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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沪上各大创业利好政策的出台,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4月1日起正式推出小额贷款担保新政策,为广大创业者奏响破解融资难瓶颈的进行曲。
近两年,随着上海市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深化,微小型企业的创业环境逐年得以优化。根据全市居民创业状况最新调查报告显示,2008年全市整体创业活动率为7.4%,创历年新高,但资金短缺仍成为制约市民创业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09]1号)的精神,切实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新政策进一步降低贷款门槛,扩大政策的惠及面。较之于现行开业贷款担保政策,这项被部分专家称为“力度前所未有”的新政策主要呈现出“提高”、“扩大”、“前移”、“突破”的特点。
关键词一:“提高”。个人免担保贷款一向是诸多创业者趋之若鹜的方向。此次新政策将个人免担保贷款额度从目前的7万元提高到10万元,将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从目前的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在两个“提高”的同时,还允许企业以企业法人名义申请小额贷款担保,与沪上其他从100万元起贷的贷款融资项目实现了有效衔接,为部分白手起家的创业者以及资金周转发生困难的小企业解了燃眉之急。
关键词二:“扩大”。创业初期的3年间是创业风险高发时段,为帮助创业者顺利渡过这个阵痛期,新政策将开业担保贷款的扶持对象从目前1年内的创业组织扩大到3年内的创业组织,即具有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并在本市注册开业3年以内的个体工商户和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业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以及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都可以申请享受开业贷款担保。
关键词三:“前移”。“我有好的项目,也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业计划,就是不知去哪里筹集启动资金”——针对许多有志创业的青年人缺乏创业启动资金的困境,新政策吹出春风,将小额贷款担保的扶持阶段从“创业后”前移到“创业前”:即对于上海市户籍的青年意向创业者,可申请创业前小额贷款担保,只要所持的创业项目经专业论证通过后,即可获得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年的个人免担保的创业前小额贷款担保。
关键词四:“突破”。青年大学生是最具潜力的创业群体,为解决当前青年大学生的就业创业问题,此次新政策在支持青年大学生创业方面进行重点突破,首次将在上海市高校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纳入开业贷款担保的对象范围,对于其在毕业两年以内在本市注册开业的,通过提供第三方的个人信用反担保的方式,也可以享受到开业担保贷款和贴息的支持。
申请注意事项
个体工商户和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业主以及小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申请开业贷款担保的,申请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经办银行提供有效的担保:贷款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下的,申请人可免于个人担保;贷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及以下的,申请人应提供不低于贷款额10%的有效个人担保;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上50万元及以下的,申请人应提供不低于贷款额20%的有效个人担保;贷款金额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及以下的,申请人应提供不低于贷款额30%的有效担保。
上海市高校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申请开业贷款担保时,须提供第三方的个人信用反担保。这里的第三方是指具有本市户籍,无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且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人除按照原开业贷款担保申办流程进行申请外,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第三方身份证、第三方单位职工证明和由第三方签字的《开业贷款反担保协议书》。
具有上海市户籍、35周岁(含)以下,拟在上海市创办小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且有创业项目计划的意向创业者,欲申请创业前小额担保贷款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劳动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意向创业所在地的区县开业指导服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除了按要求提交创业项目计划书,并填写《创业前小额贷款担保申请书》和《创业前小额贷款计划书》之外,在财务评估环节,申请人还需就提交的创业项目以及贷款申请等进行论证答辩。
近两年,随着上海市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深化,微小型企业的创业环境逐年得以优化。根据全市居民创业状况最新调查报告显示,2008年全市整体创业活动率为7.4%,创历年新高,但资金短缺仍成为制约市民创业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09]1号)的精神,切实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新政策进一步降低贷款门槛,扩大政策的惠及面。较之于现行开业贷款担保政策,这项被部分专家称为“力度前所未有”的新政策主要呈现出“提高”、“扩大”、“前移”、“突破”的特点。
关键词一:“提高”。个人免担保贷款一向是诸多创业者趋之若鹜的方向。此次新政策将个人免担保贷款额度从目前的7万元提高到10万元,将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从目前的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在两个“提高”的同时,还允许企业以企业法人名义申请小额贷款担保,与沪上其他从100万元起贷的贷款融资项目实现了有效衔接,为部分白手起家的创业者以及资金周转发生困难的小企业解了燃眉之急。
关键词二:“扩大”。创业初期的3年间是创业风险高发时段,为帮助创业者顺利渡过这个阵痛期,新政策将开业担保贷款的扶持对象从目前1年内的创业组织扩大到3年内的创业组织,即具有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并在本市注册开业3年以内的个体工商户和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业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以及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都可以申请享受开业贷款担保。
关键词三:“前移”。“我有好的项目,也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业计划,就是不知去哪里筹集启动资金”——针对许多有志创业的青年人缺乏创业启动资金的困境,新政策吹出春风,将小额贷款担保的扶持阶段从“创业后”前移到“创业前”:即对于上海市户籍的青年意向创业者,可申请创业前小额贷款担保,只要所持的创业项目经专业论证通过后,即可获得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年的个人免担保的创业前小额贷款担保。
关键词四:“突破”。青年大学生是最具潜力的创业群体,为解决当前青年大学生的就业创业问题,此次新政策在支持青年大学生创业方面进行重点突破,首次将在上海市高校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纳入开业贷款担保的对象范围,对于其在毕业两年以内在本市注册开业的,通过提供第三方的个人信用反担保的方式,也可以享受到开业担保贷款和贴息的支持。
申请注意事项
个体工商户和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业主以及小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申请开业贷款担保的,申请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经办银行提供有效的担保:贷款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下的,申请人可免于个人担保;贷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及以下的,申请人应提供不低于贷款额10%的有效个人担保;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上50万元及以下的,申请人应提供不低于贷款额20%的有效个人担保;贷款金额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及以下的,申请人应提供不低于贷款额30%的有效担保。
上海市高校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申请开业贷款担保时,须提供第三方的个人信用反担保。这里的第三方是指具有本市户籍,无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且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人除按照原开业贷款担保申办流程进行申请外,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第三方身份证、第三方单位职工证明和由第三方签字的《开业贷款反担保协议书》。
具有上海市户籍、35周岁(含)以下,拟在上海市创办小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且有创业项目计划的意向创业者,欲申请创业前小额担保贷款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劳动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意向创业所在地的区县开业指导服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除了按要求提交创业项目计划书,并填写《创业前小额贷款担保申请书》和《创业前小额贷款计划书》之外,在财务评估环节,申请人还需就提交的创业项目以及贷款申请等进行论证答辩。