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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2006—2007年混合数据为基础,从风险分散化的角度考察了股权集中度对公司债务的制度影响。通过比较发现:随着股权集中度的提高以及企业风险分散能力的减弱,第一大股东会选择通过降低公司债务来规避他所承担的投资风险,股权相对集中的第一大股东具有通过降低公司债务回避风险的融资倾向和管理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