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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绿色壁垒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绿色壁垒是一种以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为由,通过制定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和标准,对来自国外的产品及服务加以限制的贸易保护措施。绿色壁垒是技术壁垒之后又一种新型的非关税壁垒。在现代国际贸易中,绿色壁垒的使用十分常见,并且呈加快发展态势。
就我国的对外贸易发展而言,绿色壁垒已成为我国产品出口的主要障碍。首先,绿色壁垒削弱了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一些发达国家对我国出口货物征收绿色关税和反补贴税,将使我国出口产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丧失竞争优势。其次,绿色贸易壁垒的制订实施必然会涉及到产品从生产、销售到使用乃至报废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测。它要求将环境科学、生态科学的原理运用到产品生产、加工、储藏、运输、销售、使用和报废处理等全过程中去,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无公害、无污染环境管理体系。为达到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准,今后我国出口产品在流通过程中,不得不增加有关环境保护的检验、测试、认证和鉴定等手续及其相关费用。产品的外观装潢、出口检验和广告等也将作大幅度的调整。这样,我国出口产品的各种中间费用和附加费用将大幅增加,从而使产品的出口成本大为增加,出口产品的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的经济效益下降。再次,绿色壁垒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我国整个出口市场。据统计,仅1997年至2002年的5年间,我国出口因遭遇绿色壁垒而受阻的商品价值就达400亿美元,每年造成的损失相当于当年出口总额的20%左右。加入WTO后,绿色壁垒对我国外贸出口的影响比加入世贸组织前更为严重。调查表明,2002年我国有71%的出口企业、39%的出口产品遭遇到绿色壁垒限制,造成损失约170亿美元。
二、民族地区对外贸易现状
民族地区是少数民族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在我国,民族地区包括内蒙古、新疆、西藏、宁夏、广西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和青海、云南、贵州、四川、甘肃五个多民族省份以及吉林、湖南、湖北、海南等地的部分少数民族聚集地区。这些地区多处在我国内陆或西部,经济相对不够发达,有的地方甚至十分落后。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西部民族地区对外开放起步较晚,与沿海发达省份相比要晚十几年,再加上没有系统完善的政策引导,从而导致这些地区开展对外贸易的基础设施、人才、资金等条件十分薄弱。另一方面是民族地区外贸缺乏特色,或者说特色不够鲜明,直接影响了出口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产品缺乏创新和吸引力。
上述民族地区的总面积占我国陆地总面积的70%以上,但就其外贸情况而言,这些地区的对外贸易量和贸易额相对其他较发达的沿海地区极其微小,贸易依存度较低。2006年1、2月,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为2263亿美元,而其中民族地区(包括上述10个民族自治区及多民族省份)进出口总额仅约为59亿美元,占比2.63%。另外,这些地区的贸易结构也不合理,产品过于单一,主要集中在能源、矿产、农业、畜牧业等方面,制造业和第三产业领域的出口极少,整个民族地区的对外贸易一直没有较大突破和飞跃。
面对绿色壁垒这个新的技术性壁垒,民族地区由于本身薄弱的外贸基础,加上自身没有发挥其资源优势,外贸的发展受严重影响。例如我国云南、鄂西等民族地区,茶产品一直是其主力产业支柱之一,也是其出口创汇的主要源泉。但是据新华社报道,欧盟2000年7月1月开始执行的针对国外进口茶叶实施了新的技术标准,对农药残留的检测范围由原来的10种扩大到56种,新标准中有许多指标要求“检出率为零”,从而使我国茶叶出口差不多退出欧盟市场。作为茶叶大省的云南,在1998—2000年3年间,平均每年因绿色贸易壁垒少出口约780吨,受损失达160多万美元。
三、利用绿色壁垒发展民族地区对外贸易的几点建议
我国民族地区对外贸易还处于起步阶段,面对来势汹涌的绿色壁垒的限制,其对外贸易的发展无疑将面临更大的困难和挑战。但是,绿色壁垒也给刚起步的民族地区贸易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我们应该利用民族地区特有的优势,比照绿色壁垒条款,努力寻找其发展契机。由于我国外贸发展正受到绿色贸易壁垒的制约,考虑民族地区对外贸易发展的现状,笔者认为可以把这两个问题结合起来考虑,从发展民族地区的对外贸易入手,采取一系列措施和手段,最终达到既解决我国对外贸易一直被绿色壁垒所困的难题,又使民族地区对外贸易得到发展。
首先,民族地区对外贸易的发展要以绿色壁垒为契机,民族地区具有面对绿色壁垒的特有优势
民族地区多地处偏远,工业化程度不高,加上地广人稀,很多地区并没有得到过多的开发,有的地方甚至比较原始。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些地区的工业环境污染、生活污染等程度也相对较低,其农业、畜牧业、林业、自然资源等未得到大规模开发和利用,这些正是发展绿色贸易的最基础性的条件,即绿色资源。在这种自然环境下,应该以此为基础,按照绿色壁垒要求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开发和加工。这样不仅可以绕过绿色壁垒的限制,而且还为民族地区工业化开辟了一条新的发展道路,对外贸易也能得到高起点的跨越式发展。
其次,民族地区对外贸易在绿色贸易战中的优势可以成为其他地区发展对外贸易的桥梁
在全世界保护贸易抬头,以环保为名义的绿色贸易战愈演愈烈的情况下,我国传统的国际贸易正受到强烈的冲击。发展民族地区的对外贸易如同这场战役的一个突破口,其贸易产品和加工方式的创新应该起到对非民族地区对外贸易发展的带动作用。换句话说,非民族地区可以利用“民族地区产品”这块绿色牌,成为民族地区的积极“外援”,以民族地区为原料或生产基地,将资金、技术、人才等引入该地区,使这些具有条件的民族地区成为东南发达地区的加工车间,既增强了自身的贸易能力,又促进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具体措施如下:
1.因地制宜寻找民族地区外贸主导产品
我国民族地区面积广阔,虽然都属于民族地区这一大的范畴,但是地区与地区之间却有着很大的差异,不论是地理条件、气候条件、风俗习惯等方面均有较大不同。既然是利用绿色壁垒发展对外贸易,那么在外贸产品的选择上应该根据民族地区自身不同的特点来进行选择,选择该地区最符合绿色标准的产品加以开发。如西南地区的林业资源和水资源、东北地区的中药材、不属于国家管制的野生动物和林业资源;内蒙古的畜牧业、新疆地区的畜牧业、农业和自然能源等都先天具有能按照绿色标准的要求加以开发的基础。有了这样的基础,可以说就是完成了这个巨大的绿色产业链的第一步。
2.实行品牌战略,大打“绿色”品牌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使这种优势资源变成资本。若是单独出口这些资源,其利润是相当低的,要使资源变资本再出口以求更高的利润,发展加工制造业是一条必经之路。
首先,在生产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国际环保制造标准生产产品。1996年,国际标准化组织正式公布实施ISO14000系列环保标准,迅速得到了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的积极响应和实施,该标准也逐渐成为一种国际公认的环保标准。从这一方面看,企业应该尽其所能,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这种标准实施管理,以确保在生产过程中的“绿色化”。
其次,在营销手段方面,商品生产出来以后,从包装到销售方式更要体现绿色环保的概念,因为包装和销售是要直接面对客户和消费者的。在这方面,企业应该树立强烈的品牌意识,大打绿色品牌,在宣传上着重注意强调该产品从选材到加工再到销售的全过程都是环保的、无公害的。在这一点上,已经有许多好的典范了,比如内蒙古蒙牛集团生产的乳制品、浙江千岛湖生产的农夫山泉系列产品、欧洲的依云系列纯净水等等。西部许多民族地区都有能够按照这种方式经营和开发的优势,比如云南、贵州、西藏、四川等地的水资源,可以在饮料、化妆品等产业中加以开发和利用;西南或东北地区的中药材和林业资源,可以在药业、保健品、家居等方面开发和利用。
3.加大外贸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投资环境吸引外资和我国东南沿海地区投资
我国民族地区普遍都是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基础设施薄弱,配套跟不上,缺乏资金,各类专业人才也相对较少,即使拥有较好的生产项目也无法实施,从而造成这些地区贫穷的恶性循环。因此,如何寻找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突破口从而使这些地区能赚到“第一桶金”,并由此良性循环下去,发展绿色产业进而带动对外贸易的发展应该是一条解决之道。但即使如此,同样也面临着产业起步需要大量资金的问题。近些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步伐的加快,国家对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注入也相对有所增加,但是仅靠国家扶持还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考虑其他融资渠道。
一方面考虑吸引外资的投入,在现有的能力范围内,加大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如交通、政府配套服务、金融配套服务、城市建设及出台一系列引资优惠政策等;也可以先集中本土力量,使个别产业先初具规模,作为招商引资的突破口,从而带动更多的相关产业吸引外资。
另一方面,除了外资这个融资渠道之外,我国东南沿海的投资能力也不容忽视。民族地区企业可以和东南沿海企业,特别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实施战略联盟,使东部企业和西部企业同属一条产业链上。西部民族地区因为有独特的绿色资源优势,任务是就地加工这些资源,这样就节省了原料的运费、保管费等一系列费用。另外,企业劳动力来自民族地区,从而也解决了部分就业问题。东部企业应该起到一个窗口或前台作用,除了为西部企业提供生产技术支持和资金以外,还具有其他方面优势,特别是多年的客户资源和地理位置。这些东南沿海企业一直是我国出口贸易的主要力量,有多年实战经验和客户关系,可以将在西部民族地区生产的产品进行全方位的“包装”,以来自民族地区的绿色环保为卖点,借民族的绿色之风,绕过绿色贸易壁垒限制,扩大出口规模。
4.建立绿色配套服务体系
(1)完善通关政策,鼓励民族地区绿色产品出口
目前西部民族地区的出口额较少,其海关的建设也不及东部地区完善,出口政策和企业出口报关手续的办理都不够便捷,这也为民族地区发展出口贸易带来了不便。对于民族地区绿色企业而言,为了提高出口通关速度,其产品从东部地区海关出关是当然方法之一,但是这样就增加了产品在国内运输的运费、保险费、仓储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从而提高了产品的成交价格,削弱了其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对于某些绿色产品来说,延误其通关时间也就直接影响了商品品质的好坏,特别是易变质商品。如果地处西部民族地区的海关,能够对这些绿色企业的产品在通关的时候相应简化手续或者给予优先受理,如事先采取绿色企业登记备案制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报关前即取得优惠通关的许可证件,通关时凭证件享受一系列优惠,出口退税也能及时得到税款,那么企业就会选择将这些产品直接从生产地出关,从而提高整体经营效率。
(2)加强科学研究,发挥政府职能,突破绿色壁垒
绿色壁垒归根结底是一种技术性贸易壁垒,如何提高产品的生产水平从而提高产品质量才是根本性问题。笔者认为应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产业的需要,建立有针对性的民族绿色产品研究中心,规范环境标准、技术标准、包装销售标准,使企业在生产产品的时候有标准可依。同时,政府管理部门在这个过程中应该发挥对外磋商、对内协调的作用,及时提供和反馈信息,调整生产标准。
绿色壁垒是一种以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为由,通过制定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和标准,对来自国外的产品及服务加以限制的贸易保护措施。绿色壁垒是技术壁垒之后又一种新型的非关税壁垒。在现代国际贸易中,绿色壁垒的使用十分常见,并且呈加快发展态势。
就我国的对外贸易发展而言,绿色壁垒已成为我国产品出口的主要障碍。首先,绿色壁垒削弱了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一些发达国家对我国出口货物征收绿色关税和反补贴税,将使我国出口产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丧失竞争优势。其次,绿色贸易壁垒的制订实施必然会涉及到产品从生产、销售到使用乃至报废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测。它要求将环境科学、生态科学的原理运用到产品生产、加工、储藏、运输、销售、使用和报废处理等全过程中去,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无公害、无污染环境管理体系。为达到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准,今后我国出口产品在流通过程中,不得不增加有关环境保护的检验、测试、认证和鉴定等手续及其相关费用。产品的外观装潢、出口检验和广告等也将作大幅度的调整。这样,我国出口产品的各种中间费用和附加费用将大幅增加,从而使产品的出口成本大为增加,出口产品的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的经济效益下降。再次,绿色壁垒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我国整个出口市场。据统计,仅1997年至2002年的5年间,我国出口因遭遇绿色壁垒而受阻的商品价值就达400亿美元,每年造成的损失相当于当年出口总额的20%左右。加入WTO后,绿色壁垒对我国外贸出口的影响比加入世贸组织前更为严重。调查表明,2002年我国有71%的出口企业、39%的出口产品遭遇到绿色壁垒限制,造成损失约170亿美元。
二、民族地区对外贸易现状
民族地区是少数民族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在我国,民族地区包括内蒙古、新疆、西藏、宁夏、广西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和青海、云南、贵州、四川、甘肃五个多民族省份以及吉林、湖南、湖北、海南等地的部分少数民族聚集地区。这些地区多处在我国内陆或西部,经济相对不够发达,有的地方甚至十分落后。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西部民族地区对外开放起步较晚,与沿海发达省份相比要晚十几年,再加上没有系统完善的政策引导,从而导致这些地区开展对外贸易的基础设施、人才、资金等条件十分薄弱。另一方面是民族地区外贸缺乏特色,或者说特色不够鲜明,直接影响了出口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产品缺乏创新和吸引力。
上述民族地区的总面积占我国陆地总面积的70%以上,但就其外贸情况而言,这些地区的对外贸易量和贸易额相对其他较发达的沿海地区极其微小,贸易依存度较低。2006年1、2月,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为2263亿美元,而其中民族地区(包括上述10个民族自治区及多民族省份)进出口总额仅约为59亿美元,占比2.63%。另外,这些地区的贸易结构也不合理,产品过于单一,主要集中在能源、矿产、农业、畜牧业等方面,制造业和第三产业领域的出口极少,整个民族地区的对外贸易一直没有较大突破和飞跃。
面对绿色壁垒这个新的技术性壁垒,民族地区由于本身薄弱的外贸基础,加上自身没有发挥其资源优势,外贸的发展受严重影响。例如我国云南、鄂西等民族地区,茶产品一直是其主力产业支柱之一,也是其出口创汇的主要源泉。但是据新华社报道,欧盟2000年7月1月开始执行的针对国外进口茶叶实施了新的技术标准,对农药残留的检测范围由原来的10种扩大到56种,新标准中有许多指标要求“检出率为零”,从而使我国茶叶出口差不多退出欧盟市场。作为茶叶大省的云南,在1998—2000年3年间,平均每年因绿色贸易壁垒少出口约780吨,受损失达160多万美元。
三、利用绿色壁垒发展民族地区对外贸易的几点建议
我国民族地区对外贸易还处于起步阶段,面对来势汹涌的绿色壁垒的限制,其对外贸易的发展无疑将面临更大的困难和挑战。但是,绿色壁垒也给刚起步的民族地区贸易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我们应该利用民族地区特有的优势,比照绿色壁垒条款,努力寻找其发展契机。由于我国外贸发展正受到绿色贸易壁垒的制约,考虑民族地区对外贸易发展的现状,笔者认为可以把这两个问题结合起来考虑,从发展民族地区的对外贸易入手,采取一系列措施和手段,最终达到既解决我国对外贸易一直被绿色壁垒所困的难题,又使民族地区对外贸易得到发展。
首先,民族地区对外贸易的发展要以绿色壁垒为契机,民族地区具有面对绿色壁垒的特有优势
民族地区多地处偏远,工业化程度不高,加上地广人稀,很多地区并没有得到过多的开发,有的地方甚至比较原始。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些地区的工业环境污染、生活污染等程度也相对较低,其农业、畜牧业、林业、自然资源等未得到大规模开发和利用,这些正是发展绿色贸易的最基础性的条件,即绿色资源。在这种自然环境下,应该以此为基础,按照绿色壁垒要求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开发和加工。这样不仅可以绕过绿色壁垒的限制,而且还为民族地区工业化开辟了一条新的发展道路,对外贸易也能得到高起点的跨越式发展。
其次,民族地区对外贸易在绿色贸易战中的优势可以成为其他地区发展对外贸易的桥梁
在全世界保护贸易抬头,以环保为名义的绿色贸易战愈演愈烈的情况下,我国传统的国际贸易正受到强烈的冲击。发展民族地区的对外贸易如同这场战役的一个突破口,其贸易产品和加工方式的创新应该起到对非民族地区对外贸易发展的带动作用。换句话说,非民族地区可以利用“民族地区产品”这块绿色牌,成为民族地区的积极“外援”,以民族地区为原料或生产基地,将资金、技术、人才等引入该地区,使这些具有条件的民族地区成为东南发达地区的加工车间,既增强了自身的贸易能力,又促进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具体措施如下:
1.因地制宜寻找民族地区外贸主导产品
我国民族地区面积广阔,虽然都属于民族地区这一大的范畴,但是地区与地区之间却有着很大的差异,不论是地理条件、气候条件、风俗习惯等方面均有较大不同。既然是利用绿色壁垒发展对外贸易,那么在外贸产品的选择上应该根据民族地区自身不同的特点来进行选择,选择该地区最符合绿色标准的产品加以开发。如西南地区的林业资源和水资源、东北地区的中药材、不属于国家管制的野生动物和林业资源;内蒙古的畜牧业、新疆地区的畜牧业、农业和自然能源等都先天具有能按照绿色标准的要求加以开发的基础。有了这样的基础,可以说就是完成了这个巨大的绿色产业链的第一步。
2.实行品牌战略,大打“绿色”品牌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使这种优势资源变成资本。若是单独出口这些资源,其利润是相当低的,要使资源变资本再出口以求更高的利润,发展加工制造业是一条必经之路。
首先,在生产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国际环保制造标准生产产品。1996年,国际标准化组织正式公布实施ISO14000系列环保标准,迅速得到了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的积极响应和实施,该标准也逐渐成为一种国际公认的环保标准。从这一方面看,企业应该尽其所能,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这种标准实施管理,以确保在生产过程中的“绿色化”。
其次,在营销手段方面,商品生产出来以后,从包装到销售方式更要体现绿色环保的概念,因为包装和销售是要直接面对客户和消费者的。在这方面,企业应该树立强烈的品牌意识,大打绿色品牌,在宣传上着重注意强调该产品从选材到加工再到销售的全过程都是环保的、无公害的。在这一点上,已经有许多好的典范了,比如内蒙古蒙牛集团生产的乳制品、浙江千岛湖生产的农夫山泉系列产品、欧洲的依云系列纯净水等等。西部许多民族地区都有能够按照这种方式经营和开发的优势,比如云南、贵州、西藏、四川等地的水资源,可以在饮料、化妆品等产业中加以开发和利用;西南或东北地区的中药材和林业资源,可以在药业、保健品、家居等方面开发和利用。
3.加大外贸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投资环境吸引外资和我国东南沿海地区投资
我国民族地区普遍都是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基础设施薄弱,配套跟不上,缺乏资金,各类专业人才也相对较少,即使拥有较好的生产项目也无法实施,从而造成这些地区贫穷的恶性循环。因此,如何寻找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突破口从而使这些地区能赚到“第一桶金”,并由此良性循环下去,发展绿色产业进而带动对外贸易的发展应该是一条解决之道。但即使如此,同样也面临着产业起步需要大量资金的问题。近些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步伐的加快,国家对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注入也相对有所增加,但是仅靠国家扶持还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考虑其他融资渠道。
一方面考虑吸引外资的投入,在现有的能力范围内,加大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如交通、政府配套服务、金融配套服务、城市建设及出台一系列引资优惠政策等;也可以先集中本土力量,使个别产业先初具规模,作为招商引资的突破口,从而带动更多的相关产业吸引外资。
另一方面,除了外资这个融资渠道之外,我国东南沿海的投资能力也不容忽视。民族地区企业可以和东南沿海企业,特别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实施战略联盟,使东部企业和西部企业同属一条产业链上。西部民族地区因为有独特的绿色资源优势,任务是就地加工这些资源,这样就节省了原料的运费、保管费等一系列费用。另外,企业劳动力来自民族地区,从而也解决了部分就业问题。东部企业应该起到一个窗口或前台作用,除了为西部企业提供生产技术支持和资金以外,还具有其他方面优势,特别是多年的客户资源和地理位置。这些东南沿海企业一直是我国出口贸易的主要力量,有多年实战经验和客户关系,可以将在西部民族地区生产的产品进行全方位的“包装”,以来自民族地区的绿色环保为卖点,借民族的绿色之风,绕过绿色贸易壁垒限制,扩大出口规模。
4.建立绿色配套服务体系
(1)完善通关政策,鼓励民族地区绿色产品出口
目前西部民族地区的出口额较少,其海关的建设也不及东部地区完善,出口政策和企业出口报关手续的办理都不够便捷,这也为民族地区发展出口贸易带来了不便。对于民族地区绿色企业而言,为了提高出口通关速度,其产品从东部地区海关出关是当然方法之一,但是这样就增加了产品在国内运输的运费、保险费、仓储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从而提高了产品的成交价格,削弱了其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对于某些绿色产品来说,延误其通关时间也就直接影响了商品品质的好坏,特别是易变质商品。如果地处西部民族地区的海关,能够对这些绿色企业的产品在通关的时候相应简化手续或者给予优先受理,如事先采取绿色企业登记备案制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报关前即取得优惠通关的许可证件,通关时凭证件享受一系列优惠,出口退税也能及时得到税款,那么企业就会选择将这些产品直接从生产地出关,从而提高整体经营效率。
(2)加强科学研究,发挥政府职能,突破绿色壁垒
绿色壁垒归根结底是一种技术性贸易壁垒,如何提高产品的生产水平从而提高产品质量才是根本性问题。笔者认为应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产业的需要,建立有针对性的民族绿色产品研究中心,规范环境标准、技术标准、包装销售标准,使企业在生产产品的时候有标准可依。同时,政府管理部门在这个过程中应该发挥对外磋商、对内协调的作用,及时提供和反馈信息,调整生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