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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卡里亚在社会契约论基础上第一次提出了无罪推定原则,其主旨在于反对封建刑事诉讼制度中对被告人的刑讯———这一合法暴行。随着人类社会民主、法治进程的发展,无罪推定的内涵在不断拓展。无罪推定原则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刑事诉讼制度的宝贵路径,即应如何把握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结构性关系。现代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应遵循的“哲学”是:国家权力的谦抑性、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及国家机关对权利主体的诉讼关照。无罪推定的宪法化与国际化趋势,进一步说明了这一原则在现代刑事诉讼中不可动摇的核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