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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论文崇拜”下的创新悖论
据统计,中国高校每年取得的科技成果在6000~8000项之间,但真正实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还不到十分之一,技术进步对经济的贡献率为40%,与发达国家的平均贡献率60%~80%有较大距离。
政协委员任玉岭通过对上海科技创新的调查发现,在中国技术研究单位最集中的上海,产生的论文和科技成果数量在国内居领先地位,但是,上海的产业技术对国外的依赖度却高达75%,上海60.2%的企业技术靠引进,1/3以上的企业都是用国外的生产线。
任玉岭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深有感触地说,“很多单位最热衷汇报的就是单位发表论文多少篇,其中SCI多少篇,EI多少篇,国内核心刊物多少篇,论文被SCI引用多少次等。”
在这样的“论文崇拜”下引发了科技创新悖论:论文和科技成果层出不穷,企业对国外技术的依赖度却居高不下。任玉岭说,“过度崇拜论文,不仅造成创新和经济脱节,更严重的是导致了学术腐败。”
政协委员邱文豹直言:技术研究单位只要完成论文、申报专利后就是成果,但要把科研成果转换成生产力要耗费很多精力、金钱,而且涉及到配套生产问题,由此导致了创新与经济“两张皮”。
政协委员刘玉岭认为,要解决创新和经济之间的悖论,需要科研单位破除“论文崇拜”,磨合产、学、研3者之间的关系,使工科院校成为企业发展的技术支撑,形成人才培养、项目研发、资金投入、商品转化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不过,这之间的磨合还需要较长时间。
罗志军:“科技进步”的牌子别挂在政府大院
“自主创新要避免政府‘一头热’。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政府的主要职责是为企业解决创新经费问题,营造公平的政策环境。‘科技进步’的牌子最好是挂在企业门前,而不是挂在政府大院里。”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委书记罗志军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说。
他说,政府角色错位和角色缺位都是自主创新的大害。政府要在资金支持、产权保护、政策环境上做更多的事情,但不能代替企业去搞“拍脑袋项目”。
“自主创新是‘动词’而不是‘名词’,自主创新有内涵无模式,关键在实践。”罗志军说,现在有一些地方有个不好的倾向,一提自主创新,马上就漫天考察,到处寻找典型,企图走捷径。其实,各地因为资源不同,实现创新的条件和主攻方向都有差异。因此应该认真摸清身边的科技资源、人才资源,因地制宜地开展创新。政府部门要真抓实干,给科技成果转化做好“嫁衣”、当好“服务员”。
徐冠华:学术造假要一查到底
“如果有学术腐败,我们有一个要查一个。”徐冠华称,为了避免出现韩国“黄禹锡造假”那样的尴尬事件,科技部在科技评价、科技奖励等各个方面正在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谈到“网络学术打假名人”方舟子网站上公布的学术造假案例,徐冠华称他没有浏览方舟子的网站,但强调要“对学术造假一查到底”。
徐冠华还介绍,为了实现科技创新,政府目前新制定了60条政策措施,并已公布。对于中国人何时会得诺贝尔奖,徐冠华表示政府部门没有制定时间表,并笑称:“要水到渠成。”
程国栋:确保科研人员的“创新时间”
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科协界别进行小组讨论,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一五规划”草案时,中国科学院院士程国栋委员提出要保证科研人员的“科研时间”。
怎样保证科研人员的时间,这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至少必须保证5/6的工作时间搞业务,也就是说,这是最低的限度,能有更多的时间更好。无数的事实说明,只有把全副身心投入进去,专心致志、精益求精、百折不挠,才有可能提高。如果不把时间精力投进去,条件给的再好也出不了成果。
程国栋委员说,有一个统计,对科技工作者的数据,其中有一个叫科研时间。这里讲的科研时间是指看论文、从事实验等和科研直接有关的活动。这个数据提出来还是很惊人的,根据这项科学统计,浙江省的科技工作人员平均每人每年用于科研工作的时间4.11个月,而且还有规律,职称越高,花在科研上的时间越少。正高级科技人员用在科研的时间只有3.44个月,这是比较严重的一个问题。
程国栋委员也提出,对科研管理不要干扰太多。现在科技竞争的评审、报奖,相关联的评职称等等,确实花费了很多时间。另外从科研角度来讲,也要尊重科研的规律,科研的东西要长期积累,我们讲厚积薄发,如果不容许他有比较多的时间,比如说3年、4年,而要求马上就出好的成果,那是不可能的。
江泽慧:自主创新 做好产学研结合大文章
中国林业科学院院长江泽慧委员认为,国家科学技术中长期发展规划来之不易。对于到2020年我们的指导思想、方针、目标,我们重点理念、重大专项,方方面面,如何走自主创新之路,如何深化科学技术改革等等,都已经很明确了。今年安排投入716亿元,增长了19.2%,而且今后还要建立稳定的财政科技投入的机制,这都为我们实施好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打下非常好的财政上的基础,在国家目前的经济实力来讲,投入方面还是增长比较快的。
江泽慧委员随后指出, 关键问题是怎么样用好这个钱,如何组织落实好规划纲要(草案)的精神。创新型国家,关键是走自主创新之路,我们国家经济发展到现在,如果核心技术都是依靠国外,而没有自己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我们是受制于人的,特别是加入WTO以后,国际经济全球一体化,这个问题就更加明显,国家必须要走自主创新之路,而且要以企业为自主创新的主体,产学研相结合。
江泽慧委员说,其实这里面定位是非常明确的,技术创新的主体应该是企业,科研院所是技术创新的骨干和引领者,大学是生力军和基础。那么怎么样按照这个定位,怎么样结合好,我们科研工作者都有责任,我们的教育工作者也有责任,我们的企业更有责任,中国的企业家们应该有前瞻性的战略眼光。这当中还有很多的问题需要我们去探讨,需要我们去实践,真正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的规划,还需要进一步的认识。
钱月宝:要积极扶持关键技术和应用技术的创新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梦兰集团董事长钱月宝认为,科技创新不仅要重视上游核心技术的创新,更要重视中下游关键技术和应用技术的创新,以促进产业升级换代,实现创新技术产业化。
她说,按照国外经验,从技术研发到中试、投产,投入比例往往是1:10:100,虽然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但是单靠企业来承担高于核心技术研发十倍、百倍以上的资金进行关键技术、应用技术的创新,往往是力不能及。目前我国有许多关键技术和应用技术,包括龙芯芯片技术,其水平与世界先进水平不相上下或非常接近,然而实现产业化走向市场却步履维艰。为此她建议各级政府在财政、融资、政府采购等方面实行更多的政策倾斜。
王生:加强长江流域水污染预警防治工作
“去年松花江水体污染已经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加强长江流域水污染预警防治工作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启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生表示,要建立健全长江流域水污染预警机制和相关防治工作。
王生代表说,长江不同于松花江,长江是我国第一大河,长江流域是水源集中区、人口集中区、工业集中区,长江流域一旦出现流域性污染,那损失将是不可估量的。过去有关部门和区域编制的一些关于长江水资源保护方面的专业规划之间缺乏衔接,已难以满足当前需要,导致各地沿江上了很多的工业开发区,其中不乏相当数量的化工园区,而这些工业区的环境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又没有及时到位,这使得一些新建的工业区变成了新的污染区。
针对存在的问题,王生代表建议,一是要制定长江流域开发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污染防治规划,按照环境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对水资源保护、工业区建设、进区项目均作出规划和要求。二是要加大长江流域执法监督力度。三是要建立健全长江流域水污染预警机制。
金志国:知识产权应建“法典”予以保护
“企业配置相应的维权人员和维权经费,少则几十万上百万元,多则上亿元,高额的维权费用,使企业处于两难的境地。”全国人大代表、青啤公司总裁金志国痛陈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尴尬局面。
金志国建议,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法典》,整合《商标法》等单行法,融入新型知识产权客体,提高法典的开放性,加大处罚力度,调整对地方政府的绩效评价体系。
闫傲霜:创新不能只盯“大”
“我国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现在普遍还比较弱小,但其中很多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他们是技术创新的一个重要源头,不容忽视。”全国人大代表、丰台区副区长闫傲霜认为,国家应该在科技资源分配,融资渠道、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他们特别的支持。
“去年,我们调查了大量的中小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包括电子、通信、生物制药各个领域,发现他们的很多成果在世界上都处于领先水平。”闫傲霜代表说,“这些中小高新企业有些是从研究院所直接‘走’出来的,有些是海归人员创办的,他们的共同点就是都是从研发入手形成企业。在创新方面,他们既有很好的基础,又有市场带动,发展潜力很大。”
“目前,创新体系在中科院等大院所和国有大型支柱型企业中已经有所体现,但是在以民营为主体的中小科技企业中还没有建立起创新体系。”她说,“现在技术更新换代很快,如果国家不关注,不引导这些高新企业,而是让他们自己完全根据市场行为去调整,会使他们错过很多取得重大成果的机会。”
黄鸣:《可再生能源法》有待完善
《可再生能源法》已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该法的主要提案人,全国人大代表、皇明太阳能集团董事长黄鸣认为已经实施的《可再生能源法》在目标、措施、保障体系、实施等方面还有待完善。
黄鸣认为,《可再生能源法》共32条,涉及到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条目较多,让人感觉成了“可再生能源发电法”。对太阳能、风能、地热、小水电、生物质能,特别是目前和将来占可再生能源主导地位的太阳能涉及不多;对如何支持、鼓励、保护以及合理有效地利用可再生能源,避免资源浪费和恶性竞争等涉及不多。
在内容方面,《可再生能源法》对于在普及可再生能源过程中如何清除障碍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体,包括建筑设计单位、政策规划单位尤其是生产企业、研究单位等,如何加强他们的能力建设,如何给他们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奖励和保障等,都没有规定。黄鸣认为,政府在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大力扶持和有效激励方面还显得“力不从心”,在对该法的宣传普及上更是做得不够,很多人对此所知甚少。
郑永飞:学术思想苍白谈何自主创新
一批科技工作者拿着国际上先进的仪器设备,进行的却不过是高层次的“科研练习”;号称完成了国家科技攀登项目,却不知道科学“险峰”在哪里。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大教授郑永飞指出——学术思想苍白谈何自主创新。
“国家的科学研究朝哪个方向发展,科研队伍的整体水平至关重要。”郑永飞强调,要实现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目标,首先必须加强对科学研究的重视程度,尊重科学研究发展的自身规律,并且在此基础上花大力气抓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郑永飞认为,从目前国内各科技计划总的情况来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产出”效果最好,部分完成了国际竞争的任务。自然科学基金的成功,源于“自主选题、自由申请”的立项模式,以及相对公正的专家评审机制。他说:“在所有研究计划中,自然科学基金尊重专家的特点表现得最为突出。”一线科学家最了解本领域研究动态和趋势,正是他们的集体把关,保证了项目申请者研究思路的原创性、先进性和可行性。
“我国科学研究水平的提高,只能寄希望于科技队伍研发能力的群体突破。”郑永飞说:“在西方发达国家,科技界做得好的人占大多数,在科技精神、学术道德方面自律严谨的人也占大多数,这样在实际工作中好的带动差的、差的向好的看齐,自然进入良性循环。在我国则不然,现在科研队伍整体实力不高,不少‘半瓶醋’学者‘风景这边独好’,‘忽悠’国家大笔经费从事‘填补空白型’科研。虽然许多单位引入国际先进的仪器设备,组织一大批人承担重要科研课题,但是由于学术思想的苍白,充其量不过是在进行高层次的‘科研练习’,常常连模仿人家都模仿不到点子上,还谈什么自主创新?”
陈凌孚:环境风险时刻威胁公共安全
“当前,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时候,重大环境事故的频频发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使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这是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陈凌孚的《关于尽快建立环境风险预警和应急管理系统的建议》的第一句话。
陈凌孚历数近年来频发的环境事故,认为这些事故仅仅是各类潜在环境风险的冰山一角,在各个城市及毗邻地区,还有危险品存放、交通运输、有害废物填埋场、放射性物品以及各类工厂等多种风险源。从已经发生的环境事故中可知,除了企业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操作等内部原因外,还有其他更深层次的原因。在大多数城市和工业开发区中,对潜在的风险源没有很好的识别,对潜在的受害者也没有清醒认识。没有通过对这些风险源进行适当的评估,合理利用现有的有限资源,制定适宜的防范及应急措施。由此,各类环境事故不断,产生的危害也由于应急措施差被不断放大,整个社会缺乏环境风险管理系统。这些不安定因素的存在,时刻威胁着社会的稳定和人身安全,威胁着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陈凌孚指出,建立城市环境风险管理系统,必须要做好以下3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政府、企业和公众的环境风险意识,特别是要将环境风险管理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加强法制建设,制订有关法律、法规或条例。三是应尽快组织研究机构深入探索和研究,并且在各个城市建立环境风险管理系统。
任玉岭:企业投入应成为科技创新投入的真正主体
“建设创新型国家”重点要加大科技创新的力度,为此,就必须要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长期以来的呼声都是希望政府能够提高财政投入比例。国务院参事任玉岭委员则指出:科技创新不是公益事业,企业投入应成为科技创新投入的真正主体。
“研究院所和企业几乎都把科技创新看成了公益事业。”任玉岭说。实际调查显示,目前,我国政府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占GDP的比重明显高于中等收入国家和低收入国家科技总投入占GDP的比重,并且这个比重在近几年的增幅越来越大;另一方面,企业对科技创新的投入总量非常低,即使是大型企业,对科技创新的投入也仅为GDP的0.39%,而很多其他国家中,大型企业的科技创新投入占GDP的2%~5%,其中的差距显而易见。
任玉岭进一步指出,企业投入如果不能成为科技创新投入的主体,直接结果就是严重影响企业的科技创新。我国很多企业十分热衷于从国外引进设备,往往一个厂就有8~10个国家的生产线,但这些企业却很少投资去消化吸收这些技术和装备,引进技术与装备的投入同消化吸收的投资比为1:0.07,而在日本、韩国,这个投入比则高达1∶8。目前,我国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为万分之三,99%的企业没有申请过专利,而我国企业对国外技术的依赖度高达70%左右。由此,任玉岭指出:“中国的科技创新中,动员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不仅是弥补创新不足的需要,也是改变一边科技经费迅速增加、一边对国外科技依赖度上升这一怪现象的根本举措。”
(责任编辑 刘俊)
据统计,中国高校每年取得的科技成果在6000~8000项之间,但真正实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还不到十分之一,技术进步对经济的贡献率为40%,与发达国家的平均贡献率60%~80%有较大距离。
政协委员任玉岭通过对上海科技创新的调查发现,在中国技术研究单位最集中的上海,产生的论文和科技成果数量在国内居领先地位,但是,上海的产业技术对国外的依赖度却高达75%,上海60.2%的企业技术靠引进,1/3以上的企业都是用国外的生产线。
任玉岭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深有感触地说,“很多单位最热衷汇报的就是单位发表论文多少篇,其中SCI多少篇,EI多少篇,国内核心刊物多少篇,论文被SCI引用多少次等。”
在这样的“论文崇拜”下引发了科技创新悖论:论文和科技成果层出不穷,企业对国外技术的依赖度却居高不下。任玉岭说,“过度崇拜论文,不仅造成创新和经济脱节,更严重的是导致了学术腐败。”
政协委员邱文豹直言:技术研究单位只要完成论文、申报专利后就是成果,但要把科研成果转换成生产力要耗费很多精力、金钱,而且涉及到配套生产问题,由此导致了创新与经济“两张皮”。
政协委员刘玉岭认为,要解决创新和经济之间的悖论,需要科研单位破除“论文崇拜”,磨合产、学、研3者之间的关系,使工科院校成为企业发展的技术支撑,形成人才培养、项目研发、资金投入、商品转化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不过,这之间的磨合还需要较长时间。
罗志军:“科技进步”的牌子别挂在政府大院
“自主创新要避免政府‘一头热’。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政府的主要职责是为企业解决创新经费问题,营造公平的政策环境。‘科技进步’的牌子最好是挂在企业门前,而不是挂在政府大院里。”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委书记罗志军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说。
他说,政府角色错位和角色缺位都是自主创新的大害。政府要在资金支持、产权保护、政策环境上做更多的事情,但不能代替企业去搞“拍脑袋项目”。
“自主创新是‘动词’而不是‘名词’,自主创新有内涵无模式,关键在实践。”罗志军说,现在有一些地方有个不好的倾向,一提自主创新,马上就漫天考察,到处寻找典型,企图走捷径。其实,各地因为资源不同,实现创新的条件和主攻方向都有差异。因此应该认真摸清身边的科技资源、人才资源,因地制宜地开展创新。政府部门要真抓实干,给科技成果转化做好“嫁衣”、当好“服务员”。
徐冠华:学术造假要一查到底
“如果有学术腐败,我们有一个要查一个。”徐冠华称,为了避免出现韩国“黄禹锡造假”那样的尴尬事件,科技部在科技评价、科技奖励等各个方面正在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谈到“网络学术打假名人”方舟子网站上公布的学术造假案例,徐冠华称他没有浏览方舟子的网站,但强调要“对学术造假一查到底”。
徐冠华还介绍,为了实现科技创新,政府目前新制定了60条政策措施,并已公布。对于中国人何时会得诺贝尔奖,徐冠华表示政府部门没有制定时间表,并笑称:“要水到渠成。”
程国栋:确保科研人员的“创新时间”
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科协界别进行小组讨论,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一五规划”草案时,中国科学院院士程国栋委员提出要保证科研人员的“科研时间”。
怎样保证科研人员的时间,这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至少必须保证5/6的工作时间搞业务,也就是说,这是最低的限度,能有更多的时间更好。无数的事实说明,只有把全副身心投入进去,专心致志、精益求精、百折不挠,才有可能提高。如果不把时间精力投进去,条件给的再好也出不了成果。
程国栋委员说,有一个统计,对科技工作者的数据,其中有一个叫科研时间。这里讲的科研时间是指看论文、从事实验等和科研直接有关的活动。这个数据提出来还是很惊人的,根据这项科学统计,浙江省的科技工作人员平均每人每年用于科研工作的时间4.11个月,而且还有规律,职称越高,花在科研上的时间越少。正高级科技人员用在科研的时间只有3.44个月,这是比较严重的一个问题。
程国栋委员也提出,对科研管理不要干扰太多。现在科技竞争的评审、报奖,相关联的评职称等等,确实花费了很多时间。另外从科研角度来讲,也要尊重科研的规律,科研的东西要长期积累,我们讲厚积薄发,如果不容许他有比较多的时间,比如说3年、4年,而要求马上就出好的成果,那是不可能的。
江泽慧:自主创新 做好产学研结合大文章
中国林业科学院院长江泽慧委员认为,国家科学技术中长期发展规划来之不易。对于到2020年我们的指导思想、方针、目标,我们重点理念、重大专项,方方面面,如何走自主创新之路,如何深化科学技术改革等等,都已经很明确了。今年安排投入716亿元,增长了19.2%,而且今后还要建立稳定的财政科技投入的机制,这都为我们实施好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打下非常好的财政上的基础,在国家目前的经济实力来讲,投入方面还是增长比较快的。
江泽慧委员随后指出, 关键问题是怎么样用好这个钱,如何组织落实好规划纲要(草案)的精神。创新型国家,关键是走自主创新之路,我们国家经济发展到现在,如果核心技术都是依靠国外,而没有自己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我们是受制于人的,特别是加入WTO以后,国际经济全球一体化,这个问题就更加明显,国家必须要走自主创新之路,而且要以企业为自主创新的主体,产学研相结合。
江泽慧委员说,其实这里面定位是非常明确的,技术创新的主体应该是企业,科研院所是技术创新的骨干和引领者,大学是生力军和基础。那么怎么样按照这个定位,怎么样结合好,我们科研工作者都有责任,我们的教育工作者也有责任,我们的企业更有责任,中国的企业家们应该有前瞻性的战略眼光。这当中还有很多的问题需要我们去探讨,需要我们去实践,真正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的规划,还需要进一步的认识。
钱月宝:要积极扶持关键技术和应用技术的创新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梦兰集团董事长钱月宝认为,科技创新不仅要重视上游核心技术的创新,更要重视中下游关键技术和应用技术的创新,以促进产业升级换代,实现创新技术产业化。
她说,按照国外经验,从技术研发到中试、投产,投入比例往往是1:10:100,虽然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但是单靠企业来承担高于核心技术研发十倍、百倍以上的资金进行关键技术、应用技术的创新,往往是力不能及。目前我国有许多关键技术和应用技术,包括龙芯芯片技术,其水平与世界先进水平不相上下或非常接近,然而实现产业化走向市场却步履维艰。为此她建议各级政府在财政、融资、政府采购等方面实行更多的政策倾斜。
王生:加强长江流域水污染预警防治工作
“去年松花江水体污染已经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加强长江流域水污染预警防治工作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启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生表示,要建立健全长江流域水污染预警机制和相关防治工作。
王生代表说,长江不同于松花江,长江是我国第一大河,长江流域是水源集中区、人口集中区、工业集中区,长江流域一旦出现流域性污染,那损失将是不可估量的。过去有关部门和区域编制的一些关于长江水资源保护方面的专业规划之间缺乏衔接,已难以满足当前需要,导致各地沿江上了很多的工业开发区,其中不乏相当数量的化工园区,而这些工业区的环境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又没有及时到位,这使得一些新建的工业区变成了新的污染区。
针对存在的问题,王生代表建议,一是要制定长江流域开发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污染防治规划,按照环境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对水资源保护、工业区建设、进区项目均作出规划和要求。二是要加大长江流域执法监督力度。三是要建立健全长江流域水污染预警机制。
金志国:知识产权应建“法典”予以保护
“企业配置相应的维权人员和维权经费,少则几十万上百万元,多则上亿元,高额的维权费用,使企业处于两难的境地。”全国人大代表、青啤公司总裁金志国痛陈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尴尬局面。
金志国建议,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法典》,整合《商标法》等单行法,融入新型知识产权客体,提高法典的开放性,加大处罚力度,调整对地方政府的绩效评价体系。
闫傲霜:创新不能只盯“大”
“我国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现在普遍还比较弱小,但其中很多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他们是技术创新的一个重要源头,不容忽视。”全国人大代表、丰台区副区长闫傲霜认为,国家应该在科技资源分配,融资渠道、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他们特别的支持。
“去年,我们调查了大量的中小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包括电子、通信、生物制药各个领域,发现他们的很多成果在世界上都处于领先水平。”闫傲霜代表说,“这些中小高新企业有些是从研究院所直接‘走’出来的,有些是海归人员创办的,他们的共同点就是都是从研发入手形成企业。在创新方面,他们既有很好的基础,又有市场带动,发展潜力很大。”
“目前,创新体系在中科院等大院所和国有大型支柱型企业中已经有所体现,但是在以民营为主体的中小科技企业中还没有建立起创新体系。”她说,“现在技术更新换代很快,如果国家不关注,不引导这些高新企业,而是让他们自己完全根据市场行为去调整,会使他们错过很多取得重大成果的机会。”
黄鸣:《可再生能源法》有待完善
《可再生能源法》已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该法的主要提案人,全国人大代表、皇明太阳能集团董事长黄鸣认为已经实施的《可再生能源法》在目标、措施、保障体系、实施等方面还有待完善。
黄鸣认为,《可再生能源法》共32条,涉及到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条目较多,让人感觉成了“可再生能源发电法”。对太阳能、风能、地热、小水电、生物质能,特别是目前和将来占可再生能源主导地位的太阳能涉及不多;对如何支持、鼓励、保护以及合理有效地利用可再生能源,避免资源浪费和恶性竞争等涉及不多。
在内容方面,《可再生能源法》对于在普及可再生能源过程中如何清除障碍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体,包括建筑设计单位、政策规划单位尤其是生产企业、研究单位等,如何加强他们的能力建设,如何给他们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奖励和保障等,都没有规定。黄鸣认为,政府在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大力扶持和有效激励方面还显得“力不从心”,在对该法的宣传普及上更是做得不够,很多人对此所知甚少。
郑永飞:学术思想苍白谈何自主创新
一批科技工作者拿着国际上先进的仪器设备,进行的却不过是高层次的“科研练习”;号称完成了国家科技攀登项目,却不知道科学“险峰”在哪里。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大教授郑永飞指出——学术思想苍白谈何自主创新。
“国家的科学研究朝哪个方向发展,科研队伍的整体水平至关重要。”郑永飞强调,要实现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目标,首先必须加强对科学研究的重视程度,尊重科学研究发展的自身规律,并且在此基础上花大力气抓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郑永飞认为,从目前国内各科技计划总的情况来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产出”效果最好,部分完成了国际竞争的任务。自然科学基金的成功,源于“自主选题、自由申请”的立项模式,以及相对公正的专家评审机制。他说:“在所有研究计划中,自然科学基金尊重专家的特点表现得最为突出。”一线科学家最了解本领域研究动态和趋势,正是他们的集体把关,保证了项目申请者研究思路的原创性、先进性和可行性。
“我国科学研究水平的提高,只能寄希望于科技队伍研发能力的群体突破。”郑永飞说:“在西方发达国家,科技界做得好的人占大多数,在科技精神、学术道德方面自律严谨的人也占大多数,这样在实际工作中好的带动差的、差的向好的看齐,自然进入良性循环。在我国则不然,现在科研队伍整体实力不高,不少‘半瓶醋’学者‘风景这边独好’,‘忽悠’国家大笔经费从事‘填补空白型’科研。虽然许多单位引入国际先进的仪器设备,组织一大批人承担重要科研课题,但是由于学术思想的苍白,充其量不过是在进行高层次的‘科研练习’,常常连模仿人家都模仿不到点子上,还谈什么自主创新?”
陈凌孚:环境风险时刻威胁公共安全
“当前,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时候,重大环境事故的频频发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使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这是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陈凌孚的《关于尽快建立环境风险预警和应急管理系统的建议》的第一句话。
陈凌孚历数近年来频发的环境事故,认为这些事故仅仅是各类潜在环境风险的冰山一角,在各个城市及毗邻地区,还有危险品存放、交通运输、有害废物填埋场、放射性物品以及各类工厂等多种风险源。从已经发生的环境事故中可知,除了企业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操作等内部原因外,还有其他更深层次的原因。在大多数城市和工业开发区中,对潜在的风险源没有很好的识别,对潜在的受害者也没有清醒认识。没有通过对这些风险源进行适当的评估,合理利用现有的有限资源,制定适宜的防范及应急措施。由此,各类环境事故不断,产生的危害也由于应急措施差被不断放大,整个社会缺乏环境风险管理系统。这些不安定因素的存在,时刻威胁着社会的稳定和人身安全,威胁着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陈凌孚指出,建立城市环境风险管理系统,必须要做好以下3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政府、企业和公众的环境风险意识,特别是要将环境风险管理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加强法制建设,制订有关法律、法规或条例。三是应尽快组织研究机构深入探索和研究,并且在各个城市建立环境风险管理系统。
任玉岭:企业投入应成为科技创新投入的真正主体
“建设创新型国家”重点要加大科技创新的力度,为此,就必须要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长期以来的呼声都是希望政府能够提高财政投入比例。国务院参事任玉岭委员则指出:科技创新不是公益事业,企业投入应成为科技创新投入的真正主体。
“研究院所和企业几乎都把科技创新看成了公益事业。”任玉岭说。实际调查显示,目前,我国政府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占GDP的比重明显高于中等收入国家和低收入国家科技总投入占GDP的比重,并且这个比重在近几年的增幅越来越大;另一方面,企业对科技创新的投入总量非常低,即使是大型企业,对科技创新的投入也仅为GDP的0.39%,而很多其他国家中,大型企业的科技创新投入占GDP的2%~5%,其中的差距显而易见。
任玉岭进一步指出,企业投入如果不能成为科技创新投入的主体,直接结果就是严重影响企业的科技创新。我国很多企业十分热衷于从国外引进设备,往往一个厂就有8~10个国家的生产线,但这些企业却很少投资去消化吸收这些技术和装备,引进技术与装备的投入同消化吸收的投资比为1:0.07,而在日本、韩国,这个投入比则高达1∶8。目前,我国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为万分之三,99%的企业没有申请过专利,而我国企业对国外技术的依赖度高达70%左右。由此,任玉岭指出:“中国的科技创新中,动员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不仅是弥补创新不足的需要,也是改变一边科技经费迅速增加、一边对国外科技依赖度上升这一怪现象的根本举措。”
(责任编辑 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