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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我国为了能够更好地提高各级地方事业单位的办事效率,提高事业单位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功能,我国政府在预算制度上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其中“新预算法”就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措施,“新预算法”的实质就是强化了对于政府财务管理能力的要求,明确指出事业单位在开展预算时必须要把收入与支出进行统一规划,需要全部纳入到单位的预算内,从而能够充分地体现出事业单位的预算科学性。新预算法的推广和应用,对我国各级地方事业单位的财会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本文结合当前新预算法的特点,分析并探讨新预算法对事业单位财会工作的影响。
关键词:新预算法;事业单位;财会工作;影响;对策
实行改革开放后,在国家政策支持和社会运转需求下,我国事业单位社会管理功能取得了跨越式发展。随着社会的进步,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全世界范围内经济的竞争日趋激烈,除了企业单位,事业单位也在单位财务管理方面进行了深刻研究,尤其对财务预算的重视程度很高。单位财务预算的协调发展,能够对事业单位的运营和发展产生很大的影响,事业单位内部需要对预算进行有效控制,细致编写事业单位预算控制流程,并提出未来可行性的使用方案。随着当前新预算法在事业单位财会工作中的广泛应用,对事业单位的财会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同时也使得事业单位预算制度发生了非常明显的变化。新预算法制度的实行能够有效地降低预算成本,优化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效率,从而构建科学合理的预算流程,进一步推动我国事业单位财会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以及有序化,最终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服务功能。本文结合事业单位实际预算工作经验,参考相关的文献资料,阐述当前新预算法的特点,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并探讨新预算法对事业单位财会工作的影响。
一、新预算法的当前特点
新预算法是在2014年正式颁布的一种新型的预算方式,相对以往的预算法而言,这种新型的新预算法更具备科学性。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分别是预算的管理制度方面、预算的控制方式方面以及转移支付制度方面。具体内容介绍如下:
(一)新预算法建立了更加健全透明的预算制度
在新预算法当中,对于政府等事业单位的财务收入以及支出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明确指出了财务收入等需要考虑到单位的预算中,这实际上是对于我国事业单位预算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除了这一点,新预算法也明确的指出了预算要进行一定的划分,明确了不同类型的预算内容以及方式。按照新预算法的一般规定,我们通常可以把预算分为四种类型,其中主要是涉及到一般意义上的公共预算、政府主导的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导致的预算以及社会福利保险等方面的基金预算这四种类型。通过对预算类型明确的规定,能够有效地组织某些地区事业单位按照主观意愿进行不合理的预算种类划分,进一步地推动了我国预算制度的完善。另外,为了进一步完善预算的透明操作,新预算法中还明确的提出预算公开内容的规定,其中具体的一项内容就是如果涉及到事业单位秘密内容方面的预算可以不进行公开,否则预算都必须要在批准之后向社会公开,同时规定了预算的编制和执行部门要予以合理的解释并说明预算的具体使用情况。新预算法的规定能够有效地提高预算的公信度以及透明度,促进事业单位预算的合法性。
(二)新预算法建立了跨年度的预算平衡机制
传统预算編制方式是要求相关的事业单位各部门需要及时地完成规定上缴的任务,相对于传统的预算编制方式而言,新预算法在跨年度的预算平衡机制这一方面做出了明显的改变。具体来说就是新的预算法明确的指出了事业单位要逐步地完善跨年度的预算平衡机制。除此之外,新预算法出于稳定收支平衡的最终目的,还明确的规定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方面的内容,一旦出现后期资金缺乏,则允许通过一般的公共预算来进行调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这样能够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除了这一点优势,借助调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方式还能够积极地改善预算收支的平衡性。
(三)新预算法优化了转移支付制度
除了以上两方面的内容,在新预算法还明确的规定了在进行财政转移支付的内容时,要注意均衡不同地区的基本财力的差距,一般是通过基层政府来优先进行统筹安排,下一级单位作为一般性转移过程中的支付主体。除了转移支付制度的规定,新预算法还明确的提出了要充分地突显出市场经济的调节作用,如果市场可以进行设置的内容就没有必要通过专门的转移支付。新预算法的这一方面的规定能够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保证事业单位的基本公共服务的稳定发展。
二、新预算法对事业单位财会工作的影响
(一)新预算法有利于促进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的透明化
新预算法对于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明确的指出了多方面的要求,尤其是在对外公开方面,所以说,新预算法的实施能够有效地促进财务预算的透明化。同时,新预算法的实施也为事业单位的财会人员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因此,监督着事业单位财会人员严格的开展日常工作,遵守法律法规。
(二)新预算法有利于健全事业单位的风险管理
新预算法明确的规定了基层政府的举借债务。要求基层政府只有在得到国家下发的文件才能够举借债务,防止私自执行,并要求基层政府举借债务必须仅仅在公益事业方面。除此之外,还需要建立清晰的明确的资金来源环节以及偿还计划,完善一定的债务风险评估机制,健全事业单位的风险管理。
三、如何加强新预算法在事业单位财会工作中的应用
(一)完善财务预算管理法律法规
为了适应新预算法的实施,就需要不断地完善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事业单位的各个财务管理部门能够充分地发挥其管理职能。除此之外,政府方面也应该对事业单位进行规章制度上的约束和支持,及时地对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进行调控,并加快各项法制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领域的建设。并且,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使其能够协调发展,确保事业单位各个部门预算之间的衔接与发展。
(二)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才培养
首先,要明确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人才培养属于财会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新预算法在推行过程中的关键内容。人才培养目标必须要符合事业单位的新预算法的实际应用和发展的需要。其次,要逐步地转变为培养高素质专业型财务预算人才,这一类型的财务人才未来不是从事一般的工作,而是从事新预算法实施的工作,着眼于在实际的事业单位财会管理中解决一线的实际问题。这就要求这些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才除了有实践能力,还要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做到在实践中应用和创新。所以,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才培养符合企业未来发展的需求。为了促进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健康平稳的发展,要强调以应用为核心的财务人才培养,除了能够适应单位的发展的需要,还能够在不同行业中结合新预算法进行对具体工作进行调整及变化,进一步改善专业口径窄的问题,促使预算财务性特色更加鲜明。
四、结束语
国家实行新预算法的财会制度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提升现代事业单位的整体办事效率以及服务实力,新预算法的实施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对于事业单位来说,其不仅仅是机会,同时也是挑战。作为事业单位,必须要明确新预算法带来的影响,不管是领导还是财务员工要认真的应对这一改革。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地完善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事业单位财务预算人才培养体系等,确保新预算法制度在事业单位中充分地发挥其公共服务能力。
参考文献:
[1]田广,刘瑜.中国的混合所有制如何不同于西方—理论、实践与制度创新[J].学术前沿,2014(3).
[2]祝江燕.浅析新预算法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影响[J].财务管理,2015(10).
[3]李竟榕.新预算法对事业单位财会工作影响及对策探讨[J].会计师,2014.
[4]刘玮.浅谈新预算法对事业单位财会工作的影响与应对策略[J].经营管理者,2015.
[5]史燕芳.浅析医院财务风险成因及应对措施[J].财经界(学术版),2010(10).
[6]李彦. 社会资本与公立医院合作模式探析[J]. 医院管理论坛,2012,29(11).
(作者单位:通辽市精神卫生中心)
关键词:新预算法;事业单位;财会工作;影响;对策
实行改革开放后,在国家政策支持和社会运转需求下,我国事业单位社会管理功能取得了跨越式发展。随着社会的进步,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全世界范围内经济的竞争日趋激烈,除了企业单位,事业单位也在单位财务管理方面进行了深刻研究,尤其对财务预算的重视程度很高。单位财务预算的协调发展,能够对事业单位的运营和发展产生很大的影响,事业单位内部需要对预算进行有效控制,细致编写事业单位预算控制流程,并提出未来可行性的使用方案。随着当前新预算法在事业单位财会工作中的广泛应用,对事业单位的财会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同时也使得事业单位预算制度发生了非常明显的变化。新预算法制度的实行能够有效地降低预算成本,优化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效率,从而构建科学合理的预算流程,进一步推动我国事业单位财会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以及有序化,最终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服务功能。本文结合事业单位实际预算工作经验,参考相关的文献资料,阐述当前新预算法的特点,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并探讨新预算法对事业单位财会工作的影响。
一、新预算法的当前特点
新预算法是在2014年正式颁布的一种新型的预算方式,相对以往的预算法而言,这种新型的新预算法更具备科学性。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分别是预算的管理制度方面、预算的控制方式方面以及转移支付制度方面。具体内容介绍如下:
(一)新预算法建立了更加健全透明的预算制度
在新预算法当中,对于政府等事业单位的财务收入以及支出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明确指出了财务收入等需要考虑到单位的预算中,这实际上是对于我国事业单位预算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除了这一点,新预算法也明确的指出了预算要进行一定的划分,明确了不同类型的预算内容以及方式。按照新预算法的一般规定,我们通常可以把预算分为四种类型,其中主要是涉及到一般意义上的公共预算、政府主导的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导致的预算以及社会福利保险等方面的基金预算这四种类型。通过对预算类型明确的规定,能够有效地组织某些地区事业单位按照主观意愿进行不合理的预算种类划分,进一步地推动了我国预算制度的完善。另外,为了进一步完善预算的透明操作,新预算法中还明确的提出预算公开内容的规定,其中具体的一项内容就是如果涉及到事业单位秘密内容方面的预算可以不进行公开,否则预算都必须要在批准之后向社会公开,同时规定了预算的编制和执行部门要予以合理的解释并说明预算的具体使用情况。新预算法的规定能够有效地提高预算的公信度以及透明度,促进事业单位预算的合法性。
(二)新预算法建立了跨年度的预算平衡机制
传统预算編制方式是要求相关的事业单位各部门需要及时地完成规定上缴的任务,相对于传统的预算编制方式而言,新预算法在跨年度的预算平衡机制这一方面做出了明显的改变。具体来说就是新的预算法明确的指出了事业单位要逐步地完善跨年度的预算平衡机制。除此之外,新预算法出于稳定收支平衡的最终目的,还明确的规定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方面的内容,一旦出现后期资金缺乏,则允许通过一般的公共预算来进行调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这样能够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除了这一点优势,借助调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方式还能够积极地改善预算收支的平衡性。
(三)新预算法优化了转移支付制度
除了以上两方面的内容,在新预算法还明确的规定了在进行财政转移支付的内容时,要注意均衡不同地区的基本财力的差距,一般是通过基层政府来优先进行统筹安排,下一级单位作为一般性转移过程中的支付主体。除了转移支付制度的规定,新预算法还明确的提出了要充分地突显出市场经济的调节作用,如果市场可以进行设置的内容就没有必要通过专门的转移支付。新预算法的这一方面的规定能够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保证事业单位的基本公共服务的稳定发展。
二、新预算法对事业单位财会工作的影响
(一)新预算法有利于促进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的透明化
新预算法对于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明确的指出了多方面的要求,尤其是在对外公开方面,所以说,新预算法的实施能够有效地促进财务预算的透明化。同时,新预算法的实施也为事业单位的财会人员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因此,监督着事业单位财会人员严格的开展日常工作,遵守法律法规。
(二)新预算法有利于健全事业单位的风险管理
新预算法明确的规定了基层政府的举借债务。要求基层政府只有在得到国家下发的文件才能够举借债务,防止私自执行,并要求基层政府举借债务必须仅仅在公益事业方面。除此之外,还需要建立清晰的明确的资金来源环节以及偿还计划,完善一定的债务风险评估机制,健全事业单位的风险管理。
三、如何加强新预算法在事业单位财会工作中的应用
(一)完善财务预算管理法律法规
为了适应新预算法的实施,就需要不断地完善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事业单位的各个财务管理部门能够充分地发挥其管理职能。除此之外,政府方面也应该对事业单位进行规章制度上的约束和支持,及时地对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进行调控,并加快各项法制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领域的建设。并且,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使其能够协调发展,确保事业单位各个部门预算之间的衔接与发展。
(二)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才培养
首先,要明确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人才培养属于财会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新预算法在推行过程中的关键内容。人才培养目标必须要符合事业单位的新预算法的实际应用和发展的需要。其次,要逐步地转变为培养高素质专业型财务预算人才,这一类型的财务人才未来不是从事一般的工作,而是从事新预算法实施的工作,着眼于在实际的事业单位财会管理中解决一线的实际问题。这就要求这些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才除了有实践能力,还要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做到在实践中应用和创新。所以,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才培养符合企业未来发展的需求。为了促进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健康平稳的发展,要强调以应用为核心的财务人才培养,除了能够适应单位的发展的需要,还能够在不同行业中结合新预算法进行对具体工作进行调整及变化,进一步改善专业口径窄的问题,促使预算财务性特色更加鲜明。
四、结束语
国家实行新预算法的财会制度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提升现代事业单位的整体办事效率以及服务实力,新预算法的实施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对于事业单位来说,其不仅仅是机会,同时也是挑战。作为事业单位,必须要明确新预算法带来的影响,不管是领导还是财务员工要认真的应对这一改革。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地完善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事业单位财务预算人才培养体系等,确保新预算法制度在事业单位中充分地发挥其公共服务能力。
参考文献:
[1]田广,刘瑜.中国的混合所有制如何不同于西方—理论、实践与制度创新[J].学术前沿,2014(3).
[2]祝江燕.浅析新预算法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影响[J].财务管理,2015(10).
[3]李竟榕.新预算法对事业单位财会工作影响及对策探讨[J].会计师,2014.
[4]刘玮.浅谈新预算法对事业单位财会工作的影响与应对策略[J].经营管理者,2015.
[5]史燕芳.浅析医院财务风险成因及应对措施[J].财经界(学术版),2010(10).
[6]李彦. 社会资本与公立医院合作模式探析[J]. 医院管理论坛,2012,29(11).
(作者单位:通辽市精神卫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