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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八事变后,由于日货的倾销,山西经济陷入凋敝,商品输入输出严重失调。据统计,“山西每年输入货物价额,不下4000余万元。其中以布匹为大宗,约占1700余万元,煤油卷烟京广洋货颜料等,亦各不下100余万元,甚有数百万元者。在输出方面,固不能说是没有,但是为数之微,实在不能与输入相提并论”。
面对严峻的形势,从保护地方经济的目的出发,地方当局在制定十年建设计划,推行省政建设的同时。又采取了统制经济的政策,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土货”运动。
阎锡山说:“现在新国家做的是什么事?依我说完全是抢的个好生活。欲求好生活,须先求好工作。所谓好工作,即以一日之工作,可得一日以上之生活,亦即以自己生产之货,卖给他人。质言之,即是抢的个卖货。政治上的多少名词,都是为卖货而产生的。所以国际上的多少战争,都是为争个门户开放,而求一卖货机会。卖货简直是今日立国的金字塔顶。……卖货者存,买货者亡。今日政府官吏应于此事努力,学问应于此事上求之。”
在阎锡山看来,列强通过战争,抢的了“卖货机会”,在物美价廉的洋货之倾销下,自己生产的土货是无论如何也不能与之匹敌;若放任自流,民族工业、地方工业势必不能发展。
鉴于上述认识,阎锡山明确指出:“我主张‘造产救国’。造产的目标有二:一是供给自己的需要;二是抵制外货的倾销。今后大家不用外货。”
不用外货,用什么?当然是服用土货。这样,统制经济和“土货”运动就作为一个时期中与省政建设并行不悖的经济措施。
统制经济与“土货”运动,首先在于统制经济。所谓统制经济,实际上就是“贸易统治”,就是由政府对出入境货物进行严格管制。其具体做法分两个方面,一为增加入境税,对外货实行专卖;一为发展生产,扩大输出。
“贸易统治”,始于1934年9月1日,具体做法是:
(1)以山西省政府名义对进口洋货,除征收统税外并加征落地税,即按照海关价格抽税2.5%,并规定斟酌供需情况对于输入货物加以奖励或限制;在重要城市的公营商店和各村镇组织“国货消费合作社”使其互相联系,布成营业网,规定本省重要物产价格,以免奸商乘机抬高物价,阻碍省货之推销。必要时由公营商店收集货物,以调剂供需、平抑物价;奢侈品或本省特种产品实行政府专卖;省外设立贸易机关,并规定奖励输出方法。
(2)设立专门机构,垄断进出口贸易。由公营的外贸机构,诸如西北实业公司下设的西北贸易商行、河东联运营业所、棉花批发所、天镇特产经营场,省营业公社下设的晋通花店以及太原斌记洋行,省府直属官营资本太原土货商场、太原营记公司等,垄断山西的进出口物资贸易。如由河东联运营业所负责全省棉花、盐等物资的运输;由晋通花店专营山西棉花出口;斌记洋行则垄断山西与德、日、美等18家洋行的全部贸易。
在施行“贸易统治”的同时,“发展生产,扩大输出”。“发展生产”主要是通过给以西北实业公司为代表的所有官办工矿企业提供政策上的优惠和资金上的方便,使这些企业的生产迅速发展,以期达到生产品的“自产、自用、自足”,从而得以满足省内市场的供应。“扩大输出”,主要是扩大地方土特产品的外销输出。具体做法:
(1)以实物准备库及其他贸易商行大量收购粮、棉等农副产品,增大出口量。
(2)组建大同煤矿总销处、晋煤总销处,将全省各地的煤矿组织起来,分别开采,集中运销,增加晋煤外运。
提倡服用土货,开展土货运动,“实则上就是完全撇开市场规律的作用,使用政权力量,在土货的营销上强行打开一条通道,其根本目的是通过行政手段倡导使用土货,拒用洋货,从市场领域人手,挽救山西濒于崩溃的民族工商业。”
土货运动正式开始于1933年,具体做法是:
(1)颁布政策法规,将土货运动纳入政权的轨道。计从1933年起,阎锡山先后以政府的名义制定了七个有关法规,这些法规对国货、土货的营销作了一系列具体规定,明令禁销禁用外货。
(2)广泛宣传,倡导服用土货。责成太原经济建设委员会经济统制处,派员实地调查,编成“晋绥土货一览”,印制成册,“公诸社会,俾便检购”。号召“凡我晋缓人士,果能彻底酲晤,持之以恒,群起群策,一致倡用,则两省出款,自能逐渐减少;社会经济命脉,亦可借以维持;从事建设,挽救危穷,救济农村,保障民生,胥于是赖”。同时,责令各商号将国货、土货、外货分部陈列,作出标志,以供识别。
(3)提倡“县人服用县货,省人服用省货”。在“省垣及各县均办理土货商场,沟通土货,无论布匹棉花纸张均可有无互通”。
(4)服用土货,首先从机关公务人员抓起。阎锡山说:“说到机关公务人员,总应该比别人进行的快些。否则社会上不信仰,你纵然提倡宣传,他亦不表示同情。”因此,他要求机关公务人员“须认清服用土货是唯一的天职,也是领导人民的必要工作,于这一点做不到,就是等于渎职,就是大逆不道。希望大家要脚踏实地,多方提倡,积极做去”。
(5)采取渐进的办法,不搞整齐划一。鉴于“吾人服用外货,几已成普遍习惯。无论何人大约均存留不少的外货。如果即刻一概不许服用,这种损失,也很大”,所以服用土货须在“已往者宽未来者严”上着眼,将旧有者进行登记,以后不许再买。
统制经济的施行,使山西商品的出口能力提高,传统出口商品有了不同程度的开发,其中土产类、畜产类、丝绸类、药物类、矿产类产品的综合出口能力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仅以棉花、花椒、杏仁、羊毛、党参为例,1927年至1936年之间,其输出增幅分别为2%、927%、298%、37.2%、119%。随着十年建设计划下一系列工矿企业的建成投产,工业品的输出也开始兴起。如西北实业公司所属厂家生产的毛呢制品、洋灰、耐火砖等等产品,就分别行销南京、天津、上海、北平、开封、济南、西安等地。可见,统制经济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使阎锡山所说的“在输出方面,固不能说是没有,但是为数之微,实在不能与输入相提并论”的状况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在商品输出不断增加的同时,省内市场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
土货运动,则通过政权的力量,以超乎市场规律的做法,拓展了土货营销的渠道,打击了洋货涌入的势头,在土货基本占领本省市场的同时,极大地冷落了物美价廉的洋货。从而保护了地方经济,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以西北实业公司为代表的省办工矿企业,之所以在几年之中得以迅猛发展,土货运动的推行不能不是一个重要原因。然而,这种无视市场规律作用,用非经济手段得来的市场,是难以长久维持的。优胜劣汰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想要从根本上“禁绝洋货”是不可能的。轰轰烈烈的土货运动,仅仅起到了遏制洋货涌入的作用,使洋货输入的绝对额稍有降低而已——20年代输入山西洋货的人均额为4元,1932年降到3.396元,1935年降到3.387元。
面对严峻的形势,从保护地方经济的目的出发,地方当局在制定十年建设计划,推行省政建设的同时。又采取了统制经济的政策,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土货”运动。
阎锡山说:“现在新国家做的是什么事?依我说完全是抢的个好生活。欲求好生活,须先求好工作。所谓好工作,即以一日之工作,可得一日以上之生活,亦即以自己生产之货,卖给他人。质言之,即是抢的个卖货。政治上的多少名词,都是为卖货而产生的。所以国际上的多少战争,都是为争个门户开放,而求一卖货机会。卖货简直是今日立国的金字塔顶。……卖货者存,买货者亡。今日政府官吏应于此事努力,学问应于此事上求之。”
在阎锡山看来,列强通过战争,抢的了“卖货机会”,在物美价廉的洋货之倾销下,自己生产的土货是无论如何也不能与之匹敌;若放任自流,民族工业、地方工业势必不能发展。
鉴于上述认识,阎锡山明确指出:“我主张‘造产救国’。造产的目标有二:一是供给自己的需要;二是抵制外货的倾销。今后大家不用外货。”
不用外货,用什么?当然是服用土货。这样,统制经济和“土货”运动就作为一个时期中与省政建设并行不悖的经济措施。
统制经济与“土货”运动,首先在于统制经济。所谓统制经济,实际上就是“贸易统治”,就是由政府对出入境货物进行严格管制。其具体做法分两个方面,一为增加入境税,对外货实行专卖;一为发展生产,扩大输出。
“贸易统治”,始于1934年9月1日,具体做法是:
(1)以山西省政府名义对进口洋货,除征收统税外并加征落地税,即按照海关价格抽税2.5%,并规定斟酌供需情况对于输入货物加以奖励或限制;在重要城市的公营商店和各村镇组织“国货消费合作社”使其互相联系,布成营业网,规定本省重要物产价格,以免奸商乘机抬高物价,阻碍省货之推销。必要时由公营商店收集货物,以调剂供需、平抑物价;奢侈品或本省特种产品实行政府专卖;省外设立贸易机关,并规定奖励输出方法。
(2)设立专门机构,垄断进出口贸易。由公营的外贸机构,诸如西北实业公司下设的西北贸易商行、河东联运营业所、棉花批发所、天镇特产经营场,省营业公社下设的晋通花店以及太原斌记洋行,省府直属官营资本太原土货商场、太原营记公司等,垄断山西的进出口物资贸易。如由河东联运营业所负责全省棉花、盐等物资的运输;由晋通花店专营山西棉花出口;斌记洋行则垄断山西与德、日、美等18家洋行的全部贸易。
在施行“贸易统治”的同时,“发展生产,扩大输出”。“发展生产”主要是通过给以西北实业公司为代表的所有官办工矿企业提供政策上的优惠和资金上的方便,使这些企业的生产迅速发展,以期达到生产品的“自产、自用、自足”,从而得以满足省内市场的供应。“扩大输出”,主要是扩大地方土特产品的外销输出。具体做法:
(1)以实物准备库及其他贸易商行大量收购粮、棉等农副产品,增大出口量。
(2)组建大同煤矿总销处、晋煤总销处,将全省各地的煤矿组织起来,分别开采,集中运销,增加晋煤外运。
提倡服用土货,开展土货运动,“实则上就是完全撇开市场规律的作用,使用政权力量,在土货的营销上强行打开一条通道,其根本目的是通过行政手段倡导使用土货,拒用洋货,从市场领域人手,挽救山西濒于崩溃的民族工商业。”
土货运动正式开始于1933年,具体做法是:
(1)颁布政策法规,将土货运动纳入政权的轨道。计从1933年起,阎锡山先后以政府的名义制定了七个有关法规,这些法规对国货、土货的营销作了一系列具体规定,明令禁销禁用外货。
(2)广泛宣传,倡导服用土货。责成太原经济建设委员会经济统制处,派员实地调查,编成“晋绥土货一览”,印制成册,“公诸社会,俾便检购”。号召“凡我晋缓人士,果能彻底酲晤,持之以恒,群起群策,一致倡用,则两省出款,自能逐渐减少;社会经济命脉,亦可借以维持;从事建设,挽救危穷,救济农村,保障民生,胥于是赖”。同时,责令各商号将国货、土货、外货分部陈列,作出标志,以供识别。
(3)提倡“县人服用县货,省人服用省货”。在“省垣及各县均办理土货商场,沟通土货,无论布匹棉花纸张均可有无互通”。
(4)服用土货,首先从机关公务人员抓起。阎锡山说:“说到机关公务人员,总应该比别人进行的快些。否则社会上不信仰,你纵然提倡宣传,他亦不表示同情。”因此,他要求机关公务人员“须认清服用土货是唯一的天职,也是领导人民的必要工作,于这一点做不到,就是等于渎职,就是大逆不道。希望大家要脚踏实地,多方提倡,积极做去”。
(5)采取渐进的办法,不搞整齐划一。鉴于“吾人服用外货,几已成普遍习惯。无论何人大约均存留不少的外货。如果即刻一概不许服用,这种损失,也很大”,所以服用土货须在“已往者宽未来者严”上着眼,将旧有者进行登记,以后不许再买。
统制经济的施行,使山西商品的出口能力提高,传统出口商品有了不同程度的开发,其中土产类、畜产类、丝绸类、药物类、矿产类产品的综合出口能力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仅以棉花、花椒、杏仁、羊毛、党参为例,1927年至1936年之间,其输出增幅分别为2%、927%、298%、37.2%、119%。随着十年建设计划下一系列工矿企业的建成投产,工业品的输出也开始兴起。如西北实业公司所属厂家生产的毛呢制品、洋灰、耐火砖等等产品,就分别行销南京、天津、上海、北平、开封、济南、西安等地。可见,统制经济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使阎锡山所说的“在输出方面,固不能说是没有,但是为数之微,实在不能与输入相提并论”的状况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在商品输出不断增加的同时,省内市场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
土货运动,则通过政权的力量,以超乎市场规律的做法,拓展了土货营销的渠道,打击了洋货涌入的势头,在土货基本占领本省市场的同时,极大地冷落了物美价廉的洋货。从而保护了地方经济,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以西北实业公司为代表的省办工矿企业,之所以在几年之中得以迅猛发展,土货运动的推行不能不是一个重要原因。然而,这种无视市场规律作用,用非经济手段得来的市场,是难以长久维持的。优胜劣汰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想要从根本上“禁绝洋货”是不可能的。轰轰烈烈的土货运动,仅仅起到了遏制洋货涌入的作用,使洋货输入的绝对额稍有降低而已——20年代输入山西洋货的人均额为4元,1932年降到3.396元,1935年降到3.38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