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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是写作的第一步。组织到怎样才算完成呢?我们可以设一个譬喻,要把材料组成一个圆球,才算到了完成的地步。圆球这东西最是美满,浑凝调和,周遍一致,恰是一篇独立的、有生命的文字的象征。圆球有一个中心,各部分都向中心环拱着,而各部分又必密合无间,不容更动,方得成为圆球。一篇文字的各部分也应环拱于中心(这是指所要写出的总旨,如对于一件事情的论断,蕴蓄于中而非吐不可的情感之类),为着中心而存在,而且各部舟应有最适当的定位列次,以期成为一篇圆满的文字。
至此,我们可以知道组织的着手方法了。为要使各部分环拱于中心,就得致力于剪裁。为要使各部分密合妥适,就得致力于排次。把所有的材料逐步审查,而以是否与总旨一致为标准,于是检定一致的、必要的,去掉不一致的、不切用的,或者还补充上遗漏的、不容少的,这就是剪裁的功夫。经过剪裁的材料,方是可以确信的需用的材料。然后把材料排次起来,而以是否合于论理上的顺序为尺度,这时候自然有所觉知。于是让某部居开端,某部居末梢,某部与某部衔接;而某部与某部之间如其有复叠或罅隙,也会发现出来,并且知道应当怎样去修补。到这地步,材料的具体化已经完成了;它不特是成熟于内面的,而且是可以照样宣示于外面了。
一篇文字所以独立,不得与别篇合并,也不得剖分为数篇。只因它有一个总旨,它是一件圆满的东西,据此以推,则篇中的每一段虽是全篇的一部分,也必定自有它的总旨与圆满的结构,所以不能合并,不能剖分,而为独立的一段。要希望分段果真达到这样子,当然也得下一番组织的功夫,就一段内加以剪裁与排次。逐段经过组织,逐段充分健全,于是有充分健全的整篇了。
若再缩小范围,每节的对于一段,每旬的对于一节,也无非是这样的情形。唯恐不能尽量表示所要写出的总旨,所以篇、段、节、旬都逐一留意组织。到每旬的组织就绪,作文的事情也就完毕了。因此可说,由既具材料到写作成篇,只是一串组织的功夫。
要实行这种办法,最好先把材料的各部分列举出来,加以剪裁,然后为之排次,制定一个全篇的纲要。然后依着写作,同时再注意于每节每旬的组织。这样才是有计划有把握地作文:别的且不讲,至少可免“暨乎篇成,半折心始”的弊病。
或以为大作家写作,可无须组织,纯任机缘,便成妙文。其实不然。大作家技术纯熟,能在意念中组织,甚且能不自觉地组织,所谓“腹稿”,所谓“宿构”,便是;而决非不须组织。作文的必须组织,正同做事的必须筹划一样。
(选自《作文论》,有删改)
至此,我们可以知道组织的着手方法了。为要使各部分环拱于中心,就得致力于剪裁。为要使各部分密合妥适,就得致力于排次。把所有的材料逐步审查,而以是否与总旨一致为标准,于是检定一致的、必要的,去掉不一致的、不切用的,或者还补充上遗漏的、不容少的,这就是剪裁的功夫。经过剪裁的材料,方是可以确信的需用的材料。然后把材料排次起来,而以是否合于论理上的顺序为尺度,这时候自然有所觉知。于是让某部居开端,某部居末梢,某部与某部衔接;而某部与某部之间如其有复叠或罅隙,也会发现出来,并且知道应当怎样去修补。到这地步,材料的具体化已经完成了;它不特是成熟于内面的,而且是可以照样宣示于外面了。
一篇文字所以独立,不得与别篇合并,也不得剖分为数篇。只因它有一个总旨,它是一件圆满的东西,据此以推,则篇中的每一段虽是全篇的一部分,也必定自有它的总旨与圆满的结构,所以不能合并,不能剖分,而为独立的一段。要希望分段果真达到这样子,当然也得下一番组织的功夫,就一段内加以剪裁与排次。逐段经过组织,逐段充分健全,于是有充分健全的整篇了。
若再缩小范围,每节的对于一段,每旬的对于一节,也无非是这样的情形。唯恐不能尽量表示所要写出的总旨,所以篇、段、节、旬都逐一留意组织。到每旬的组织就绪,作文的事情也就完毕了。因此可说,由既具材料到写作成篇,只是一串组织的功夫。
要实行这种办法,最好先把材料的各部分列举出来,加以剪裁,然后为之排次,制定一个全篇的纲要。然后依着写作,同时再注意于每节每旬的组织。这样才是有计划有把握地作文:别的且不讲,至少可免“暨乎篇成,半折心始”的弊病。
或以为大作家写作,可无须组织,纯任机缘,便成妙文。其实不然。大作家技术纯熟,能在意念中组织,甚且能不自觉地组织,所谓“腹稿”,所谓“宿构”,便是;而决非不须组织。作文的必须组织,正同做事的必须筹划一样。
(选自《作文论》,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