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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用主义伦理学属于目的论伦理学,它盛行于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但就其思想渊源而言,可上溯到古希腊时期的快乐论和幸福论。长期以来人们一般都将功用主义伦理学分为古典和现代两种理论形态,这似乎是在学界比较流行的观点。但这种观点的一个明显缺陷就是:它只承认功用主义是快乐论和幸福论的一个较为晚近的形式。如若承认功用主义是古希腊时期快乐论和幸福论的一个较为晚近的形式,那么就等于承认了功用主义伦理思想是由古希腊时期的快乐论和幸福论思想的基础上演变而来的历史事实。因此,功用主义本身无论如何改变其理论形态,都不可能完全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