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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内老龄化问题不断加剧,各类老龄产业也在加速发展。机构养老承担了当下国内养老服务的主要任务,但随之而来的机构养老服务合同违约纠纷不断。考虑到我国长期对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采取严格责任,而养老服务又具有高风险等特殊性,加之保险等配套行业的不完善,这不仅使刚处于起步阶段的国内养老机构承担过多压力,不利于老龄产业发展,而且养老机构还可能会通过间接方式将负担转嫁给老年人,从而陷入一种恶性循环。因此,亟需通过立法逐步确立养老服务合同的有名化,规定双轨制归责原则在该合同领域内的适用,从而更好维护社会公正、保障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