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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帐款”是企业应向购货方或接受劳务方收取的款项.按新会计制度规定:经确认不能收回,为坏帐的“应收帐款”可以作为“坏帐损失”转入“管理费用”.这完全符合会计核算原则,作为企业,完全应该遵守.但是,我们在审计中发现;有些单位没有遵循这种原则,未能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处理坏帐.存在不经“确认”就转销“应收帐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