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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乐"旅游活动是指以乡村旅游景点和生态农业、传统渔业等观光活动为依托,以田园风光、海上渔业、农家生活等为特色,以休闲度假、观光娱乐、乡村闲趣为内容,以乡村农家庭院为载体,以具有一定接待能力与观光环境地区的乡村餐饮、住宿服务为主体的现代旅游模式。但"农家乐"在兴起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法律问题。本文在调研河北省"农家乐"行业现状基础上,针对其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法律分析,并提出防止"农家乐"环境污染的法律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