱季节它们则拼死相斗,这从它们的角顶端折断和留下的伤痕上可以看得出来。据蒙古人说,小羊于6月出生。此外,蒙古人还告诉我们,特别老的公羊有时角长得太长,顶端甚至挡在了头的前面,妨碍了动物吃草,以至于饿死。我不知道这话的可信程度有多少,但是,在藏北很少看见白腹盘羊的头骨。
除白腹盘羊与牦牛之外,藏北高原有特色的动物还有羚羊,蒙古人和唐古特人称之为藏羚羊(Antilope hodgsenii)。雄性藏羚羊特别漂亮。它的体形比瞪羚稍大,体态挺拔,四肢细长;头上挺立着两只黑色的角,这对角长(58厘米)而细,前面刻着深深的纹路,微微弯曲。冬季,藏羚头顶和头两侧、胸的两侧以及腿前面的毛呈黑色,颈前、胸部、腹部以及臀部的毛为白色,背部的毛为栗色。总之,远远望去,藏羚好像全身都是白的。雌性藏羚的体形比雄性藏羚小得多,头上没有角,身上也没有黑色。
一翻过布尔汗布达山脉,我们立刻就见到了藏羚。据蒙古人说,从布尔汗布达山向南到唐古拉山都有藏羚分布。藏羚喜欢住在山谷里和起伏不平的丘陵草原上。在西藏荒漠上,藏羚的数量仅次于牦牛。与牦牛和野驴一样,水对藏羚来说同样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它只生活在荒漠中有溪流或泉水的地方。
藏羚以5-20只或者40只为一群生活在一起,偶尔可见数群藏羚(有几百只之多)聚在一起(例如在水草特别丰茂的草场上)。每一群中都有几只年长的雄性藏羚,与雌性相比,它们更有经验,也更警觉。在逃跑时总是雄性殿后,似乎在掩护撤退,这一点与其他羚羊亚科动物,例如瞪羚等,正好相反。无论是平静地漫步还是快速奔跑,雄性藏羚总是竖着一对角,这使它显得格外优雅、动人。藏羚跑得很快,快得从远处根本看不出腿在动。雄性藏羚甚至能摆脱狗或者狼的追赶,把它们远远地甩在身后。
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是藏羚的发情期,来到西藏时,我们正好赶上了这个时候。在此期间,每一只成年的雄性藏羚都处于兴奋状态。它吃得很少,因此,夏天积累的膘很快就消耗掉了。在它身边聚集了十几只雌性藏羚,雄藏羚警惕地巡视着,不让其他爱慕者勾引走其中的哪一只雌藏羚,因此,它一看见其他雄性藏羚,作为这一群的合法统治者,它会把角一低,立即就扑上去,同时发出低沉的断断续续的吼声。接着常常是一场殊死的搏斗,那一对又尖又长的角成了这场拼杀中可怕的武器,因此双方的伤势都不轻,有时甚至能送命。当其中的一方感到不敌对手时,它就逃走,另一方紧紧追赶。如果逃跑的一方看见对手追上来了,就立刻回转头来,用一对角来迎接对手的撞击。有一次,两只藏羚正在决斗,其中的一只被我打中,但是另一只仍然不肯罢休,继续拼杀了数分钟。直到对方倒毙。
如果发情期内有一只雌性藏羚离开羊群,那么雄性藏羚马上就去追,同时大吼着,想把它赶回去。有时,几只雌性藏羚一起逃跑,雄性藏羚就一会儿追追这个,一会儿追追那个,往往是一个也难追回来。于是,剩下它孤零零的一个,生气地拼命用蹄子刨土,把尾巴卷成一个勾,低下头,角向前,怒吼着,叫对手出来决一死战。这种故事从早到晚不停地重复,而且一般说来,在雄性藏羚与它所拥有的雌性藏羚群之间不存在牢固的关系,今天它们属于这只雄性藏羚,明天可能又属于那一只。
发情期一结束,雄性藏羚之间依旧和和睦睦,有时还组成清一色的雄性群体,雌性藏羚也常常结合成不含雄性的一群,例如1月份,我们在修沟郭勒河谷看见一大群藏羚,大约有三百只,均为雌性。据蒙古人说,雌性藏羚在6月产仔。
如上所说,藏羚不警觉,就是在开阔地带它也允许猎人走至距离两三百步,甚至更近处。它根本不害怕枪声和子弹的呼啸声,它像是感到惊奇,而且悄悄地走开,但不时地停下看看猎人。和其他羚羊亚科动物一样,藏羚的生命力很顽强,被子弹打穿后,往往也能跑出很远。
藏羚胆大,主要生活在沟壑纵横的山谷中,因此,猎捕它非常不易。有些地方的藏羚多极了,如修沟郭勒河谷。足够一天之内用速射猎枪打一百五十枪或二百枪,能打死多少并不一定,因为使用枪远距离打猎时,有时能不能打中还得看运气。
藏羚也有大发雷霆的时候。我委派铁列绍夫中士带领一名哥萨克向西进发,侦察我们今后的行进路线。他们于大队起程前三天动身,为了补充我们的肉食需要,还要捕猎藏羚羊。因为我们要进行冬令探险,手头的羊肉尽量不带在身边为好。铁列绍夫三天后侦察了宿营地以西七十五公里的前进路线。捕猎了七只藏羚羊回来了。不仅解决了肉食问题,而且还用四只藏羚羊的毛皮做了标本。但是打猎时他差一点遭到不幸。当时,一只受伤的公羚羊突然向铁列绍夫扑过来,用尖角向他的左腿上部直捅,把大衣戳破了。铁列绍夫的大腿正好卡在两只角的中间。真是险极了!如果双角捅过来的位置再往上一点,可能铁列绍夫就没命了。
蒙古人和唐古特人认为,藏羚羊是神圣的动物,喇嘛不吃藏羚肉,顺便提一下,藏羚的肉味美异常,特别是在秋天,藏羚总是很肥。人们把藏羚的血用作药,用藏羚角来招摇撞骗。蒙古人常常根据角上的纹路来算命或预测某事是否顺利。蒙古人在埋葬了死去的喇嘛之后,把藏羚角摆在坟墓的周围;如果一般人死了,就扔在野外,但是仍用藏羚角摆放在死者的周围。为此,从西藏回来的朝圣者把藏羚角带回喀尔喀,高价出售。此外,蒙古人还相信,如果用藏羚角制成鞭杆,用来赶马,马儿不易疲劳。
在所有北方的蒙古人当中都传说藏羚只有一只角,直直地长在额头中间。离西藏越近,在甘肃和青海,当地人说,一只角的藏羚很少见,一千只藏羚中有一两只吧。最后,到了柴达木,熟悉藏羚的蒙古人异口同声地否定那种长有一只角的藏羚的存在,但又说,在西藏西南有这种类似的动物。到了那里,人们可能又会说,一只角的动物在印度,就这样,可能最后终于找到了确实只长有一只角的动物:犀牛。
藏北所特有的另一种羚羊亚科动物因体形小而被蒙古人称作“阿达”瞪羚,意即“小瞪羚”。雄性小瞪羚身长只有约1米(沿颈部弯曲测量),身高约86厘米,体重不超过16公斤,角很大,微弯曲,稍向后伸,角的前面有细而密的深纹。毛的主色调为土灰色,臀部和腹部为白色,洁白的臀部的上边和左右两边是窄窄的一圈浅橙色的毛。
还未进入西藏时,在大通河上游我们已经看见了这种羚羊亚科动物,而且似乎在这之前,在我们登上甘肃高原后,在与甘肃边缘山脉相邻的丘陵起伏的草原上就已见过了这种动物。和藏羚一样,小瞪羚也喜欢生活在起伏不平的高山草原地带,尤其是水源丰富的山谷。虽然这两种羚羊常常生活在一起,但是,两者的风格并不相同,如果说在蒙古和藏北的各种羚羊中数藏羚羊举止最为优雅,那么,赛跑冠军的称号则是非小瞪羚莫属。小瞪羚一般以六七只为一群,偶尔一群可达二十只,还可以见到独居的雄性小瞪羚。
与藏羚不同的是,小瞪羚非常警觉,人出没的地方,只有生活在沙漠地带的小瞪羚比较胆大。小瞪羚跑起来特别快,四条腿倒换得非常快,跳得也很高,因此,有时它就像一个皮球。当它受到惊吓时,跑起来恰似惊弓之鸟。
小瞪羚发情期始于12月底,持续约一个月,雄性之间相互驱赶着,不让对方靠近自己的母畜群。但是,我们从未发现它们像藏羚那样斗殴,妒忌的爱慕者全部的报复行为只是驱赶。我们从未听见雄性小瞪羚发出任何声音,在它们相互驱赶时,也是默不作声。有时,特别是当发现来人时,雄性和雌性小瞪羚均会打喷嚏。此外,当雌性小瞪羚受到惊吓时,偶尔会很响亮地断断续续地尖叫。
小瞪羚常常在草原上挖出一个个椭圆形的坑,有时深达0.3米,它们可能晚上(也可能白天)就睡在坑里,因为坑里常常有很多粪便。不过,这些坑也可能是小瞪羚发情期情绪亢奋时挖的。
猎捕小瞪羚比藏羚难多了,况且小瞪羚的数量也少得多,再说小瞪羚受伤后生命力仍很顽强。小瞪羚的毛呈烟灰色,与土地的颜色相近,故而,很难从远处发现它,使它暴露的常常是它那洁白的臀部或喷嚏声。同藏羚一样,小瞪羚在暮色中看不清东西,这样猎人可以靠得很近。最后要说的是,无论是藏羚还是小瞪羚,在光滑的冰面上都能奔跑自如。
在食肉类动物中,考察队在藏北只发现了较多的狼和沙狐。藏狼(Canissp援)体形不小于普通狼,不同的是,它的毛色为浅黄与白色相间,很可能在甘肃被蒙古人称为“乔伯尔”的狼也属于这一种,但是在甘肃很少,在藏北却很常见。辽阔的荒原、丰富的动物种类决定了狼可以在这里无忧无虑地生活。荒原上生活着无数的野牦牛,每年都有不少自然死亡,另外,狼还时常三五成群去捕捉其他动物,如藏羚等。
西藏狼比灰狼怯懦许多,力气也小。我们的两条蒙古狗常在夜里与藏狼撕打,而且往往得胜。
除胆小之外,西藏狼还特别放肆无礼,惹人厌烦。每天夜里,它们都多次来到考察队的帐篷旁,想出其不意地占点便宜。此外,为避免打死的野兽(牦牛除外)被狼吃了或毁坏,根本不能放在野外,哪怕只有一小会儿。有一次,我的同伴在距宿营地不足三公里处打死了四只雄性藏羚后,返回营地牵骆驼,以便驮走猎物。可是,当他牵来骆驼后发现所有的猎物都被狼吃得一干二净。在修沟郭勒河边的一个地方,我们把几磅黄油埋入岩屑层中,打算返回时再来取,但是,可恶的狼嗅到了黄油的味道,它们掀开压在上面的大石头,将美味的黄油和布袋一起吃了。有一次,我将滑膛枪和一些子弹留在了山里,第二天到原地一看:枪不见了,子弹也没了,全被狼拖走了。枪在不远处找到了,但是开过一枪,看来,当狼拖着枪走时,扳机挂在了石头上;至于子弹,就这样丢了。 尽管狼厚颜无耻,但是却很警觉,距离很远就不让人靠近,若想不提前埋伏好就能在白天打死它,那是难上加难;况且,它受伤后生命力仍很顽强。总之,为了得到一张藏狼皮,我们费了不少工夫。后来,我埋伏在一头死野驴旁,才打死了一只狼。
有几次,我们夜里荷枪实弹守在死牦牛旁,子弹没少用,狼却一只也没打死。最好的方法是用番木鳖碱去毒死狼,或者用捕兽器捉狼,但是,这两样我们都没有。顺便说一句,用这两种方法可以捕到西藏的很多动物。
西藏狼的发情期在1月,但这时,它们一群仍然不会超过十来只。这种狼的叫声急促、断断续续,而且尖细,很像狗吠。
在藏北,狐狸很少见,但是,它的近亲———沙狐(Canis corsac)相对较多。
这种狡猾的动物生活在蒙古、甘肃、青海湖和柴达木地区,在青海湖草原上最多,因为那里有大量的鼠兔可以作为沙狐的食物。
我本人很少有机会研究沙狐的生活习性,因为它对人十分警觉。远远看见人后,沙狐不是撒腿就跑,就是趴在地上。如果是一小群沙狐(1月下旬至2月下旬发情期间,一般一群有八九只),准备跑时也这样趴着。发情期间,每天夜里和上午都常常能听见雄性沙狐那令人厌恶的叫声,很像猫头鹰的叫声。沙狐居住在洞穴里,蒙古人和唐古特人就在洞口旁捉它。猎人们在洞穴的入口处摆一堆石头或干粪,放上活套。和狗一样,沙狐习惯每次朝着不同的东西小便,当它看见洞口旁有一堆东西时,一定会朝那里撒尿,于是,就落入了圈套。
看过了哺乳动物,再看一看鸟类,就会发现,藏北高原上的飞鸟非常之少。当然,考察队抵达时,已是隆冬季节,夏季的鸟已经飞走了,但是,当地地理条件单一而且不利于生存,在这种情况下,未必会有种类丰富的鸟类区系。考察队在藏北度过了两个半月,在此期间,我们只找到了29种鸟,其中只有一种河鸟尚未在别处发现,其他大部分是甘肃特有的,小部分是青海特有的。而且,我们在西藏高原上发现的鸟,除极少数外,大都生活在高原的最北部边缘区,就是说,只到修沟郭勒河,再向远处,在从修沟郭勒河到木鲁乌苏河之间的更高的高原上很少有鸟。
在藏北的鸟类中,数量最多的有秃鹫、胡兀鹫,只要有动物被杀死就立即出现它们的身影,还有乌鸦、大群的红哺山鸦、沙鸡、以及在此过冬的白腰朱顶雀和在青海湖见过的松鸦(Prodoceshu-milis)和燕雀(Montifringillasp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