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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国家标准复审管理的实施意见》(国标委计划[2004]28号)和《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指南》的有关要求,现对由全国低压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2014年需完成复审的国家标准项目开展复审工作,低标委秘书处组织相关专家对需复审项目进行逐项分析和研究,得出初步复审结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