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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古典贸易理论关于相对优势的阐述,当前我国旅游发展的阶段性实务,都从不同侧面向我们提出了区域旅游合作的问题。其价值、意义和发展方向,本应该是不言而喻的。然而由于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现状、背景和各自的利益不尽相同,在近年的实际进程中,我国区域旅游合作的步伐却仍不理想,一些地方甚至踟躇不前。本文意在从理论和实践两个侧面着手,分析当前中国区域旅游合作的难点、机遇和必要,并进而提出自己的有针对性的实操建议,期望能够以此为突破口,推动区域旅游合作的进一步发展与深化。
[关键词]区域旅游;合作;难点;机遇;建议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006(2008)03-0013-06
会议议题的强烈现实感
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是“区域旅游开发——地区合作与社会和谐”,其中的第一个子题是“区域旅游合作的机理研究”。
我想,研究区域旅游合作的机理,其第一步,自然就是要找出推动这一合作的原因、依据、核心动力、相互作用的过程,以及不断出现的阶段性结果;并从而研究出有关措施,进而推动其合作架构的建立,推动其共同的发展与繁荣。
近些年来,幅员辽阔的中国大地,正在形成一个个引人注目的包括了旅游合作在内的经济圈。所以我们2004年在编制《旅游绿皮书》第四本的时候,就以特别组稿和征稿的形式,汇集了关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东北地区区域旅游合作与区域旅游发展的稿件。《旅游学刊》2005年第1期编辑部文章《2004-2005:回顾与前瞻》总结的第2件大的事项,就是“区域旅游合作蓬勃发展,长三角、泛珠三角、环渤海旅游协作区的形成,开启了区域旅游合作的新阶段”,文中所论述的“区域旅游合作,不仅符合旅游业进步的规律,也是居民旅游活动和旅游业自身发展的需要。2004年中国各大区域的旅游合作,除了上面三个耀眼的板块外,在西北、西南、华中、东北等等大小板块,不同层次的合作或正在启动,或正在激活。展望2005年,中国旅游发展的总格局还将继续沿着这一方向前进;在人们更加注目合作竞争与集群竞争的时候,中国旅游的地域竞争,将在经历了景点竞争、线路竞争、城市竞争三个阶段后,开始进入到它的第四个阶段-——区域协同与跨区域竞争的新时代”等,曾一度引起了社会的较多注目。
但是,从发展的进程来看,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目前我国区域旅游合作的第四阶段,至今仍然基本处于开始的“初期”,不仅合作的步伐不甚理想,一些地方更是踟躇不前。所以,我们这次研讨会的题目仍然有着它的强烈现实意义,具有它的前沿研究价值。
区域旅游合作的难点
经济圈,以地域或经济的关联度将它们连接了起来。如果从理论上说,它们的合作,自当有利于资源配置的优化,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有利于生产的集约……甚至有利于最终消费率的提高。可是在实际运行中,结果却并不总是1+1>2。
原因在于,这些地区的合作区,大多是因为相邻或相近形成的,其部分资源的同质化(相邻的小区域尤其如此),往往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产品的同质化,加之部分目标市场的同一性,因此导致了竞争的不可避免。
关于合作,现在文章也许不少了。虽然写文章不容易,发表更不容易,模型构建、公式推导常常还需要灵感,实地调研更需要傻力气,但是,比起具体的实际工作来,也许就显得较为容易了。所以,虽然大家也向往合作,谈合作的人也很多,合作的模式或方法也多种多样,可是无论国家间、国家内,还是某个小一些的区域,合作历程却往往很长,成功也往往有限。因为做起来实在不那么容易。
现在谈论共生经济的人已经越来越多了。
人们正在研究,或者已经开始,寻找着共生经济时代的区域发展模式,或者协调共生的增长模式。共生生态,来自生物世界。可是,也不妨说,这种“共生”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我们人类比其他生物更有理智,所以愿意把共生当做理想状态去培育。当然了,对称互惠的共生模式,乃至共生一体的经济模式是很诱人的。
但是理想与现实之间还有一段距离。
在实际上,一体化是很难实现的。而且对于我国区域旅游合作而言,现在还看不出它的迫切性。
从1951年法、西德、意、比、荷、卢6国《欧洲煤钢联营条约》,到1965年6国《布鲁塞尔条约》经济共同体,再到1991年《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姑且不说当年“七国集团”(为了与“欧洲经济共同体”抗衡,20世纪60年代由英国、瑞典、挪威、瑞士、奥地利、丹麦和葡萄牙组成的“自由贸易区”)与之的对抗和今天《欧盟宪法条约》在法国、荷兰接连被公投否决,其实已经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历史,而且,欧洲各国也为之付出了几代人的努力。
就中国的区域旅游合作而言,不仅跨省区的旅游合作不容易,即使一个省区内的合作也是相当不容易的。因为各个区域都有自身的利益,都有自身的环境,都有本地历史的沉淀,都有各自的发展阶段,都有各自的阶段性的关注重心。要大家都同步前进,那是谈何容易的事情。
可能在座同志中有同志还记得,20年前由京、津、冀三地旅游学会发起的“京津冀区域旅游合作研讨会”。今天的具有12年历史的“中国北方旅游交易会”,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是,目前北方10省区的合作,却仍然停滞在交易会的阶段,新的开始目前还没有到来。
珠三角、长三角的区域旅游合作,前几年进展比较明显,最突出的是无障碍旅游区的建立。无障碍旅游区的建立与扩大,对旅游业的发展无疑是大有益处的,对旅游者(尤其是自驾游等游客)的好处也比较突出。但是就像是一阵风,现在人们几乎把它忘记了,连一些地方的旅游主管当局似乎也不再提及。为什么?不仅因为其中的一些问题未能通过细化环节给以解决,而且还因为其有利于强者的倾向引来了逆向的推拒力,以致最终影响到了区域旅游合作的新进程。
合作,必须是互利。地区发展不平衡,是中国的现状。即使是理论上所称的“寄生条件下的点共生模式”,对于双方来说,权利和义务也应该是对等的。某一方的让步也必须是自愿的。“自愿地合作”是合作的基础。只有这样,才能铺砌起较为稳固的合作平台,才能进而搭建合作的架构。
区域旅游合作的机遇
2006年,作为“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国内旅游的发展尤为突出,其旅游人数的15.0%增幅,旅游收入的17.9%的增幅,都是自“十五”规划以来(除了2004年特殊的复苏外)所从来没有过的。
虽然国内旅游的出游率仅为106.1%(平均每人每年也就出游一次),而且城镇出游者以中短途旅游和一日游居多,农村出游者以探亲者最多,旅游服务覆盖面也尚有缺失,但是,其发展的态势仍然十分可喜。在一定程度上,这除了反映着中国居民收入 的稳步增长和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外,也反映着国内旅游的价格与部分中高收入居民的消费水平的适应。随着中国居民的消费信心的逐渐增强,国内旅游的发展前景越来越让人感到乐观。中国老百姓国内旅游的需求的增长,必须有更加丰富的产品与服务来适应。
2006年来华的入境过夜旅游者增长为6.6%,已达4991万人次。世界旅游组织秘书长弗朗西斯科·弗朗加利2007年1月29日在马德里的新闻发布会上,曾经说到了“2006年新兴旅游目的地继续发展”的这个世界性的突出特点,其中不仅非洲成为世界旅游业发展最快的地区(2006年接待入境过夜旅游者比上年增长8.1%),亚太地区也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其增长为7.1%,其中,中南亚地区增长更高达10%)。中国的入境旅游不仅要面对人民币升值所带来的价格劣势,还要面对新兴目的地的挑战。
而且,如果对比“十一五”时期入境旅游发展指标,到2010年,中国接待入境过夜旅游者应该是6880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应该是470亿美元。即,过夜旅游者需要年均增长8%;旅游外汇收入需要年均增长10%。虽然2006年我国入境旅游在总体上依然显示出了稳步的一面,也高于世界的平均增速,但如果与目标比较,却还有一定的欠缺。
以上这些有关中国旅游产业发展的态势,既是中国旅游业面临的挑战,同时也是发展的新机遇。
而更重要的机遇是,中国旅游发展的新产品、新主题时代正在到来。
基于消费新思潮的涌动,旅游者旅游次数的积累,旅游者对产品类型的逐渐熟悉,以及旅游者个性需求的发生与发展,当前,逐渐成熟的消费者已经不再满足于原有的供给。如果注目一下当前旅游者的需求,可以感到旅游市场需求已经有着这些明显的特点:旅游目的地,人们更加注目于新鲜与稀罕;近地旅游,人们更热衷自驾与亲朋;观光,更讲究主题与深度;行程,开始试调与自主;游乐,更爱新潮与心跳;休闲,更趋向健身与轻松;高档,追求的是野趣与豪华;即使目前未能选择旅游的居民,也在观望与卧游中等待。
而区域合作正好就是当前中国旅游新产品、新主题开拓的最有底气的推力。
就在本月,国家旅游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其中就特别指出,“我国旅游业面临着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的艰巨任务,迫切需要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由数量扩张向素质提升转变,由满足人们旅游的基本需求向提供高质量的旅游服务转变。”
意见共有6条。比如第三条就提出了“要立足旅游需求、市场和特色资源优势,科学分析旅游产业发展前景,全面提升产业要素配套水平”,“旅游业发展后发地区要加快推进产业要素的发展”,“在巩固观光产品基础性地位的同时,切实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和科技含量;要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休闲度假资源,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产品,提高其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发挥专项旅游产品需求潜力大、附加值较高的优势,发展参与性、趣味性、娱乐性强的专项旅游产品;依托世界遗产地和国家5A级旅游景区,打造一批旅游精品;大力开发红色旅游产品,使红色旅游与绿色环境、传统文化有机结合。”
又如第四条提出了“促进旅游新业态发展”,“推动科考旅游、探险旅游、游轮游艇、海洋旅游、网络预订、旅游传媒、汽车俱乐部等新兴业态发展;促进与现代生活方式紧密相关的生态旅游、康体旅游、温泉度假、滑雪旅游、高尔夫旅游、自驾车旅游发展;促进旅游装备制造业的科技创新,推动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旅游娱乐等领域的设施设备及旅游房车、游船游艇、高尔夫设施、滑雪装备、野营设施、安全装备的研发和生产;跟踪了解太空旅游、深海旅游等旅游新领域的发展。”
以上这些,大多不是小地区所能够胜任的,都有待于旅游合作力量的发挥。
区域旅游合作的理论与实务
2007年7月,在“2007中国北方旅游发展高层论坛”发言中,我曾针对当前各地说到区域旅游合作时的某种“重会议、重研讨、重形式、重宣言”的倾向,对北方10省区的行动有个建议,我特别强调了“整合:先汇精品,志在务实”和“规划:共商纲领,科学分工”。
其中,我所建议的北方10省区合作的下一个合作重点,是努力来打造并且联合推出诸如——熔铸自然与历史的“中国黄河纵深游”主题路线、体验民族民俗传承的“蒙满风情游”主题路线、见证工业文明的“中国工业遗产游”主题线路等跨省区或单一省区的包括森林、山体、沙漠、草原、海岸地貌和生态地貌景观,以及乡村旅游、民族民俗、自驾游等等产品系列或路线的“二十新品”或“三十新品”。
一是因为,前面我们已经讨论过的中国旅游发展的新产品、新主题时代正在到来。
二是,虽然我国各省市区,现在几乎都注意到本市、本省、本区的旅游产品推广,但是,一个省、市、区的独立推广,在多数老百姓看来,那只是一个省、一个市、一个区的意见,除了全国已经有了定论的“名胜古迹”外,尤其是“新品”,更好像仅仅是一个“地区性的”产品一样,所以难于形成强大的引力;即使能够获得成功,推广起来常常也需要好几年甚至十几年。因此,这就需要合力。
以旅游合作区的共识来推出“新品”,自然远远胜过一地一省来推出。十个人同时说一句话,远胜过一个人说十句话。这就是合作的促销优势。
这里所说的,其实是两个问题:一是避免同质竞争的合作分工,一是促销协同的合力效应。
关于各地之间同质化竞争的危害以及防止办法,大家已经探讨得很多了。可是,像北京王府井或者西单商业区的差异化经营,却是经过许多年的教训和努力才最后实现的。
其实,众所周知的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等人的比较优势理论,在这里也是有用的。在斯密看来,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并不像重商主义者声称的那样,一定是非赢即输的,而是可能实现双赢的;经济主体的利己,不应通过损人去实现,而应通过利他来实现。具体途径是,社会各经济主体按自己的特长实行分工,进行专业化生产,然后通过市场进行交易,从而在总体上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李嘉图的相对比较优势更认为,不论一个国家的经济处于怎样的状态,经济力量是强是弱,技术水平是高是低,都能确定各自的相对优势,即使总体上处于劣势,也可以从诸多劣势中找出比较优势来。
在论及各国生产优势和国际贸易时,赫克歇尔和俄林是受到重视的。因为赫克歇尔和俄林的“要素禀赋”理论对比较优势的解释又进了一步。他们认为,在不同国家同种商品生产函数相同的条件下,比较优势产生的根源在于各国或区域生产要素相对禀赋的不同,以及不同商品生产在要素使用密集形式上的差别。因此,各国应当以分工的理念生产出口那些密集使用本国相对充裕要素的产品。
再后发展起来“内生比较优势”理论还认为, 内生比较优势会随着分工水平的提高而提高:由于分工提高了每个个体的专业化水平,从而加速了个体人力资本的积累,这样,对于一个即使没有先天的或者说外生比较优势的个人,通过参与分工,提高自己的专业化水平,也能获得内生比较优势。
比较优势是分工发展的基本驱动力。如果把上面理论中的“国家”换为大国内的地区,把一般性商品换为“服务”,把国与国之间的贸易换为面对共有的市场,情况也是差不多的。那就是,各个地区都有着自己的比较优势,或者是绝对比较优势,或者是更为普遍的相对比较优势,或者是各自要素禀赋的优势,乃至养成优势,因此在区域旅游合作中,各地完全可以各自生产自身的优势产品,并且经由区域旅游合作的举措将它向共同的市场推广,从而形成合作区的共同引力。
应该注意的是,由于内外市场的交叉,由于旅游产品不需要运输,所以同质产品的就地消费和近地消费又大大有别于国际贸易。
很显然,对各地发展旅游所具比较优势的进一步认知,实在可以大大增强我们对推动区域旅游合作的信心。
要合作,就必须有一个规划,有一个共同的行动纲领,以期用来规定大家的合作内容,整合大家的有关努力,规范大家的相关行动,或者用来补充大家此前已经有的合作协议,或者代替一部分旧的规划。
如果实事求是地来考察,应该看到,现在的省区级规划的原有模式,已经越来越显出它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这首先集中表现在它的“无所不包”的“大而全”。
应该说,在一个地方的旅游发展初期,这种大而全的旅游规划也是有用处的,它可以帮助旅游主管部门大致摸清这个地域旅游资源的状况,大致了解这个区域旅游发展的潜力……但是,从这些年各地的发展实际和当地旅游主管官员反映的执行情况来看,反映在操作层面上,这种“无所不包”的“大而全”的“万象规划”,由于没有“着力点”和“抓手”,再加之实施阶段的时间有限,资金有限,人力有限,因此,越是大而全就几乎越是难以落实。常常也就不免变成了“纸上画画,墙上挂挂”的谈资了。
据称,现在有的跨省区合作“大区”,也正在使用原来省区规划模式进行规划。如果这种规划不能从旧式省区规划接受教训,其所制定的规划可能也将会遇到此前省区规划相似的尴尬处境。
我们熟悉的旧式规划有3种。除了上面所说的“大而全”的“万象规划”而外,还有“各自分割”的“散点规划”和“资源导向”的“资源开发规划”。
散点规划,就是以较小属地为范围的规划。假如不是将自身的发展放到总体发展中去思考,借助美术图案的术语,也就成了一个个互不相连的“散点”了。
划定固定的区域考虑旅游开发,并从而制定规划,原本是旅游发展的基础。以某一限定地区作为规划的单位,或者以企业作为旅游开发的主体,曾经是旅游规划和开发的最佳运作模式。因此,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小区域规划”和权属模式的开发,曾经为我国旅游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然而,旅游资源的分布,却是由地理和历史因素形成的,因此,它不是小区域的人为的划分,或者企业权属,或者行政区划所能限定的。譬如某一系列的自然资源或历史资源,有时甲地有,临近的乙地也有;尽管甲地的某一部分可能优于乙地,可是乙地的另一部分往往却又优于甲地;甚至在不远的丙地,又存在着优于甲乙两地的资源。
在旅游发展并未得到广泛重视的时候,散点式的开发并未显出什么问题;而今,当人们普遍发现旅游业是地方经济新的增长点的时候(或者普遍认为旅游业是朝阳产业的时候),面对这一资源的天然分布格局,各地的各自独立散点规划,或为企业视为“经济秘密”的散点规划,其所带来的,往往便是同一产品的重复开发,而且是不可饶恕的近地重复。
同类重复,近地重复,早已是人们公认的诟病。即使退一步说,这样的开发,哪怕没有出现两败俱伤的局面,也不可能生产出汇集五个指头力量的“拳头产品”来。因而,不少目的地游人寥寥也就不足为奇了。
省区规划原本可以帮助小区域规划克服以上的“散点”问题,但是由于它的“大而全”的模式,或者为了体现省区首长的“全面”“平衡”的思维,所以常常反倒成了包容各个“散点”的箩筐。
那么,我们的区域合作应该有一个什么样的共同行动纲领呢?
笔者的建议是:除了类似上面笔者在“2007中国北方旅游发展高层论坛”所说的类似联合推出的“二十新品”或“三十新品”外,似乎不妨先研究以下几个内容:
1、研究各合作区内如何开发各地区间的差异性的和互补性的旅游产品?
2、如何共同招徕和接待跨合作区外的国内外游客?
3、如何相互输送客源?如何实现互利的无障碍旅游?
4、合作区内的先进地区如何发挥自己已有发展的带动功能?其他地区如何发挥自己的后发优势?
5、如何鼓励跨区域的旅游投资?
如此等等。
比如,合作区内的各地区,或者都有一些相类相近的资源,也有一些相类相近的产品。尽管大家都有合作共赢的愿望,但是在竞争中,谁也不能说“我强”“你弱”,或者说“我应该上”“你应该下”。这中间除了距离较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近地重复和近地同质外,更重要的是,还需要各省区坐到一起来,共同研究如何发展差异性的产品(包括把相类相近资源开发为差异性产品),开发互补性产品。
有了差异性的产品,有了互补性产品,也就有了共同招徕和接待国内外游客的基础(而不再是热衷于同质竞争)。同时,也就有了长期广泛的合作的可能。
回头再来说无障碍旅游区的建设的问题。近几年,长三角、珠三角、泛珠三角、西南5市、东中部41市的无障碍旅游区的建设已经取得了极大的进展。虽然其中也不乏新的问题出现,但是,允许合作区内城市间旅行社互设分支机构、鼓励优秀旅游企业跨城市连锁经营等等的原则,也实在是新发展所必须的。
如果从动态分析来看待比较优势,比较优势又是通过努力可以获得的。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认为,竞争力主要来源于劳动、自然资源、金融资本等物质禀赋的投入。而新兴的竞争优势理论却认为,一国的竞争优势是由生产因素、需求因素、支持性产业和相关产业、企业战略、结构与竞争、政府及机遇决定的。
经济落后地区,通常都期望通过区域旅游合作,借助发达地区的辐射作用实现自身的发展;而发达地区的优势地位却往往更能够从周边地区吸收大量的能量,从而在与经济落后地区的合作中获得更多的利益。所以,区域旅游合作必须注意“互利”这一十分重要的原则。
无障碍旅游区的建设,有时不免会出现旅游弱势地区收益减少的现象。这就需要旅游发达地区的“让利”,就需要相互的协商。因此,就必须更深入地共商合作区内发达地区如何发挥自己的带动功能,而其他地区也需要就此共谋发挥后发优势,从而制定出有利于共同发展的措施,获得双赢。
如果我们的区域旅游合作能够从单一的无障碍旅游区建设的困境中走出来,面向更为广阔的天地,那么我们的区域旅游合作将是大有可为的。
一个值得一提的实例
去年,在北京大学参加了浙江省旅游局的一个名为“江南仙境游”的品牌推广及研讨会。会上浙西南地区的区域联合或协同的做法,就是合作的一个好例子。
地处浙西南山区的武义、龙游、缙云、仙居4县,富集着火山岩地貌、丹霞地貌,不仅峰高谷深,而且水秀山清,但是,许多年来,这一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却没能够给当地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4县的有关同志在分析了旅游活动的特征后,深深感到塑造统一的旅游形象的必要与紧迫,于是在2005年把此事提上了议事日程;经过一年的策划和市场推广,一个以浙西南山区的仙泉、仙洞、仙山、仙水为卖点的“江南仙境游”概念,渐渐地就成为了浙江旅游形象概念的组成部分。自那以来,他们以整体形象参加华东旅交会、全国旅交会,不仅引起了业内人士关注,而且也渐渐为更远更多的旅游者所认知。虽然在今后的发展中,他们还有很多要做的工作,但有资料表明,自“江南仙境游”推出后,省外游客已经明显上升,据有关资料,仅2006年“五一”黄金周,省外游客比例就达到了66%。效果已经凸显了出来。
区域合作的模式有许多,区域合作的意义和价值无可限量。最重要的是:抓稳“互利”的纽带,是接下来的实际行动。
[责任编辑:宋志伟;责任校对:吴巧红]
[关键词]区域旅游;合作;难点;机遇;建议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006(2008)03-0013-06
会议议题的强烈现实感
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是“区域旅游开发——地区合作与社会和谐”,其中的第一个子题是“区域旅游合作的机理研究”。
我想,研究区域旅游合作的机理,其第一步,自然就是要找出推动这一合作的原因、依据、核心动力、相互作用的过程,以及不断出现的阶段性结果;并从而研究出有关措施,进而推动其合作架构的建立,推动其共同的发展与繁荣。
近些年来,幅员辽阔的中国大地,正在形成一个个引人注目的包括了旅游合作在内的经济圈。所以我们2004年在编制《旅游绿皮书》第四本的时候,就以特别组稿和征稿的形式,汇集了关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东北地区区域旅游合作与区域旅游发展的稿件。《旅游学刊》2005年第1期编辑部文章《2004-2005:回顾与前瞻》总结的第2件大的事项,就是“区域旅游合作蓬勃发展,长三角、泛珠三角、环渤海旅游协作区的形成,开启了区域旅游合作的新阶段”,文中所论述的“区域旅游合作,不仅符合旅游业进步的规律,也是居民旅游活动和旅游业自身发展的需要。2004年中国各大区域的旅游合作,除了上面三个耀眼的板块外,在西北、西南、华中、东北等等大小板块,不同层次的合作或正在启动,或正在激活。展望2005年,中国旅游发展的总格局还将继续沿着这一方向前进;在人们更加注目合作竞争与集群竞争的时候,中国旅游的地域竞争,将在经历了景点竞争、线路竞争、城市竞争三个阶段后,开始进入到它的第四个阶段-——区域协同与跨区域竞争的新时代”等,曾一度引起了社会的较多注目。
但是,从发展的进程来看,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目前我国区域旅游合作的第四阶段,至今仍然基本处于开始的“初期”,不仅合作的步伐不甚理想,一些地方更是踟躇不前。所以,我们这次研讨会的题目仍然有着它的强烈现实意义,具有它的前沿研究价值。
区域旅游合作的难点
经济圈,以地域或经济的关联度将它们连接了起来。如果从理论上说,它们的合作,自当有利于资源配置的优化,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有利于生产的集约……甚至有利于最终消费率的提高。可是在实际运行中,结果却并不总是1+1>2。
原因在于,这些地区的合作区,大多是因为相邻或相近形成的,其部分资源的同质化(相邻的小区域尤其如此),往往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产品的同质化,加之部分目标市场的同一性,因此导致了竞争的不可避免。
关于合作,现在文章也许不少了。虽然写文章不容易,发表更不容易,模型构建、公式推导常常还需要灵感,实地调研更需要傻力气,但是,比起具体的实际工作来,也许就显得较为容易了。所以,虽然大家也向往合作,谈合作的人也很多,合作的模式或方法也多种多样,可是无论国家间、国家内,还是某个小一些的区域,合作历程却往往很长,成功也往往有限。因为做起来实在不那么容易。
现在谈论共生经济的人已经越来越多了。
人们正在研究,或者已经开始,寻找着共生经济时代的区域发展模式,或者协调共生的增长模式。共生生态,来自生物世界。可是,也不妨说,这种“共生”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我们人类比其他生物更有理智,所以愿意把共生当做理想状态去培育。当然了,对称互惠的共生模式,乃至共生一体的经济模式是很诱人的。
但是理想与现实之间还有一段距离。
在实际上,一体化是很难实现的。而且对于我国区域旅游合作而言,现在还看不出它的迫切性。
从1951年法、西德、意、比、荷、卢6国《欧洲煤钢联营条约》,到1965年6国《布鲁塞尔条约》经济共同体,再到1991年《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姑且不说当年“七国集团”(为了与“欧洲经济共同体”抗衡,20世纪60年代由英国、瑞典、挪威、瑞士、奥地利、丹麦和葡萄牙组成的“自由贸易区”)与之的对抗和今天《欧盟宪法条约》在法国、荷兰接连被公投否决,其实已经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历史,而且,欧洲各国也为之付出了几代人的努力。
就中国的区域旅游合作而言,不仅跨省区的旅游合作不容易,即使一个省区内的合作也是相当不容易的。因为各个区域都有自身的利益,都有自身的环境,都有本地历史的沉淀,都有各自的发展阶段,都有各自的阶段性的关注重心。要大家都同步前进,那是谈何容易的事情。
可能在座同志中有同志还记得,20年前由京、津、冀三地旅游学会发起的“京津冀区域旅游合作研讨会”。今天的具有12年历史的“中国北方旅游交易会”,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是,目前北方10省区的合作,却仍然停滞在交易会的阶段,新的开始目前还没有到来。
珠三角、长三角的区域旅游合作,前几年进展比较明显,最突出的是无障碍旅游区的建立。无障碍旅游区的建立与扩大,对旅游业的发展无疑是大有益处的,对旅游者(尤其是自驾游等游客)的好处也比较突出。但是就像是一阵风,现在人们几乎把它忘记了,连一些地方的旅游主管当局似乎也不再提及。为什么?不仅因为其中的一些问题未能通过细化环节给以解决,而且还因为其有利于强者的倾向引来了逆向的推拒力,以致最终影响到了区域旅游合作的新进程。
合作,必须是互利。地区发展不平衡,是中国的现状。即使是理论上所称的“寄生条件下的点共生模式”,对于双方来说,权利和义务也应该是对等的。某一方的让步也必须是自愿的。“自愿地合作”是合作的基础。只有这样,才能铺砌起较为稳固的合作平台,才能进而搭建合作的架构。
区域旅游合作的机遇
2006年,作为“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国内旅游的发展尤为突出,其旅游人数的15.0%增幅,旅游收入的17.9%的增幅,都是自“十五”规划以来(除了2004年特殊的复苏外)所从来没有过的。
虽然国内旅游的出游率仅为106.1%(平均每人每年也就出游一次),而且城镇出游者以中短途旅游和一日游居多,农村出游者以探亲者最多,旅游服务覆盖面也尚有缺失,但是,其发展的态势仍然十分可喜。在一定程度上,这除了反映着中国居民收入 的稳步增长和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外,也反映着国内旅游的价格与部分中高收入居民的消费水平的适应。随着中国居民的消费信心的逐渐增强,国内旅游的发展前景越来越让人感到乐观。中国老百姓国内旅游的需求的增长,必须有更加丰富的产品与服务来适应。
2006年来华的入境过夜旅游者增长为6.6%,已达4991万人次。世界旅游组织秘书长弗朗西斯科·弗朗加利2007年1月29日在马德里的新闻发布会上,曾经说到了“2006年新兴旅游目的地继续发展”的这个世界性的突出特点,其中不仅非洲成为世界旅游业发展最快的地区(2006年接待入境过夜旅游者比上年增长8.1%),亚太地区也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其增长为7.1%,其中,中南亚地区增长更高达10%)。中国的入境旅游不仅要面对人民币升值所带来的价格劣势,还要面对新兴目的地的挑战。
而且,如果对比“十一五”时期入境旅游发展指标,到2010年,中国接待入境过夜旅游者应该是6880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应该是470亿美元。即,过夜旅游者需要年均增长8%;旅游外汇收入需要年均增长10%。虽然2006年我国入境旅游在总体上依然显示出了稳步的一面,也高于世界的平均增速,但如果与目标比较,却还有一定的欠缺。
以上这些有关中国旅游产业发展的态势,既是中国旅游业面临的挑战,同时也是发展的新机遇。
而更重要的机遇是,中国旅游发展的新产品、新主题时代正在到来。
基于消费新思潮的涌动,旅游者旅游次数的积累,旅游者对产品类型的逐渐熟悉,以及旅游者个性需求的发生与发展,当前,逐渐成熟的消费者已经不再满足于原有的供给。如果注目一下当前旅游者的需求,可以感到旅游市场需求已经有着这些明显的特点:旅游目的地,人们更加注目于新鲜与稀罕;近地旅游,人们更热衷自驾与亲朋;观光,更讲究主题与深度;行程,开始试调与自主;游乐,更爱新潮与心跳;休闲,更趋向健身与轻松;高档,追求的是野趣与豪华;即使目前未能选择旅游的居民,也在观望与卧游中等待。
而区域合作正好就是当前中国旅游新产品、新主题开拓的最有底气的推力。
就在本月,国家旅游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其中就特别指出,“我国旅游业面临着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的艰巨任务,迫切需要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由数量扩张向素质提升转变,由满足人们旅游的基本需求向提供高质量的旅游服务转变。”
意见共有6条。比如第三条就提出了“要立足旅游需求、市场和特色资源优势,科学分析旅游产业发展前景,全面提升产业要素配套水平”,“旅游业发展后发地区要加快推进产业要素的发展”,“在巩固观光产品基础性地位的同时,切实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和科技含量;要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休闲度假资源,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产品,提高其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发挥专项旅游产品需求潜力大、附加值较高的优势,发展参与性、趣味性、娱乐性强的专项旅游产品;依托世界遗产地和国家5A级旅游景区,打造一批旅游精品;大力开发红色旅游产品,使红色旅游与绿色环境、传统文化有机结合。”
又如第四条提出了“促进旅游新业态发展”,“推动科考旅游、探险旅游、游轮游艇、海洋旅游、网络预订、旅游传媒、汽车俱乐部等新兴业态发展;促进与现代生活方式紧密相关的生态旅游、康体旅游、温泉度假、滑雪旅游、高尔夫旅游、自驾车旅游发展;促进旅游装备制造业的科技创新,推动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旅游娱乐等领域的设施设备及旅游房车、游船游艇、高尔夫设施、滑雪装备、野营设施、安全装备的研发和生产;跟踪了解太空旅游、深海旅游等旅游新领域的发展。”
以上这些,大多不是小地区所能够胜任的,都有待于旅游合作力量的发挥。
区域旅游合作的理论与实务
2007年7月,在“2007中国北方旅游发展高层论坛”发言中,我曾针对当前各地说到区域旅游合作时的某种“重会议、重研讨、重形式、重宣言”的倾向,对北方10省区的行动有个建议,我特别强调了“整合:先汇精品,志在务实”和“规划:共商纲领,科学分工”。
其中,我所建议的北方10省区合作的下一个合作重点,是努力来打造并且联合推出诸如——熔铸自然与历史的“中国黄河纵深游”主题路线、体验民族民俗传承的“蒙满风情游”主题路线、见证工业文明的“中国工业遗产游”主题线路等跨省区或单一省区的包括森林、山体、沙漠、草原、海岸地貌和生态地貌景观,以及乡村旅游、民族民俗、自驾游等等产品系列或路线的“二十新品”或“三十新品”。
一是因为,前面我们已经讨论过的中国旅游发展的新产品、新主题时代正在到来。
二是,虽然我国各省市区,现在几乎都注意到本市、本省、本区的旅游产品推广,但是,一个省、市、区的独立推广,在多数老百姓看来,那只是一个省、一个市、一个区的意见,除了全国已经有了定论的“名胜古迹”外,尤其是“新品”,更好像仅仅是一个“地区性的”产品一样,所以难于形成强大的引力;即使能够获得成功,推广起来常常也需要好几年甚至十几年。因此,这就需要合力。
以旅游合作区的共识来推出“新品”,自然远远胜过一地一省来推出。十个人同时说一句话,远胜过一个人说十句话。这就是合作的促销优势。
这里所说的,其实是两个问题:一是避免同质竞争的合作分工,一是促销协同的合力效应。
关于各地之间同质化竞争的危害以及防止办法,大家已经探讨得很多了。可是,像北京王府井或者西单商业区的差异化经营,却是经过许多年的教训和努力才最后实现的。
其实,众所周知的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等人的比较优势理论,在这里也是有用的。在斯密看来,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并不像重商主义者声称的那样,一定是非赢即输的,而是可能实现双赢的;经济主体的利己,不应通过损人去实现,而应通过利他来实现。具体途径是,社会各经济主体按自己的特长实行分工,进行专业化生产,然后通过市场进行交易,从而在总体上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李嘉图的相对比较优势更认为,不论一个国家的经济处于怎样的状态,经济力量是强是弱,技术水平是高是低,都能确定各自的相对优势,即使总体上处于劣势,也可以从诸多劣势中找出比较优势来。
在论及各国生产优势和国际贸易时,赫克歇尔和俄林是受到重视的。因为赫克歇尔和俄林的“要素禀赋”理论对比较优势的解释又进了一步。他们认为,在不同国家同种商品生产函数相同的条件下,比较优势产生的根源在于各国或区域生产要素相对禀赋的不同,以及不同商品生产在要素使用密集形式上的差别。因此,各国应当以分工的理念生产出口那些密集使用本国相对充裕要素的产品。
再后发展起来“内生比较优势”理论还认为, 内生比较优势会随着分工水平的提高而提高:由于分工提高了每个个体的专业化水平,从而加速了个体人力资本的积累,这样,对于一个即使没有先天的或者说外生比较优势的个人,通过参与分工,提高自己的专业化水平,也能获得内生比较优势。
比较优势是分工发展的基本驱动力。如果把上面理论中的“国家”换为大国内的地区,把一般性商品换为“服务”,把国与国之间的贸易换为面对共有的市场,情况也是差不多的。那就是,各个地区都有着自己的比较优势,或者是绝对比较优势,或者是更为普遍的相对比较优势,或者是各自要素禀赋的优势,乃至养成优势,因此在区域旅游合作中,各地完全可以各自生产自身的优势产品,并且经由区域旅游合作的举措将它向共同的市场推广,从而形成合作区的共同引力。
应该注意的是,由于内外市场的交叉,由于旅游产品不需要运输,所以同质产品的就地消费和近地消费又大大有别于国际贸易。
很显然,对各地发展旅游所具比较优势的进一步认知,实在可以大大增强我们对推动区域旅游合作的信心。
要合作,就必须有一个规划,有一个共同的行动纲领,以期用来规定大家的合作内容,整合大家的有关努力,规范大家的相关行动,或者用来补充大家此前已经有的合作协议,或者代替一部分旧的规划。
如果实事求是地来考察,应该看到,现在的省区级规划的原有模式,已经越来越显出它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这首先集中表现在它的“无所不包”的“大而全”。
应该说,在一个地方的旅游发展初期,这种大而全的旅游规划也是有用处的,它可以帮助旅游主管部门大致摸清这个地域旅游资源的状况,大致了解这个区域旅游发展的潜力……但是,从这些年各地的发展实际和当地旅游主管官员反映的执行情况来看,反映在操作层面上,这种“无所不包”的“大而全”的“万象规划”,由于没有“着力点”和“抓手”,再加之实施阶段的时间有限,资金有限,人力有限,因此,越是大而全就几乎越是难以落实。常常也就不免变成了“纸上画画,墙上挂挂”的谈资了。
据称,现在有的跨省区合作“大区”,也正在使用原来省区规划模式进行规划。如果这种规划不能从旧式省区规划接受教训,其所制定的规划可能也将会遇到此前省区规划相似的尴尬处境。
我们熟悉的旧式规划有3种。除了上面所说的“大而全”的“万象规划”而外,还有“各自分割”的“散点规划”和“资源导向”的“资源开发规划”。
散点规划,就是以较小属地为范围的规划。假如不是将自身的发展放到总体发展中去思考,借助美术图案的术语,也就成了一个个互不相连的“散点”了。
划定固定的区域考虑旅游开发,并从而制定规划,原本是旅游发展的基础。以某一限定地区作为规划的单位,或者以企业作为旅游开发的主体,曾经是旅游规划和开发的最佳运作模式。因此,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小区域规划”和权属模式的开发,曾经为我国旅游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然而,旅游资源的分布,却是由地理和历史因素形成的,因此,它不是小区域的人为的划分,或者企业权属,或者行政区划所能限定的。譬如某一系列的自然资源或历史资源,有时甲地有,临近的乙地也有;尽管甲地的某一部分可能优于乙地,可是乙地的另一部分往往却又优于甲地;甚至在不远的丙地,又存在着优于甲乙两地的资源。
在旅游发展并未得到广泛重视的时候,散点式的开发并未显出什么问题;而今,当人们普遍发现旅游业是地方经济新的增长点的时候(或者普遍认为旅游业是朝阳产业的时候),面对这一资源的天然分布格局,各地的各自独立散点规划,或为企业视为“经济秘密”的散点规划,其所带来的,往往便是同一产品的重复开发,而且是不可饶恕的近地重复。
同类重复,近地重复,早已是人们公认的诟病。即使退一步说,这样的开发,哪怕没有出现两败俱伤的局面,也不可能生产出汇集五个指头力量的“拳头产品”来。因而,不少目的地游人寥寥也就不足为奇了。
省区规划原本可以帮助小区域规划克服以上的“散点”问题,但是由于它的“大而全”的模式,或者为了体现省区首长的“全面”“平衡”的思维,所以常常反倒成了包容各个“散点”的箩筐。
那么,我们的区域合作应该有一个什么样的共同行动纲领呢?
笔者的建议是:除了类似上面笔者在“2007中国北方旅游发展高层论坛”所说的类似联合推出的“二十新品”或“三十新品”外,似乎不妨先研究以下几个内容:
1、研究各合作区内如何开发各地区间的差异性的和互补性的旅游产品?
2、如何共同招徕和接待跨合作区外的国内外游客?
3、如何相互输送客源?如何实现互利的无障碍旅游?
4、合作区内的先进地区如何发挥自己已有发展的带动功能?其他地区如何发挥自己的后发优势?
5、如何鼓励跨区域的旅游投资?
如此等等。
比如,合作区内的各地区,或者都有一些相类相近的资源,也有一些相类相近的产品。尽管大家都有合作共赢的愿望,但是在竞争中,谁也不能说“我强”“你弱”,或者说“我应该上”“你应该下”。这中间除了距离较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近地重复和近地同质外,更重要的是,还需要各省区坐到一起来,共同研究如何发展差异性的产品(包括把相类相近资源开发为差异性产品),开发互补性产品。
有了差异性的产品,有了互补性产品,也就有了共同招徕和接待国内外游客的基础(而不再是热衷于同质竞争)。同时,也就有了长期广泛的合作的可能。
回头再来说无障碍旅游区的建设的问题。近几年,长三角、珠三角、泛珠三角、西南5市、东中部41市的无障碍旅游区的建设已经取得了极大的进展。虽然其中也不乏新的问题出现,但是,允许合作区内城市间旅行社互设分支机构、鼓励优秀旅游企业跨城市连锁经营等等的原则,也实在是新发展所必须的。
如果从动态分析来看待比较优势,比较优势又是通过努力可以获得的。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认为,竞争力主要来源于劳动、自然资源、金融资本等物质禀赋的投入。而新兴的竞争优势理论却认为,一国的竞争优势是由生产因素、需求因素、支持性产业和相关产业、企业战略、结构与竞争、政府及机遇决定的。
经济落后地区,通常都期望通过区域旅游合作,借助发达地区的辐射作用实现自身的发展;而发达地区的优势地位却往往更能够从周边地区吸收大量的能量,从而在与经济落后地区的合作中获得更多的利益。所以,区域旅游合作必须注意“互利”这一十分重要的原则。
无障碍旅游区的建设,有时不免会出现旅游弱势地区收益减少的现象。这就需要旅游发达地区的“让利”,就需要相互的协商。因此,就必须更深入地共商合作区内发达地区如何发挥自己的带动功能,而其他地区也需要就此共谋发挥后发优势,从而制定出有利于共同发展的措施,获得双赢。
如果我们的区域旅游合作能够从单一的无障碍旅游区建设的困境中走出来,面向更为广阔的天地,那么我们的区域旅游合作将是大有可为的。
一个值得一提的实例
去年,在北京大学参加了浙江省旅游局的一个名为“江南仙境游”的品牌推广及研讨会。会上浙西南地区的区域联合或协同的做法,就是合作的一个好例子。
地处浙西南山区的武义、龙游、缙云、仙居4县,富集着火山岩地貌、丹霞地貌,不仅峰高谷深,而且水秀山清,但是,许多年来,这一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却没能够给当地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4县的有关同志在分析了旅游活动的特征后,深深感到塑造统一的旅游形象的必要与紧迫,于是在2005年把此事提上了议事日程;经过一年的策划和市场推广,一个以浙西南山区的仙泉、仙洞、仙山、仙水为卖点的“江南仙境游”概念,渐渐地就成为了浙江旅游形象概念的组成部分。自那以来,他们以整体形象参加华东旅交会、全国旅交会,不仅引起了业内人士关注,而且也渐渐为更远更多的旅游者所认知。虽然在今后的发展中,他们还有很多要做的工作,但有资料表明,自“江南仙境游”推出后,省外游客已经明显上升,据有关资料,仅2006年“五一”黄金周,省外游客比例就达到了66%。效果已经凸显了出来。
区域合作的模式有许多,区域合作的意义和价值无可限量。最重要的是:抓稳“互利”的纽带,是接下来的实际行动。
[责任编辑:宋志伟;责任校对:吴巧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